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晶
2013年4月,一名男子在哈尔滨驾驶报废车辆,行驶中报废车突然出现故障,将一名骑车人撞飞60多米,骑车人当场死亡。而一个月前广西境内也发生了类似事故,一报废车“摸黑”上路出现故障,引发了5车相撞的连环事故。一月内连发的两起交通事故,再次引发了人们对报废车重新上路这个问题的担忧。
报废车是指依照政府规定须强制报废的车辆,其危险性不言而喻。那么,这些本应报废的车辆从何而来?又为什么会重新出现在马路上,并成为危及人们生命的马路“新杀手”?
报废车上路隐患多
近年来,报废车重新上路致人死亡的案件时有发生。2011年6月,无锡一辆报废汽车上路肇祸,致人重伤,经查发现此报废车已经过4次转卖;2011年11月,一车主购买报废货车改装成超重罐车,后在四川某地由于突然刹车失控,造成5死25伤的恶性事故;2012年12月,一男子贪图便宜买了报废汽车在江苏扬州从事货运,由于缺乏安全制动措施,货车在停下后突然快速向后滑行,将正在路边玩耍的五岁男童撞死。
从事汽修行业多年的汽修师周健告诉记者,机动车辆达到报废程度或到了年限,其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都会大大降低,隐患处处存在、时时存在,严重威胁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报废车辆机械性能差,刹车、转向及发动机等部件磨损严重,导致燃料消耗过大,不仅严重污染环境,整个车辆的操作稳定性也变差。再加上一些驾驶员为了载客拉货更多,擅自重装、改装,破坏了车辆构造的均衡和稳定,在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是非常危险的。”报废车一旦拉货载重,转弯时就会加大全车的离心力,极易发生各种意外,造成伤害,轻者会发生抛锚,重则会发生自燃、爆胎等严重事故。
同时,报废机动车因没有参加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多驾驶人无力承担巨额经济赔偿。一些驾驶员因无牌无证,车辆不值钱,往往弃车而逃,给交警部门侦破事故也增加了难度,导致一些事故无法侦破。
报废车如何流入市场?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06年以来,每年大约有80万辆报废汽车没有进入正规渠道拆解,累计大约有500万辆报废汽车不知去向。“这些不知去向的报废汽车有一半进入地下非法拆解渠道,变成废铜烂铁卖掉了,还有一半改头换面以黑车形式沉淀在全国道路上继续行驶。”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会长刘坚民说。
大量报废车辆重新流入市场,主要通过三种渠道。一是“假转籍”。即在车辆报废前一年左右,车主到当地车管所办理车辆转籍手续,比如要从A市转到B市,但在转籍手续办完之后,车主并没有带着手续到B市落籍,而是将这辆车卖到第三地继续行驶或者直接高价卖给私拆滥解的黑作坊。二是“假过户”。一批中间人为了收取费用,帮助车主办理“假过户”手续,通过孤寡老人的身份证或假身份证先将车辆进行过户,然后卖到异地。三是“假报废”。鉴于各地车管所管理上宽严不一,自2008年政府允许车辆异地报废的规定出台后,一些不法分子选择一些“有门路”、“有关系”的车管部门进行异地“假报废”。一些车主在车辆报废前,会到外地的车管部门,以“车辆因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为由,运用一些手段,请对方开具异地报废证明。实际上,这辆名义上已经报废的车辆,不久又会回到当地继续行驶,或者转卖给私下拆解的黑作坊。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会长刘坚民表示,中国汽车市场在经历了多年高速增长之后,迎来首轮汽车报废高潮期,如何规范老旧汽车报废,遏制其重返公路,是一件关系到交通安全的大事。
连续3周期未年检将强制报废
2013年5月1日起,我国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开始实施,有关部门强调报废机动车必须强制拆解。《规定》要求,强制报废汽车应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取消了对私家车最高15年的强制报废年限,但同时也规定,连续3个周期未年检的机动车需强制报废,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交警部门注销。
