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康宁
面对一位要赶回家的危重病人,湖南茶陵县人民医院一名救护车司机开出了1000元的费用,而路程实际上仅有短短的3公里。因价格没谈拢,病人最终在医院里咽了气。
根据湖南省有关规定,每出一趟急救车,在3公里以内出车费为10元,超过3公里后,每超1公里加收2元。也就是说,救护车司机开出的价格超过规定百倍,可谓不折不扣的“天价”。
扶危济困救死扶伤,本来就是医院无可推卸的天职;接送或转运病人,也是救护车必须履行的责任。
是谁给了司机明目张胆违规收费的胆子?根据相关报道,茶陵县人民医院救护车向患者家属索要高价出车费已非第一次,早在2010年11月就被《湖南日报》曝光过。根据当时该医院一位负责人的描述,在2007年该院实行目标管理,120救护车由司机班实行全权管理。
如此看来,司机班对救护车拥有着绝对的控制权,所以他们可以一再突破职业操守底线。令人吃惊的是,院方似乎并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而是坚持认为在此问题上没有责任,也不会做出相应赔偿。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医保制度和医疗环境正在逐步改善。但任何制度都需要合格的执行者,这位漫天要价的救护车司机就在提醒我们。如果某些监管上的“死角”不能得到完全的清理,那么医疗行业的公信力依然会面临重重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