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2013-04-29 09:42
吉林农业 2013年6期
关键词:示范村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省级部门项目支出及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吉财预〔2013〕161号)精神,按照《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吉财乡〔2012〕195号)、《2012年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吉新农村办〔2012〕18号)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新农村建设工作实际,省农委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对2012年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为了深入推进全省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吉林省2006~202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纲要(草案)》(吉发〔2006〕1号)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省里设立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2006年专项资金1亿元,2007年增加到2亿元,重点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农村环境建设。省政府关于专项资金管理的部门分工,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主管部门为省农委、省财政厅。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立项、批复纳入省专项资金审核委员会统一管理。支持范围是被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省级示范村。支持方向重点支持省级示范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补助项目主要是农村道路建设、桥涵建设、排水排污工程建设、清洁能源建设、休闲广场和多功能室、垃圾处理场点建设、卫生厕所、农户围墙大门改造、太阳能路灯。实施7年来累计投入13亿元,带动各方面投入328.3亿元,放大效应达到25.2倍,为全省新农村建设稳妥起步、深入实施、扎实推进、快速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支撑作用。

(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根据省财政厅吉财乡指〔2012〕134号批复,2012年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整体绩效指标100分,其中,共性指标50分。个性指标50分,主要是产出和效果指标,共六项。一是数量指标7.5分,项目建设全部完成得满分,高于60%按比例得分,低于60%不得分;二是质量指标7.5分,全部合格得满分,高于60%按比例得分,低于60%不得分;三是经济效益指标12分,其中省财政专项投入乘数6分,放大1倍得0.4分,放大15倍以上得满分;示范村农民人均纯收入6分,高于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1个百分点得0.6分,高于10个百分点以上得满分;四是社会效益指标12分,其中建设水平提升情况6分,按实际达标率的比例得分;标兵村、先进村提升情况6分,标兵村、先进村占示范村比例每提高1个百分点得1.2分,提高5个百分点得满分;五是环境效益指标6分,按示范村环境整体人居环境整洁达标率的比例得分;六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5分,抽查不少于示范村总数20%,按满意率的比例得分,满意率低于60%不得分。

二、省农委对专项资金整体支出绩效报告情况

2012年省里继续安排2亿元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安排省军区250万元工作经费,批复省级示范村建设补助项目1006个,批复补助资金19750万元,计划总投资54193.7万元。经年底项目建设验收和绩效考核反应,省级专项共完成补助项目973个,实际完成投资58549万元,超过计划8%。其中农民筹资筹劳8525万元,村集体投入15333万元,地方财政投入5943万元,社会捐助投入1139.3万元,项目捆绑等其他投入11420万元。各类项目具体情况:一是农村道路建设,完成项目201个,投资16820万元,建设各类农村道路442千米;二是桥涵建设,完成项目17个,投资761万元,建设各类桥涵19座,长度390延米;三是排水排污工程建设,完成项目261个,投资12992万元,建设各类排水疏浚工程507千米;四是清洁能源建设,完成项目3个,投资986万元,实际带动农户730户;五是休闲文化广场和村多功能室,完成项目158个,投资10766万元,建设休闲文化广场27.9万平方米,多功能室6.6万平方米;六是垃圾处理场点建设,完成项目29个,投资1630万元,建设大型垃圾填埋场28个,垃圾点或垃圾箱641个,垃圾转运车63台;七是农户围墙大门改造,完成项目190个,投资10713万元,建设街路围墙或围栏36.1千米,更换大门3356个;八是太阳能路灯和电能源路灯,完成项目114个,投资3970万元,建设太阳能路灯或电路灯5872盏。在省级专项资金投入的带动下,2012年全省开展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3430个,累计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61.9亿元,其中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7亿元,各级部门和单位帮扶投入2亿元,整合项目2128个、资金27.2亿元,社会和个人捐助投入3738.1万元,村集体和农民投入25.3亿元。

对照《关于批复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的通知》(吉财乡指〔2012〕134号)文件提出的绩效目标,2012年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全面完成了年度任务,实际得分98.3分,其中共性指标包括决策过程、资金到位、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全部达到要求,得满分50分;个性指标得48.3分,具体是数量指标得7.25分,质量指标得7.25分,财政投入乘数得6分,农民收入增长得6分,建设水平达标率得5.4分,标兵村先进村得6分,生态改善指标得5.4分,服务对象满意率得5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主要是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总结新农村建设成果和经验,查找资金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探索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制度,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评价原则:一是方法科学。绩效采取定量评价的方法,注重专项资金投入的科学性、经济性和有效性。二是过程公开。严格遵循标准和程序,确保操作过程公开透明,建立健全评价档案。若被评价单位对评价结果存在重大分歧,应重新组建评价小组进行复验。三是数据可得。通过正规渠道取得相关数据,确保数据可靠、可得。四是结果反馈。通过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全面反映和体现新农村建设的水平、进展和建设质量,加快推进我省新农村建设战略的实施,并根据绩效结果,调整完善专项资金投入政策,进一步发挥专项资金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指标是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设置科学、系统的指标体系,是衡量、监测和评价财政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揭示财政支出存在问题的重要量化手段。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分三级,设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14个,三级指标14个(详见表一)。

