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于泽
这边国家发改委痛斥天然气涨价系无稽之谈言犹在耳,那边吉林长春则宣布,长春市燃气价格上调。其中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由2元上调到2.8元,涨幅高达40%。
就在发改委斥责天然气涨价系无稽之谈的时候,也承认长春、苏州等地已开完调价听证会。现在长春涨价已成事实,无论与发改委前几天的辟谣如何相左,当地媒体的报道,依然是“程序合法”,“没有超出居民承受能力”,“居民理性购气”。既然如此,便很难解释为何人们听到涨价传言,便要排队购气。哪一种现象真正代表了居民对涨价的感受?
按照公开的说法,现在国内天然气价与国际价格倒挂,光中石油去年进口天然气业务就巨亏419亿元。气价的确需要调整,但天然气不是普通商品,而是政府定价或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其价格受市场与法律两重约束。涨价或许不可避免,但这并不是说,随便涨价都合理合法。
像天然气,我们或许能够知道它的进口价,但供气企业的储运成本是多少,尤其是其人力成本几何,公众从来无由得悉。
政府本来有“开展价格、成本调查”的法定义务,但在听证会上,却很少看到企业对运营成本有详细提供,听证代表不是通过财务审查提出定价,而是在“节约”“改革”等大词的狂轰滥炸下,把涨价视为自己的道德义务。听证会“逢听必涨”,社会早已多有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