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社区 温馨家园

2013-04-29 00:44
中国新农村月刊 2013年7期
关键词:公共服务街道居民

核心提示

由于原有街道办事处职能的“错位”、居委会职能的“越位”,共同导致了城市基层公共服务管理的“缺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项措施难以落实到基层、惠及群众。从2010年2月开始,贵阳市以“减、转、分、合”为核心,深入推进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把全市原有的49个街道办事处全部撤销,成立90个新型社区,全力打造“新型社区·温馨家园”,走出了一条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社会管理不断加强、群众参与不断扩大、执政基础不断巩固的社区建设科学化之路,得到了中央、省委的肯定和群众的赞同,创造了“贵阳经验”。

“减”─精减层级

一是减少管理层级。撤销了街道办事处,成立新型社区,变“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管理为“市—区—社区”三级管理,实行“区直管社区”,实现管理体制扁平化。新型社区以地域面积和服务半径为主要依据,同时兼顾人口数量、治安管理、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等因素,重新划定社区管理服务范围,每个社区地域面积2-3平方公里,人口数量2-4万人,在1个社区设置若干个居委会,着力打造“15分钟服务圈”。新型社区与原来的街道办事处相比,更加贴近居民群众,专注于便民利民;与原来的居委会相比,拥有更多的资源和较强的统筹能力。二是减少工作机构。针对街道办事处机构庞杂、多头管理、效率低下的问题,撤销了原街道办事处的“七站八所”,在新型社区推行“一委一会一中心”治理模式,既提高社区服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又方便了群众办理事务,彻底改变了过去群众办事要找多个部门才能完成的囧境。“一委”即社区党委,为区域性建制党委,是社区的领导核心,统筹辖区内各项工作的领导、管理和指导。党委书记通过“公推直选”方式产生,党委副书记或委员通过选聘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兼任。“一会”即居民议事会,为社区议事协商机构,由居委会和社区内各行业代表组成,在社区党委领导下,代表居民群众和驻区单位对社区的各项事务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一中心”即社区服务中心,为科级事业机构,是政府在社区开展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平台,下设党政工作部、城市管理部、群众工作部、社会事务部四个工作机构,通过设立便民服务大厅、推行网格化管理等方式,直接面对群众开展管理服务。

“转”─转变职能

一是划转经济职能。明确新型社区履行“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四项职能,将原来的街道办事处承担的经济职能上划到区(市、县)经济职能部门,或组建抓区域经济发展新的工作载体或工作机构,不再给新型社区下达经济考核指标,社区的工作职能主要是做好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如云岩区将剥离出来的经济工作交由区发改部门抓,南明区、乌当区成立区域经济发展局抓,花溪区成立园区和国有公司来抓。二是上交行政职能。将原来由街道办事处承担的民政、计生、卫生等各类事务性管理职能明确由社区服务中心承担,公安、城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采取归口上交、延伸、委托管理或派员进驻等方式开展工作,让社区“轻装上阵”,专注于便民利民。三是实行居政分离。将居委会承担的行政职能“分离”出来,去行政化扔掉“包袱”,使居委会回归自治,不受行政事务干扰,腾出更多的时间、更多的精力、更多的资源服务群众,专注于办居民自己的事情,真正实现了让居委会自治功能的回归。

