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互联网金融大讨论
8月13日,中国互联网大会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开幕。在大会“互联网金融中国峰会”上,来自工信部、人民银行、商务部等主管部门的代表和业界人士,深入探讨我国互联网金融业创新发展思路、创新模式和机制等话题。
近两年来,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以及对银行业务形成的潜在竞争,引发了业界关注和思考。最终会形成何种业态,如何规范和防范风险,成为“互联网金融中国峰会”讨论的焦点。来自电商等企业界人士表示,P2P贷款的成长、电商小额贷款业务快速铺开,这些都让他们对互联网金融的未来充满想象力,最令人关注的当属支付宝旗下的余额宝,上线仅18天,累积用户数就超过了250万,存量转入资金规模达到57亿元。
不过,在肯定了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意识以及对消费者带来的巨大福利的同时,有专家也指出存在的各种问题。陆金所副总经理黄黎明就认为,目前互联网金融的确是一股令人惊叹的新兴力量,但还不能称得上是颠覆性的创新力量,如果要实现更好的发展,必须实现信息共享,打破信息的不平衡。宜信公司副总裁方以涵则表示,普惠金融的核心是普惠信用,小微企业和农户没有资源,更需要帮助。从宜信的经验来看,互联网金融应该依托自身的优势,弥补传统金融的不足,在最大程度上帮助这些人圆其梦想。
来自金融系统的专家更注重互联网金融的安全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表示,发展互联网金融,应注意防范风险,两个底线不能碰、不能击穿:一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二是非法集资。他提醒互联网金融从业者注意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中投公司副总经理谢平等业界专家也从宏观角度解读了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趋势与未来展望,并在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未来寄予期望的同时,提出了他们的困惑和担忧。他们表示,金融稳定关系国家稳定,任何形式的金融创新应该在金融稳定的前提下进行,互联网金融也应该在适度的监管中审慎创新、稳中求进。
正如工信部信息化推进司司长徐愈所说,互联网金融业务在当前中国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如何促进互联网金融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实现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良性互联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人们对此充满期待。而对于给金融监管带来挑战这一问题,与会代表共同签署了《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公约》,表示将会用自己的力量和方式积极推进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自觉防范管控风险、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中国互联网金融产业稳健发展。
随着互联网金融力量不断壮大,这一话题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本次大会从第三方支付到电子商务,从技术到服务,从不同角度解读了互联网金融的现状及特点,对其未来的发展充满期待。
目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经到了一个新的台阶上,正如数十年前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给人们带来翻天覆地的改变一样,这一充满无限可能的时期也将转瞬即逝。模式的创新和风险的防控,无疑是现阶段面临的两个巨大问题,无论是机遇,还是挑战,都将决定互联网金融未来的发展。
互联网金融最大挑战
在于风险控制
对于互联网企业而言,大数据的战略意义在于摆脱担保和抵押方式,将数据作为提供融资渠道的关键依据。阿里金融利用多年来电子商务交易数据建立起来的涵盖30多万家企业的信用数据库,引入网络数据模型和在线视频资信调查模式,通过交叉检验技术辅以第三方验证,确认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再将客户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的行为数据映射为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价。
对比传统金融服务模式,以开放云平台为标志的电子金融服务模式已经成为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拓展市场和创新经营模式的有效手段,代表着未来金融服务和交易的发展方向。
移动支付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随着移动支付规模的不断扩大,互联网金融将会更加活跃和壮大。中国人民银行《2013年第一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移动支付达到1.98 亿笔,金额达到1.10 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9.30%和206.46%,增长速度位于各类支付业务之首。高盛预计未来五年移动支付将会以42%的速度增长,到2015年移动支付的比例将占全球支付总额的2.2%。
互联网企业找准了小额贷款的切入点,并很好把握了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日趋成熟为金融网络化提供的环境基础。在我国当前鼓励发展小额贷款的政策背景下,小额贷款成为互联网企业向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渠道的着手点,摸索出“数据+平台+小贷”的全新模式。此外,电子商务对传统商业模式的替代效应为金融网络化提供了平台。我国电子商务在发展模式、技术支撑和信用体系等方面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走向成熟,随着金融产品化和标准化趋势越来越强,金融产品和服务电子商务化变成了可能。
但是,在目前金融政策体系下,我国互联网企业向金融领域渗透将是一个小步快跑的进程,短时间不可能对银行等传统金融业产生较大冲击。首先,我国广大互联网网民对除银行以外的证券、保险(放心保)等新金融市场认知度还不高;第二,金融行业的特殊性将导致政府对互联网企业金融创新的监管慎之又慎,如暂不开放吸储功能等。因此,互联网企业金融创新之路不会一蹴而就,形成威胁金融业主体之势。
