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莫里森小说中的父母暴力

2013-04-29 00:44于雷
名作欣赏·学术版 2013年4期
关键词:复仇母性身份

于雷

摘 要:在莫里森的小说中,孩子为亲生父母所虐待、强奸甚至杀害的现象颇令人关注。表面上看,这些暴力事件大抵出于宣泄情欲、抒发母爱、体罚教训等动因,而事实上,在每一种暴力现象的背后无不隐藏着制度化的社会压迫对人性的摧残。

关键词:父母暴力 身份 母性 复仇

在莫里森的小说舞台上,父母暴力现象屡见不鲜:《最蓝的眼睛》中,父亲查里强奸亲生女儿佩科拉;《秀拉》中,母亲伊娃亲手将儿子朴拉姆烧死;《柏油娃》中,母亲玛格丽特偷偷地用烟头烫、用针扎自己年幼的儿子麦克尔;《宠儿》中,逃亡女奴赛丝面对奴隶主的追捕不惜用锯子割断女儿宠儿的喉咙;《天堂》中,母亲帕特里夏将电熨斗砸向女儿比丽的脑袋,险些使其丧命。在莫里森的笔下,父母暴力传达出来的意义往往超越了家庭问题的圈囿而带有强烈的社会性。鉴于此,在解读莫里森作品中的父母暴力现象时,就有必要将研究焦点放在特定社会语境中,探讨制度化的社会压迫给人们造成的巨大精神创伤。

一、两个世界之间的身份危机

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领袖杜波伊斯在其《黑人的灵魂》一书中指出,“20世纪的问题乃是肤色界线的问题”①。对于美国黑人而言,他们必须在代表主流文化的白人世界与代表弱势文化的黑人世界之间做出身份确认。但是,由于美国社会乃是“一个不容(黑人)拥有自觉意识的世界”,因此,生活在这种环境中的黑人便进化出一种独特的“双重意识”,即“通过他人的眼睛来看待自我”,用强势文化的标尺来“丈量自己的灵魂”②。于是,黑色的皮肤不再是黑人身份的可靠证据。莫里森颇有感触地说:“成为黑人是一件你得做出选择的事情。无论你的肤色如何,你得进行选择。过去,我的确会因为置身于黑人中间而觉得安全,但是现在我不再因为他们是黑人而有同感了。”③ 由此来看,黑人虽拥有黑色的皮肤,但极有可能“内化”白人主流文化的价值观,并因此表现出“扭曲的,甚至是病态的行为模式”④。

在《最蓝的眼睛》中,黑人母亲珀琳力图通过认同主流社会的价值观来缓解自己的身份危机。从迷恋于白人电影中描绘的生活方式发展到后来将自己工作过的富有白人家庭幻想成梦寐以求的私人世界,珀琳似乎在白人社会中找到了归属。她觉得“回家变得困难了”,“看见(丈夫)查里也变得困难了”,甚至自己的孩子也成了眼中钉。珀琳在对待自己孩子和对待白人孩子方面的巨大反差象征性地表明了一位黑人母亲对自己本真身份的疏离及其对白人价值标准的内在接受。与珀琳不同,作为丈夫的查里无法像妻子那样以自欺的方式来寻求解决身份危机的途径。深受种族压迫的查里可谓是一个与白人主流社会格格不入的叛逆人物。在他看来,“上帝是一位可爱的白人老头儿,披着长长的白发,飘动着白色的胡须,还有一双蓝色的小眼睛……”而他情有独钟的还是那“一手遮天、欲将世界粉碎”的“黑人魔鬼”形象。自幼就被父母遗弃的查里一生都在试图确认自己的身份。在养育他的吉米姨妈去世后,查里踏上了艰辛的寻父之路。可是,当他费尽周折将正在赌博的父亲找到后,父亲却厉声将他赶走。寻父这一细节暗示了查里对身份确认的渴求,而寻父的失败则又加深了查里的身份危机。于是,精神极度低迷的查里不得不用酒精来麻醉自己。在恍惚中,他把目光投向了自己身边的女儿佩科拉;这或许是他寻求身份认同的最后机会。当他看到佩科拉用脚趾蹭着小腿,查里回想起当年珀琳在乡下也习惯做同样的动作。此情此景不由得为他“注入了几分不可思议的缠绵”。杜瓦尔就此评论说:“在强奸发生的前一刻,(查里)显然想到了当初与珀琳的亲密无间;这就暗示……他所要赋予佩科拉的乃是沉淀在其南部乡村生活回忆中的那种本真的身份感。”⑤ 虽然查里强暴女儿存在着泄恨等其他重要因素,但在象征意义上,这一行径表达了查里“重新确立自我身份”⑥ 的强烈动机。