“分”─分清职责

一是制定社区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目录。以区(市、县)为单位,按照“职责明确、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原则,制定社区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目录。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对安排到社区的工作,按照“部门提交工作准入申请——区(市、县)党委群工委初审并提出意见——区(市、县)政府审定——工作准入(或不准入)”的程序,为社区严把工作“准入关”。规范对社区的检查考核,凡是职能部门负主要责任的工作,不得转嫁到社区,也不能对社区进行检查和考核,避免各部门为社区“加压”。二是科学界定公共服务与市场服务的界限。发挥政府、市场、群众等不同主体的作用,该市场的还给市场、该社会的还给社会。在公共服务方面,社区加强与市、区直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部门资源下沉社区服务中心,实行党务、政务“一站式”和“一门式”服务,着力打造“15分钟服务圈”,为辖区居民提供快捷、方便、周到的全方位服务。在市场服务方面,发挥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入银行、医院,家政、保险、装修装饰等服务机构,满足群众的多元化日常生活服务需求。在自我服务方面,通过居民自治、互助服务、志愿服务等方式,引导社区居民有序参与社区事务,促使自我服务常态化。通过完善各类服务内容,让社区居民在15分钟内就能完成送子女上学、取钱、看病等生活需求。三是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研究出台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及社区服务的指导意见》,制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和评估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社区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居委会回归自治功能后,政府不再按人头发放补贴,对政府需要居委会协助完成的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兑现工作经费,实现“费随事转”、“养事不养人”。通过推进公共资源下沉,市场资源作补充,搭建全方位的社区公共管理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合”─整合资源

一是实行“四个纳入”保障机制。将新型社区的机构纳入事业单位序列、工作人员纳入正式编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办公服务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实现更高层次的有机构管事、有人理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目前,全市90个社区办公服务场所均达到800平方米以上,社区人员经费按3:7的比例由市、区(市、县)两级财政纳入预算。贵阳市委群工委常务副书记魏发志介绍,自2013年起,市、区(市、县)两级财政将按照1:1的比例共同投入2亿元开展“新型社区·温馨家园”建设工作,着力提高社区为居民办好事实事的能力。二是实行“大党委”工作机制。通过纵向建、横向联的方式,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纵向建,就是采取单独组建、行业(协会)联建、挂靠组建等方式,把党组织建在楼栋、居民小区、行业协会和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新社会组织,实现社区内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不留“空白点”。横向联,就是将区域内有一定影响力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聘任为社区党委兼职副书记或委员,整合社区党建资源积极开展“共驻共建”,实现社区党建工作统筹推进。三是实行“三会一评”民主机制。居民议事会实行“三会一评”,通过群众意见收集会、议题讨论会、议事决策会、述职评议,引导社区居民有序参与社区建设管理,做到大家的事大家议、大家办,社区从原来的“议论纷纷”变成了“议事纷纷”。

贵阳市经过两年多来的改革探索,有效推动了工作重心下移和公共资源下沉,强化了为民服务,提高了管理质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一是凝聚了人心。随着社区职能的转变,居委会自治功能的回归,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的形成,进一步推进了社区从“衙门”到“家门”、社区工作者从“兼职”到“专业”、服务管理方式从“间接”到“直接”、社区居民从“旁观者”到“主人翁”等一系列转变,增强了社区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增进了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党在城市的工作基础变得更加坚实。二是强化了服务。通过下沉公共资源、聚集社会资源、激活群众资源,构建了“公共服务、社会服务、自我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城市社区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优化了管理。以“治理”取代“管理”,寓“管理”于“服务”,有效解决了街道办事处“错位”、居委会“越位”、公共管理“缺位”的问题。社区不再承担经济职能,有更多的精力用于城市管理,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了行政效率,管理上更加精细、更加到位。通过居政分离,还原了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本来面目,强化了居委会的自治主体地位,使居民自治由“无序化”向“有序化”转变、由“零散化”向“组织化”转变。四是维护了稳定。社区实行扁平化管理服务,让管理服务的“触角”直达基层,“嗅觉”更灵敏,反应更快捷,有效加强了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社区各类组织的服务管理,第一时间掌握不稳定因素、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社区服务平台的搭建,及时解决了基层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居民议事会积极引导居民理性表达诉求,自觉依法办事,各种利益纠纷得到妥善处理。切实维护社区和谐稳定。五是促进了发展。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取消了原来对城区街道的经济税收增量考核,拿掉了街道书记头上的“经济紧箍咒”,社区成为社会管理和服务的主战场。社会管理服务工作的落实,营造了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尽管改革后社区不抓经济工作,但区域经济不但未受影响,反而增长势头强劲。

作者: 龙集华 王太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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