记者从北京市交管部门了解到,非营运的全新机动车前6年是两年一检,第6至15年是一年一检,15年之后就是半年一检。按照这一计算标准,一辆全新的私家车,连续3个检验周期即连续6年未年检就会被强制报废;车辆使用两年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为5年,车辆使用四年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为4年;车辆使用6年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则为3年,而对于超过15年的老旧车,连续3个检测周期,也就是1年半的时间,未获得合格标志,就将被强制报废。
一些车主因工作忙、时间紧等原因,错过验车的最后期限,常常导致爱车进入漏检车辆的队伍。车辆一旦漏检,车辆所有人应先到所属交警支队宣教科向交警书面递交机动车补检申请,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并领取补检表,然后持机动车管理卡、行驶证、补检表、第三者责任保险凭证及复印件、养路费凭证、车船税凭证进行外检,车辆所有人可以在全市范围内自由选择机动车检测站进行检测,最后持办好的手续到所属交警支队宣教门事办理补检车辆手续即可。
北京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车辆年检可以提早3个月进行,车主可根据自己的时间尽早做安排,避免出现漏检情况,更要注意不要连续3个周期错过年检而让车辆进入强制报废的行列。
私卖报废车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赤峰市的徐先生两年前卖了一辆报废车,让他没想到的是,两年后他竟然还要为这辆车“交罚款”。徐先生说,三年前他给儿子买了一辆捷达二手车,车开了一年多,儿子把车撞到树上基本报废了,就把车当废品卖了,不料前几天竟收到交警大队发来的通知书,说他已经卖掉的那辆车有违章,让他去交罚款。
赤峰市交警大队的交警告诉徐先生,这个车一年内共有九次违章,徐先生把车卖给别人,别人带着这个车的手续在进行违章,因为找不到现在开车的人,这车辆违章的钱还得他来掏。“当时为了证明这辆车是通过正规渠道获得的,我把行驶证等所有的手续都给了收废品的。”徐先生说,当废品卖比按正常手续报废能多一些钱,没想到会惹出这种麻烦。
交警介绍,车主名下的车辆到报废期后,应按照规定应该交由正规的报废回收企业进行报废,并办理报废注销手续。但很多车主认为把车当废铁卖或是卖给别人翻新使用更合算,这对车主非常不利。“如果车主车辆上的配件被翻新后装到了别的车上,发生事故后车主也会卷入调查,像徐先生这样将报废车当废品卖了,就存在这样的隐患。”另外,有的车主将报废车卖给他人进行非法营运,由于车辆的所有人还是车主,发生事故和违法记录,麻烦也会找到车主头上。
浙江华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汪涛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法律,报废车不能上路行驶,其买卖也是违法的,车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些人将旧车随意卖给一些非法拆解或没有资质的公司,以求得到更高的一些补偿或收入,据相关法规是违法行为。如果报废车辆再次流入到市场上肇事后,将追究原车主责任。”汪涛说。
无报废证书交警不注销
目前报废车辆的补偿标准为每吨500元,针对有些市民认为补贴的费用太低,宁愿私自拆解出售的想法,北京市报废机动车辆拆解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车辆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中心报废后,官方会出示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这也是车辆报废的官方认证,意味着车主的车辆报废后能够妥善处理,如果车主私自拆解处理,没有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就算车主把号牌、行驶证交交警部门注销,交警部门也不会受理。
车辆都有唯一的车架号、发动机号等标识,报废机动车辆拆解中心会把报废车辆完全拆解,而废品收购店很难做到这一点,对于发动机号及车架号等车辆标识,有些违法分子会把车辆的这些标志保留下来,再组装到其他车辆上,一旦该组装车辆有任何违法行为,公安人员可通过这些标识直接追踪到车辆所有人,车主难免会有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另外,如果报废车辆无法行驶,他们还可以提供免费拖车服务。只需要车主提供身份证、行驶证以及车辆登记证就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