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委授奖词:郑烨芝是此次『放胆』作文大赛众多写手中的一个异数。她不是文体创新者,但绝对是在题材上的自觉尝试者。这篇文章因此有了一种奇诡又自然的文学品质。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自己想要寻找的『长安』,有寻找不得之后的发现,可是本文显然走得要更远一些——在精神世界的深与锐的方面,进行了一定的探索。读之,有『假作真时真亦假』的哲思意味,能勾起我们每个人心底对『长安』的追寻。换言之,我们细细品读,就是在进行一场心灵的旅行,时而如沐春风,时而又见滂沱大雨浇注心头。而我们,毅然决然地行进着。
(肖尧)
一
山顶上的风有一点大,把我的帽子吹起来了,帽子下藏着的头发被揉得乱七八糟。“可恶的风。”我小声嘟哝着,把头发理了理之后又将帽子压得更低。
远处还是山,颜色要更淡,像是不知被谁打翻的墨水。不知道是不是幻觉,我似乎能听见海的声音,很细密的冲刷声,绵绵不断。四周的景色看起来似乎更像是假的,但是扑在面上的风却又卷着一股诡异的咸腥味。
“大概是心理作用。”我跟自己这么说。
回头看过去,身后是装备齐全的人群,有人靠在树上大口大口喘气,有人兴奋地拍照,有人在欢呼雀跃。这是我在路上碰见的一个探险队,都是些喜爱行走的年轻人。队长是个爱尔兰人,眼睛很亮,最爱说的话是:身体和灵魂总要一起在路上。我是一个喜欢安静的人,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选择加入他们,或许是因为孤独太久,内心里隐隐有一种渴望温暖的感觉,此刻看见他们的模样,这种感觉得到了最大的满足。
人群中有一个高挑的姑娘看见我回头,挥挥手冲我打了个招呼。她是洛兰,在探险队里负责医疗救护,基本上大家有什么病痛或者因为探险而受伤都会去找她。她的脾气很好,很爱笑,浅棕色的眼睛里总是闪着温和而仁慈的光。她是一个英国人,可是因为母亲是中国人的缘故,会说很多中文,所以我和她交流起来没有什么障碍。
我的名字是苏瑟,性别和洛兰相反,职业勉强算个行走的人。我很难得会说自己是旅行者,因为我算不上一个合格的旅行者。更确切地说,我不知道自己旅行的意义是什么,这是一件很要紧的事情。
也不能说我就是盲目地瞎走,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忘记了。对的,我忘记了。我的记忆里,有很明显的一个断层,我记得很多东西,包括看过的书学过的公式和我的身份,但是我忘了我的过去和我选择行走的目的,这也是一件很要紧的事情。
我随身背着一个包,里面有很多照片和一本很厚的写日记用的牛皮本。照片上有很多地方,可是很遗憾,我也不记得我曾经去过哪里。在那些精心挑选出来的照片上,我看见很多很美的景色,但我却记不得自己何时亲身站在那样的景色里拍摄,这很让我懊恼。后来,我把希望寄托在了日记本上,我以为从上面可以找到我想知道的一切,可是我又错了。
当我翻开那厚重的本子,一页页翻过去的时候,那些陌生而又熟悉的字体仿佛在诉说从古老的时代流传下来的故事,通俗一点说就是天方夜谭。不过,辛勤的探索不是没有一点儿收获的,我从本子里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线索。
说奇怪是因为,我甚至不知道我可以用它来干什么,但是它应该很重要。日记本里提到最多的一个词是“长安”和另一个词语“阿年”,我对这两个词语都没有什么印象。最初看到的时候,我还笑了笑:长安不是中国古都么,我很喜欢的地方。可是为什么我要这么满世界地乱跑?后来我觉得不是那么回事,“长安”和“阿年”究竟有什么关系?
