2013年国家支持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

2013-04-29 00:44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农家参谋·种业大观 2013年5期
关键词:中央财政养殖场蔬菜

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接上期)

16.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政策

高产创建是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的重大举措,是科技增粮、科学防灾减灾的重要途径。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在全国建设12500个万亩示范片,并选择5个市(地)、50个县(市)、600个乡(镇)开展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2013年,国家将继续扩大粮棉油糖高产创建规模,在重点产区实行整建制推进,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模式。

17.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普及,扩大配方肥推广应用,推进科学施肥技术进村入户到田。2013年,将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计划免费为1.9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9333亿平方米,力争实现示范区每667平方米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

18.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

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通过技术物资补貼方式,鼓励和支持农民应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技术,促进秸秆等有机肥资源转化利用,减少污染,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升耕地质量。2013年将继续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支持推广应用秸秆还田腐熟、地力培肥综合配套技术,建立绿肥种植示范区。

19.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补助政策

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补助资金5亿元,对水稻重大病虫害、小麦条锈病、蝗虫、玉米粘虫防控进行补助。为有效应对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多发重发态势,国家将不断加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联防联控能力建设,支持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2013年国家将继续实施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补助政策。

20.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扶持政策

为解决农产品产后损失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2012年农业部和财政部共同启动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中央财政安排5亿元转移支付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扶持马铃薯、苹果等农产品主产区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建设贮藏窖、贮藏库和烘房等三类共18种规格的设施。项目实施区域为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河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1个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重点县市(团场)。2013年将继续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21.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为推进全国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降低流通费用,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的公路收费站点,要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过。鲜活农产品品种范围,新鲜蔬菜包括11类66个品种、新鲜水果包括7类42个品种、鲜活水产品包括8个品种、活的畜禽包括3类11个品种、新鲜的肉蛋奶包括7个品种,以及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整车合法装载”认定标准,对《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范围内的不同鲜活农产品混装的车辆,认定为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22.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蔬菜范围。各种蔬菜罐头,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不属于所述蔬菜的范围。2013年1月11日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5号)要求,继续对鲜活农产品实施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环节低税收政策,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

23.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为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产品供给,促进牧民增收,从2011年起,国家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入中央财政资金136亿元,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内容主要包括:实施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每667平方米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667平方米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667平方米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012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增加到150亿元,实施范围扩大到山西、河北、黑龙江、辽宁、吉林等5省和黑龙江农垦总局的牧区半牧区县,全国13省(区)所有牧区半牧区县全部纳入政策实施范围内。2013年国家将继续在13个省(区)牧区半牧区县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24.渔业资源保护补助政策

2012年落实渔业资源保护与转产转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4亿元,其中用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600万元,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8970万元,减船转产430万元。2013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5.“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政策

为支持“菜篮子”产品生产,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8亿元补助资金,支持2067个畜禽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造,其中生猪养殖场576个,蛋鸡养殖场477个,肉鸡养殖场227个,肉牛养殖场347个,肉羊养殖场440个。安排5亿元补助资金,支持800个蔬菜、140个水果、60个茶叶标准园创建,推进标准化生产。安排2亿元补贴资金,支持26个省共756个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平均每个验收合格的示范场补助资金25万元。2013年将继续扩大创建规模,在支持新建标准园基础上,加强集中连片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并在北方选择冬春蔬菜自给率低、人口多、产业基础好的城市,开展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试点工程。同时,中央财政对“菜篮子”工程畜牧水产类项目建设也将继续予以支持。

26.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2013年,在尊重农民意愿和需求的前提下,优先在丘陵山区、老少边穷和集中供气无法覆盖的地区,因地制宜发展户用沼气,进一步强化服务网点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在农户集中居住、新农村建设等地区,建设村级沼气集中供气站。大中型沼气工程要打破沼气工程与养殖场(养殖小区)、发酵原料与畜禽粪便的“两个捆绑”,加大规模化沼气生产厂的建设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和运营。

27.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政策

2012年中央投入建设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项目,支持29个省(区、市)和3个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0685个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加强条件建设。截至2012年底,累计落实中央投资50亿元,基本实现西部地区乡镇条件建设全覆盖、中东部地区乡镇仪器设备“全覆盖”。2013年继续支持东中部地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建设业务用房,推动实现东中部地区乡镇条件建设“全覆盖”,使全国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工作有场所、服务有手段、下乡有工具目标。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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