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中国书法的审美

2013-04-29 00:44袁桂兰
中国校外教育(下旬) 2013年7期
关键词:书法艺术汉字书法

袁桂兰

中国的汉字经过我们的先祖一代一代地创造、使用、实践、美化和升华,进而形成了我们独特的中国书法艺术,它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在世界文化宝库中也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它是中华文明的标志,是中华文化的象征。因此我们有必要充分了解中国书法艺术的基本意义,正确认识其审美特性和审美价值。

中国书法书法艺术民族文化中国书法艺术如何稳定、健康地传承和发展,如何使这项古老的书法艺术在今后仍然能够不断地发扬光大,是我们当前应该思考的一项重要内容。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文化艺术等各个领域都在飞速前进,书法界的新生事物如雨后春笋,书法队伍的壮大更是史无前例。但是,我们现在仍然有很多人对书法的知识知之甚少,对书法的基本概念尚不十分明确。所以确立书法艺术的审美观念和审美标准的讨论,应该拿到议事日程中来。正像北京大学教授张辛先生讲的:“书法究竟为何物?其特质和意蕴何在?进一步说,我们应该如何认识书法的审美特征和艺术价值?这首先应该是一个很重要的学术课题。”

一、中国书法的基本概念和定义

书法是什么?如何对书法做简明的解释?元代郝经说:“书法即心法也。”

近人宗白华说:书法是“一种表达最高意境与情操的民族艺术。”

原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沈鹏和韩国书法界权威权昌化的书法合集“序”中说:“书法属于一种典型的表现型艺术,它是在汉字之具有先天丽质的形体结构的基础上以相对简单的技术,以抽象的线条,以相对模糊,朦胧的形式来启示一定的生命意识,抒发一定的情感因素的艺术。

安徽大学博导黄德宽教授认为中国书法是:“将汉字形体构造的美学内涵进一步突出发展,就产生了源于汉字的独特艺术。”总而言之,它应该是艺术家用来表达自我的审美追求,抒发个人情性的产物。是将“汉字构形美的升华和再创造。”打个比方:它就是我国历代艺术家“用心”打扮起来的汉字“新娘”。

二、写毛笔字与中国书法的区别

使用中国传统的“文房四宝”任意书写的汉字和中国的书法艺术不是一个内容,不能同日而语。宋代大文豪苏东坡早就说过:“书必有神、气、骨、血、肉,五者缺一,不为成书也。”他还说:“作字之法,识浅、见狭、学不足三者,终不能尽妙。”等等。不难看出他对书法的要求非常明确,上述三者缺一不可。对作者的见识、学问、功力同样要求的非常严格。现代的书家也有这样的观点,明确指出书法本身是一种高层次的艺术,要以艺术创作的普遍规律来创作书法。书之有法方为书法,因法生艺,无法无艺之书只能叫写字。他们认为真正的书法应该:“结构形象生动……线条曲直撇捺变化多姿。操刀控笔,力量有轻重变化;起落运转,节奏有快慢分别;墨迹干湿不同,线条粗细差别,笔画则有肥瘦润涩之异,遂形成一字有一字之格、一篇有一篇之貌,手书作品于是显得千姿百态。”

从以上可以看出真正的书法艺术作品是非常讲究的。对它的各方面的要求都要有一定的高度。绝非随便的,没有任何法度的,用中国毛笔写的字就叫做书法去滥竽充数。我们读过一些文章,他们把毛笔字严格的区别开来分为三类:(一)毛笔字;(二)书法;(三)法书。尤其对法书的要求标准非常高:“要具有高级艺术技巧,强烈书写风格,且已成为一种公认的流派,足以为万人楷模的书法则视为法书。”

三、书法的审美意识和审美标准

所谓的审美意识,其实就是观者对书法作品鉴别优劣的眼光和学识,或者叫欣赏水平。早在我国魏晋时代,人们对追求书法的美感已经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尤其是文人对书法的爱好已经成为一种自觉的精神活动。他们对书法的审美意识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直至近代许多专家学者、大文人对中国书法艺术都有过有关“审美”方面的精辟论述和观点。然而当前在这文化大繁荣的时代,仍有很多人对我们引以骄傲的中国书法艺术没有最起码的审美欣赏能力。这其实是一种悲哀!所以培养人们的自觉审美意识就显得尤其重要。

提到审美标准,历代古人对各种不同的书体都有其专门的论述。如清代学者康有为对魏碑书体就有:“魄力雄强”“气象浑穆”“笔法跳越”“点画峻厚”“意态奇逸”“精神飞动”“兴趣酣足”“骨法洞达”“结构天成”“血肉丰美”等“十美”的要求。而对草书专家们又有不同的标准:如“谋篇布局,随心所欲,率性而为。挥毫润笔,乘兴使气,恣意挥洒,笔画交错连缀,跌宕起伏,气贯神通。或以激流湍急,满纸云烟,或似笔走龙蛇,腾跃回环。”

我们在几十年的实践中,总结出了一点经验,尤其是我家庭成员中艺术工作者较多,议论中认为创作真正的优秀书法艺术作品,作者在“手、眼、脑、心、胆”五个方面的有机的合理配合至关重要。所谓“手”即手头功夫,是经过长期正确的训练和磨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又很好的基本功,下笔稳、准、意到笔随。“眼”就是眼力,见多识广。能够识别,鉴赏,发现作品好坏优劣的眼光或水平。是能善于准确捕捉前人作品精华为我所用所借鉴的能力。眼高促进手高,手头功夫的提高和他的欣赏借鉴能力有直接关系。“脑”是思想和智慧,是创作的源泉。随机应变,灵活机动,为手眼之统帅。它是分析、指导、编排、构思以及不同思维方式所产生个性的关键。“心”是指心态、情绪、心胸。其人品。性格往往都可能反映到作品上。唐张怀瓘在“书断”里说:“文则数言乃成其意,书则一字已见其心”明项穆说:“书法乃传心也”,清刘熙载说:“书者,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所以说书品即人品,人品出自心态就是这个道理。所讲的“胆”是魄力,是胆识,是勇敢的创新精神。李可染先生就有“可贵者胆,所要者魂”之说。

前不久我们看过一篇文章,他谈到优秀的书法能反映作者的雄心和气魄。他说:“人的雄心和气魄从何而来?要从人的综合修养,综合素质中来。人的修养、素质、提升人的灵气和豪气……人的综合素质,是全方位多领域知识能力的撤取储备和练就,是个人胸怀品质心性才能的集合。”

总而言之,中国的书法艺术是和人的本质有着内在联系的。在我们看来以上这些可以说是中国书法艺术审美之要素,脱离这些要素将不能称其为优秀的书法艺术。当然,这只是一家之言,只是个人的一点粗浅看法,有不妥之处还望大家指正。

参考文献:

[1]张辛.中国书法道器论.中国艺术家报,2004,(16).

[2]王仲生.评钟明善的书法艺术观.中国艺术家报,2004,(16).

[3]李培雄.“艺术书法”之我见.中国书画,2005,(10).

[4]黄德宽.汉字与汉字之美.艺术教育研究,2010,(1).

[5]王雪.涛画语录.中国画,19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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