突然我的肩膀上传来沉重的撞击感。“安心啦,深沉的思想者,该去吃饭了。”不用转身就知道一定是洛兰。我牵了牵嘴角点了点头:“等等吧,我把这些拍完。”我举起了手里的相机,寻找着一个恰当的角度。
“你真的是一个很奇怪的人,每到一个地方都要拍很多照片,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吗?”“说不准我的记忆就藏在里面哦。”我装出一副很深沉的样子,还特意压了压嗓音让它听起来更加神秘。很显然洛兰不喜欢这种无趣的小把戏,她很快就打断了我:“你当我是多大的小孩啊,苏瑟。”
“嘘。”我用没拿相机的手遮了遮嘴唇又迅速地放在相机下方托着它。就在这个时候,远方的夕阳坠下去,把最后一点光抛出来,半红半紫的光把远方的水墨染出了西洋画的韵味。“就是现在。”我把快门按了下来,之后满意地看着照片。真好,光线的角度刚刚好,我的心情因为这个变得轻快起来。
“受不了你,走啦。”洛兰帮我拿过相机放进包里,然后挽起我的手臂往回走。
二
“有点冷啊。”洛兰抱着汤碗,貌似不经意地坐到了我的身边。我笑了笑,往旁边腾了点位置出来给她,她脸上有一种小把戏被拆穿的羞涩。
“还好吧。”我接过她递过来的汤,喝了一口。很浓郁的蘑菇味道,只是里面放了一点点芥末。该死的,我最讨厌芥末的味道。
“之后有什么打算呢?”果然,如我所料,她一定会问这个早已问过很多次的问题。
“你问了很多遍了啦,不过还是继续走吧。”“明明每次你都是这个答案好不好?嗨嗨,不停下吗?”“可是我还没有找到‘长安啊。”“可是你连它是什么都不知道啊。”洛兰一脸沮丧地说,她总是这样,把心事显露在脸上,明明是我的事情,她却比我还着急。
其实我觉得她说的是对的,我走了很久也找了很久,可还是一点进展都没有,但我就是不愿意停止。这真是一件令人纠结又麻烦的事情,但我还是未经思考就说:“一个人,走过一生,记忆少掉一段真是没有意思。不管怎么样,都要找回来的啊。虽然不知道那是什么,但应该是一个地方吧?如果找到就可以想起来一切的话,为什么不去试一试呢?”
洛兰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之后便沉默地喝着她自己的汤。她不时抬起头来,浅棕色的眼睛里可以看见点燃的火光在跳动。看着洛兰和远处在另一个火堆旁打闹的队友们,我鬼使神差般想:为什么要继续呢?这样停下来不好吗?我为自己这样口是心非感到羞愧,可是转瞬脑海里又蹦出来一个小小的声音:阿年,我一定会找到长安的,然后就回来带你走,好不好?
我记得我似乎说过这样的话,所以,原来“阿年”是一个人么?可是又有什么用呢?我还是什么都不知道。但是隐隐地,我总觉得脑海里有什么在慢慢地挣扎,似乎有些东西正在积蓄着力量,准备着某个瞬间破土而出。我期待而又恐慌。
“怎么了?”洛兰问道,估计是发现了我表情的变化,她总是这么细心而体贴。我摇了摇头,把内心逐渐汹涌的思潮压下,装着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把帽子摘下。“似乎有点热了。”“你是跟我唱反调吗,苏瑟?刚才我还说了有点冷的话。”
“所以说我们转移话题都不是很成功么!”我笑了笑,洛兰也笑了笑。我们就这样放掉汤碗,向后一仰躺在了地上。
“洛兰。”“嗯?”“难道你不会觉得我是一个很奇怪的人么?”“不会啊,苏瑟,我们都觉得你是神的礼物。你是我见过的,除了我母亲以外最吸引人的东方人。”“哦?那要谢谢你的夸奖了。听到这样的评价,真是让人不由自主地骄傲啊。”“……”
我因为她的无语而有一种自得的满足。我将手臂枕在头的下面,让自己躺得舒服一点。今天晚上的星空很美,月亮很淡,但是星星很多、很亮,一反前几日的黯淡。就这样看着,会有一种无际的安然感。
“真美啊。”洛兰感叹地说。
“确实挺美。可是你看远处的星星,看起来离我们很近,但其实还是很远啊,远到它的光要花几百几千几万甚至几百万光年才能到达我们的眼睛里,被我们看见。也许在光到来的路上它就已经分崩离析,那就是它的死亡吧。是啊,走了那么久,才能被发现,发现的时候连生和死都不清楚,真是孤独而又可怜啊。”
洛兰听了我的话,停顿了一会儿,又似乎是在咀嚼我话里透露出的更深的意思,最后她终于侧过头来看我,眼睛里绽开温润的笑意:“不会的啊。因为我们看见它们了呀,也许它们死去了,也许它们还在宇宙的某个角落,可是它们还在啊。漫长的苦旅不是毫无意义的,至少它们的美被发现了。如果不努力反射太阳的光辉或者自己的力量发光的话,可能无论经过多漫长的年月都不会被人发现呢。它们跨越了那么长的时间和空间,也许只是为了和你相遇啊,苏瑟。”
