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
一份《兰州石化党委办公室201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早前被媒体曝光。在列入名单的52人中,兰州石化为他们缴存公积金超过9万元的有10人,而缴存额最高的则达到12万元,平均每个月达到1万元。
就在民企为公积金焦头烂额的时候,兰州石化却愿意缴纳如此高的公积金,真是让人难以置信。我们首先来算一笔账,按照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当地的公司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为12%,这意味着12万元的住房公积金,对应的收入应该为100万元。由于这是“明细账”中的最高缴存额,按照常理推论,这100万年薪,可以理解为兰州石化“一把手”的名义工资收入。如果兰州石化“一把手”名义收入难以达到这个水平,那么一定程度上说明,公积金缴存制度在地方上,常有被“逾越”的情况。
本来,公积金制度本身有较为严格的约束机制。在制度设计上,公积金的缴存完全与工资基数挂钩,也就是赚得越多缴存的越多。为了防止缴存差距,在制度上,设定了每个城市的缴存上限。比如,针对中央企业的公积金缴存,2006年国资委就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住房改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不得擅自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缴存比例,职工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额不得突破企业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
那么,兰州石化公积金缴存,有没有违反这一规定?需要有关方面进行调查,向公众说明。
公众之所以围观兰州石化公积金账单,是因为国企高管工资不透明,国企高管的福利不透明,而从这份公积金明细,也就可以推测一份国企高管薪酬的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