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高处坠落事故案例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2013-04-29 15:44徐宁霞
关键词:安全管理建筑施工

徐宁霞

摘要:建筑施工企业是我国三大高危行业之一。近年来,我国建筑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但是建筑业事故率依然居高不下,以高处坠落事故最为典型。本文通过分析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指出我国建筑施工行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关键词:建筑施工 高处坠落 安全管理

0 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日益扩大,建筑施工企业事故率居高不下。据统计,从1990年到2005年以来,我国每年发生在建筑行业的事故死亡人数依然超过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百亿元。根据近几年我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类型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事故类别主要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和触电,这五大伤害占事故死亡总人数的90.27%,其中以高处坠落事故最为典型,事故死亡率占到事故总人数的50%之多[1]。因此,在分析高处坠落事故原因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措施对降低建筑工程事故概率及提高建筑项目经济效益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1 建筑施工的特点

1.1 产品固定,人员流动 任何一栋建筑产品一经选址,破土动工兴建后就固定不动了,短则几个月或一年,长则持续三五年或更长时间。期间作业人员要围绕着它上上下下进行生产活动。这就形成了在有限的场地上集中了大量的操作人员、施工机具、设备零件和建筑材料。

1.2 露天高处作业多,属繁重的体力劳动 一栋建筑物从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工程到室外装修等,露天作业约占整个工程的70%,高处作业约占整个工程的50%之多。而大多数工种需要手工操作,属繁重的体力劳动。

1.3 施工变化大,规律性差 每栋建筑物由于用途不同、结构不同,危险有害因素也不相同;同样类型的建筑物,因施工工艺和方法的不同,危险有害因素也不相同;即使在一栋建筑物中,从基础、主体到装修,每道工序不同,危险有害因素也不相同。因此,施工现场的危险有害因素随着工程进度的变化而不断变化,所以决定了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和施工条件的差异性。

2 高处坠落事故案例及原因分析

2.1 事故案例 2002年2月20日,深圳市某电厂续建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该主体结构为钢结构,钢屋架跨度为27m,南北长63m,共7个节间,钢屋架间距为9m。屋架上部为型钢檩条,间距为2.8m,檩条上部铺设钢板瓦。截止20日前,已完成51~52轴一个节间的铺设。20日继续铺设钢板瓦,铺完第1块板,但没有进行固定又进行第2块板的铺设,为图省事,将第2块及第3块板咬合在一起同时铺设。因两块板不仅面积大且重量增加,操作不便,5名人员在钢檩条上用力推移,由于上部操作人员未挂牢安全带,下面也未设置安全网,推移中3名作业人员从屋面(+33m)坠落至汽轮机平台上(+12.6m),造成3人死亡。

2.2 事故原因分析

2.2.1 直接原因。①在铺完第1块板后,没有用螺丝固定便继续铺第2块板,且作业时又一次铺设两块板,给继续作业带来危险。②作业人员没有按要求将安全带系牢在安全绳上,下方也未设置安全网。

2.2.2 间接原因。①安全管理不到位。承包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程序,以致安全防护措施过于简单。②安全教育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忽视挂安全带或在挂安全带后操作不便等情况下,缺乏其他保护措施。且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③对现场缺乏检查,没人制止工人的违章操作。④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按照规定在高处的钢屋架上作业时,应在节间处设置安全平网,而此作业场所却未设置。

3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

3.1 安全管理问题

3.1.1 政府监管方面原因。①法律法规不全,执行力不够。工程建设的目标体系已经由传统的“成本-造价-质量-工期”体系转向“成本-造价-质量-工期-环境与健康”体系。国际标准化组织也已制定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此外,由英国国家标准化协会和爱尔兰国家标准局等13个组织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

18000标准也已被广泛适用。我国虽颁布了GB-T2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但在建筑行业尚未被引起足够重视。②管理部门职能滞后,管理机构职能不清。在“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中,缺乏安全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的发展,建设部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政府机构的职能转变不能一步到位,因此造成精力不足,管理不到位,跟不上经济形势的发展。其中,综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职责不清也是当前建筑安全管理的重要问题[2]。

3.1.2 企业管理方面原因。①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实际情况中,安全管理机构一般由生产科或技术科来兼管,安全员一般也是挂名或由施工员、监理员兼任,造成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没有保障。再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也不完善,比如缺乏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或者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制度等[3]。②对现场缺乏检查和指导,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等相关方对施工现场缺乏检查,致使很多安全设施在搭设完成后没有组织验收就投入使用,以致发生防护设施达不到标准的情况。或者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治理,导致事故的发生。③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不够。施工企业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及时,导致从业人员的素质不能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特别是农民工,没有进行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差,违章作业的现象严重,多数人员未经培训就上岗。

3.2 对策研究

3.2.1 完善建筑行业安全管理体制。在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明确制定各项安全施工管理体系及责任制度,明确施工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建立“四位一体”的管理体制。企业法人、项目经理、班组长、作业人员做到“四位一体”,形成有效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制。

3.2.2 加大对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①建立劳务工教育培训基地。教育培训按两个层面进行,一个是强制性培训,由施工企业出资建设;一个是自愿性培训,培训工作按照分散进行、统一教材、统一管理原则进行。②加大安全教育的宣传工作。鉴于现阶段安全教育的局限性,可以将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扩展至劳动保险、职业病防治、健康管理、噪声危害预防、有害物质的处理等方面。在宣传方面,要求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现场张贴关于安全及健康的相关标志和标语;在办公室配备全套的安全法规和标准供施工人员参阅;在工地入口处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等。

3.2.3 加大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力度。要求施工企业每个月对本企业所有项目现场进行一次综合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求项目施工现场每半月对本施工区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要求班组每星期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进行一次检查工作,尤其应重点检查危险部位及薄弱环节[4]。

4 结语

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企业综合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的反映,同时也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形象标志。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应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在改进中不断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水平,以适应形势不断发展的需求,努力开创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孙雪娜,赵颖.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现状及应对方法[J].中国房地产业,2011(03).

[2]张立平.浅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发展方向[J].山西建筑,2009(35).

[3]王斌.浅析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9.

[4]杨瑞林.工程施工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山西建筑,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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