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肖澜
我常常想起那段岁月,其实只隔了十几年,却似完全是另一个世界了。连天空的颜色都不同,淡青色,偏暗,像蒙了层薄薄的灰,是磨砂的效果。光圈调到极低,从口径里漏些光进来,镜头上贴层膜,把光线再滤掉一层——只需在技术上稍作处理,便有了腾挪时空的功效。同样是外滩的上海总会,文艺复兴式风格的建筑,镜头下便是另一番模样,青黑色打底,六根爱奥尼克立柱顶端呈漩涡状,像女人的长波浪,还不是如今那种随意的造型,而是笔直地垂下,只在底端卷曲,直的直,卷的卷,泾渭分明。早些年曾时兴过一阵的风格。除了这,即便是在普通民居,气质也是不同,耳里听到的沪语,比现在要多得多纯得多,触目间,衣服颜色也单调得多,不是灰便是蓝,要不就是黑色。还有人身上那种摒气凝神的态度,即便是吵架,声音也是往里收的,点到为止。那时人的经典表情是有些露怯的笑容,彼此保持着距离,客气、拘谨,透着处世的矜持,各行各路,冷暖自知。不似现在,连尘土都在拚命往上飞扬。
父亲扔给我一本《西餐礼仪入门》。连着几天,母亲都煎了牛排,让我练习刀叉。大伯夫妇从美国回来,下榻希尔顿。周末与我们约在宾馆吃西餐。为了这次碰面,父亲给我买了一条新裤子,拿熨斗烫出两条笔挺的筋,上身配白色短袖衬衫,皮鞋亮得能照出人影。他叮嘱我,多微笑少说话,刀叉绝不能碰撞发出声音,席间如果上厕所要说“excuse me”。母亲到理发店做头发时,带上我,让我给她些意见。我坐在角落,看理发师先把母亲的头发润湿,分出发片,涂上烫发水,再将每片头发按同一方向旋转上好发杠,套个薄膜帽子,整个放到烫发器下去蒸。完成后,我看着她湿漉漉的满头小卷,说,不灵,还不如本来呢。她说这是礼貌,赴客人的约,做头发显得隆重。我说,去外婆家吃饭,你怎么从来不做头发?她说,外婆家都是自己人。我说,大伯也是亲戚。母亲便停了停,叹道,再亲的亲戚,几十年不见,也成陌生人了。
周末,一家三口盛装出席,叫了出租车,径直到希尔顿门口。那是我第一次到五星级饭店,推开玻璃旋转门的那瞬,触目便是一片亮,每寸地方都在反光。母亲的高跟鞋踩在地板上,一路发出清脆的“叮叮”声。冷气很足,空气里弥漫着不知名的香水味。到处都是穿西装的人,神情闲适、优雅。不知从哪个角落传来的钢琴声,轻轻回旋着。
侍应生把我们带到座位上。大伯与大伯母站起来迎接。大伯身材高大,脸色红润,鬓角有些泛白。相比我们的正式,他们反而穿得随意。大伯是夹克衫牛仔裤,大伯母则是一套咖啡色裤装,不施脂粉,只在颈里挂一条珍珠项链。大伯轻拍我的头,叫我“弟弟”,说曾经见过我的满月照,转眼就成大小伙子了。他们的上海话听着有些别扭,应该是长期在国外讲英语的关系。大伯母拿出一台理光相机给我,说是见面礼。父亲母亲使劲地推辞,但拗不过她,只得收下。又示意我致谢。我拿着相机,不知怎的,竟憋出一句“Thank you”。那种场合,五星级饭店,对着两个归国的华侨,好像自然而然就说了英语。很是应景。事后父亲对我说,应该加上“Very much”,那就更好。
侍应生送上菜单。我点了牛排,五分熟。端上来牛排泛着血丝,便有些后悔,该说“七分熟”才是。半生的牛排切起来有些吃力,与前几天练习的范本完全不同。我竭力保持着冷静,脸上微笑,刀下使劲。大人们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母亲平常语速很快,现在则放得很慢,说一句,笑一下,再吃一块肉。坐姿优美,腰挺得笔直,微微前倾,拿刀叉的小手指稍稍翘着,咀嚼时闭着嘴,完全听不见咂巴咂巴的声音。所以母亲说的没错,大伯是客人而不是亲戚。像外婆、舅舅、舅妈、姨妈、姨父那样的,才是亲戚,团团坐一桌,热乎乎地聊天。厨房总有人在忙碌,这边叫“这么多菜,别烧了”,那边探出个头,“慢慢吃,汤还没好呢”。遇到谁的拿手菜,便换个位置去厨房,说这菜我来烧。上来一道,不管是好是坏,都会品评一番。各家的近况,工作、小孩、身体,都是话题。那样的环境,坐着躺着放屁打呼都不是问题。亲戚嘛。可突然间,天上掉下个大伯,去世爷爷的长子,父亲的大哥,老法里应该算是嫡亲的,解放前跟着爷爷去了香港,辗转又到美国定居,落地生根,父亲与他差了十来岁,当年还在襁褓里,那样兵荒马乱的年代,一大家子好几十口人,难免有顾不全的,父亲便是被奶妈带大的,连亲生爹妈什么样都没见过。初时还有书信来往,越到后面就越是艰难。间中也曾托人七拐八弯带些东西进来,比如罐头、衣物什么的。再往后就彻底断了一阵。也不知是如何又联系上的。
大伯问我,平常喜欢做些什么。我正在犹豫,父亲替我回答,看书、打球、偶尔也写几笔大字。我脸上有些热。大伯指着我手里的相机,说,以后空下来,可以拿这个拍照,再把照片寄到美国给我们看,好吗?我说,好。
席间,大伯母去了卫生间,一会儿,大伯也起身去了。餐桌上剩下我们一家三口。父亲和母亲不约而同地松了口气,换个坐姿。中场休息似的。母亲把嘴里一口牛排吐掉,说,什么五星级宾馆,牛排还没我做得好吃,骗钱的。父亲做了个“嘘”的口形,示意她小声些。母亲撇嘴说,你大哥又没有顺风耳。父亲嘿的一声,摇头道,你这人啊。
一个侍应生过来为我加水。他微微侧身,右手持壶,玻璃水壶与杯子间有个很漂亮的角度。加完水后,他用英语问了我一句,我没听清,“啊?”他微笑着,用上海话又说了一遍,“菜式味道还可以伐?”我怔了怔,“蛮好的。”
“慢用哦。”他说完,走到另一桌为客人加水。那是一对外国年轻男女,他与两人聊了几句,也不知说了什么,便听那女人欢快地笑起来,那男人还在他肩上拍了一记,老朋友似的。那侍应生从口袋里掏出笔,又从旁边拿了张纸巾,在上面写字。出于好奇,我伸长脖子看去,是拼音,头一个便是“ni hao”(你好),下面还有“xie xie”(谢谢)、“dui bu qi”(对不起)、“zai jian”(再见)——应该是教那两人中文。便有些奇怪,想这侍应生倒也好兴致。再看下去,见他一桌桌地走,点菜或是加水,通常都会搭讪几句,客人多是老外,他英文似乎不错。角落里一个胖胖的外国老太朝他招手,他走过去,老太拿了几张人民币买单,又额外掏出一张美金给他,应该是小费。离开时,老太还和这人握了手,“have a nice day!(祝今天过得好)”,他笑着回应“you too(你也是)”。我不由得格外留意起这人来,二十出头年纪,瘦高个,衬衫领结西装马夹,笑起来牙齿雪白。虽是侍应生打扮,人群中却完全不会湮没,上海话说就是“长得很正气”。
