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3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工信部、商务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十二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6月1日起至8月31日,在全国开展“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执法行动。 执法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从即日起至6月7日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地将对执法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6月8日至7月31日为集中打击阶段,各地将采取集中整治和专案经营相结合的方式,清理一批传销窝点,摧毁一批传销组织网络。8月为攻坚处置阶段,各地将积极侦破重大疑难案件,集中整治重点区域,依法移诉在侦犯罪案件。此次执法行动重点打击以“资本运作”、“1040工程”、“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等为名实施的“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违法犯罪,以“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游戏”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及相关联的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境外人员及公司跨境传销犯罪,采用恐吓、暴力等手段实施的传销犯罪等。执法行动期间,十二部门将视情况分别或共同派出检查组,对各地执法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在执法行动中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国家工商总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