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乐融
我常呼吁台湾要正视大陆不但综合实力崛起,娱乐视听产业也早一步步到位、上位——尽管以国际水平或大陆自己有识之士的高标准看,很多环节仍充满勉强与灰色地带,并不真像外界以为的“到位”。
当台湾只呼吁原创人才和原创力,很可能忽略了边做边学、先山寨(最近有个文雅一点的新词“描红”)后创新,是全球后进国家或产业无可厚非的生存历练这一事实。台湾也曾经历过,甚至,台湾从制造业到服务业很多产业到现在也无法走出这条“模仿——跟风——代工”之路。
尤其,只呼吁原创人才自我砥砺,很明显是社会与公部门不负责任的表现。因为,个人主义适合个人创作,一旦落入商业范畴(甚至国际/区域商业范畴),单靠赤手空拳是很难拼过洋枪大炮的。
拿台湾独立创作人、独立乐团、业余乐团、学生乐团的蓬勃,来自夸台湾仍保有“华语流行音乐原创生命力”,不思考如何提升这些单打独斗的个人或组合的质量与战力,不思考社会和公部门能有什么资源与策略引导这些“苦哈哈的专业工作者”和“做兴趣的玩票者”,从中能源源不绝诞生下一代明星创作人、巨星和天团,去跟台湾以外(说穿了,先别讲欧美韩日,就说对岸吧)地区取得公平拼博和名利双收的前景,那“龙头”危矣。
坦白说,陆续关注大陆电视娱乐音乐生态,不是我爱看娱乐综艺节目当消遣——我连台湾选秀和综艺节目都很少看,而是媒体在娱乐工业中产生的力量至关紧要,我们非得了解。尤其,我一再说,大陆原生音乐工业本来积弱,存在各种发展不利因素,大多数音乐创作人(或创作爱好者)极为可怜,多数纯音乐(非复合式娱乐)经营者也不过混口饭吃。
但大陆电视市场广大,少数省籍卫视的旺盛企图与优秀战力,在这十年内已经帮大陆音乐圈起到若干“质变”的作用(姑且不论这作用力有好有坏)。第一代“超女”某种意义上不但形塑了全民偶像,也让电视台有机会实验在线和线下一条龙的产业获利机制。
在台湾最威权的年代,也曾有“电视台基本歌星”模式,但即便几十年前那么封闭,电视台如此高高在上掌握歌手生杀大权,都依然只停留在“限制”、“寡占”的思维,没有发展出任何电视台本业以外的经营模式,比如台视“群星会”、“五灯奖”节目全盛时期,都未曾帮歌手出过唱片、发展经纪约,或策划过周边产。
短视、自私的电视台,只把自己当媒体,结果就只能吃媒体饭。而大陆娱乐三大领头羊湖南卫视、浙江卫视、江苏卫视,却能在近十年的摸索中,渐渐实践国际唱片公司带出的A&R(Artist & Repertoire,艺人与作品)概念,以各类“自有内容”与“衍生权利”创造更多传统电视播映以外的价值。
就算只谈播映价值,台湾谈话性节目“康熙来了”再红,加持力再强,能捧红的多半是政客、演员、素人、谐星、模仿高手,而不会是真材实料的歌唱新人或中生代实力唱将。大陆一档“中国好声音”,不但电视台和制作方名利双收,还成功为流行音乐界造了一堆星(甚至不是前四强如李代沫、张玉霞等人也跟着沾光)。
台湾第一代民谣歌手、前“滚石唱片”创业元老、“飞碟唱片”董事长、现任擎天娱乐董事长、中华音乐著作权协会(M.U.S.T.)董事长吴楚楚感叹,他连续六年应邀参加大陆某音乐奖颁奖典礼,今年明显感觉观众对港台歌手的热度下降,除了极少数台湾大牌还获得欢呼,多数喝彩已经留给了大陆本土歌手。他提醒:“经济学上所谓的‘死亡交叉,已经出现。”
台湾的音乐工业优势正在消失,不是因大陆词曲作者、唱片公司或版权业者本身快速升级发动了产业革新,却是由大陆强势电视台集团这股宣传(并结合创意制作)力度,一步步逆转中。
没有对音乐产业友善的周边环境,所谓上中下游的相关产业链:如唱片行、广播电台、电视台、平面媒体、网络平台、电信平台、KTV、演出场所、演出商到著作权团体,单靠一个爱写歌的词曲作者想破头、一个爱演奏的吉他手弹破皮、一个爱唱歌的素人找比赛求机会跑断腿,是没有用的。就跟鼓励义和团去打八国联军差不多。
台湾官方或少数正派但对娱乐工业陌生又不够认真的媒体,常以极少数幕前歌手、乐团(如周杰伦、五月天)仍吃香喝辣衣香鬓影的生活与收入,当成“表率、橱窗与政绩”。我不否认娱乐工业永远在造星、在期待明星,但如果永远只靠这些单一案例讲古或做门面,那我们就坐着等待天才巨星横空出世就好,要公部门或企业力量干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