大伯买单时,这人垂手站在一边,大伯给了他几张整票,说“keep the change(不用找了)”,他说声“thank you”。我注意到他鼻尖那里微微扇动了一下,眉宇间闪过一丝淡漠,便猜测找头或许所剩不多。只是一秒钟的工夫,他立时又恢复了笑容,很热情地问我们要不要再加水。目光经过我时,他发现我正在看他,停顿一下,朝我笑笑:
“相机很漂亮啊。”他指着我手边的照相机。
“谢谢。”我答道,随即又条件反射地朝大伯夫妇看,“——谢谢大伯,谢谢大伯母。”
“我等着你寄照片给我们哦。”大伯道。
离开时,大伯夫妇送我们到宾馆门口,门童上来问我们是不是要车。父亲本来打算回去时坐公交车的,但这种情形下,便不好意思说“不要”,只得点头。伯父与父亲拥抱了一下,然后我们上车,摇下车窗,与他们挥手告别。
路上,母亲便开始发牢骚,翻来覆去说着“没名堂”。她说,像去见祖宗似的,光买新衣服就花了两个月工资,没名堂,不就是吃顿饭嘛,用得着这么郑重其事吗,没名堂,真是没名堂。我想说,还有那些练习用的牛排,也不便宜。父亲初时不语,后来被她说得烦了,就说,人家大老远来一趟不容易,我们郑重一点有什么错,都是亲戚。母亲停了停,看见打表机上不停飞跃的金额,又是火起:来去还要叫“差头”,轧这种清水台型,没名堂。下车时,父亲口袋里只有一张百元钞票,就问母亲,零钿有吗?母亲翻了一遍口袋,叫起来,今天穿成这样,怎么会把零零碎碎再放在身上,一弯腰丁零当啷全掉出来,好看啊?父亲哎哟一声,还没说话,司机在旁边道,整钞票给我吧,我找得出。
当天晚上,我在房间研究那台照相机,隔壁父母争吵的声音源源不断地传进来。大伯的事情是根由,旁岔出去,枝蔓越生越长,密密麻麻。母亲嘴里都是委屈,说父亲这个人是虚的,空架子搭出来的,没享过一天大户人家的福,却惯出大少爷的臭毛病,二十年高中教师当下来,还是初级职称,也不晓得通路子想办法,又不肯“背小猪”,说那不是君子所为,清汤寡水硬撑着,吃不饱饿不死。突然冒出个从未见过面的大哥,倒似打了兴奋剂,其实人家也只是到上海办事,顺道来看看你,送个照相机意思意思,人家什么身家,这只是九牛一毛。你倒是劳民伤财。过日子不是做戏,面子要到位,可里子也不能太烂,这才是道理。母亲又恢复了飞快的语速,呱啦松脆。她说十句,父亲才回一句。父亲说,跟他们搭上线,你说是为什么?母亲反问,为什么?父亲问,你不懂?她道,我不懂。父亲便嘿的一声,不说话了。
母亲走出来,见我正对着墙角的鱼缸按下快门,忙不迭夺下我的照相机,但已迟了,一卷胶卷被我拍得所剩无几。她说声“作孽啊”,一跺脚,进了厕所。父亲也出来,朝我叹气,“你啊你——”我识相地回到自己房间,随手拿出一本书,看了起来。
几天后,我去图书馆借书,父母都上班,午餐本来也是泡饭酱瓜,到了饭点,便打算买个面包将就。经过一家银行门口,听见有人大声说话,“你走你走,这种价钿没人会做,我话放在这里,随便你。”我随意瞥了一眼,见角落里站着两个男人,说话那人个子很高,有些面熟,再一想,竟是那天希尔顿里的侍应生。
“朋友不拎行情,”这人嘴里叼咽,倚着墙,两条腿交叉站着,一会儿,从口袋里摸出几张美金,塞到另一人的手里,又从那人手里接过一叠人民币,“我天天在这里,不是一枪头生意。朋友有需要,下次再来寻我。——我叫毛头。”
毛头。十个上海人里便有一个小名叫“毛头”,是再普通不过的。那天依稀看见他胸牌上的英文名字,好像是“Jerry”,又像是“Jacky”。只隔了几天,他便似换了一个人。上海话切口张嘴便来,神情不羁中还带着几分流气。他T恤上有个玫瑰花标志,我知道这牌子是“梦特娇”,父亲也买过一件,几乎没舍得穿。下身一条米色料作裤,脚上竟蹬了双拖鞋,露出脚趾。头发有些乱,不涂摩丝,发型也是完全不同。
他把钱塞进裤袋,立时便拱起一块。抬头看见我,先是一怔,随即“啊”的一声:
“是你——”
我不知该怎么同陌生人寒暄,便说声“你好”。他也有些不自然,瞥见我手里的书:
“借书去了?”
“嗯。”
“一看你就是读书人。”他捧了个小场。这一瞬,好像又回到了希尔顿,他是侍应生我是客人,他满场地飞,奉承话张嘴便来。很讨喜。
“你叫毛头?”我忽道。
他又是一怔,随即笑起来,“是啊,——你呢,你叫什么?”
“董泽邦。”
“乖乖,这个名字很有气势。”他朝我竖大拇指,“将来要做大事情的。”
我不好意思地笑笑。
“小小年纪就到宾馆吃牛排,可以啊。”
“第一次,”我老老实实地道,“以前从来没有过。”
“是吗?看你刀叉用得很熟练——你大概天生就是吃西餐的人。”
我嘴巴动了动,没把之前练习的事情说出来。
旁边又来了生意,一个中年男人朝这边张望,毛头朝我点点头,走了过去。“朋友,调美金啊——”我呆呆站了一分钟,捧着书离开了。
我把从图书馆借来的《摄影技术入门》藏在枕头下,还有拿零花钱买的一卷胶卷,塞进抽屉的最内侧。照相机被母亲没收了,但找出来并不太难。东西拿走,空盒子依然放在原位。早晚会被母亲发现,但拖得一时是一时。我不是个喜欢顶撞父母的人,倒也不是孝顺到那个份上,而是性格使然,好像目前为止,并没什么事值得跟父母过不去。这次算是个例外,谈不上硬碰硬,至少也是软佻皮。后来再回想到这层,觉得也是宿命的一种,大伯好端端的,偏偏送了个照相机,而我拿起照相机的那一刻,对准景物,便觉得眼前豁然不同,有什么东西从脚底直冲到头顶,脸烫得厉害,头皮一阵阵发麻,身体都不像自己的了,想尖叫,想围着操场跑上几圈。
再次遇见毛头,依然是在银行门口。我本来不必经过那里的,但不知怎么,自然而然就走了那条路。几个黄牛在门口兜生意。毛头是其中最年轻的,但架势却绝不青涩,神情里自有一番老道。再次见面,我主动与他打招呼:
“哎,毛头。”
他一怔,随即直呼我的名字,“董泽邦,是你啊。”
因为已是第三次见面,不自觉地,我们说话随意了许多。我问他,警察会抓吗?他说,会,不过没那么容易被抓住,这点素质还是有的。我又问,多少人民币换一美金?他笑笑,怎么,你也想换点?我说,随便问问,了解一下行情,我又不出国,要美金没用。
他买来两块冰砖。我们倚着墙,小心翼翼地撕开包装纸,啜着吃。气温太高,路面腾起一层蒸气,我们尽可能地靠近银行大门,好让里面的冷气透些出来。我问他,老站在这里,不热吗?他说,热也没办法啊,否则哪来的钱请你吃冰砖?
他朝我笑。我停了停,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照片,递给他。他接过,照片上是他与一人站在角落,他手持美金,那人则拿着人民币,正在交易。毛头脸色一变,推了我一把:
“朋友,啥路道啊?”
