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编辑同志,我是事业单位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我在副高职称岗位工作已经有18个年头了。2011年12月,我获得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按自治区政府部门2012年4月的批复文件,明确我们这批获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是从2011年12月算起。但我们单位下发的有关文件的时间是2011年11月,明确规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是在2011年12月31日前必须具备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对照两个文件出现了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与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间差”的问题。请问: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与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是否存在“时间差”的问题?
读者:刘先生
答:读者您好!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开展经常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桂职改字〔1993〕1号)在推荐、评审、晋升的原则中规定:
1.推荐、评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主要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专业技术水平的评价、认定,不受岗位和名额限制。
2.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条件评价、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根据岗位设置、工作需要和个人德才表现择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定资格与聘任职务分开进行,即实行评聘分开的“双轨制”。
……
4.获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含考试合格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只表明其已具备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不与工资等待遇挂钩,可作为应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
根据文件规定:评价、认定,不受岗位和名额限制;评定资格与聘任职务分开进行;获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只表明其已具备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不与工资等待遇挂钩,可作为应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因此,你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虽然从2011年12月算起,但不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起始时间。
在其单位完成首次岗位聘用认定后,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必须在有相应空缺岗位的条件下,才能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因此,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与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存在“时间差”的问题肯定是存在的。
编辑部:魏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