如果说在《最蓝的眼睛》中,莫里森着重探讨了黑人在白人主流文化冲击下所产生的身份危机,那么在《天堂》中,莫里森则转向了对黑人种族主义的研究。在她看来,黑人在受到白人社会的排斥后而走向闭关自守的境地同样是十分危险的;小说中母亲帕特里夏体罚女儿的暴力事件正是从一个独特的角度折射出黑人种族主义对人性的摧残。《天堂》当中的鲁比镇是一个完全由黑人控制的乌托邦社会,然而他们那种偏居一隅的极端狭隘最终使得“天堂”成为残酷肃清异己的地狱。镇上的黑人用“8号岩”(一种在当地表示深层煤矿的行话)来代指鲁比镇肤色最深并因此而最具权势的黑人家族。鲁比镇的先辈们曾经因为自己黝黑的皮肤而不为收容——不仅白人拒绝他们,就连浅肤色的黑人也让他们吃闭门羹。于是,他们发誓要建造属于自己的“天堂”,一个只属于“8号岩”血族的黑人“天堂”。显然,这个“天堂”是建立在仇恨的基础之上;而鲁比人的基督之爱也演化成一种旨在排斥异己的激进宗教情绪。他们把自己打造的烤炉当成宗教信物来顶礼膜拜,而且还在炉口上刻下了一行字:“小心(上帝)皱着的眉头”。关于这行字,祖辈的解释乃是“给曾经拒绝收容他们的人以威胁”;换言之,鲁比人仇恨的矛头不仅指向白人,同时也指向浅肤色的人——他们原以为自己要努力消除的差别只是“自由与奴役”“富有与贫穷”以及“白色与黑色”,如今他们又发现了一种新的差别,即“浅肤色与黑色”。生活在如此极端的黑人种族主义阴霾里,浅肤色的人无疑会作为“卑下、堕落、不纯的‘他者”⑦成为鲁比社会中受压迫的对象。于是,深受黑人种族主义压迫的帕特里夏如同《最蓝的眼睛》里的珀琳一样“学会”了用强势群体的“眼睛”去看待一切。她一方面把融入“8号岩”家族当做解决身份危机的途径并为此嫁给一位拥有“午夜肤色”的“8号岩”后裔,只可惜生下的比丽还是遗传了给自己家族带来麻烦的浅肤色;另一方面,她和“8号岩”家族一样视比丽为“惹是生非之人”。当发现女儿偷偷恋爱时,这位宠爱孩子的母亲以一种连自己都想象不到的方式狠狠加以“教训”:她冲上前去,将电熨斗砸向女儿的脑袋,险些使其丧命。评论家库比茨切克一针见血地指出,“帕特里夏之所以虐待自己的女儿是为了证明她有资格成为鲁比人”⑧。从这一意义上说,比丽成了帕特里夏想摆脱而无法摆脱的“镜像”—— 一个她急

