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宇 吕煜佳
摘 要 我国著名学者郑秉文针对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在半数省份收不抵支的问题,提出了现收现付制的混合型统账结合制,以用来解决在现行统筹层次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简单相加的部分累计制形成的“死结”问题。本文将从养老保险制度收入在分配效应的视角下,对这一理想化的制度效果进行一定的考察。
关键词 收入在分配效应 名义账户制 统筹层次
一、相关概念解释
本文将从养老保险制度收入在分配效应视角出发,对学者提出的“混合型统账结合制”围绕“公平性”问题进行考察。其中涉及到新近提出的相关概念,再次将对其进行解释。
(一)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效应
国民财富分配的原则要处理好国家、企业、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行合理分配。相对于初次分配,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作为再分配中重要的调节手段,养老保险一直以来被认为是育有重要的收入再分配功能。其核心价值是公平、平等。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效应意即指养老保险在收入再分配过程中对收入差距的“磨平”现象。该效应一直是学术研究者关注的重点,也是政府介入养老保险的理由之一。
(二)混合型统账结合制
该概念是由著名学者郑秉文针对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在半数省份收不抵支的问题,寻求解决办法时提出。他将“名义账户”(NDC)的基本原理应用与现行统帐结合的制度框架之中,建议将目前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简单相加的统帐结合改造成为“混合型”统账结合,以用来解决在现行统筹层次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简单相加的部分累计制形成的“死结”问题。其具体政策含义如下:
1、将个人缴费8%和单位缴费20%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从而可使资金上解渠道一步到位,直接从目前的县、市统筹提高到全国统筹水平。
2、雇主和雇员双发缴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并实现全国统筹后,在待遇给付上,采取的是DC型积累制的记发公式,个人账户将成为养老金记发的唯一依据。
3、在融资方式上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制即名义账户制(NDC)。
4、中央政府对养老基金实行多元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集中投资管理体制,账户利率采取的是全国统一的、固定的8%的“公布利率”。
5、参保人在退休之前实行的是模拟的DC型积累制;在退休后则换算成一个终身的年金产品,资金来自现收现付的参保人缴费。
此种“混合型统账结合制”在其政策含义内反映出了四大好处。首先,该制度可以有效地提升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将其由市县级统筹上升到国家级统筹,有利于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有效管理;其次,在该制度下基金累计规模适中在相当于工资总额的8%以上,意味着8%的个人账户可以被“做实”,部分积累制可以实现,从而促进资金的积累;再次,该制度是一种有效的投保激励制度,一方面缴费与收益紧密相连,保证了个人的保险收益,另一方面采取8%的利率对基金进行保值增值也能有效地激励公民投保;最后,由于精算中性的制度设计跨越了空间上呈现二元结构的差别,所以,城镇和农村、企业和公务员事业单位均可实行统一个制度,从而达到统筹城乡的目的。
二、混合型统账结合制的收入再分配效应
如上文中所提及的,“混合统账结合制”具有提升统筹层次、促进基金积累、激励投保和统筹城乡的好处。以下将围绕这4大优点对“混合型统账结合制”的收入再分配效应进行考察。
(一)提升统筹层次
较低的统筹层次使得养老保险基金的记发受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从而显现出较大的地区差异。尤其是在我国正处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期,制度转轨带来的待遇付给更加容易受到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使得地区差异可能进一步拉大。
从理论上来说,统筹层次的提高有利于基金的统一管理和发放,方便在宏观层面实现资金的调转和调配,使得地区经济发展差异不至于反映在制度的制定层面上,将其影响降低,从而加强收入再分配功能,减小地区差异,达到缩小分配差距的目的。