我愣了愣,随即反应过来:“不是的,你别误会,我是觉得有趣,所以才拍下来,没别的意思。”
他把照片还给我:“吓我一跳。”
我又取出一叠照片给他看,是在离家不远的街心花园,池塘、花草、鸟雀、假山……见到什么便拍什么,再偷偷冲印出来。毛头问我,喜欢拍照?我点头。他便认真地看起来,挑出一张,柳枝掩映着江边亭一角,阳光从柳枝后头漏些出来,金黄点点。他说这张最美,有些明信片的意思。
第二天我依然去找他,带了乔家栅的豆沙包。边吃边聊。好像一下子,我们就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他问我那天买单的人是谁,我说是大伯。他便笑笑,说,你们肯定不常见面。我说,是啊,第一次见面。他说,一看就晓得,你们是两路人。
我把家里的事情告诉他。依我那时的年龄,交朋友往往要将老底交代彻底,才够虔诚。家族史那段是绕不开的,我把听来的一鳞半爪凑起来,拼成一段豪门全景,吃穿用度,都往大里夸耀。他称我为“小开”,要是上海没解放,那我现在就是标准的大户人家少爷。我很理智地纠正他,如果那样的话,我爸和我妈未必能遇见,不会结婚,也就没有我了。他停顿一下,说,那不一定,有缘千里来相会,世界上的事,谁说得准呢。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时常见面。空闲时,他带我去舞厅蹦迪,去弄堂口斗蟋蟀,去录像厅看录像,去襄阳路淘假名牌。碰上黄牛生意赚头好,就去“沈大成”吃赤豆刨冰,去“红房子”吃虾仁杯。因为他的兴趣广泛,我的生活倏然变得丰富起来。他比我大不了几岁,阅历却足够当我的老师。他说这是读技校的缘故,“技校出来马上工作,十六七岁就是大人,你三年高中再加四年大学,有得早了,不用急着断奶。”我问他工作几年了。他扳着手指,说,今年是第五年。他说他之前在太平洋百货当售货员,去年刚进希尔顿。
“你英语挺好的。”我说。
“好什么呀,——我是小学生水平,”他道,“你的词汇量肯定比我多。我除了日常那些,别的就不会了。”
“那也挺好,我是哑巴英语。”
“脸皮厚一些,别怕开口,其实老外也是人,他听你说英语,就像你听外地人说上海话,笑一笑就过去了。没事。”
我喜欢和毛头聊天。他说话有种独特的魅力,大白话里透着意味,让人忍不住想与他亲近。当我了解到他其实并不像他表现出来那样洒脱时,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了。至少在相当一段时间里,我很服帖他。那个暑假,我仿佛拿到一把钥匙,开启了一个世界,触目都是新鲜、有趣。毛头便是那把钥匙。那一阵,我到处拍照,存下的零花钱全用来买胶卷和冲洗照片。我用这种方式,窥视和记录着周围的事物。镜头下,世界其实是多棱面的,远远看着是那样,拉近了又成了另一副模样。换个角度,便完全不同。看着很亮丽的东西,镜头下未必如此,反之亦然,一些平淡的事物,搬到那个小小方格里,便似有提升的效果,整个光鲜起来,线条更加浮凸有致,像拿美工笔勾勒过的感觉。
他邀我去他家。我欣然前往。他家在杨浦区辽阳路的一处弄堂房子,走进去好大一个天井,住着十几户人家。头顶晾衣竿横七竖八,角落里斜卧着刚洗好的马桶,地板上被小孩用粉笔画上了一格格的“造房子”。男人们打着赤膊走来走去,女人们倚着墙边吃瓜子边聊天。我小时候也住过石库门,后来父亲学校分房,很早便搬进了新公房。因此这里对我来说也是新奇的。毛头的父亲去世多年,他还有个哥哥,成家后便出去单过,只剩下他与母亲两人住着。一间房隔成两间,前面作客厅,放五斗橱和一张餐桌,后面只够放他母亲的一张床,上头再搭个阁楼,摆个铺盖,毛头便睡那里。他母亲五十来岁,人生得很瘦小,毛头或许是随他父亲,个子才那么高。
毛头向他母亲介绍我,“新轧的小朋友,是个乖小囡。”他母亲话不多,寒暄两句,便进厨房端了碗银耳莲子羹出来,“随便吃点。”她上海话里夹着浓重的苏北口音,看人时眉眼低垂,倒也不全是自卑自谦的意思,而是差在精神头上,整个人似没什么力气,少了股劲道。说话间,外面进来个女人,邀她去打麻将。她说不去。那女人说“三缺一”,一副让她去救火的神情,毛头也在旁边撺掇,说“输了算我的”,她嘟哝着“又不是怕输钞票”,才不情不愿地去了。
我打量着这个家,与原先想像中的毛头家完全不同。谁能猜到毛头那样的人,会住在这样逼仄的地方呢。倒不是嫌弃人家,只是觉得,人的个性应该是与他生长的环境有关的。比如像我,被父母管得严严紧紧,学校家里两点一线,除了读书别的统统忽略,不准乱说乱动。这种流水线操作下,自然只能出我这样的产品。而毛头则不同。他像万花筒那样丰富多彩,可这里的环境,却似是老旧的黑白照片,单调、简陋。很不相称。当然,我会这么想,是因为我年纪还小,等我再长大一些,就明白人是再精细不过的东西,每根神经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像巨型计算机的内部线路,每一步细小的动作,都会影响最终的结果。根本无法估测。也很难总结。某某某是怎样一个人,某某某又是怎样一个人,别说一两句话,即便是写篇几万字的论文,也不见得能说清。当我明白这个道理时,已经在社会中浸淫许久,早学会穿上一身铠甲,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与人交往时小心翼翼,场面话说得滴水不漏,为了实现心中所想,拚尽全力去争取。当别人对着“董泽邦”三字竖起大拇指时,我脸上愈发谦逊,作出平和的神情,仿佛一切都是顺其自然。
离开时,天井里那桌麻将打得正酣,毛头妈不输不赢,坐下首的那个胖女人似是赢了不少,脸色绯红,见到毛头便叫:“毛头我问你,——前天,你跟我们曼华去什么地方了?”
“去啥地方?”毛头两手一摊,“啥地方也没去,就在房间里,排排坐吃果果。”
“放屁!”女人撇嘴,“毛头我跟你讲,曼华看不上你的,你省省,太平点。”
毛头嘿的一声,没说话。
我瞥过他的脸。那瞬,我第一次在他眼里看到有些愁苦的表情,像晴朗的天空中一朵乌云飘过,整个黯淡下来。他别过头,与我目光相接,应该是想笑的,肌肉却没跟上,这使得他看上去别扭无比。
第一次见到王曼华,是在希尔顿大堂。那天,约好等毛头下班后一起去打羽毛球,我早到了一会儿,便在大堂等他。趁势上了个卫生间,走出来,远远看见大门处站着一个年轻女孩,旁边还有个四十来岁的老外。女孩扎个马尾,穿一袭白色长裙,很漂亮,是那种夺人眼球的漂亮,五官精致,妆也恰到好处。站在那里回头率相当高。我也忍不住走近了,朝她看。她用流利的英语与老外聊着天,不时微笑,露出两个酒窝,更增甜美。
毛头换好衣服出来,叫我:“小鬼!”不知什么时候起,他便这么称呼我了。上海话“鬼”读“ju”,听着多些俏皮的意味。我朝他挥手。他正要过来,目光却在半道被什么截了去。
“毛头!”门口那女孩高声叫他。
我有些意外。没想到他们认识。毛头快步朝她走去,两人应该很熟,女孩一见面,便在他胸口上抡了一拳,嘴里不知说了句什么,毛头夸张地抱住胸口,弯下腰去,装着很疼的样子,“死人了死人了——”皱着眉,神情却很是受用。
两人聊了几句,他才想到我,“小鬼,过来!”我兀自站在原地,有些羞涩,被叫了两声,才缓缓上前。毛头替我们介绍。女孩叫王曼华,毛头的邻居。我低着头,由着毛头把我说成是“小开”、“爷爷是旧上海的大亨,跟黄金荣一个级别的”,也不澄清,就那样傻傻站着,瞥见王曼华足上一双粉色的高跟凉鞋,鞋跟又细又高,便想,穿这样的鞋子还怎么走路啊。依然是不敢正视,及至听见她说了句“你好啊”,才回道“你好”,抬头见她一双眼睛黑如点漆,潭水般深不见底,肤色却是胜雪,当真是黑白分明。我从没见过这么美的女孩,思路有些跟不上,她问一句,我答一句,也不记得自己说了些什么。依稀听见她说“晚上一起吃饭吧”,心里一动,朝毛头看去。毛头问我:
“行不行?”