评价办法:评价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方法,对定量考核指标采用量化打分,总分百分制。绩效评价得分及计算公式:

绩效评价总分=∑一级指标得分;

一级指标得分=∑二级指标得分;

二级指标得分=∑三级指标得分。

根据得分结果划分四个评价级次,其中总分为90~100分(含90分的)项目为“有效”;75~90分(含75分)为“基本有效”;60~75分(含60分)为“一般”;低于60分的为“较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12年3月27日省财政厅批复同意了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吉财乡指〔2012〕134号)。3月29日省财政厅与省农委制定下发《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吉财乡〔2012〕195号)。7月3日省新农村办在长春召开了推进全省新农村建设项目建设和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会议,对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7月9日省新农村办制定印发了《2012年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吉新农村办〔2012〕18号)。11月19日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检查验收方案》(吉新农村领导小组〔2012〕10号),11月22日召开全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第一批验收和第二批选定部署会议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省新农村办与市州共同组成检查验收组深入县(市、区)示范村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检查评价工作,逐村逐项查阅账目,查看项目,审查挡案,了解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和农民反应。根据年底检查验收和数据统计情况,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个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判断,并按照绩效评价方法、标准,赋予适当的分值,将各绩效评价指标分值综合汇总,得出2012年度省新农村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总分值,对照评价分值与评价等级表,得出综合评级。同时,总结2012年度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中的经验和教训,并给出改进建议。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目标设定

《关于批复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的通知》(吉财乡指〔2012〕134号)提出:支持每一个省级示范村完成1项或1项以上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环境整治项目建设,改善和提高示范村生产生活条件。这个目标做到了明确、细化、量化。

(二)决策过程及资金分配

补助项目及资金分配,主要依据以下文件规定:

《吉林省2006~202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纲要(草案)》(吉发〔2006〕1号)文件指出,新村镇建设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06年至2007年,为启动试点阶段,在全省9个市(州),选择30个镇、100个村进行试点,探索路子,积累经验,树立样板。第二阶段,2008年至2010年,为深入实施阶段,到“十一五”期末,全省1/3的村达到新村镇建设标准。第三阶段,2011年至2020年,为全面铺开阶段,基本完成村镇建设改造任务。各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

《关于深入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吉发〔2008〕12号)文件指出,省级财政继续安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市(州)、县(市、区)财政也要安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各级安排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要严格资金用途,主要用于编制村镇规划、农业基础设施、社会公益事业和改善人居环境等补贴。

《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的意见》(吉发〔2009〕29号)文件指出,从2010年起,用3年时间,在全省选择基础相对较好、人口相对集中、空间布局相对合理、辐射带动作用较强的1000个示范村,集中力量重点建设,强化基础,完善功能,带动周边村屯发展。同时,按照分层推进、梯次跟进的原则,着眼于构建新型村镇布局体系,再规划一批重点村,进行巩固、完善和提高,从2013年起,分阶段将这批重点村打造成示范村。到2020年,使这些示范村成为联结城乡、辐射周边、功能完善的新型农村社区。要完善专项资金制度,省、市、县三级政府要加大新农村建设投入力度,随着财力的增长逐步增加专项资金。省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示范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补助。市(州)设立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所辖区示范村建设项目奖补。县(市、区)要根据本地财力状况和示范村建设项目情况安排新农村建设配套资金。

《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吉财乡〔2008〕797号)文件指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旨在通过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补助、贴息等方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资源,吸引和带动各级各部门、金融机构、社会团体、民营企业、外资等各类资金投向农村,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有效地推进。

