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城市道路建设中的困境及其出路

2013-04-29 00:44马飞
关键词:养护维修道路施工道路设计

马飞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为满足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城市道路建设的重要性逐渐显现出来。虽然城市道路建设地位不断提高,但目前城市道路建设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城市建设者思考。本文对城市道路建设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指出了目前城市道路建设的困境,并提出了一些走出城市道路建设困境的措施。

【关键词】:城市道路、道路设计、道路施工、养护维修

一、城市道路建设中的困境

(一)道路规划不合理

我国旧的道路基础对现在社会生活具有极大的影响作用。城市的结构、形态与道路系统均是历史上基本形成的,并且以往的城市规划管理仅仅重视城市的总体规划,对于规划的具体实施、操作准备的不足。在实际的工作之中,就会发现从总体上看城市道路密度设计是合理的,但是由于结构上的不合理,环城快速路出现了能上不能下等尴尬的局面。

(二)工程设计不合理

工程设计是工程施工的前提,没有高质量的设计不可能有高质量的工程。一个项目由一个有经验的结构工程师主持负责,能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设计理念,从而做出优质的设计方案。另外,设计中使用的测量数据不准确、结构方案不合理,存在明显缺陷,必然会留下无法弥补的质量隐患。

(三)混行交通严重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和近几年的城市化规模进程的加速,使现阶段我国城市居民的人口过于集中。在城市道路建设中,没有充分利用现有的道路资源,尤其是支路,造成主干道的交通负荷较大,路口通行困难。另外我国居民的主要出行方式仍以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为主,次之为公交或步行,但是由于大多数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安全感与实际的交通安全状况偏差较大,造成了严重混乱的混行交通状态,加剧了道路交通的拥堵状况。

(四)公路道路保养难

由于受材料、结构、设备等功能方面的约束,城市道路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的寿命,到一定年限,某些组成部分就会丧失功能,需要更新改造。另外对随坡就弯而产生的不良线形改造、加宽路基、提高路面等级等都属于技术改造。而每天的车来车往,导致道路保养成为一项难点。为了适应生产和流通发展的需要必须通过新建、扩建、改建和重建公路来实现固定资产扩大再生产,以达到不断扩大公路运输能力的目的。

二、城市道路建设的出路

(一)城市道路设计和施工

城市道路建设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城市道路建设、改造规划和年度建设、改造计划,报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在制定城市道路规划时,有关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消防、交通标志、交通信号、道路绿化等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的各种管线、杆线设施的建设、改造必须综合考虑,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承担城市道路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与所承担工程规模相应的资格等级,必须取得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并按规定的资格等级承担设计和施工任务。在进行设计和施工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城市道路设计和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对工程质量实行监理制度或者接受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城市道路竣工必须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以后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原设计施工单位应承担保养责任。

(二)城市道路养护维修

根据建设部有关规定,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一般的城市道路,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城市道路养护维修专业队伍进行养护维修。单位自建的专用道路、受益单位集资建设的自用道路,产权单位负责养护维修。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占用作为封闭工商农贸市场的道路,由工商农贸市场管理部门养护维修。

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理与养护并重,预防和维修相结合,养修结合,以养为主的原则,按照不同的养护维修周期,做好计划,定期安排进行维修,确保城市道路的完好。养护维修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加强质量管理,保障维修工程质量。

由于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是在现有道路上进行的,因此或多或少都会对道路交通造成一定的影响。这就要求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做好充分的考虑,制订详细的施工方案,科学安排作业时间和作业方式,尽可能减少相互干扰。施工期间,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保障行人和车辆安全。对影响交通的施工作业,事先要与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协商,共同采取疏导措施,临时不能通行的,应当事先发布通告,让市民绕行。

(三)城市道路路政管理

城市道路路政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很多,城市的行人、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线路通行,不得损坏道路设施。履带车、铁轮车以及超过限载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因特殊情况必须行驶通过的,须采取安全有效的防护措施,并经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同审查批淮后,在派人现场监护的情况下才能通过。

城市道路管理部门要保证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井盖、箱盖、校阎盖等配件完整、安全、牢固。如果发现丢失、损坏或需要升、降调整高度时,由产权单位负责修复。设计、施工单位在设计、施工时,必须按道路各种井箱的埋同标高等技术要求设计和施工。

凡需占用城市道路及其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占用道路审批手续并交纳道路占用费。服从道路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遵守占道许可证的使用规则,自觉维护城市道路设施。在主管部门对临时占用道路决定缩小使用面积或者收回时,应当在规定日期内无条件执行。

对于市政建设和养护维修项目,电力、电信、自来水、煤气工程建设项目,非营业性社会服务项目、公共交通站点、信筒邮亭、岗亭等,可经批准免交占道费。确有必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事先报经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后,方可动工。

参考文献:

[1] 尚苏昌 关于城市道路建设若干问题的思考 2009年24期

[2] 韦舒悦 浅论城市道路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策略 2012年13期

[3] 张嘉 梁茵 论我国城市道路建设与规划管理问题 2006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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