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和英
幼儿时期是个体社会性发展的重要时期。在这个时期,幼儿学习怎样与人相处,怎样看待自己,怎样对待别人:逐步认识周围的社会环境,内化社会行为规范;逐渐形成对所在群体及其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发展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为将来成为合格公民作准备。《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出,儿童是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亲身体验”来学习的。尤其是社会领域的学习,更需要幼儿有真切的体验。随着幼教改革的推进,不少教师已经开始认识到“体验”对于幼儿社会领域学习的重要意义。但是,当前幼儿园社会领域教育中常出现这样的问题:教师费尽心思设计了各式各样的活动,想要让幼儿在参与中有所体验,但效果不甚理想。请看下面几个案例。
案例一:为了培养幼儿关爱他人的情感,教师组织了一次“福利院献爱心”活动。教师让幼儿从家里带来捐赠物品,排练好表演的节目,准备和福利院的孩子联欢。到了福利院。教师安排幼儿与福利院的孩子们坐在一起,结果幼儿见到一些身体有缺陷的孩子都吓坏了,不愿和他们坐在一起。在教师的劝导下,幼儿虽勉强接受了,但神色紧张。虽然整个活动还是进行下来了,结束时大家还一起合了影,但在回来的路上,幼儿都在议论说好害怕。第二天,还有个别幼儿说晚上做噩梦了。
案例二:世界环境日那天。幼儿园开展了环保教育活动。教师精心准备了一套课件,里面包括教师收集的一些有关环境污染的图片和视频资料。教师利用课件进行了一些宣讲,然后组织幼儿穿着印有“环保小卫士”字样的T恤一起画长卷,签名倡议。宣传环保行为。活动搞得热热闹闹。孩子们也似乎忙忙碌碌。可是,活动结束后教师发现,很多幼儿在长卷上画的内容与“环保”主题根本无关。问及“环保小卫士”要做些什么,他们也答得文不对题。
案例三:在一次“关爱残疾人”的主题活动中,为了让幼儿体验残疾人的困苦,从而认识到自己应尽力帮助他们。教师设计了一个情景:自己扮演盲人,戴着墨镜、拄着拐杖在地上敲敲打打,摸索着前进。幼儿一看,觉得很滑稽,哄堂大笑。在讲了一番道理后,教师让幼儿两人一组,一人蒙住眼睛扮演盲人,体验盲人生活的不便,另一人学着去帮助“盲人”,体验帮助别人的快乐。结果幼儿把这看作是新奇的游戏,嬉笑打闹,异常兴奋。
分析以上案例不难发现,幼儿在这些活动中所获得的体验其实是无效的体验,或者说是“伪体验”。从这些活动中我们可以看到当前社会领域教学活动的一些误区。
一、简单照搬成人的活动形式
教师设计活动时往往会照搬成人的一些活动形式,而不去考虑这种活动形式是不是适合幼儿。幼儿在活动过程中能否获得真切的体验。例如案例二中,画长卷、签名倡议等显然是常见的成人活动形式。然而,幼儿不同于成人,没有那么丰富的经历,也没有那么多已有经验可调用,因此,通过教师简单的宣讲,他们并不能领悟多少,在紧接着的画长卷、签名活动中,他们看似都参与了,但并不能理解其背后的意义。其实,要让幼儿有实际的体验,不能仅靠一两次活动,也不能仅仅依赖这些虚浮的活动形式。教师可以引导幼儿观察和记录身边环境的变化,了解环境对人们生活的意义,思考自己可以做些什么力所能及的事情来保护环境,并持之以恒地去实践,比如不乱扔垃圾,节约用水,随手关灯,少用塑料袋,爱护绿树等。
