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洪恩
我校从2004年秋季开始使用人教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新版教科书不仅要求教师转变思想观念,对学生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传统的维持性学习方式正在向创新性学习转变。《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提出本次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具体表现为:改变课程实施过程中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合作的能力,为学生提供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具备终身学习的能力和方法。那么,要改变学生学习方式有什么现实意义呢?作为教师的我们应如何在教学中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呢?
近几年来,许多专家、学者在探索学生学习的新形式方面作出了努力,也得出了许多很好的学习方法。而这些形式的共同点就是让学生成为学习活动的主人,教师成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和合作者,而不是权威的讲授者。教育必须以学生的发展为本。为此,《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提出我们今天必须倡导的学习方式应该是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为主的新的学习方式。
那么,我们如何在教学中改变学生原有的单一、被动的学习方式,变为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的学习方式呢?
所谓“自主学习”是就学习的内在品质而言的。它相对的是“被动学习”“机械学习”和“他主学习”。对于“自主学习”,我国学者庞维国认为,如果学生在学习活动之前自己确定学习目标,制订学习计划,做好具体的学习准备,在学习活动中能够对学习进展、学习方法作出自我检测、自我反馈和自我调节,在学习活动后能够对学习结果进行自我检查、自我总结、自我评价和自我补救,那么他的学习就是自主的。也就是说在学习中学生要表现为“想学”“能学”“会学”“坚持学”四个过程。而我们作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主要帮助学生建立“想学”的内在动机;“能学”的自我意识发展基础;“会学”的学习策略与学习方法;“坚持学”的意志品质。也就是说,我们的教学必须能激发学生强烈的学习需要和兴趣;能够带给学生理智的挑战;能够丰富学生的经验系统;能够使学生获得积极、深层次的体验;能给学生足够的自主空间和足够活动的机会。这样才是真正做到“以参与求体验,以创新求发展”的教学,才能有效地增进学生的发展。
所谓“探究学习”,是指教学中,创设一种类似学术(或科学)研究的情景,通过学生资助、独立地发现问题,经过实践、操作、调查、收集与处理信息,表达与交流等探究活动,获得知识、技能、情感和态度的发展。特别是探索精神和创新能力得以发展。而我们在教这个过程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如何创设有效的问题情境,如何引导学生进行积极有效的探究方法。
所谓“合作学习”是对学习的组织形式而言的,它相对的是“个体学习”。合作学习是指学生在小组或团队中为了完成共同的任务,有明确责任分工的互相性学习。合作学习将个人之间的竞争转化为小组之间的竞争,有助于培养学生合作的精神和竞争意识;合作学习有助于因材施教,可以弥补一个教师难以面向有差异性的众多学生的教学的不足。从而真正实现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发展的目标。
当然,学生是人,一个丰富全面的人。他们有自己的个性,也有在某一层次上的共性。特别是在知识、技能的学习方面,他们的共性和个性表现得格外鲜明。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学习领域和学习主题都需要用合作学习的组织形式,也不是所有的学习领域和学习主题都要用探究学习的方式进行。对一些学习内容来说,不仅个体学习的组织形式是必不可少的,接受学习也是有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促进学习共同发展,同时,使他们的个性得以张扬。
综上所述,我们教师在今后的教学中要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努力改变学生原有的较为单一的、被动的学习方式,倡导自主、探究、合作的学习方式。这关系到我们的教学质量,关系到年轻一代能拥有一个什么样的未来,关系到民族素质的提高与否,关系到综合国力的强弱。
这个责任我们教师责无旁贷。因此,我们在今后的教学中,首先要确立新的教学观。教学的目的在于帮助每一个学生进行有效的学习方式,使他们的个性得以尽可能的发展。其次,要明确教师在教学中的职责,切不可以教代学。在教学中帮助学生检视和反思自我,明了自己想要学习什么和获得什么;帮助学生寻找、收集和利用学习资源;帮助学生发现他们所学东西的个人意义;帮助学生营造和维持学习过程中积极的心理氛围;帮助学生对学习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并促进评价的内在化。只有这样,才能从真正意义上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只有真正意义上的教学,才能真正使学生的素质得以发展,才能真正培养出完全具备二十一世纪所需要的高素质的合格公民。
(作者单位 河北省临西县第一中学)
编辑 司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