我想也不想便答应了。借口上厕所,跑到外面拿公用电话打回去,说“同学过生日,留我吃晚饭”,放下电话心怦怦直跳,第一次对父母说了谎。
晚饭是王曼华买的单。说要谢谢毛头。事后我问毛头,她为啥要谢你?毛头没告诉我,只说大人的事你别管。我摸不着头脑,后来处得久了,渐渐就明白了。毛头在希尔顿上班,有的是认识老外的机会,老外来上海,除去公干,自然也要吃喝、玩乐。王曼华替他们当翻译,做导游,买机票,赚些劳务费。我问毛头,她没工作吗?毛头说,工作是有,不过外快也要赚。我以前也常听母亲说起“外快”,她劝父亲找学生补课,也就是“背小猪”,“弄些外快贴点小菜铜钿也好啊——”但都被父亲拒绝了。父亲每月的工资都按时上交,放在一个信封里,母亲清点几遍,再塞进抽屉,等凑到一定数目就存掉。我跟他们去过几次银行,一叠淡青色的“大团结”,这边数了又数,柜台里头也是数了又数,最后钞票收走,再扔张单子出来。回到家,母亲郑重地在一本簿子上登记好,再放进抽屉上锁。我曾经问她,家里一共有多少存款。通常情况下她都不正面回答,偶尔心情好时,就会告诉我,这里头是你的学费,还有我和你爸爸养老的钱。我很难想像父母工作之余再去赚外快的情景,他们和毛头、王曼华是两种人。“我们这样本本分分的人家——”这话偶尔从父亲嘴里蹦出,用来指摘那些他看不上的人,比如时常出入饭店、舞厅、股市,心思不在正经活计上的人。父亲说的“本分”与“正经”,与通常的涵义略有不同,还多了几分“贵重”的意思,是打上历史烙印的。母亲私底下同我发过牢骚,说分寸要是把握不好,“本分”等于就是“呆板”。董师母做了二十来年语文教师的家属,措辞有时候也相当犀利。
吃完饭,王曼华说要再逛会儿街。毛头说,小鬼早点回家,我反正没事,陪你逛逛。王曼华撇嘴说,你怎么晓得人家要早点回家?说不定人家倒很有兴致呢——是不是啊,小弟弟?她看向我。我被她看得脸红,也不经大脑,便顺着她的话头说,是。
两个男人陪一个女人逛街,架势是有些奇怪,她前面走,我们后面跟着,像两个保镖。趁王曼华试衣服的时候,毛头劝我先回家,“你一个学生,逛商场不合适。早点回去,省得你爸妈担心。”他很贴心地提醒我。后面半句有些震慑力。我正要离开,王曼华从试衣间出来,穿一袭粉红色的网球裙,标牌垂在裙子外面。裙摆在她膝盖上两寸处。我只看一眼,便把目光移开。相当的不好意思。她问我们,怎么样?毛头说,蛮好。我也跟着点头。她说,从来没碰过网球,爱德华偏要我陪他,没办法。她问毛头,打得太臭怎么办?毛头说,外面找个网球班,先练练。她便皱眉,说,这礼拜天就打,来不及了。毛头便不吭声了。我旁边插嘴进来,说,我隔壁邻居是大学体育系毕业的,会打网球,我帮你去说说看。王曼华眼睛一亮,说,真的?毛头一旁道,没几天工夫了。她道,练一天是一天,总比不练好。
那天晚上,我做成了两件大事。一是跑去敲邻居的门,很唐突地说“爷叔帮帮忙,有个朋友想练网球,越快越好,学费按外头行情的两倍给”,邻居一脸诧异,但还是应允下来。还有就是在父母面前继续圆“同学生日”的谎言,父亲是不拘小节的个性,母亲则有些生疑,说同学过生日吃晚饭,怎么不早说?我说,本来打算吃块蛋糕就回来的,同学父母太客气,硬要留饭,推不掉。母亲又问,哪个同学。我说,汪晓芸。——这也是事先想好的,必须是知道名字的,而且也一定要是班上的好学生,但不能太熟悉,尤其彼此的父母不能有交集,住得也要远一些,让他们打听不到。母亲咕哝一句,和女同学倒走得蛮近的嘛。我说,封建。母亲说,这一阵玩得也够了,收收心,没几天开学了。父亲听了也说,我们不来催你,你自己要生心,该看的书要看起来,该做的功课要做起来,都是高中生了。我心不在焉地点着头,心里雀跃不已,想像着王曼华说“谢谢”的情形,脸不自禁又红了。
毛头怪我不该给王曼华介绍网球教练,“是我的朋友,又不是你的朋友,”他道,“你瞎起劲啥?”我挺纳闷,也有些委屈,嘴上却还逞强:“你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他嘿的一声:“你懂个屁。”我问他什么意思。他又摇手不答了。我发现,只要一涉及到“王曼华”,毛头就会变得欲言又止、阴晴不定。不像刚认识时的他。
连着几天,我都没去找他。一半因为生气,一半也是要替开学做准备,“心”未必能收,但“身”无论如何要先抽回。捧着高一的教材看了两天,便觉得无趣。忍不住又去找毛头。毛头看见我,没事人似的,邀我去吃火锅。同去的还有他的几个朋友,有技校同学,也有宾馆的同事。有男有女,都是嘻嘻哈哈的张扬个性。喝酒、吃肉。没几分钟,十几瓶啤酒便只剩下空瓶。有个痴头怪脑的女的,硬要让我喝酒。旁边一人说,还是小男人呢。女的说,小男人也是男人,有啥要紧啦。我僵在那里,不知如何应付。毛头替我解围,一把将酒杯拿走,说,别欺负小朋友,我替他喝。说着,仰头一饮而尽。
结束时,我送毛头回家。他喝得不少,但还没到醉的地步,脑子并没完全失控,翻来覆去地对我说,皮夹在他裤袋后,出租车钱由他来付。一路上,他喋喋不休,口齿不清,嘴里像含了个梅子。话题从王曼华嘴里的“爱德华”开始,他说,外国瘪三一个,就晓得骗上海小姑娘,会打网球了不起啊,我看跟羽毛球也差不多,让他跟我打一局试试,还未必有我打得好呢。又说王曼华拎不清,天天跟这些外国巴子混在一起,陪吃陪玩,贴身丫头似的,想不通。我忍不住问,她为什么要这样?他道,想出国。我一怔,又问,为啥想出国?他嘿的一声,道,不想待在上海,不是自己家,没劲。我问,那她自己家呢?他回答,在安徽。
那天我从毛头嘴里了解了许多关于王曼华的事情。所以说人不能喝醉,一喝醉便容易被趁虚而入。我猜毛头清醒时是不可能对我交代那么多的,比如他对王曼华的感情。他说他从初中起便开始暗恋王曼华。王曼华是知青子女,父母在安徽,十六岁时返沪,与叔叔、婶婶住在一起。王曼华比毛头还大了三岁,现在看着并不明显,那时完全是大姐姐的模样了,后面总跟个小尾巴,便是毛头。她身上有股磁力,吸引着他如影随形。弄堂里无人不晓,都说王曼华要是哪天结婚,毛头就要去上吊。毛头说倒不至于那样,但伤心是肯定的。王曼华的名声有些不好,比如说她跟外国人什么什么,为了赚美金什么都肯。毛头说,女孩漂亮些外向些,总会引人非议。他说他不管别人怎么诋毁她,在他心目中,她就是最好的。谁也比不过她。