“哪有那么夸张。”我轻声驳斥道,可是却禁不住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中。是啊,它们被我发现了,这就是它们生命的意义吧。那么我也应该不断地去寻找吧,停留在原地的话,一直都不会有什么收获的,也许我的记忆也躲在什么地方偷偷地看着我呢。
我看着洛兰被火光映红的精致又美丽的脸,突然想起一些话来:“阿瑟,不要哭啊,婆婆不是走掉了哦。丧失生命功能不再有生命特征,这只是第一种死亡;在葬礼上被火化,然后被埋进一个很小很小的坟墓里,那个大理石的石碑只是表示了婆婆的二重死亡。可是死亡有三重的哦,所以婆婆还没有真正地死去呢。你不要哭,说不定婆婆就在哪个地方看着你。阿瑟努力去变得很乖很强大的时候,说不定婆婆还会每天陪你一起生活呢。”
好熟悉的话,在我的脑海里响起,很轻很细,可是又有着万钧之力,拨动着我心里最柔软角落。一种什么都想不起来的无力感把我笼罩着,我只能任这声音越来越远。
印象中这是一个人对我说的,那么,那个人是谁呢?突然,有什么从脑海里一闪而过——阿年,是阿年。原来阿年是一个人。我努力去回忆,可是只能在记忆的海洋里找到一个很模糊的身影。不管怎么说,线索已经露出冰山一角,接下来,我一定可以慢慢地把丢失了的记忆,一点一点地寻找回来。
洛兰看着我的表情时而凝重时而喜悦,摸不清楚情况,不敢贸然打扰,伸起的准备拍我的手僵在半空中不知道该往哪里放。我回过神来的时候,看见她这个样子,笑了笑,将她的手按下来放在她的身旁。
“睡吧,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呢。”
看着平静入睡的洛兰,我整了整最近一点点浮出的记忆断片,一切似乎都杂乱无章,可是一切又像都被一条无形的线贯穿在一起。我想起了包里的照片,为了不让我的行走失去意义,我想我应该走下去,把未知的答案找回来。
三
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因为忘了盖毯子,我和洛兰都很不幸地患上了感冒。我一边吸着鼻子一边听着她絮絮叨叨的指责,只能很尴尬地把头低了又低,最后像要缩回身体里一样。可是说归说,她一边数落我一边准备着药,这个举动让我想笑又不好笑出来,只能辛苦地维持着肩膀,不让它因抖动得太厉害而露出端倪。
之后的几个月,冒险队跟着我四处旅行,我们去了许多地方,我的包里多了许多美丽的照片。可是每到一个新的地方,我就会向探险队的队长奥利斯表示感谢和歉意,潜意识里总觉得让冒险队跟着我漫无目的地寻找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但是,那个大胡子的爱尔兰人,每次都会用他那略带爱尔兰腔调的蹩脚英文回答我:“年轻人,没事的,你是很棒的东方人,跟着你,我们可以知道很多很有趣的事情,看见很多很美丽的地方。我们很高兴。只是你还没有找到你丢失的东西吗?”“没有。”“那么,神会保佑你的。”每次他都会在将双手合在胸前之后说一句祈祷的话,来为我们的谈话做一个愉快的结尾。
每次和他谈话,我心里都有一种奇异而温暖的满足感,我想这大概就是从前所有没发现的,团队给人的充实和安慰吧。
我去了很多地方,可还是没有找到长安。或许我根本就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是肯定不是古时候的国都,因为不管从什么角度来说,我这么大的一个人要穿越回古代还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所以我排除了这种可能性。那么,长安又是什么呢?也许我路过了却不知道?
这是一个很能给人带来挫败感的假设,如果是那样的话,我真的会觉得无比遗憾,因为那意味着我要把所有的地方重走一遍,而走过的地方如果走过很多次,就失去最初的韵味了。那么,我跟自己说,是不是因为还没有找到的原因?也许我太天真了,以为到了地方就可以想起所有的事情,可是如果想不起来怎么办?
我不断地假设,又不断地找理由把自己构建出来的一个个看似逻辑严谨的假设推翻。如此自娱自乐的游戏,我却乐此不疲。
我的记忆在山顶的那几个晚上之后就没有什么动静了,我懊恼很久,然后就把它们放到脑后了。此刻突然想起来,觉得我大概只有在场景相似的时候才能回忆出一些事情,可是我连记都不记得,怎么去找相似的场景呢?就算这是真的,也是一种类似于走到海市蜃楼的幻想吧?