从实际操作程序看,主要遵循了省专项资金审委会对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立项管理的统一规定,程序规范,环环相扣,层层把关。基本程序是按照下发项目申报指南,召开项目申报会议部署,村里召开村委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提出申报项目,乡(镇)政府签属意见,县(市、区)新农村领导小组审核,市州新农村领导小组复核后报省,省里申报项目实地检查复核,省新农村办与省财政厅综合研究提出初步意见,提交省农委党组讨论,报主管省长审定,报省专项资金审核委员批复。2月15日,省农委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吉林省2012年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吉农综字〔2012〕42号),组织各地开展项目申报及项目审核、综合考察等工作。2月24日,召开了全省新农村建设项目申报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会议,就项目申报等工作进行专题部署。3月中下旬,省新农村办组成9个组深入各市(州)、县(市、区)对全省1006个示范村申报项目进行检查复核,对2012年申报项目进行逐村现场对接。5月28日,经省新农村办与省财政厅两个部门充分协商,并请示主管副省长同意后,向省级专项资金审核委员会提出2012年新农村建设项目安排意见。6月29日,省级专项资金审核委员会召开第一次资金预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有关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的安排。8月22日, 经省政府同意, 省级专项资金审核委员会下发了《吉林省专资办关于下达2012年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吉专资办〔2012〕6号)。

(三)资金到位 主要有2项,分别是项目资金到位率、专项资金到位。

项目资金到位率。经年底验收和绩效考核,973个补助项目累计完成总投资58549万元,资金到位率达到108%。

专项资金到位情况。《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省财政厅在接到省级专项资金审委会办公室下达的专项资金项目资金计划后,对省级项目,在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对市县项目,在15个工作日内将指标文件下达到市县财政部门。为把握项目建设规模和质量,部分县(市)采取按项目建设进度拨款的办法,但没有发生因拨款迟延而影响项目建设的问题。

(四)资金管理 主要有2项,分别是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经查阅项目补助项目账目和票据,补助项目支出依据合规、没有发现虚列项目,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没有发现超标准开支情况。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的会计核算、专款专用、专帐管理等制度得到了认真贯彻执行。

(五)项目建设组织实施 主要有2项,分别是建设组织、管理制度。各个示范村都建立了项目建设领导组织,明确了职责分工。各项制度都得到了贯彻执行。比如,实行报账制度,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专款专用,在乡(镇)财政所(分局)实行报账制;实行预决算制度,每个项目开工要有预算,竣工要有决算;实行招投标制度,对于农村道路、桥涵项目要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实行招投标,对于大型秸秆气化站、路灯建设建议履行单项政府采购程序;实行项目验收制度,对于完工的项目,要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建立项目后续管理制度,着力建立日常维护、安全管理、保障运营的长效机制。除此之外,还要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项目工程监理制度,项目进度和质量跟踪检查制度,专项资金规范化管理制度等。

(六)产出指标 主要有2项,分别是项目数量完成情况、项目完成质量情况。年初批复的1006个项目,初步统计到年底已完成973个,有33个项目由于规划调整、重大项目工程实施、招投标程序未完成等原因还有没完成,但专项资金仍然在乡镇财政所挂账,待2013年进行建设。各县(市、区)新农村办、财政局组织相关部门在补助项目完工后都进行了严格验收,已完工项目验收合格100%,建设规模数量达到并超额项目申报计划,建设质量达到了相关行业的质量标准,做到了超规模、高质量。

(七)效果指标 主要有4项,分别是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环境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在财政投入乘数方面,1006个补助项目累计完成总投资58549万元,在省级专项资金投入带动下,全省各地累计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61.9亿元。2亿元专项投入带动放大了30.9倍。在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方面, 2012年1006个省级示范村农民人均收入达到9131元,比去年绩效标准7515元年增长21.5%。高于全省农民人均收入8630元水平500多元,高于5.8%。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2012年省级示范村新上新农村建设项目9592个,其中涉及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3430个,涉及环境整治项目4967个,涉及农业、工业、商贸、旅游等产业项目1195个。按照 “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建设指导标准,到年底全省1006个示范村平均建设达标率96%以上。创建标兵村336个,比上年增31个,先进村397个,比上年增37个,两项总计比上年增长10个百分点。

环境效益指标完成情况。2012年末,全省示范村开展环境整治项目4967个,统一修建围墙23134公里,铁大门16.7万个;修建公共厕所7982个,室内水冲厕所24215个,室外卫生厕所240735个;修建垃圾处理场3240个,设垃圾箱23498个,配备垃圾转运车1617个,环卫人员5665名;村屯植树10353万株,种草栽花6560万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1695盏、电能源路灯12336盏。全省1006个示范村平均环境综合整洁率达90%以上。

服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据抽样调查显示,2012年新农村建设农民满意度达到100%以上。

五、综合评价情况评价结论(见表二)