我送毛头回到家,她母亲初时很紧张,以为毛头在外面打架受伤了。我再三解释,没有打架,只是喝多了。毛头妈这才松了口气,又说深更半夜看到有人送毛头回来就害怕。见我愣了一下,便说,他爸爸就是一天晚上突然间走掉的。我依然是不明白,却又不敢细问。毛头妈这天兴致倒好,与我聊了一会儿。她说毛头爸以前在化工厂上班,一天晚上锅炉爆炸,当场便送了命。因为是工伤,厂里便给了个指标,无论毛头还是他哥哥,有一个可以顶替进去。毛头妈是吓破胆了,说无论如何不敢让儿子再进化工厂。毛头哥哥读书不错,没了父亲,家里也没人教他,竟也顺利考上了财经大学,当了会计。毛头却不是让人省心的孩子,三教九流什么都感兴趣,唯独对读书没一点意思,成绩总是班上倒数。毛头妈见他这样,倒又动起了化工厂的脑筋,想去求求人,看是不是可以让他进去,好歹是个铁饭碗。毛头死活不肯,说整天闻那股味道就要短命的。毛头妈说,厂里每天发一瓶牛奶,解毒。毛头说,这种毒法,用牛奶洗澡还差不多。毛头妈拗不过他,只能由他去。好在毛头后来也考上一所技校,毕业后分配站柜台,虽说不是什么好工作,但总归饿不死了。后来又进了希尔顿,上班还要穿衬衫戴领结,开口闭口甩两句英语,口袋里美金比人民币还多几张。外头人反倒艳羡起来,说毛头不得了啊,档次上去了。毛头妈并不懂什么,听人这么夸儿子,心里总是高兴的。唯独毛头哥哥每次回来,要泼几桶冷水,说毛头:“你这是吃青春饭,懂吧?你见过谁五六十岁还在那里端盘子的?趁年轻早做打算,别整天稀里糊涂,希尔顿上班又怎么了,你是当服务生又不是做总经理,有啥好‘神兜兜的。”理科生讲话就是一板一眼,刻薄得让人受不了。毛头妈这么听着,便又担心起来,也跟着劝毛头。毛头当面不与他们顶撞,只是从不理睬。
毛头妈竟然问我:宾馆里面端盘子,到底好不好?我一怔,说,挺好的吧。她说,我也不指望他赚大钱,只要有个安稳的工作,吃得饱穿得暖,就可以了。我点头,心里有些好笑。这个暑假对我来说是个转折。之前还是书呆子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那种,自从认识毛头后,像是一下子跌落凡间,沾了满身的烟火气,连阿姨妈妈都开始向我咨询儿子的前途了。我看着床上已经睡着的毛头,忽然说了句,毛头很厉害的。毛头妈显然有些意外,问我,他怎么厉害了?我停顿一下,说,讲不清楚,反正就是觉得他厉害。
其实我真的讲不清楚什么是“厉害”。肯定不是“凶狠”,而是偏向于“见多识广”那种意思。对于一个初中生来说,很容易被一个经历丰富的人所吸引,觉得那是了不起的本事,一辈子过了别人几辈子似的。当我经历过许多事情之后,才逐渐体会到,所谓“见多识广”其实只是披了张五彩斑斓的外衣,里面往往是空的、虚的。不值得艳羡。但有什么办法呢,谁都是从那段痴痴懑懑的青春岁月走过来的,看着爱憎分明,好像什么都敢做,却又瞻前顾后。没经验,也没胆识。只有把事情一桩桩经历个够,才是真正成熟起来。
我请毛头去我家玩。礼尚往来,他都请我去过他家了,不请他来我家好像说不过去。父母那边打了招呼,只说是朋友,在希尔顿上班。母亲追问我,什么朋友,怎么认识的。我拿出事先想好的措辞,说,那天到静安面包房买面包,忘带钞票,人家帮我付的——就这么认识了。母亲说,那倒要好好谢谢人家,现在这个世道,不容易。
周日,毛头带了一篮水果上门。很有些做客的意思。一起吃的午饭。母亲擀了面,自己做锅贴,配上冬瓜扁尖汤。毛头连声称赞,说阿姨的手艺真是好。他与我父母亲切地攀谈,主要是聊在希尔顿的见闻。我父母显然对此很感兴趣,我不晓得原来他们也喜欢听这些光怪陆离的事情,尤其是父亲,我以为他只关心教书育人,他甚至比母亲表现出更大的热情,几乎是全神贯注地聆听每一个细节。我猜想这是对一种截然不同的环境的好奇,或许潜意识里还有些别的因素——大伯夫妇下榻在这里,这是他们的圈子,对父亲来说,本该也属于这个圈子,现在却隔着十万八千里。别样的情愫。
毛头走后,母亲夸奖他很有礼貌,五星级宾馆出来的,到底不一样。父亲说我,人家大不了你几岁,看着比你懂事多了。我说,那就放我出去,我想干什么就让我干什么,不到半年,我保证比他更懂事。父母听了一怔。我也怔了怔,好像很少用这样的语气跟他们说话。母亲说,怎么没放,都放了一个暑假了,再放就要野性了。我嘿的一声,所以说呀,人家是放养,我是圈养,没得比。父亲听出我话里憋的那口气,温言劝我,你和他不一样的,不是一个层次。这话让我气平了些。又有些好笑,像在跟谁较劲似的。
几天后,毛头邀我出去,没头没脑地,也没说去哪里。顺着淮海路走了一段,拷机响了,是留言。他看完对我说,走,喝咖啡去。我跟着他进了一家咖啡店。刚进去,便看见王曼华和一个男人坐在靠窗位置。男人三十来岁,在为王曼华的咖啡加糖。我一愣,还不及反应,身后被什么推了一把,踉踉跄跄就往前冲了过去,正好撞在那男人身上。那男人猝不及防,脑袋撞上勺柄,立时便是一个红印子。与此同时,毛头在身后叫了声,“老婆,你在这里做啥?”蹬蹬蹬冲上前,便要拉王曼华起来。王曼华一把甩脱,“你不要发神经!”那男人看得云里雾里,问王曼华,怎么回事。王曼华说,这人脑子有毛病。毛头脚一跺,“老婆,你不要这么薄情好吧?”王曼华朝他看,来了句:又没领证,叫什么老婆。毛头又是脚一跺,“光屁股时候就认识了,二十年都不止,叫声老婆怎么冤枉了?”王曼华便不吭声。我一旁看得呆了。那男人脸色红一阵白一阵,扔下一张五十块钱,匆匆走了。
王曼华坐姿不变,拿起咖啡喝了一口。毛头在她对面坐下来,问她,怎么样,还可以吧?她斜睥他一眼,睫毛像扇子那样忽闪一下,唇膏印在杯子上,一个浅红的半圆。
“等着我婶婶收你骨头吧。”她朝他笑,一边嘴角微微上扬,眉毛也跟着轻轻抬起,俏皮中带着妩媚。毛头说,不怕,只要你称心如意。她嘿的一声,笑容更甚:你破坏人家相亲,还说称心如意,不作兴的。他道:那我再去把那家伙叫进来,你们继续喝咖啡。王曼华在他胸前推了一把,说,你去呀,去呀,不去你就不是人。
我看着两人打情骂俏,猜想刚才那个留言必然是王曼华拷的,让毛头过来搅局。类似的事情后来还有过几次,差不多都是咖啡喝到一半,毛头冲进去“老婆”、“老婆”一通乱叫,把人吓走。我有些想不通,既然不愿意相亲,那不去就行了,又何必多此一举。毛头说王曼华也是没办法,“被她婶婶逼着,不去不好交差。”我问,她婶婶为什么一定要她去相亲?毛头说,鸽子笼大的房子,她早点出嫁,才好腾地方。
我建议让我也试一次,叫王曼华“老婆”。毛头说,你不行,都可以当你阿姨了,你当人家傻子啊?我有些不舒服,但也只得作罢。本不想再跟着毛头趟混水的,但搅乱王曼华的相亲,无论如何是件有趣的事情。便一次次地跟着。后来王曼华也腻了,说毛头,你能不能搞点新鲜花样啊,每次都是老婆老婆的。毛头说,那就叫你老妈,孩子都一把年纪了,还出来相亲。王曼华朝他白眼,又问我,小阿弟也想想。我便真的动起脑筋来。后来一次果然推陈出新,由我扮演王曼华的弟弟,过去问她,阿姐早上吃过药了吗?她一拍头,糟糕,忘吃了。相亲那男人问怎么回事。我说,阿姐天天要吃三顿药,一顿都不能忘,刚才出门急,姆妈让我过来问一声,免得出事情。那男人紧张起来,问,会出什么事情。我便吞吞吐吐,说,也没什么事情。王曼华拿咖啡过药,男人看那药瓶,标签上印有“神经内科”三个字,匆忙找个借口,溜了。王曼华夸我点子想得妙,说读书人到底不一样。毛头一旁说,他把你编成神经病了,你还高兴。王曼华又从瓶里拿一颗药放进嘴里,边嚼边对我笑,麦丽素,味道灵的。我得意洋洋,人来疯地表示,下次还会换花样,保证不重复。