这个时候,我看见了天上的风筝,是很奇怪的用乱七八糟的纸糊起来的那一种,有个黑人小孩在放,中间摔倒了很多次。他的身后一直跟着另外几个小孩子,看见他摔倒,其他人就会笑得很高兴,但是总有一个黑人女孩把他扶起来,然后替他将风筝线拉得更高一些。
“阿年,你看你看,我的风筝,好高好高。”“阿瑟你小心一点。”“哎呀……”我脑海里突然闪出这样的对话,一个清脆的童声和一个温柔的女声,我仿佛看见男孩奔跑在前面,然后被石头绊倒,女孩慌忙跑过去把他扶起来。男孩的周围也有几个围着嘲笑他的人,都是些和他差不多大的孩子。场景很相似,但是我却看见风筝掉了下来,我伸手去接,人往前探了探身子,却在身体有所动作的一瞬间回过神。风筝还是好好的风筝,只是现在 被另一个黑人孩子拿在手上,那个黑人女孩正把跌倒的男孩往回牵,一边替他擦去汗水,一边似乎是在数落他的样子。
原来阿年是个女人,还应该是个很美的女人,这样美好的人我为什么会一点儿都记不起来呢?真是讨厌。不过这也证实了我的猜想,看来真的是相似的场景才能唤起我的记忆了。那么,我似乎应该回中国去了。
在走之前,我想了很多事情,包括洛兰为我做出的努力。我记得在我疯狂寻找长安的时候,她带我去见了她的父亲——著名的医学专家路易斯·克里斯特尔先生。
那是一个美好的下午,阳光从落地的百叶窗里洒下来,把克里斯特尔先生的书房分割成了亮和暗两个部分,光影交杂的地方,洛兰和她父亲正在低声交谈。中间有很多很长很长的医学名词,我的英文水平还不够,所以不足以理解他们。
交谈的结果是,老先生转过身来看我,对着我摊了摊手,表示无能为力。“苏先生,我很努力了,但是我们为你做了许多检查,都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洛兰说她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是从什么地方摔下来了,是这样的吗?”“我没有太多的印象,但应该是的。”我想起来,第一次见到洛兰和探险队,是在一个阴天,我刚刚从地上爬起来,身上有血,可是不记得发生了什么,看起来确实是从什么地方摔下来的样子,但是明显我的记忆从那时候就开始缺失。
“是的,但是你的头部没有淤血和什么受损的地方,所以我们也很无能为力。希望有一天,你能自己把你的记忆找回来,God bless。”“谢谢您和您美丽的女儿,我想我会找到它们。中国有句古话叫‘上穷碧落下黄泉,我会努力的。”
说实话,直到现在回想起来,我还是觉得,我不太相信鬼神这种东西。线索越来越明显,不如自己找到它。
四
准备告别,是在一个细雨蒙蒙的早上。
我跟奥利斯说过我的打算,他却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大眼睛有点躲闪,想说些什么,大胡子抖了又抖,却没有听到一点声音。我一直耐心地看着他,他尴尬地笑了笑:“苏,不是,我们没有去过那么远的地方,加上我们不像洛兰一样会说中文,所以……”
我看着他与平素完全不同的扭扭捏捏的样子,特别想笑,可还是尽量维持着平淡的语调回答他,让他不要太担心,我本身就是要和他们告别的,本身就已经耽误他们很久了云云。
最后我们的谈话以奥利斯充满激情的祝福为结尾,看起来也算是完美。可是接下来我觉得更麻烦了,我不知道怎么和洛兰告别。
默念着“阿年”和“长安”,我觉得心里生出了勇气,我走进了洛兰的帐篷里。
“怎么了?今天这么早。”洛兰在配着药,最近多变的天气使一些适应不过来的队员患上了感冒,这一段时间她一直很忙,因为她是队里唯一的医生。
“呃,我没什么事,只是想说我可能要走了。”“去哪里?”她终于抬起头来。工作的时候她都戴着眼镜,此刻眼镜反射的锐利的光芒让我不敢直视她一贯温和的眼睛。
“我想回中国。”我平淡地说,似乎这只是一句今天吃什么之类的日常对话。
