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明德
绿大地和万福生科是自2006年新一轮IPO重启以来发生的最严重的造假事件。如此大规模造假,无论用什么“恶毒”的语言“诅咒”造假者都不为过。但是“谩骂”和“指责”是无济于事的,重要的是要找出造假何以畅行无阻的原因。
应当说,自从2006年新一轮IPO重启以来,证券市场的法治环境较以前有很大的改善,监管层坚定地提出从严治市、对证券市场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口号,并祭起了严惩的利剑。但是,高悬的利剑并没有吓退造假者造假的脚步。绿大地和万福生科如此前赴后继的造假,说明一定是制度设计上存在不完善的地方。
为了堵塞造假的漏洞,在制度设计上,构筑了这样几道防线:第一道防线就是通过设计严密的法律制度和严厉的法律责任,迫使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高管自律;第二道防线是中介机构严格把关;第三道防线是发审委的审核;第四道防线是监管层的监管。但是证券市场造假事件层出不穷,说明这几道防线已经全线失守。
首先,期望通过严刑峻法迫使造假者自律是靠不住的。很多人都把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的发生归咎于违法成本太低,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是不是提高违法成本,违法行为就不会发生?答案是否定的。要论违法成本高,莫过于毒品犯罪了。贩卖海洛因五十克以上的,就有被判处死刑的可能。然而,惩罚虽然如此严厉,毒品犯罪却依然十分猖獗。何也?巨大的利益诱惑和侥幸心理使然。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只要有百分之一漏网的可能性,行为人就会铤而走险。所以期望行为人在严刑峻法的威慑下自律是靠不住的。
第二,指望各中介机构完全独立是不现实的。发行人、上市公司是这些中介机构的客户,客户是“上帝”,是“衣食父母”,永远处于优势地位,如果对哪家中介机构不满,就会毫不客气地换人。为了利益,中介机构哪敢对客户的要求说“不”,即便客户的要求不正当,中介机构也只能发挥聪明才智竭力为客户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因此指望各中介机构完全保持独立性是不现实的。
第三,期望发审委把住关口也是不现实的。发审委只是“坐堂审案”,是根据发行人报送的材料审查发行人是否符合股票发行的条件。须知发行人报送的材料已由保荐人、律师、会计师这些绝顶聪明的人层层把关,即使造假,也已经设计得天衣无缝,即便发审委员真的有火眼金睛,恐怕一时半会也难以发现。更何况发审委员也有懈怠、被收买的可能。
第四,期望监管者完全有效的监管同样是不现实的。这是因为证券市场被监管对象众多,而违法行为又具有隐蔽性、多样性的特点,受人力、物力和技术手段的限制,监管部门既无法及时发现和追究违法行为,也会使大量的违法行为人漏网。另外,监管者也会有懈怠的时候,甚至有被收买的可能,因此寄希望监管者将市场清理得干干净净同样是不现实的。
因此,光靠这四道防线是不够的,还需要第五道防线,那就是动员全社会力量,对证券市场进行充分有效的监督。这是因为如果没有监督,监管者就会懈怠。而监管者一旦懈怠,法律就不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因为再完美的制度也不会从纸上走下来自动实施。而如果监管者不能有效地执行法律,再完善的法律也只是田间的稻草人。如果失去监督,行为人就会无所顾忌。如果行为人不遵守法律,再完善的法律也只是一张废纸。
要对证券市场进行有效的监督,首先,要赋予广大的中小投资者充分的监督权,即赋予他们真正的质询权、知情权、调查权和诉讼权,尤其要完善有关法律规定,使他们能够便捷地对违法者、监管者提起诉讼,通过声势浩大的诉讼,震慑违法者,促使监管者履行职责;其次,鼓励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组建专业的打假队伍,使他们成为证券市场的专业巡警;再次,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的作用,让造假者在强大的舆论面前却步。只有每个人都拿着放大镜在证券市场寻找污垢,才能把证券市场打扫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