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静
自从郑州市人民政府正式将装饰装修行业管理职能划归市建委,从此,掀开了全市装饰装修业发展史上新的一页,六年多来,我市装饰装修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但是,从客观上讲,我们并没有真正把它管理好,全市装饰装修业管理仍然是“一盘散沙”,与国内发达地区相比,设计水平低下、施工工艺落后、管理工作无序,少数工程建设单位和个人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基本常识缺乏,部分设计和施工企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不高,行业自律意识不强,出现了虚假广告、欺诈经营、合同违约等严重制约行业发展的问题行业发展水平还处于较低的阶段。对此,广大市民反映强烈。综观我市装饰装修业管理,乱象环生。
一、装饰装修行业“乱”象
(一)“乱”象一之章法“乱”
自2003年以来,我市仅以市建委的名义发布了《郑州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未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和相应的规章制度,《暂行办法》形同虚设,没有形成约束力,没有一个职能部门去监督执行,无法得到贯彻落实。目前,我市将装饰装修管理纳入土木工程建筑管理的范畴,不符合装饰装修业的实际情况,很难达到管理的目的。
(二)“乱”象二之监管“乱”
装饰装修业是建筑业的重要组织部分,不同于建筑业的其它行业,装饰装修工程与土木建筑工程相比,具有投资少、工期短、隐蔽性强等特点,按照土木建筑工程的方法进行管理有许多不切实际之处。管理工作应当尊从其发展的客观规律,实施自成体系的管理系统。
省内外装饰装修行业发展较快的城市和地区,都对装饰装修业采取了集中统一管理。我市现行的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工作分散在市建委的各职能部门,市场、现场、执法各环节管理相互脱节,各职能部门受自身利益驱动等因素的影响,对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听之任之,无法对装饰装修行业形成强有力的监管体系。
(三)“乱”象三之市场“乱”
市场混乱是我市装饰装修业的最为突出问题。
首先,大量无资质施工队伍和无证从业人员充斥市场。据统计,目前郑州市工商注册的装饰装修企业1400多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的企业仅有449家,不足注册企业数的1/3,超过2/3的企业不具备从事装饰装修活动的资质;从业人员近8万人,持证人员不足10%,超过九成的人员无证从业;全市装饰装修业年产值超过100亿,而有施工资质的本地企业市场占有率不足1/4, 使我市地方税源流失近5千万元。
其次,不按规定办理工程施工批准手续。根据郑州市9月份开展的建筑装修使用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专项执法检查暨装饰装修行业管理调查研究的调查结果,全市所有正在施工的装饰装修工程中,除了个别随主体共同发包的裝饰装修工程办理了施工许可手续外,其它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均未经许可而擅自开工,严格意义上讲属违法工程。
再次,违规转包工程、转让资质、挂靠经营的现象比较普遍。在对我市装饰装修业的调查中我们发现,有的施工企业根本不具备承接工程的能力,他们采取托人情、拉关系的方式将工程承揽后,违规转包,从中非法牟利。有的企业借用深圳等地一些资质等级较高企业的资质证书,采取欺骗手段参加招标,使用本地人员进行管理和施工,而被借用资质的企业收取高额管理费,对工程质量根本不负责任。
另外,我市一些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在设置投标条件时,人为的抬高参加投标企业的资质等级,对参加投标的企业提出特别的业绩要求,也是造成市场混乱的原因之一。
(四)“乱”象四之现场“乱”
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管理,装饰装修工程未办理监督安全监督、不经许可进行施工,绝大部分工程施工现场组织管理无序。施工现场普遍不落实质量安全文明标准化的规定和要求,70%以上的工程项目部无固定办公场所。施工组织无方案,技术交底无记录,项目经理、质检员、安全员、监理员等管理人员不能保证在履行职责,工人无证上岗现象普遍,现场临时用电私拉乱扯,操作人员不按规定配戴安全帽、不遵守操作规程,装饰材料和废弃物随意堆放,易燃易爆材料堆放,无消防防护措施,施工燥音、粉尘污染严重、野蛮施工等问题十分突出,工人施工环境恶劣,工程质量安全无法得到保证。
解决我市装饰装修业的混乱现象,根治“乱”点,实现装饰装修行业的“正”点发展,是全市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和个人及装饰装修的共同心声,也是市委、市政府赋予我们的职责和我们应尽的义务。因此,我们应当遵从装饰装修业发展的客观规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依据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学习发达城市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的实际,下大力气、用真功夫,加强和规范管理工作,促进我市装饰装修业的健康发展。
二、解决装饰装修业混乱现象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装饰装修行业管理规章建设
目前,全国已有80%以上的省会(首府)城市以不同形式制定了加强本地装饰装修行业管理的法规规章,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特别是南京市2007年颁布实施《南京市装修装饰管理条例》。