洛兰听到后,立刻丢掉手里的药冲到我面前,看着我。她知道我的性格,决定了就一定会做,并且最重要的是,我从来不骗她。此刻她看着我,浅棕色的眼睛里,黯然的色彩一点一点加重,我很难过却无能为力。终归要走的。
“我,我不能……”她低下头,似乎在权衡着什么,我看不见她心里的天平,可我知道她在艰难地做选择。“没有事的,我可以自己走。我只是没有一部分记忆,又不是没有自理能力。”我想办法使自己的语气尽量平和轻松一点,不让她太难过。
“不,我真的不能。可是我想和你一起走,苏瑟,我想和你一起走。”她突然抬起头来,定定地看着我,脸上有很分明的为难的神色。我知道,我都知道,可是我不可以说出口,所以我依然很平静地,压住自己心里的骚动说:“我会回来的,等我想起一切就回来找你好不好。”
我用的是陈述的语气,轻易地替她做着决定,似乎这真的只是关于午饭吃什么一样的问题。她看着我,嘴唇动了动,最终却只是静默地将头靠在我的肩膀上。我抱了抱她。我不习惯去抱一个人,尤其是女人,可是所有的不习惯在此刻都变得那么自然,那么天经地义。
我知道洛兰喜欢我,我不否认我的心里对她也有一些异样的感觉,可是,终究要回去,我一定要知道长安是什么样子,我也要去看看阿年究竟是谁。所有的谜底,不能在快要将它们揭穿的时候都隐回黑暗里去。星星的光,就差最后一点点,就可以到记忆的眼睛里。
之后我们谁都不说话,似乎离开都是理所当然。队友们对我的决定或多或少地表现出了惊异,但是一贯随和开放的他们很快就接受了这件事情,对我表达了最诚挚的祝福,我很感动,这时候,无论信不信仰,似乎都可以说一句“God bless”。
我的行李很简单,我和我的包,另外还有奥利斯他们塞给我的一堆杂七杂八的干粮、纪念品之类的东西,手没有空下来的同时,心也是满的。
如果一切只是这样,我或许不会担心。洛兰没有来送我,奥利斯说她人不舒服,可是事情的缘由我们都知道。心知肚明的尴尬气氛在人群之中散开,擅长说笑话的乔治试图最后给我留下一点儿开心的印象。我接过洛兰让奥利斯转交给我的很小的包裹,转身走向了登机口。
在飞机上,我知道我离我的伙伴们越来越远,我怀着满满的失落感打开了洛兰的包裹。包裹里有一绺缠成结的金色的头发、一枚小小的戒指,还有一张写了“一路顺风”的纸条。我一边感慨于一个英国姑娘竟然知道头发绕结的意思,一边将她给我的东西收好。
我想起那日洛兰留在我肩膀上的点点泪痕。那种凉意,直达心底,细细密密的,就像钝钝的刀子,反复地磨着,心生生地酸疼。
这种时候,我却又突然想起了“长安”和“阿年”。依旧是熟悉的,恐慌但又期待的心情。
五
飞机落地的一瞬间,我从梦里醒了过来。摘下眼罩,舷窗外是和国外截然不同的景色。尽管有着现代气息,但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笼罩在每一处,也许这就是这个古国文化的沉淀吧。
我没有过多的时间停留,我看了看手里拿着的行程表,我要去很多地方。
我按照自己的印象和从网络上得到的消息,大致定了一个路线图,上面有我接下来要去的几个地方。可是在制订路线图的时候,我却觉得这毫无意义,因为我觉得我不可能想到什么。
事实证明了我的想法是完全正确的。我花了半年多的时间去行走,却仍然一无所获。“不管怎么样,总之排除了错误的答案。”我这样安慰自己。不得不说,期间我一直都能收到洛兰的短信,我知道跨国短信是很贵的,但她仍然不管不顾地给我发送,我还是很感动的。
我决定回所谓的家乡去看看。我想不起来从前的事情,唯一的印象还是从我的日记本中读到的。我知道我可能找不到“长安”了,可是我觉得我可以看见阿年。这样我就可以问她从前的事情,那么,就不一定要去“长安”了吧。我不知道“长安”对于从前的我究竟有多么重要的意义,但是,我知道现在的我不再喜欢这般漂泊无依的生活。白云游荡久了,总是要有一片蓝天供它停留的。