之后毛头再邀我出去,我会挑挑拣拣,有的答应,有的拒绝。每次我都先探听一番,王曼华会不会来。如果她来,我一定到场,否则就未必。毛头有些轧出苗头,他说小牛想啃老草,又不是浦东人,难不成还想讨大娘子。我知道他是故意把语气放得轻佻,好让我看不出他的心思,像动物的保护色,把自己藏个严严实实。酒醉那天他对我说的话,我一句没提,装糊涂。他以为我不知道。其实就算他不说,我也看得出来。关键是眼神,只要王曼华在,就一直跟着,还有里面透着的意思,一圈又一圈,像高度近视的镜片,啤酒瓶盖似的,深不见底。王曼华在的时候,他话反而少,还常说傻话,素质比平常差了一个档次。一次王曼华想吃紫雪糕,他立刻冲出去买,等买来时,王曼华却说不想吃了。他问,怎么不吃?她道,不晓得,突然就不想吃了。他怔了怔,蹦出一句,那,烊了怎么办?她笑,你没有嘴啊?他应了一声,便剥开包装纸,退到旁边吃了起来。吃到一半,王曼华又说想吃了,他便拆了另一边包装,送到她嘴边,说,这头没碰过。王曼华看他一眼,凑过去,撮了一小口。头发丝擦到毛头脸上,我瞥见毛头神情局促起来,呼吸都不自然了。不期然地,又打了个喷嚏,唾沫星溅到王曼华脸上。王曼华嗔道,脏死啦。他竟来了句,你不打喷嚏啊。王曼华把紫雪糕往他怀里一推,不吃了。毛头怔了一下,手摊开:给钱,你说要吃的。——这便是不折不扣的傻话了。王曼华拿出一张五块钱,“啪”的交到他手里,说,拿去,阿姐请客。毛头又掏出四张壹元钱,给她,找头。两人没来由的,在那里一来一去,撒娇不像撒娇,赌气不像赌气。莫名其妙。有时候也惹上我。比如王曼华常拿我与毛头做比较,说我读书多,家境又好,为人行事便不同,而毛头呢,总是带着些市井气,不登大雅之堂。我倏然被戴上一顶高帽,惶恐之余,却也晓得我是外头人,对外头人说话总是客气些,毛头才是自己人,想怎么说便怎么说。从我的角度看,王曼华和毛头的关系其实是有些微妙的,肯定不是男女朋友关系,但比普通朋友又多了些暖昧,因为女大男小,所以多少还有些戏谑的意思,拿“阿姐”和“阿弟”这种话挡在前面,像是更加安全,彼此不用负责似的。而像我这样的观众,也是恰到好处的,一是年纪小,不用太当回事,二来又是似懂非懂,不至于完全不解风情。分寸刚刚好。
一天,趁着父母上班,我把毛头和王曼华一起带回家。王曼华参观了一遍房子,说,蛮漂亮的。我晓得这话是客气。我家顶多称得上是“干净”,跟“漂亮”搭不上界。唯一值得称道的是阳台,本来面积就大,又是顶楼最靠南面,没有遮拦,阳光很好。种满了各种花草。母亲每天打理,俨然是个小小花园。旁边放张躺椅,闲暇时泡杯茶坐着看报纸,感觉还是蛮惬意的。王曼华看到角落里那台钢琴,问我,能弹吗?我说,当然。
我把钢琴上的杂物拿开,打开琴盖。她走过去坐下,停顿一下,便弹了起来。《致爱丽丝》。听到琴声的那瞬,我先是一怔,随即朝毛头看去。他应该是听过她弹琴的,所以并不惊讶,只是静静听着。我没想到王曼华琴弹得这么好,十指在琴键上欢快地跳跃着。钢琴如果有灵性,那此刻它一定是愉悦的,因为遇到了一个真正懂它的人。琴声在房间里回旋着,时而轻快,时而低沉。弹琴时的王曼华,比平时显得恬静。长发披下来,遮住一小半脸颊。手指像葱管那样白皙纤长,指甲是淡淡的粉色。窗帘拉着,阳光从外面透进来,她整个人沐浴在光雾里,还不是那种耀眼的光,而是哑光,往里收的质地。我有种感觉,仿佛此刻的她,才是真正的她。不像平日里那般张扬。她又怎么会是别人嘴里那个轻浮的女子呢?看她弹琴的模样,完全是一幅画啊。鼻子里都能闻到淡淡的草木清香了。那么清新优雅。我从床底下摸出照相机,对准她,按下快门——“咯嚓!”
第二天,母亲回到家便问我,昨天家里谁来过了。我心里一跳,猜想必然是邻居听到琴声了,便说是毛头。母亲问,他还会弹琴?我嗯了一声,说,你不要小看人家。母亲说,你有整天闲逛那个功夫,也老早练出来了。她说着又问我,毛头家里也有钢琴?我含糊应了一声,心想王曼华家也不像有钢琴,不晓得她钢琴是怎么练的。
去问毛头。毛头有些奥妙的神情:这叫吃饭本领,晓得吧?靠它吃饭,不好不练的。我懂他的意思,却故意问下去:她是钢琴老师?毛头笑起来,在我头上捋了一把,你怎么傻乎乎的。我索性装傻到底:你们在谈朋友,是不是?毛头依然是笑,只是笑容像脱水的花瓣,渐渐枯下去,干巴巴的。“她看不上我的。”他说这话时,一边嘴角歪了歪,像开玩笑的样子。我记得王曼华婶婶也说过这句话。那时,他的脸色像被点了死穴那样难看。
你卖相很好,很灵光。我拍他的马屁。
男人光靠卖相不行。他摇头。
你还赚美金。我加了一句。
他嘿的一声,这话你去跟她说,算是帮我个忙,替我加点分。
他是开玩笑,而我也不会真的去跟王曼华说。话说开了,我们便真正像两个男人那样交流。他说,她很漂亮吧。我说,嗯。他问我,你也有点动心,是吧小鬼?我不否认,说,漂亮嘛。他点头,是啊,男人都喜欢漂亮女人。我停了停,问他,她什么时候出国?他先是不吭声,随即道,要先嫁给外国人,再出国。
之前的爱德华,几周前便已吹了。据说此人是个骗子,谎称自己开了家酒庄,其实只是爿杂货店。王曼华与他交往一个月,学会了打网球,总算不至于全无益处。她约我和毛头一块去打网球。可怜我们两个球盲,只有满地找球的份。她兴致很好地教我们打球,纠正我们的姿势,还有发力的位置。她说上次我介绍的那个老师很棒,技术好脾气也好,两三次便让她入了门。她说趁势想把壁球也学了,上海这两年很流行。毛头冲她一句,你干脆直接学高尔夫吧。她说,好啊,反正早晚总要学的,有钱人都打高尔夫。毛头点头,说,没错,必修课嘛。
两人说着说着,味道又不对了。我闪在一边,做出没有察觉的样子。毛头其实心里已经后悔了,嘴上还不依不饶,惯性似的,把话往狠里带,使出吃奶的劲,非要把王曼华说成一个无比虚荣的女人。王曼华也不急不徐,顺着他,宁折不弯,一条路走到死。这场景我早见惯了。总结下来其实也是打情骂俏的一种,都有些暖昧意思,不说破也不否认,半是真心半是嬉皮,便成了眼下这副局面。我撺掇毛头向王曼华表白,他沉默了半天,说,她不会肯的。我说,你怎么晓得?他道,我就是晓得。我说,你早晚总要问的,伸头一刀,缩头一刀。他朝我看,小鬼,想看好戏是吧?我被他说中心思,笑笑。其实我倒没什么恶意,就像电影开了个头,总想快点看到结局,讨个说法。不成当然挺好,谁愿意漂亮阿姐被人抢去呢,成了也没啥坏处,你好我好大家好,一团和气大团圆结尾。至于毛头后来有没有表白,我不清楚,他也不会告诉我,反正他与王曼华那种夹缠不清死样怪气的情形,一直持续了许久。毛头曾经对我说,他觉得这样也挺好,至少还能做朋友,天天看见她。我觉得这话里透着心酸,还有无奈。虽然那时我年纪尚小,却依然觉得他窝囊。从希尔顿遇见,到后来,我觉得自己在慢慢成长,而毛头不是,他是往后退的。细细想来,我与他相识的过程,就是一点点“看透他”的过程。他外皮一层层剥落下来,露出光溜溜的身子,被我看个精光。想,不过如此。当然这话我没有对他说过,连一丁点意思也没露过。从某种程度上讲,小小年纪的我便遗传了我父亲的个性,走儒雅路线。肚皮里做文章,很给人留面子。总的来说,在我与毛头相处的那段时间里,我们关系还是相当不错的。