互联网企业向金融渗透的最大挑战在于对风险控制的把控。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业务的优势在于拥有数据信息和平台,但是最大的考验在于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对技术风险、市场风险、业务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预测和控制能力有待验证。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都有在长期成长发展过程中建立起来的严格的风险控制系统,对风险的识别、衡量与控制都有着明确而严格的规定。针对这一现实,互联网企业可以与金融机构合作,从信托、基金、保险、理财产品等非信贷类金融产品着手,做好平台交易的接口与协议,将风险尽量降至最低。
发展互联网金融
不能突破两个底线
“在诚实守信的前提下,一切有利于包容性增长的金融活动、金融服务都应该受到尊重与鼓励。发展互联网金融,应注意防范风险,两个底线不能突破。一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二是非法集资。”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在出席2013年中国互联网大会时特别提醒互联网金融从业者。
以“共建良好生态环境,服务美好网络生活”为主题的2013年中国互联网大会于昨日在北京拉开帷幕。值得关注的是,作为本届大会的议程之一,互联网金融峰会首次举行。在互联网金融峰会上,电子金融业务的转型、互联网金融以小博大等话题成为与会嘉宾讨论的重点。
与会嘉宾普遍认为,互联网金融并未脱离传统金融业单独存在,而是利用自己的业务渠道,借助银行系统建立新型盈利模式。
“互联网金融本质上属于金融的范畴。”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信贷管理部网络融资业务中心副总经理史一文表示,互联网企业和金融企业两者之间各有长处,也各有短板,互联网企业和金融企业只有合作,发挥彼此优势,才能使互联网金融不断繁荣。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服务领域发展非常快,目前很多电子商务平台在进行试点,为中小企业解决贷款问题,如支付宝等。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不仅呈现出强劲的发展态势,而且对传统金融业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刘士余指出,互联网支付企业的支付总量大体为6万亿元,大概占到整个支付总量的0.5%,但交易笔数却占支付总量的40%。所以,互联网金融给金融监管带来一定挑战。
“监管部门应充分尊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自身规律,尊重互联网从业人员以及金融从业人员的创新精神,不要把行政手段植入到健康发展的有机体中,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刘士余强调。
银行如何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
以建行推出善融商务、股份制商业银行推出的网络贷款为标志,银行与电商已经从技术的合作转为核心业务的加速融合,互联网金融迎来了真正意义上的发展浪潮。一边是电商凭借数据和信息优势,开始将触角深入到第三方支付、网络贷款领域,一边是感觉到“狼来了”的银行不断创新,加快了对移动支付、电子商务的研发和产品推广。
有一种说法认为,随着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电商将抢夺银行的饭碗,比如说,以阿里金融为代表的网络小贷发展速度之快令人侧目,但现实来看,银行和电商的竞争市场在小微企业领域仍是一块有待开发的蓝海,二者之间目前还只是同时进行急行军的两支队伍。由于既有客户群存在着一定错位,所以目前电商还未对银行业务形成明显冲击。但长远来看,发展中小企业业务是利率市场化大背景下银行转型的现实选择,因此抢占互联网金融的先机,就成为商业银行不约而同的战略举措。
众所周知,我国目前许多领域存在金融供给不足,尤其是小微企业的融资瓶颈一直难以破除。长远来看,互联网与金融只有实现有机融合,才能把这一块蓝海开发出来,产生真正的大市场和良性的互联网金融业态。
这是因为,电商与银行的优势不一样,存在着很大的互补融合的可能性,电商手里掌握着大量的小企业客户群,具有较长期的交易信用记录以及数据分析能力,而银行则在资金实力、支付结算以及风险控制上有着电商难以企及的优势。
以网络贷款为例。目前,电商对小企业的信息分析偏重于交易环节,额度偏重于微贷,如果企业成长后资金需求量增加,那么单靠网络微贷难以满足其需求。随着企业成长,面对的市场经营风险会越来越大,只靠积累的信用和交易记录分析,而忽略了对产品以及市场前景、行业风险的评估,那么可能造成风险估计不足。而在电子商务里,很多小企业是上下游关系,风险具有传染性。相比之下,银行信贷除去防范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外,还有着完善的内控机制,重点防范的是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的涉及面较宽,一旦出现操作风险,那么产生的影响可能会超乎预期。
因此,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最大瓶颈是风险控制和金融供给的有限性。如果没有银行的合作,单靠电商难以突破这两个瓶颈。同时,虽然银行的风险控制能力强,信贷资源充足,但是却缺乏与小企业直接对接的触角,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短期内同样难以实现对小企业信贷的广覆盖。电商积累的交易行为数据和客户评价,恰恰可以成为银行的有效补充。
有专家指出,在谈论互联网金融时,需要明确一些概念。网络贷款实际分为两种,一种是小贷公司类,比如阿里小贷的实际投放窗口为两家小贷公司。这类贷款资金完全由实力雄厚的电商提供,不吸收社会资金,而且风险控制较为严格,贷款客户多为注册会员,且有关停账号等辅助风险控制手段,如果出现单笔风险也会因为金额小而被容忍,但是这种模式下的贷款供给总量,受到电商资金实力的限制。另一种是借贷中介类,比如人人贷、翼龙贷等,这类借贷中介往往通过发行理财产品的方式吸收社会资金,作为放款资金来源,就不能不需要严格的风险控制和监管。
如果互联网金融单靠电商单兵突进,那么将面临的风险之一,是来自电商所处行业的风险。众所周知,银行信贷是宏观调控工具之一,能够逆经济周期而实现总量调节。但是,互联网金融的市场主体是电商,受到电商行业以及自身经营的影响,行业波动会造成互联网金融供给具有不稳定性。而且,网络贷款机构多以自有资金提供贷款,或者提供信用担保,如果缺乏风险转移和分担机制,那么风险会过度积聚,不排除自身会成为风险源头。
由此可见,互联网与金融只有有机融合,才能焕发出生命力。这正是广大小微企业所需要的。我国小企业融资一直是短板,影响着民间资本投资以及经济结构转型。提高经济发展包容性的涵义之一,是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生态。要实现互联网金融有序发展,需要银行对传统业务进行改造和创新,正如牛锡明所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会彻底颠覆商业银行传统的经营模式、盈利模式和生存模式。银行应当利用既有的IT技术架构,契入互联网数据来创新征信手段,将小企业的交易信用数据纳入授信评级范围,探索基于电商与银行优势相结合的新型小企业融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