那是一个小山村,走上去的路很不平坦,因为雨季的缘故,一路上很多泥水,我的裤腿被这些泥水溅上了斑斑点点。我不大喜欢这样不干净,但是事情一旦开了个头,就没有半途而废的道理,这是我的原则。
村头有一片很美的桃林,我去的时候,正赶上风乍起,落英缤纷,漫天乱雪满地碎玉,都闪着莹润的粉色的光泽。我喜欢这样的感觉,很美,我喜欢美的东西。
一路上,心里似乎有兽在蛰伏,爪子挠得我痒痒的,这种奇怪的感觉使我更加快了步伐。我的直觉一向很准,这一次,我觉得似乎谜底就要出现了。所有的期待和恐惧都被洗去,我的心里在下雨。
村子就叫桃源村,很土气却又那样平和美丽,只因为它属于这里。
我看见了一棵柳树,心里的种子突然就抽出芽来。透过柳树低垂的枝条,我似乎看见了一个高高瘦瘦面容清秀的长发女孩牵着一个头发略长的男孩子,然后把一枝柳条小心地插进土里。“阿年,阿年,会长起来吗?”那个男孩指着地上的柳枝,小心又谨慎地问着,满眼期待。“会的,会和阿瑟一起长大哦。”那个女孩子看着男孩,笑得眼睛微微眯起来,真美。那个被叫作阿瑟的孩子走了一步,牵起女孩的手。“是这样的吗?等柳树长得高高的时候,我就和你在一起好不好?”“傻瓜啊,柳树又不会长得很高很高。”那个女孩忍住笑意,避重就轻地将话题转移开了。
心里有了酸涩的感觉,我的眼前有一点模糊。一晃男孩女孩已经不见,纤枝已经变成了郁郁垂柳。“阿年,阿年。”我小声地低喃,上前轻轻摸着那棵柳树。
我似乎想起来了一点点:阿年是一个人,一个女人,一个以前我喜欢的女人,不对,现在我想我也是喜欢她的。那么,洛兰呢?我不知道。我还想得起来,那枝柳条,是很早就插下去的,离现在大约过了十二年的样子,那一年,我十岁,阿年十五。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阿年应该叫沈华年。
苏瑟,沈华年。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回忆像潮水一样,缓缓涌入我的身体,从手指一路到脑海。我的头开始疼起来,大段大段的记忆像蛇一样,在我的脑海里疯狂地游动,狠狠地搅动出旋涡来。
“阿年。阿年。”
丢失的记忆终于回到了我的脑海里,就像云朵回到天空,溪流复归大海。可是我却不快乐。
阿年是我的邻居,父母出去之后就离了婚,只剩她和婆婆过。婆婆是很好很慈祥的人,有说不完的故事和吃不完的好东西。我很喜欢婆婆。后来婆婆因为心脏病去世了,她走的那一天,我很难过。阿年也很难过。阿年劝慰我,给我讲人有三重死亡,可是却只说了两重。她告诉我,婆婆还活着,可我再也没有见过婆婆。
阿年是个很聪明的女孩子,会说一口苏杭方言,很轻很低的吴侬软语,这是和婆婆学的。我喜欢听她唱戏,阿年的《牡丹亭》唱得很好听。我偷偷学了柳梦梅的唱腔,因为我不想让她一个人独自唱完全部,可惜我没有给她唱过。阿年会做很多家务事,阿年做饭很好吃,阿年念书很好听,阿年真的很能干。阿年是我的女神。
可是,我没有想过,我会离开她。
六
那一年,苏瑟十七岁,沈华年二十二岁。柳枝已初成,又是一年春风过,万条垂下绿丝绦。
“阿年,我听说有个地方叫长安哦。”那时候她正在做绣品,很辛苦但是可以挣钱。她绣的花样很简单,但是经她的手绣出来的都很美。她也很美。
“嗯?阿瑟想要去吗?”她没有抬头,手在不断地起落。“嗯,我想去看一看。”我想去长安,可是我真的不想离开阿年。
“想去的话,就去看一看吧,不然怎么知道是什么样子。”她笑了笑,放下手中的绣品,“阿瑟长大了呢。”
告别的时候,微风阵阵,天空蓝得很漂亮。阿年穿了一身白色的棉裙,我背上她给我准备的小小的行囊就要出发。
转身的时候,我看见她的长发和柳枝一起被风轻轻挽起。“阿年,等我看见长安,我就回来带你走。”我大声地喊,不知道她有没有听见,只是看见她似乎笑着点了点头。