唯独一次,我们差点闹翻。那是高一下半学期,大伯的儿子,也就是我的表哥到上海出差,托我找个导游。我想也没想,便推荐了王曼华。那几天,王曼华陪他逛遍了上海的大街小巷,两人从早腻到晚,形影不离。表哥向我致谢,说这个导游请得好,很周到。而王曼华也表示满意,说你表哥挺大方,小费给得不少。我以为这是件皆大欢喜的事,谁知毛头不高兴了,说我,这么小就开始拉皮条了啊?我没头没脑,问他,什么意思?他说,没什么意思,表扬你呀。王曼华说他,毛头你不要莫明其妙。毛头嘿的一声,是呀,我莫名其妙,天底下最莫明其妙的就是我了。那几天,毛头基本不理我,而王曼华却一直跟我套近乎,询问关于表哥的事情,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家庭背景、兴趣爱好,等等。我猜她是对表哥有点动心。表哥二十多岁,供职于华尔街某银行,中国人的面孔,美国人的做派,家境好,长得也不难看。我应承她,去试探表哥的心意。事实上,我和这个所谓的表哥根本不熟,见过几次面,加起来也没说到十句话。我拐了老大一个弯,先是问他有没有女朋友,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准备几岁结婚。对于一个彼此疏远的亲戚兼十七岁男孩来说,这些问题实在有些奇怪。好不容易绕到王曼华身上。我羞羞答答地问他,对王曼华是什么感觉,有没有那种意思。表哥倒是很直率,说,上海话是不是有个词叫“拉三”?我不明白,再问他,他便笑而不答了。
我把表哥的话转述给毛头和王曼华听。“拉三”这个词,我完全不懂,连听都没有听过。否则也不会告诉他们。王曼华听了,脸一阵青一阵白,转身便出去了。毛头倒是很平静,还问我,可不可以叫你表哥一起出来吃顿饭?我有些意外。他补充说,想找他多换点美金。我给表哥打了个电话,他说可以。我便带了毛头去他房间。结果房门一开,毛头便疯了似的冲过去,把表哥摁在地上,劈头盖脸便是一顿打。表哥应该是吓傻了,完全无力招架,只是叫“HELP”。我也彻底没了方向,直到表哥整张脸变成猪头才想到上去把人拉开。毛头一边打,一边喊:你这只假洋鬼子,上海话倒不错啊,还晓得“拉三”,那我问你,你晓得“宗桑”(畜生)是啥意思——我来告诉你,“宗桑”就是你这种人,占了人家便宜还讲龌龊话,别看你长了一副人面孔,肚肠全是狗肚肠猪猡肚肠,宗桑!
几名保安冲过来,把毛头带走,又叫了辆救护车,将表哥送进医院。我迟疑着,不知是该跟毛头走,还是跟表哥走。保安提醒我,要到派出所做笔录。我便跟着毛头去了。生平第一次进派出所,做贼似的,都不敢抬头了。警察问我,你们啥关系?我半天屏出一句,朋友。警察又问,怎么打起来的?我想了想,说,关系好,开玩笑,开着开着就打起来了。警察斜眼看我,不要瞎三话四。我有些讪讪的,兀自道,是的呀是的呀——
毛头在派出所拘留了三天。他哥哥过来看过他一次,把他骂个狗血淋头,说他做事完全不经大脑,二十多岁的人,整天浑浑噩噩也就罢了,现在还有了案底,档案里记上一笔,这辈子就抹不掉了。他问毛头,你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毛头反问,妈晓得了吗?他哥哥嘿的一声,说,你现在才想到妈,她为了你这个宝贝儿子,都上门去求过人家了。毛头急了,问,求谁了,干嘛要求人?他哥哥说,不求人,你老早就判刑了,你也是会挑,什么人不好打,偏偏要挑个美籍华人,连美国大使馆都惊动了,人家要是铁了心告你,你三五年牢省不掉的。毛头怔了半晌,整张脸黯淡下去,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其实毛头妈找的是我。她托王曼华带信,约我出来,“小阿弟,毛头打的那个,是你表哥对吧,你们是亲戚,请你帮忙多说几句好话,就说他大人有大量,别跟我们毛头一般见识,等我们毛头出来,赔钱也好,赔礼也好,只要他一句话,我们肯定照办。——求求你,一定帮这个忙。”毛头妈说着,脚一软,整个人便跪了下来。我哪里见过这个阵仗,扑通一声,也跪了下来,说“你别这样别这样”。当天下午便去找了表哥。表哥一张脸还是五颜六色的。我谎称毛头是母亲一个表姐的儿子,说都是自己人,这件事就算了吧。表哥问我,他是不是喜欢那女的?我点头,嗯。表哥哧的一声,说,你们中国人就是这么莫明其妙。这话听着有些不顺耳,但我没吭声。临走时,他对我说——转告那家伙,这件事就算了,不过医药费要他出。我连声称谢,赶到毛头家,把消息告诉毛头妈。她自然是千恩万谢。两天后,毛头便放了出来。当天晚上,我去找他,他不在。家里没人,也没上班,打拷机也不复机。我心神不宁了几天,又不敢频繁出门。因为表哥的事,让我父母的忍耐找到了一个爆发口。他们觉得我是轧了坏道。其实他们早有所察觉,邻居应该向他们说过王曼华学网球的事情,母亲那样敏感的一个人,三下两下便摸清我的现状:整天游荡,混迹于社会各个角落,而且还对某个女青年心存绯念,成天想着如何讨好她。母亲甚至从我床底下翻出一堆照片,糟塌胶卷浪费钱这些就不提了,关键是里面还有几张王曼华的照片。从面相上看,母亲把她归为“女流氓”那种,惹得小男生想入非非,不是“女流氓”是什么?——但她忍着不提,一半是因为父亲劝她低调,另一半也是找不到由头,至少表面上,我还是相当端正的一个学生,成绩保持在班上前十名,守规矩讲礼貌,尊师爱友。他们在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向我摊牌。表哥挨打后,他们劝我跟毛头绝交,说交朋友也要挑人,毛头不适合你,会把你带坏的。我说,你们不是挺喜欢毛头的嘛。父亲便笑笑,说,喜欢不代表欣赏,他跟你是两种人。我追问,怎么是两种人,他是什么人,我是什么人。父亲反问,你说呢,他是什么人,你是什么人?我觉得这个问题有些讲不清楚,便沉默着。他们以为我想通了,都松了口气。其实我是又展示了一把“软佻皮”的本事,等他们放松警惕,隔天便去找了毛头。倒不完全因为交情,好到能让我冒顶风作案的风险,而是总觉得要对毛头说些什么,有些话哽在喉口,不吐不快。
