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新安全》中《警惕急性病年轻化》一文道出了当今职场人士因心理负重导致疾病的现状。其实,不只是急性病,许多慢性疾病也让各行各业的奋斗者们深受其害。
虽然我们常讲,参加职业健康体检是所有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特别是从事易染职业病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权利,更要给予充分保障。可是,不必讳言,实际上还有一些劳动者,尤其是一些外来务工人员,他们人虽在岗,但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享受到健康体检的权利。
对劳动者健康权益的保障,需要全社会持久发力,切实加强保障。为此,我们一方面要对《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修订完善,增强法律执行力的内容,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治责任。对漠视职工健康权益,造成职业病危害的单位和企业,给予严厉处罚。另一方面,要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目标,与官员政绩挂钩,通过制度设计倒逼用人单位自觉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政府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