长安,是我在一首歌里听见的,那首歌的名字似乎就叫《不见长安》。唱歌的人声音很干脆很好听,大概说的是一个人找了一生都没有找到长安。我觉得那是一个很美的地方,我以为我会找到它。可惜我找了五年,一无所获。
不过,我回来了,尽管现在我都不知道究竟什么是长安,但我还是回来了,阿年还在等着我。这个时候,我忘了洛兰,只是觉得贴近胸口的地方有一点痒,我忘了那是放洛兰头发的地方。
“阿瑟,你回来了……”一个慈眉善目的爷爷在一家小店前面喊住了我。我看着很多人对我笑,但是我不记得他们的脸,一点印象都没有。我尴尬地笑了笑:“对不起啊,我不记得您了,我失去记忆了。”
大家听见都是一脸惋惜,有一个胖胖的阿姨挽了挽袖子,把正在洗的碗放在了一边:“好好的孩子怎么这么可怜呢。”我笑了笑,没有太往心里去,毕竟不是什么很要紧的事情,实在没有必要太过惋惜。
我转过头,看了看先前叫住我的那位老人,低下头尽量以谦逊有礼的语气问道:“爷爷,您知道阿年在哪里吗?”我清楚地看见,听见这句话的人,表情都顿了一下。“你这孩子,失去记忆都忘不了沈家闺女吗?”“嗯?”“唉……”那老人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悠长。
“怎么了?她怎么了?”我似乎预见了什么不好的结果。人越害怕就越想知道一个结果,因为你希望去推翻你所设想的所有不美好的已知,可是命运残酷的地方在于,它很容易帮你把不好的猜想变成现实。
我只听见那爷爷一字一顿地说:“可惜了,好好的姑娘,年纪轻轻的,才二十六岁,还没嫁人就死了。”
“死了?死了?!”我不敢相信,不停重复着他的话。他说得很慢,说一下还会停下来咳嗽一下,可是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说阿年死了。多么简单的两个字,却像最深最狠的判决,一下抵达我的心底。如果我回国先回来看她,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呢?
“是啊,遗传的家里的心脏病。可惜了,一个人住着那么多年。好几个小伙子求亲,不肯嫁呢,说要等着一个孩子归来折柳送她呢。真是,老天不怜啊。”爷爷一边说一边叹,我的心在他的述说里,一点一点地被碾成粉末。
看着周围的人脸上露出的痛惜的神情,我的眼前一阵模糊。也许他们都在骗我,也许回去的话,阿年还在做着没有做完的绣活,看见我,还会理一理散落的头发,说“欢迎回来”。
我把包收得更紧,往记忆里家的方向奔去。一路上,路边的草生到快有膝盖那样高,原来这都是没有的。我远远地看过去,房子还是那座房子,青色的瓦白色的墙,门口的桃树柳树樟树都在,只是,多了一座小小的青冢。
我如今才愿相信,我如今才敢相信。
原来阿年真的不在了,在她的阿瑟还没有回来的时候。
七
我慢慢地,慢慢地,抓住我的包,走进了我已经五年没有回过的屋子。扑面而来的一股灰尘,让我明白阿年真的不在了,她在的话,肯定不会这么不干净。桌子上盖了一层白色的布,我颤抖着把布抖开,看到下面有一封信和一个小小的MP3。我尝试着打开了MP3,里面只有一首歌,名字是《小小》。
因为一直关机的缘故,MP3的电还是满的。我按过“播放”以后,蓝色的屏幕上,歌手的名字在跳动,我不认识她,她叫容祖儿。
声音很好听,可我更想看信。信的内容很简单,是大段大段的家常,最后几段是这样的:
阿瑟,如果你看见了这个,说明你回来了,但我已经不在了。对不起,我没有履行承诺。你不要担心,我不会很痛苦,因为想象着有阿瑟在啊。
原来跟你说过人有三重死亡,没有说完,现在我告诉你。最后一重就是,当再没有一个人记得你的时候,你就真正死去了。所以我和婆婆都没有死掉,我们活在阿瑟的心里,阿瑟会一直记得我们的对不对?
