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计生家庭在创业发展、妇女病治疗、生育关怀、女孩成长过程中得到帮助,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体系建设,近日,陇县出台《计划生育“四项基金”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四项基金”的用途、管理制度、资金来源、补助对象、使用范围、补助标准及发放审批程序等。
“四项基金”补助的对象及使用范围: 一是独生子女夭亡或父母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的;双女户家庭女孩或父母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的。二是按政策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孩后,夫妇一方已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在生产、生活方面有特殊困难的。三是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妇一方或双方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四是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家庭子女上学、就医遇到严重困难的。五是计生两户家庭因子女或父母重大疾病,遭遇其他意外事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六是农村已婚育龄妇女患有生殖系统疾病,且住院治疗的。七是基层计生工作者因公受伤,遭遇意外特殊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八是开展有关“四项基金”涉及的宣传公益活动。
“四项基金”的发放审批程序: 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家庭,向所在村(社区)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审签意见,盖章后报镇计生办。镇计生办与镇财政所共同调查核实,经镇政府会议研究,行文上报县人口计生局。县人口计生局与县财政局组织人员对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复核,签署意见盖章,报县“四项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对批准列入救助的对象,在所在村或单位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县财政局拨付到个人一折通存折账户。已婚育龄妇女疾病治疗补助每季度一次,其余救助每年一次。
“四项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监督,其公益账号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资助。(王荣)
(编辑 刘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