于消灭、带给她身份焦虑的“自我”。

二、畸形的复仇机制

在莫里森的笔下,父母极有可能将自己的孩子当做报复社会的“替罪羊”。他们往往无法正面反抗强大的压迫者而把仇恨的矛头指向家庭中的弱者。在小说《最蓝的眼睛》所展现的美国男权制社会中,黑人男性一方面在“白人至上”的社会等级制度中沦为白人种族压迫的受害者,而另一方面又通过“传递”这种社会机制成为黑人女性和儿童的施害者。小说中吉米姨妈对于自己痛苦经历的描述是对美国社会等级制度的形象化体现:“当白人打了她们的男人,她们负责将血迹擦净,回家接受这位受害者的虐待。而她们则用一只手揍自己的孩子,用另一只手为他们偷窃。”美国女权主义理论家贝尔·胡克斯认为这种“暴力循环”现象反映了黑人男性在接受社会对他们的“非人化剥削”的同时期待在家庭中“恢复自己的权力感”⑨。从这个意义上说,查里强暴女儿的罪行乃是这种等级制度造就的极端产物。当年在佐治亚州的时候,查里的首次性冒险却意外成了白人枪口下极端无奈的性表演;年少的他不敢将胸中的愤怒投向手持猎枪的白人,相反却把自己身下的黑人姑娘当做敌视的对象。可以说,这一充满耻辱的经历让查里“学会了将对白人种族压迫的仇恨

移置到黑人女性身上”⑩。成家后,查里则试图把妻子珀琳当做自己“转嫁失败的目标”{11};必要时,他会“将所有那些无法宣泄的仇恨和遭受挫折的欲望一股脑儿倾倒在她的头上”。新婚的查里对妻子表现出的“爱”更多的是建立在自身“优越感”的基础之上:他“喜欢珀琳的乡下土气和对城市事物的无知”,尤其是她那只跛足更是被查里当做“某种特别而又可爱的东西”加以呵护。然而,过上城市生活的珀琳很快便厌倦了丈夫的穷困潦倒并进而决定外出工作。对于查里来说,这无疑是个打击——当年他在白人那里蒙受了生理上、精神上的羞辱,而如今在妻子面前,他又感受到经济上的无能,于是他再次将仇恨的眼光投向身边的弱者。显然,获得经济自立的珀琳已不再是丈夫解决心理失衡的工具:她不仅对查里的暴力挥拳反击,更在精神上鄙视查里。环顾四周,查里所能发现的“弱者”唯有年仅十二岁的女儿佩科拉;在她弱小的躯体上,查里疯狂地发泄胸中郁积的仇恨并试图找回在白人社会中丧失殆尽的“男人的尊严”。正如凯特·米利特在《性政治》一书中指出的那样,强奸乃是男权制强权“最彻底的实现方式”{12}。

在小说《宠儿》中,赛丝的杀婴罪行则与其报复奴隶制压迫的心理紧密相关。当年赛丝在种植园已有九个月身孕的时候,名为“学校教师”的奴隶主竟纵容他的两个侄子掠夺她的乳汁,用皮鞭在她背上永久地留下一片形似苦樱桃树的伤疤。作为女奴,赛丝对此毫无反抗,而逃亡后作为一个摆脱奴役的“自由人”,她觉得有资格讨还失去的尊严。黑人废奴主义者“邮资已

付”(Stamp Paid)意识到赛丝杀害女儿背后的复仇欲望;他这样谈及赛丝的暴力行为:“她并不疯。她爱那些孩子。她只是想狠过那狠心的人。”在奴隶制度下,奴隶主为了获取更多的奴隶,往往对妇女的生育能力倍加重视;女性和儿童因此而具有独特的意义。{13} 有论者对此颇具洞察力;他认为赛丝的价格显然要超过自己,因为她是“无需成本而能再生产的财产”。由于“逃亡奴隶法案”的存在,奴隶主追捕逃亡奴隶的事情并不鲜

见。他们往往手持枪支,但并不想伤害自己的“财产”;事实上,他们格外小心——毕竟,“死的黑鬼尚不如一条蛇或是一头熊可以剥了皮卖钱……”赛丝似乎认识到自己在主人眼中的“价值”,因此,面对奴隶主的追捕,赛丝选择了自杀性的毁灭。她要将所有的孩子全部杀死,然后再自尽。在实施复仇之际,赛丝的眼睛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由于眼白的消失,它们同她的皮肤一样黑,她看上去像个瞎子。”这个细节颇具象征意义:赛丝的是非观念此刻被复仇的荫翳所遮蔽,她几乎也成了道德上的“瞎子”。

