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沙岭
为鼓励市民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问题,马鞍山市安监局实施“举报有奖”。今年有四名举报人符合奖励条件。但令人尴尬的是,公告已经发布一周多了,四名获奖的举报人却无一露面。马鞍山市安监局安监大队工作人员打电话与获奖人联系,但电话不是打不通就是被告知“打错了”。
这事儿很可笑,却不奇怪,属于大多数人用脚后跟就能想明白的道理。你想想,在“十个举报人九个遭报复”的现实教育下,谁还敢为了这千把块钱“以身犯险”?有网民以小人之心度“小人之腹”——这不是钓鱼吧?谁又能确定是与不是呢?中国老百姓是很容易满足的,估摸着举报之事能被公道解决,就已经感觉烧高香了,大家还没有如此“得寸进尺”的奢望。
但从公民精神的角度看,“得寸进尺”难道不是更正当的事儿吗?公民对社会丑恶、不安全生产看不惯,不管是出于什么考虑,有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勇敢地站出来揭露,让职能部门去纠偏,这是对社会的尽责与担当,也是公民精神的表现。公权部门拿出适当资金来奖励,是对这种公民精神的褒奖。能够奖励到位,才。能实现良性互动,如果举报人正正当当的义举,总是如做贼一般心虚,那一定是哪个环节被严重扭曲了,也无法实现可持续的社会监督。
荒唐之事,折射出最严肃的现实。放在那儿无人敢问津的举报奖励,无异于是一封对当下举报环境的举报信。尽管公权部门一再承诺,他们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保密措施很到位,举报人完全可以放心来领取奖金,但这年头,大家不只相信耳朵,更相信眼睛,说得再好,大家也要在一个个事实中去评估领奖这一行动的风险系数。所以,相关部门必须知耻而后勇,努力营造可靠、安全的举报环境,帮助公民履行对社会的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