河南省2008年10月发布第117号政府令,公布实施《河南省建筑装修装饰管理办法》,全省郑州、洛阳两个拥有立法权的城市中,洛阳市率先于2008年4月由市人大公布了《洛阳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其它省辖市都制定了本市的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我市2003年颁布的暂行管理办法无法律约束力,没有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应当尽早根据《河南省建筑装修装饰管理办法》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政府规章,参照土木工程建筑的方法、借鉴外地的做法,出台配套的装饰装修工程报建、施工许可、竣工备案等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我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法规体系建设。
(二)建立健全装饰装修行业管理机制
将装饰装修作为一个行业实行有别于其它建筑业行业的管理体系,是装饰装修行业自身发展的特点决定的,在国内发达城市有普遍成功的范例。周边省会城市如南京、武汉、济南、太原、西安等城市都成立了规格较高的装饰装修行业管理机构,省内18个省辖市中17个城市成立了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大部分城市的行业管理办公室属政府财政全供单位,具有独立的行政执法权。唯有省会城市郑州市的装饰装修行业管理机构是临时单位,没有明确的职能,无固定工作人员,无法全面履行装饰装修行业管理职责,这显然不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
因此,必须加强装饰装修行业管理机构建设,一是尽早成立由市建委领导、具有明确职能的郑州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对全市装饰装修行业实施统一管理。同时,加强郑州市建筑装饰协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发挥联系企业广的优势,强化行业自律,开展行业服务,规范行业行为,做好装修装饰咨询和投诉,协调解决装修装饰纠纷。
(三)加大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管力度
依法加强装饰装修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逐步建立完善装饰装修有形市场,加强对装饰装修市场行为的监督,提高工程交易的效率,实现装饰装修市场的公开、公正、透明、有序管理。
应当组建一支规模适度的高素质执法检查与质量安全监督队伍,严密组织装饰装修活动执法检查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加强装饰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装饰装修市场准入、清出制度。组织开展装饰装修行业评优评先和劳动技能竞赛活动,加强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消除安全隐患,大力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扶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增强本地优秀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认真落实省、市政府扶持本地优秀企业做大做强的政策规定,积极探讨扶持优秀企业发展的新路子和新办法,制定相关的法律规章,在工程招投标、企业资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等方面出台优惠措施,实施走出去战略,组织企业到沿海发达地区“取经”,邀请国内大型装饰企业为本地企业“补血”,提升本地优秀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能力,增强优秀企业的综合实力。
依法对弱小企业实施联营、合并和淘汰,加强和规范外地进郑企业的备案管理工作。建议市建委在条件成熟时,大力推荐我市有实力的装饰装修企业积极参与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为我市优秀企业做大做强创造条件,增强我市装饰装修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五)大力开展装饰装修法律和基本常识普及教育
通过《大河报》、《郑州晚报》、河南电视台、郑州电视台、商都网等在省会影响较为广泛的新闻媒体,制作装饰装修专版、开设装饰装修专栏,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在“3.15”等重大节日和开展重大活动时,在市中心、人员密集地段开展形式多样的装饰装修专场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装饰装修法律法规,进行装饰装修基本常识教育,提升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工作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凝聚力,形成促进装饰装修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作者单位:郑州建设教育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