莫里森小说中的父母暴力事件一般发生于黑人家庭,但也有例外。《柏油娃》中的白人母亲玛格丽特就曾把自己年幼的儿子麦克尔当做报复丈夫的工具。早在高中读书的时候,出身工人阶级家庭的玛格丽特便在选美比赛中荣获“缅因小姐”的桂冠;不久她便被著名糖果商人瓦莱瑞恩看中并成为其第二任妻子。身处这样富裕的资产阶级家庭中,玛格丽特只能过着一种寄人篱下的生活。她的阶级背景使她无法融入到丈夫的世界中去。在瓦莱瑞恩的舅母们看来,像玛格丽特这种“出身低下的姑娘”根本不配嫁给自己的侄子,而瓦莱瑞恩之所以娶她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向第一任妻

子证明他有能力去爱”。在一次聚会上,有位贵夫人在得知玛格丽特的高中教育背景后禁不住冲着这位年轻的妻子笑了半天;她拍拍玛格丽特的肚子说:“快点儿加油,亲爱的。”这就暗示:为丈夫生孩子或许是玛格丽特“保证其社会地位的唯一希望”{14}。然而,事与愿违:儿子麦克尔的诞生并未改变玛格丽特遭受丈夫家族歧视的境地。瓦莱瑞恩的侄女结婚时,麦克尔受到了邀请,而他的母亲却被排除在外。对此,玛格丽特耿耿于怀。在她心中,麦克尔拥有两种身份,即“玛格丽特的儿子”和“瓦莱瑞恩的儿子”,而对于后者,她满怀敌意。当她把烟头和针尖扎向儿子的时候,她似乎发现了“某种诱人的东西”。小说中的黑人女仆昂达英是玛格丽特虐待儿子的唯一见证人;在她看来,“(玛格丽特)并非用针扎自己的孩子,她要扎的是(瓦莱瑞恩)的孩子。她的孩子她是爱的”。英国家庭问题研究者吉尔·巴恩斯认为:虐待儿童发生的动因往往是将儿童视为一种“转嫁某些个人及人际间心理症候的固定标靶”{15}。在这一层面上,玛格丽特不仅视儿子为驱除孤独与挫折的工具{16},同时也对丈夫凌驾于自己之上的权力进行了报复。{17}

三、问题化的母性

母性在莫里森笔下往往成为一种令人费解的问题:在《秀拉》中,母亲伊娃曾为了养活孩子出走八个月,以卧轨将腿自残的代价换取保险金;当女儿汉娜因意外而身着烈火时,伊娃破窗而出,用自己受伤的身躯遮蔽女儿。然而,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母亲却因无法忍受儿子朴拉姆沉迷于毒品而将其活活烧死。在《宠儿》中,身为逃亡奴隶的母亲赛丝冒着生命危险带着孩子冲破奴隶制度的枷锁,却在面临奴隶主追捕之际将女儿宠儿亲手杀害。对于莫里森小说中充满暴力的母性,评论家常持肯定的态度:克里斯琴把伊娃的罪行理解成一种“诱发于爱的杀戮仪式”{18},富尔曼将赛丝的杀婴看成发端于爱的“力量”和“勇气”{19},这不免使问题过于简单化而忽略了作品内在的社会批判性。