从实证的方面来说,众多学者通过对某地的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提升的收入再分配效应研究都印证了“提升统筹层次具有正的收入在分配效应”这一观点。例如,在闫琳琳和穆怀中对辽宁省的统筹研究中,省级的统筹层次缩小了地区间的新增退休人员初次分配差异;而周明对陕西省的养老保险进行统筹前后对比后发现,实行省级统筹后,各地市间退休职工实际生活水平差异明显缩小。以上两者都说明省级同酬制度的实施,对于缩小各地区间养老保险待遇的差异起到了重要作用。由以上实证研究我们可以看出,提升统筹层次确实可以缩小地区差异,发挥其收入再分配的功能。
混合制统账结合制可以使养老保险基金达到国家级的统筹层次,即可以进一步缩小省级范围的差距,从而更好地发挥其收入再分配功能。
(二)促进基金积累
由于我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断裂性,使得我国养老保险存在数额巨大的隐形债务问题。为了减少和降低这种债务问题爆发的可能性及烈度,我国开始实行“统账结合制”的养老保险制度,旨在实现基金的积累,促进代际间的收入再分配,保证社会保障的连续性。
现行的统账结合制只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的简单相加的部分积累制,面对现实的隐性债务问题,部分个人账户中的基金被转移去补偿债务,造成个人账户无法“做实”,基金积累无法实现。这种个人账户积累的名义化使得制度改革效率降低,并使养老保险的代际间的收入再分配效果降低。
而混合型统账结合制度不仅使得部分积累制得以实现,同时可以进一步不断扩大基金的积累。一方面使得隐性债务得到较为有效地解决,降低宏观层面上的代际断裂程度;另一方面,保证个人的养老保险基金的付给,从而实现个人的代内基金转移。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从基金积累的角度来说,混合型统账结合制度可使代内和代际间的收入再分配功能均得到发挥。
(三)激励投保
混合型统账结合制度中的相关政策内容反映出了该制度强大的激励性。一方面表现在缴费与收益紧密相连,保证了投保人的利益;另一方面表现在保险的利率为公开利率8%,可以有效实现保险的保值增值,这可以有效鼓励他人参与投保。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这种激励性都有利于人们参与社会养老保险,从而实现个人代内的收入再分配,缓解不同人生阶段的矛盾,解决个人代内发展问题。
然而,由于该制度将社会和个人的部分全部统一于个人账户之内,缴费与收益紧密相关相关,在这种效率性原则下,养老保险可能依旧维持“富人多缴多得、穷人少缴少得”的局面。激励投保可能无法对社会的横断层面上的贫富差距产生较大影响。
(四)统筹城乡
混合型统账结合制的政策设定使得城乡的养老保险制度可以在二元结构的现实状况下实现统一。从基金管理的层面上来说,这种统一为资金的管理与发放产生了极大的便利。同时,从代内的收入在分配效应角度来说,这种统一可能使得城镇居民和农民在一定程度上获得较好的资金均衡。
然而,从城乡收入分配差距的角度来说,由于混合型统账结合制可能维护“多缴多得”这一效率原则,无法对横截面上的社会贫富差距产生较大影响。因此,由于城乡巨大的经济发展差距的存在,该制度是否能够帮助缩小这一差距,还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同时,这种城乡制度的统筹,会否如同收入初次分配一样,主要遵照效率原则加大城乡之间的差距,也是一个值得商讨的问题。
三、制度的收入再分配效应权衡
通过以上的讨论我们可以发现,混合型统账结合制度可以有效地促进基金的积累与增值保值,同时实现国家的制度统一和统筹层次的提高。其中,基金的积累与增值保值代表了该制度的效率性方面,而统筹层次提升则代表了制度的公平性方面。基于此种特点,该制度存在一个效率与公平的利益权衡点。
一方面,该制度可以极大地激励公民参与投保,并实现基金的积累和保值增值。从这种效率性功能上说,该制度更加鼓励高收入者参与投保,更容易通过“多缴多得”的效率性原则维持“强势强保,弱势弱保”的社会不公局面。而另一方面,国家层次的统筹会进一步缩小地区间以及城乡间的养老保险付给差距。相关实证研究表明,统筹层次的提高可能会损害高收入地区高物价水平地区新增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福利。这种“公平性”效应又会对效率性效应进行一定的削弱。在这两者的作用下,该制度出现了一个利益权衡点,即在多大程度上维持效率以保证投保率和资金的不断积累,维持全国性的统筹局面又在多大程度上会对“富人”的积极性进行削弱。由于缺少对于在实际情况中的制度实施效果的考察,因此这种权衡仍然有待考量。混合型统账结合制度也需要对其具体的政策内容进行更清晰和细节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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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