阿瑟是一个很乖的孩子,很倔强,希望你可以找到可以和你在一生在一起的姑娘,可惜不是我了。
那首歌我听了,阿瑟有没有找到自己的长安呢?我不知道长安是什么,但是我想,如果一定要我说的话,我梦里的长安就是桃源村,有阿瑟有婆婆有风筝柳树还有赵爷爷王大娘他们,我们是一起的,你看到这里不准笑我。
真的很舍不得呢,但是阿瑟不可以哭。
我就在你看不见的地方看着你呢。
“是吗?阿年,你在吗?”我走出房子,看着远方的天空,它就像我走的那天一样,一样的漂亮,蓝得特别纯粹,像流动的水晶。
“回忆像个说书的人,用充满乡音的口吻。”我走到桃树下,轻轻地拂掉落在肩上的花瓣,看它掉在地上,像蝴蝶划过最后的生命弧线。
“你用泥巴捏一座城,说将来要娶我进门。”柳条纤纤,不经意若春风拂面,乱舞迷人眼。可是我就那样走过去。
“我的心里从此住了一个人,曾经模样小小的我们。”樟树上,当年淘气刻下的诗句还在,是那句含了我们名字的诗句,只是此刻却变得模糊了起来。树干更粗了,逝者如斯。
“我在寻找那个故事里的人,你是不能缺少的部分。”远远望去,可以看见稍微低一点的地方,村门口的那棵柳树正在迎风伸展。当年柳条今已成柳,树犹如此,人何以堪。
“小小的手牵小小的人,守着小小的永恒。”最后我来到阿年的墓碑前面,那是一块青色的大石头,摸上去有些冰冷,但是触久了却有温热的感觉。我喜欢这样的青石板。
我猜上头的字是她自己写的,然后请工匠按模子刻出来的。我似乎记得这样清秀的字体,那是只有阿年才写得出来的字,字如其人。她也许是为了怕我遗憾,特地在墓碑的右下角加了一个小小的“苏瑟纪念”。阿年永远都是这样,哪怕是离开了,也会考虑护我周全。
我回屋找出了很久没有用的炉子,在屋角取了些煤炭,所幸还能烧着。我跪在阿年的墓前,点燃了炉子,看着火星一点点亮起来,有橘黄色的光燃着。
我把包放下,把我拍的照片和写的日记全部扔进火里,任凭我流浪过的所有痕迹被火舌舔舐得干干净净,一点不剩。我很平静地看着这一切,似乎从开始这就只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
阿年,我的阿年。我花了五年的时间去寻找梦里的长安,最后却发现我的长安只是你,你是我的故乡。光阴荏苒,物是人非。我以为我去过许多地方,总能找到一个地方,是我梦里最美的那个长安,却不料,我的长安只是有你在的地方。初别时,杨柳依依;再见时,生别死离。
我以为我到了长安,孰料我消耗了那么久的光阴,却都不见长安。天涯霜雪,人间别久,如今无奈何,无奈何,不成悲。
八
那一个下午,把东西烧完之后,我喝了很多酒。半醉半醒之后,我倒在了阿年的墓上。
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我和阿年还是年少的模样。我想我找到了长安。
醒来的时候,已是第二天的上午,眼前只余灰烬和石碑,我突然想起我做了什么事情。
这个时候,手机响了,我看了看,是诺兰的。我把她给我的头发取出来,放在手心里,接通了她的电话。
“跨国电话很贵的。”我说。
“嗯,苏瑟,我在哥斯达黎加哦,这里的海很美,我想跟你说。”
我听见了那里有海浪的声音,细细密密的冲刷声,我似乎感觉到,有裹着咸腥味的海风扑到我的脸上。这个场景似曾相识,时光重叠,我泪流满面。
阿年,你看得见我吗?看得见现在的我吗?你知不知道,有一个姑娘,隔山隔水也要给我说想念,让我去听海的声音,你可会怪我?
“苏瑟,苏瑟,你怎么哭了?你还好吗?”那边传来洛兰焦急而忙乱的声音。
“没事。”我淡淡地说。
“你怎么样了?你的记忆。”
“邈若山河。”我依然淡淡地回答。
这时候,我看了看天空。太阳很刺眼,天空很蓝,万里无云,高远得不可方物。我看不见梦里的长安。
获奖者感言
郑烨芝
《不见长安》的本质是遗忘和追寻。听过歌的人肯定看过文案,知道这是一个怎么样的场景。我只是借用了它表达我所要表达的东西。
“苏瑟”和“沈华年”的名字取自那首有名的《锦瑟》。全文以“苏瑟”的角度切入,倒叙、插叙、顺叙可能基本上都有一点,我想表达一种过去和现在的冲突与矛盾。
最后“苏瑟”找回了记忆。遗忘,从来都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深深遗忘之后再忆起时的那种物是人非的感觉。“沈华年”“洛兰”和“苏瑟”有情感上的冲突,“沈华年”是过往,“洛兰”是未来,而“苏瑟”则是那个微妙的当下。
无论是歌曲里还是故事里,旅人最后都寻找到了长安,可是,那真的是他们所想象中的长安么?我仍然在思考这个问题,我想,“苏瑟”也是。旅途,从来都没有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