在《秀拉》中,作为家庭的“创造者和统治者”,伊娃“扮演着上帝的角色”{20}。她不仅将自己孩子的生活纳入绝对控制之中,还将领养的三个无家可归的孩子清一色称作杜威·金,并试图让他们“用一个声音讲话,用一个头脑思考”。伊娃的武断不仅抑制了孩子们的个性发展,更使他们“成为其乖僻性格的牺牲品”。对她来说,母性不仅意味着创造生命,而且还包含着占有和摧毁生命的可能。当伊娃看到从战场归来的儿子在生理上和精神上都陷入了崩溃,她专横地认为儿子已经丧失生存的理由。莫里森在谈到伊娃杀子事件的时候说:“她的为人之道是非常非常具有占有性的,就像君王一样。她认定儿子过着一种苟延残喘的生活。她觉得这令她十分痛心;这就如同你见着一只狗因为断了腿而疼痛难忍时便会将狗杀死。它或许能承受这种疼痛,但你不能,所以那就是你要将它除掉的原因。”{21} 可以说,莫里森的这一席话不仅对伊娃杀子的合理性提出了质疑,而且也暗示性地对伊娃的母性进行了批判。但是,作品的深刻之处并不在于此,而在于它刺破家庭暴力的表象将批判的矛头直指社会。当汉娜质问母亲“何曾与(自己的孩子)嬉戏过”,伊娃回答:“嬉戏?没人会在1895年嬉戏……1895是个杀人的年代,姑娘。条件恶劣,黑人像苍蝇一样死去。”19世纪末的美国社会种族主义尤为猖獗,黑人教育家博克·T·华盛顿的那篇著名的《亚特兰大妥协演说》正是种族矛盾激化背景下的产物。生活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伊娃无法健康表达自己的母性,她的爱不得不摆脱情感的诱惑而更多地表现出“功能化”的一面;生存成了抚养孩子最重要的目的。如莫里森所说:“当你不知如何生存时,与孩子们嬉戏便成了问题……除非在一种仁爱的社会中,否则对孩子的那种情感之爱是不可能实现的。”{22} 当年伊娃用一条腿的代价换取保险费是为了使孩子们生存下去,而现在她用烈火结束儿子的生命则是为了终止其无法生存的状态。尽管伊娃在实施暴力的前一刻紧紧将儿子搂在怀中,眼含泪水叫着他的名字,但在社会压迫中所“锻造”出来的母性必须是以牺牲情感为代价

的:既然儿子无法坚强地生存下去,那么他至少得“像一个男人那样死去”。为了应付现实的无情,母性的“残酷”成了伊娃艰难而又理性的抉择。

无独有偶,在《宠儿》中,赛丝的母性也表现出强烈的“占有欲”。在逃离名为“甜蜜之家”的种植园后,摆脱奴隶制阴霾的赛丝将抚养孩子当做“自己以前从未体

验过的自私的乐趣”,而在面临奴隶主追捕的关键时刻,她却将武器指向自己的亲骨肉,用杀戮实现了“让孩子们呆在身边”这一终极目标。{23} 可以说,赛丝母性中的“占有欲”在很大程度上为奴隶制度所“强化”。她从在种植园所遭受的痛苦经历中认识到这样一条准则,即一个人可以用任何可能的手段去捍卫自己的财产。赛丝的母亲因逃跑而被奴隶主处以极刑;赛丝后背上那块被称作“苦樱桃树”的伤疤则见证了奴隶主对“财产”的绝对控制;男奴西克索因为偷偷杀吃小猪一事而与名为“学校教师”的奴隶主狡辩,结果惨遭毒打。“学校教师”此举是为了表明:“定义属于下定义者,而不属于被定义者。”在赛丝看来,自己的杀婴之举是出于“凝厚之爱”;宠儿被杀时“不过是个婴儿”,因此她“太小了,没法理解”。这一荒诞逻辑在奥特恩看来,不过是将传统中代表残酷和邪恶的“能指”堂而皇之地表现为“形形色色的超常的爱”{24}。跟“学校教师”一样,赛丝成了自己行为的“下定义者”。她对子女的占有也不免与奴隶制本身显现了几分“令人尴尬的相似”{25};她之所以杀害子女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向前来实施追捕的奴隶主声明孩子是自己的财产。{26} 从某种意义上说,赛丝从奴隶制度那里“习得”了对于“财产”的绝对垄断。她曾毫不隐晦地说:“孩子长大对于母亲而言并不意味着什么。孩子就是孩子。他们身材会高一点,年纪会长一些,但是长大?那到底是什么意思?在我心中,那压根算不了什么。”当寵儿的亡灵回来索取失去的母爱时,赛丝的权力最终受到了挑战,“有一两次赛丝企图捍卫自尊——成为拥有金科玉律、万事皆通而不容置疑的母亲时——宠儿便把东西弄得砰砰直响,将桌上的盘子横扫在地,把盐泼撒在地上,还打破玻璃窗”。如果说爱意味着占有被爱者的一切,包括其生命,那么宠儿重返人间来“吞噬(赛丝)的生命”则证明了这种逻辑的荒谬。如此看来,宠儿的回归事实上也在帮助赛丝重新认识母性的问题。可以说,《宠儿》这部作品将对奴隶制度的控诉巧妙地转化为一位母亲意识当中本真母性与畸形母性的对峙和剥离。

