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中国收藏界闹剧不断。2011年,5位“专家”为一假造的“金缕玉衣”开出24亿元天价评估、致使银行损失5.4亿元的骗贷案件曝光;同一年,在权威“专家”的鉴定下,赝品汉代玉凳被拍出2.2亿元天价。规范鉴定证书操作程序,让鉴定证书承担法律责任成为当务之急。
有鉴于此,湖南省出台《湖南省艺术品市场管理暂行规定》(下简称为《规定》)。《规定》已于5月22日正式施行。《规定》首次对湖南省艺术品交易进行条文式详细约束管理,并提出将用法律形式打击鉴定制假等行为。古玩不在其列。《规定》要求:一、艺术品交易的相关方要提供防伪登记证书、鉴定、评估文件,或者能够证明艺术品真实性和合法性来源的其他文件,通过拍卖和网络交易的艺术品,应在上市前经过防伪备案登记。“交易记录以及相关资料应当保存10年以上,交易相关方要求在专业网站上公开的,应予以公开”。二、艺术品经营单位故意隐瞒艺术品销售信息,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害的,将会被追究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在估价环节,《规定》要求:艺术品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对标的艺术品进行价值评估服务,应当有3名以上专业评估人员参加,依照规定的评估流程开展评估活动。评估结束后必须向委托人提供制式评估证书,并对评估结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