诸如此类的案例还有很多。例如。什么地方发生了地震等自然灾害。教师常会组织幼儿给灾区捐款。活动常常搞得轰轰烈烈,但对于很多幼儿来说,他们只是从家长那里要了钱、捐了款而已,至于为什么要捐款,他们不甚了了,这不是他们真正有所体验后发自内心的爱心行为。又如,有幼儿园策划了一次“学雷锋日”活动,组织幼儿用喊口号的方式宣传雷锋精神。活动结束后幼儿回到班里,刚好有个幼儿一不小心碰翻了玩具筐,积木撒了一地,教师问“哪个小朋友愿意来帮他一起整理”,大家却都不作声。再如,国庆节活动,教师组织幼儿参加隆重的升旗仪式,大家唱歌跳舞,一起吃蛋糕庆祝祖国妈妈生目。一系列热闹的活动结束后,幼儿只觉得这一天过得很快乐,其他印象并不深刻。
当前不少教师尽管认识到了社会领域教育活动靠说教、灌输是无效的。但都有这样一种错误的认识——认为只要组织一些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幼儿参与了、行动了,幼儿就会有体验;只要活动形式和内容多样、幼儿感兴趣,体验就有效果。可以说,这些活动只是“看上去很好”,教师认为幼儿可以从中获得真切体验的想法也只是一厢情愿。
二、不重视来自幼儿生活的真实体验
在社会领域学习中,教师有时会舍近求远,让幼儿体验远离他们生活经验的内容,结果幼儿很难真正心有所感。例如案例一“福利院献爱心”活动中,教师花费不少精力组织了活动,希望幼儿能和福利院的孩子联欢,不料幼儿却被福利院有些孩子的体貌吓倒了。萌生了害怕的情绪。幼儿平时没有机会近距离接触残疾人,了解和接受残疾人需要一个过程。可想而知。在这个活动中幼儿无法真正感受到福利院孩子的困难及其心理需要,从而萌发同情心。感悟到要尊重和关爱他们,并乐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帮助他们。在活动前教师是不是可以先作一些铺垫,比如让幼儿观看有福利院孩子及其生活场景的照片、视频等,引导幼儿讨论:这些小朋友和我们幼儿园的小伙伴一样吗?他们在生活中会遇到什么困难?他们为什么会住在福利院里?知道了他们的事情,你有什么感觉?想不想帮助他们?我们可以怎么做……幼儿需要时间慢慢认识、接受和理解,从而真正萌发同情、尊重、关爱的情感。
案例三“关爱盲人”的活动也是如此。正因为幼儿不知道盲人是怎样的,当教师扮演盲人时,幼儿就觉得教师的这种打扮和行为很滑稽。注意力全放在教师的举止上了,而没有去体会盲人的不便。即便自己被蒙上眼睛,也认为是在玩游戏,难以触发内心情感。
其实,如果教师的教育目标定在培养幼儿的爱心、树立关爱他人的意识上,那么大可不必选择这些远离幼儿经验的、幼儿难以理解的内容,而应利用身边幼儿熟悉的也方便获得的资源,从培养幼儿爱家人、爱身边的朋友做起。比如,有的幼儿园会组织幼儿到敬老院与老人联欢,以培养尊老意识,可是活动之后幼儿并没有太多感受,因为那是外部强加给他们的一种“观念”。不如让幼儿请自己的爷爷奶奶到幼儿园展示他们的才艺,如书法、国画、刺绣、缝纫、修理、唱戏、拉二胡等。让幼儿看到爷爷奶奶勤恳操持家务之外的另一面,从而产生对爷爷奶奶的崇敬之情,感受到爷爷奶奶对家庭的付出,在此基础上产生尊敬、关爱老人的美好情感。如果有了这样真切的体验作为基础。再引导幼儿去敬老院开展联欢活动,效果肯定会不一样。
综上所述,教师之所以照搬成人的活动形式,不重视来自幼儿生活的真实体验,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没有将幼儿看作学习的主体,往往以成人思维来主导幼儿的学习,没有联系幼儿的已有经验,没有考虑幼儿的思维特点。没有尊重幼儿的学习方式。
幼儿社会性的培养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幼儿只有在亲历的过程中对事物产生真切的感受,对其中隐含的道理和意义有自己的领悟。才能将社会规则内化,形成适宜的社会行为。轰轰烈烈但不符合幼儿学习规律的活动并不能保证幼儿有所体验。因此,我们呼吁:剥开当前社会领域教学活动华丽的外衣,追求贴近幼儿生活的“真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