纵观莫里森的小说世界,我们无法对出现频率如此之高的父母暴力现象仅仅用“爱”或“恨”来“一言以蔽之”。事实上,莫里森对父母暴力的“热衷”在很大程度上与她对希腊悲剧的理解有关。在她看来,具有“希腊味道”的文学作品应该通过给予读者“一些痛苦”而达到传递“信息”的功效。{27} 显然,莫里森笔下的父母暴力现象在给予我们“痛苦”的阅读体验时,更让我们对种种扭曲人性的社会机制有了愈加深刻的认识。

①② Du Bois, W. E. B. The Souls of Black Folk. New York: Vintage Books/The Library of America, 1990, p16, p8.

③{20}{21}{22}{27} Taylor-Guthrie, Danille, ed. Conversations with Toni Morrison. Jackson: University Press of Mississippi, 1994, p186, p64,p16,p69-70,p177.

④ Mbalia, Doreatha Drummond. Toni Morrisons Developing Class Consciousness. Selinsgrove: Susquehanna University Press, 1991, p32.

⑤ Duvall, John N. The Identifying Fictions of Toni Morrison. New York: PALGRAVE, 2000, p45.

⑥{25} Page,Philip.Dangerous Freedom:Fusion and Fragmentation

in Toni Morrisons Novels. Jackson: University Press of Mississippi, 1995, p49, p139.

⑦ Bouson, J. Brooks. Quiet As Its Kept: Shame, Trauma, and Race in the Novels of Toni Morrison.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2000, p200.

⑧⑩{14}{23} Kubitschek, Missy Dehn. Toni Morrison: A Critical Companion. Westport, CT: Greenwood Press, 1998, p181, p37, p96,p128.

⑨ Hooks, Bell. Feminist Theory: From Margin to Center. Cambridge, MA: South End Press, 2000, p140.

{11}{19} Furman,Marva Jannett. Toni Morrisons Fiction. Columbia: University of South Carolina Press,1996,p17,p82.

{12} 凯特·米利特:《性政治》,宋文伟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2页。

{13} 塞缪尔·亨廷顿等主编:《文化的重要作用——价值观如何影响人类进步》,程克雄译,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第313页。

{15} Barnes, Gill Gorell. “The Mentally Ill Parent and the Family System”. Parental Psychiatric Disorder. Eds. Michael Gopfert, et al.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6, p43-44.

{16} Samuels, Wilfred D., and Clenora Hudson-Weems. Toni Morrson. Boston: Twayne Publishers, 1990, p89.

{17} House, Elizabeth. “The ‘Sweet Life in Toni Morrisons Fiction”. American Literature 56 (1984), p199.

{18} Christian, Barbara. Black Women Novelists: The Development of a Tradition, 1892-1976. Westport, CT: Greenwood Press, 1980, p159.

{24} Otten, Terry. “Horrific Love in Toni Morrisons Fiction”, in Modern Fiction Studies 39.3&4. Ed. ODonnell, Patrick. West Lafayette: Purdue Research Foundation, 1993, p664.

{26} Grewal, Gurleen. Circles of Sorrow, Lines of Struggle: The Novels of Toni Morrison. Baton Rouge: Louisiana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98, p97.

作 者:于 雷,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系在读博士研究生,南京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英美文学。

编 辑:魏思思 E-mail:mzxsws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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