综述上表情况,2012年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得分98.3分,按照的四个评价级次,应列为绩效评价“有效”。 按照年底验收和绩效考核情况,各县(市)平均绩效结果97.62分,所有县(市)绩效结果都超90分以上,达到“有效”级别。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省农委将根据《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吉财乡[2012]195号)规定要求,要将专项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项目管理和以后年度项目计划分配的重要依据,并作为衡量市、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对于发现的33个未完工项目,将责令限期整改。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从2012年补助项目实施情况看,省级专项资金的设立已经成为凝聚各级各方面力量,合力建设新农村的原动力,在实践中,工作不断探索,建设不断创新,管理不断完善,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

一是突出重点,切实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急迫、受益最直接的问题 找准专项资金投入的切入点,牢牢抓住发展生产和改善民生两项重点任务,加大投入,强化扶持力度,加快建设步伐,这是建设新农村的基本前提。只有这样,才能抓纲带目、纲举目张,才能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果,才能加快农村面貌的改变。

二是尊重民愿,切实发挥农民自主决策、自主管理、自主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在新农村建设中,坚持还权于民,建什么、怎么建都由农民自主决策,不包办代替,不行政命令,不搞暗箱操作,实行公开公示,接受农民群众监督,这是搞好新农村项目建设、加强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和安全使用的有效办法和重要保障。

三是激励约束,注重发挥专项资金的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 主要是充分体现专项资金的补助性、引领性和带动性,对于项目捆绑多、自主投入大、干得效果好的,坚持多补助、多奖励,调动积极性;对于具有创新的、方向性强、起点高的项目,比如建设大型秸秆气化站这类项目等,给于重点倾斜和大力支持;对于那些无所作为、工作推进慢、建设效果不明显的,适当削减支持规模。

四是立制规范,把各项制度建设贯穿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注重项目审批程序,坚持村申报,乡镇、县、市和省逐级审核审定的办法;建立健全项目申报公示制、建设合同制、工程招标制、竣工验收制、资金使用报账制等,严格履行各种手续;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检查,每年春秋各集中检查一次,既检查项目,又检查资金,确保项目建设扎扎实实,资金使用管理安全规范。

五是协调配合,努力做到部门之间工作衔接有序、上下工作拧成一股绳 省农委与省财政、省发改部门工作协调顺畅,保障了专项资金的规模和及时审批下拨;加强了与市(州)、县(市、区)和村镇工作的有序衔接,确保了项目建设的真实性、可行性,保证了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地发挥了专项资金的支持作用。

从存在的问题来看,主要表现在:极少数地方账目管理、项目建设、资金拨付还不完全规范;个别地方省级专项资金没有发挥出放大效应,存在着“等靠要”思想;有的地方规划不到位、重点不突出、项目建设质量不高,没有形成建设亮点,处于一般化、常态化;等等。

围绕一年来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实际遇到的问题,提出如下三条建议:一是进一步扩大专项资金规模。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从2007年设2亿元规模后一直未做调整,目前看投入带动能力严重不足。鉴于建设成本快速攀升、示范村数量增多、建设内容增多、标准提高、投入增大,建议省财政将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规模扩大到3亿元。二是设立绩效管理工作经费。因绩效评价,大量增加地方工作责任和内容,据了解一个中部大县要按规定完全做到每年需经费10万~20万元。由于各地财力有限,建议省财政根据县市区工作量研究设立绩效工作经费。三是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目标体系。目前绩效目标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相关指标与之不直接相关,纳入考核有些牵强。为此,建议应更多考核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直接作用和效果,同时,减少考核程序和环节,增加工作的可操作性。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的设立和使用,对“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的深入实施发挥了积极而重大的作用,专项资金使用科学规范、管理严格细致、取得的建设成果丰硕。通过这次评价,我们认为在今后的工作中应着力加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继续坚持以规划为指导进行项目申报。做好规划是搞好新农村建设的首要前提。特别是1000个示范村,要进行连续三年的投入建设,必须要制定科学建设指导规划。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推进项目建设,避免盲目建设和无序建设。二是突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是新农村“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直接影响到我省新农村建设的整体面貌。省级专项资金应把环境整治作为主要投入方向,建立起解决农村 “脏、乱、差”问题的长效机制。三是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要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引导、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投入的有效机制。把省里专项资金支持和积极争取其它政策支持与广大农民群众投工投劳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以奖代补、项目补助、以物抵资等方式,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四是切实尊重农民群众建设意愿。项目申报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抓住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关键问题,从群众要求最迫切的建设项目入手,重点解决好农民群众最为关心的路、水、气、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要坚持民主程序,项目申报要进行民主决策。

(省新农村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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