我在毛头家弄堂口堵住他。他正向小贩买油墩子,一手付钱,一手抽了张纸去拿滚烫的油墩子。他还穿着希尔顿的工作服,衬衫马夹,只在外面套一件茄克衫。怕油滴到皮鞋上,他身体前倾,微微佝偻着。空气里弥漫着油墩子的香味。
我叫他,毛头。他瞥我一眼,并不作声,继续吃。只是咀嚼动作放慢了少许。我说,毛头你没事吧,前两天都找不到你。他问,找我干嘛?我说,不干嘛,就是想看看你。他嘿的一声,说,我有什么好看的?我一时语塞,停了停,道:
“晚上找王曼华一起出来吧。”
“绝交了。”
我一怔。他给我看拷机上的留言:“毛头,你给我滚得远一点,别再让我看见你。”
我有些糊涂——毛头是因为她受辱才去打的人,她不该是这个反应啊。瞥见毛头的神情,随即猜到,这两人多半已见过面了,必定又是你一句傻话,我一句狠话,越说越僵,结果走远了,弄得不可收拾。我摆出和事佬的口气:“我出面约她,她会来的。”
“你面子比我大。”他迸出一句,“——托你的福,我才不用坐牢。”
“没有,”我忙不迭地摇手,“本来也是小事情,又不是杀人放火。没那么严重。”
“小鬼,”他朝我看,“我发现你越来越成熟了,像个小大人。”
我对王曼华说,毛头要去日本打工,晚上一起聚聚,算是告别。王曼华果然来了。她问毛头,真的要去日本?毛头停顿一下,硬梆梆地回答:不去。王曼华怔了怔。毛头继续道,小鬼骗你的,你要是想走,现在还来得及。我一旁看得无语。以我一张白纸的高中生的青涩阅历,也觉得毛头实在太不给女孩台阶下,简直可以说是存心惹怒人家。王曼华显然有些生气,但当着我的面,忍住了没动。可见关键时候女人往往比男人更沉得住气。当然毛头这种男人也属于极品,脑子里想的和嘴里说的完全是两码事,中枢神经出了问题,大脑控制不了全身。
我们到小吃店,各人叫了碗柴爿馄饨。馄饨端上来,王曼华说太多了,吃不下。毛头自觉把碗递过去,“拣给我。”王曼华也不看他,筷子一拨,半碗馄饨拣了过去。毛头面前鼓鼓囊囊一碗馄饨,边吃边说,我是猪猡。王曼华回他一句:你刚刚晓得你是猪猡啊?毛头无言以对,埋头吃馄饨。王曼华问他,再来两个?他嘿的一声,再来就真成猪猡了。
吃完饭,我说,要不再逛逛?王曼华说,好,去外滩走走吧,好久没去了。我们叫了辆出租到南京路外滩,沿着江边一直往北走。两男一女。王曼华走在中间,我和毛头忽左忽右,变换着队形。一路上几乎没说话。这和我的初衷有些不同。我本来以为这次出来,大家都会有许多话要说。诉苦、感慨,或是骂人。事情的起因是我,如果我不把表哥的话说出来,也不会有后面那场风波。所以我是有些愧疚的。我想对王曼华说声“对不起”,又怕着了痕迹,反而让大家尴尬。
“你表哥回国了?”毛头问我。
我嗯了一声。
“就算你不开心,我也要说,”他道,“——这只假洋鬼子不是东西。”
我没吭声。王曼华旁边来了句,“人家放过你了,你嘴还硬。”
“就算时间再倒回去,这只假洋鬼子我还是照打不误。”毛头道。
“不怕死。”王曼华说他。
“有时候想想,还不如死掉算了,活着没啥劲。”毛头叹了口气。
“脑子进水了。”王曼华把头别向另一边,皱着眉。
我上了趟厕所,回来时,远远看见毛头和王曼华倚着栏杆,隔着一米距离,像说话,又像生闷气。毛头拿出烟,点上火,抽了两口,王曼华不知说了什么,他便把烟掐灭。看嘴形,两人像在交流,眼睛却又瞧着别处,自说自话似的。王曼华微低着头,风吹得她头发一阵阵扬起。一会儿,毛头凑近了些,与她说话。再隔几分钟,又凑近些。他握住栏杆的手,与王曼华的手只差几厘米——却终是隔了那么几厘米。王曼华的长发,扬起来飘到他脸上,他拿手去拨,只拨了几根,又有新的飘过来,怎么也拨不干净。王曼华拿出发卡,把头发捋成一团盘到头顶。毛头轻轻摇了摇头,又重新倚着栏杆。
两人的背影都有些瘦削。王曼华是苗条,毛头则多少显得单薄,高是高的,骨架子也摆在那里,可空落落的,完全靠衣服搭起来的。我看着他们,脑子里倏的蹦出一个词:可怜巴巴。也不知怎的,俊男靓女,又是青春好年华,竟会让人有种萧条的感觉。像走在深秋大街上,踩着满地落叶,鼻子里满是带着水门汀味道的冰冷的风,忍不住就想叹息。
我走近了,瞥见王曼华脸上隐隐有泪痕,神情倒是舒缓了许多。毛头说想吃沈大成的条头糕和鲜肉糯米团,问她,去不去?她说,你请客,为啥不去?毛头嘴角一撇,露出些许笑意:走,吃冤家,不吃白不吃。
一切都恢复到从前那样,像是什么事情都没发生。王曼华依然整天围着各色老外打转,而毛头也依然当她的中间人,把希尔顿的顾客介绍给她。我隔三岔五便溜出去与他们厮混,用各种理由搪塞父母,比如,到同学家做作业、同学过生日、去图书馆看书,等等。母亲通常会盘问几句,但一般不深究。这主要还是父亲的缘故。多年来父亲始终在探索一种比较开明但有效的教育方针,针对我这样的乖小囡,因材施教,不轻易打骂,温和说教,借以培养我的自信心和高贵气质。这阵子父亲常对我说的一句话是,“你自己要晓得,你是不一样的。”他像放味精一样,把这话往我头上一撒,指望我这道菜能立刻提鲜,上个层次。我知道父亲在我身上寄予的希望,几乎是承前启后的,层层叠叠加起来便是一本历史书,有生不逢时,有委曲求全,还有展望未来。只是我看不出这与我偶尔出去闲逛有什么矛盾。那时已经开始流行“高分低能”的说法。我不想成为这种人。
王曼华与我谈过心。那次让我受宠若惊。可能相比毛头,我这个介于陌生人与朋友之间的家伙,能给她一些更客观的意见。她向我诉说她的童年,是在安徽度过的。她父母在合肥郊区的一家工厂上班,家里讲带安徽口音的上海话,外面讲带上海口音的安徽话。上海人在外地总有些格格不入,倒不是自己有什么想法,而是别人看你的眼光不同,害怕从低往高,便额外地昂起脖子,从高往低看你。骨子里忌惮着你,面子上压着你,嘴上还说你“老茄”。其实上海人真正是低调到极点的,哪里都不张扬,本本分分干活,老老实实做人。她说她父亲本来有机会升到科员,辗转了一圈,依然在下面车间打混。从二十来岁混到五十出头,还是个小工人。异乡的小工人。王曼华说她倒不怎么喜欢上海,“上海有什么好,房子像鸽子笼,马路又挤又窄,人又多,乱哄哄的。”她说“上海”在她父母这代人心中,已经不仅仅是“家乡”了,而是一座闪着金光的宫殿,因为离得远,便尤其觉得贵重,像凡人与天堂的距离。照她自己的意思,是想在安徽呆一辈子的,倒不见得多么喜欢那里,而是与“上海”并无感情,从小便不在这里长大,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叔叔婶婶,讲起来是嫡亲的,但其实与陌生人也没什么两样。那种纯粹概念上的“亲戚”,是最要命的,相处起来完全是煎熬了。十六岁那年,她与许多知青子女一样,回了上海,落户在爷爷奶奶家。起初还好,没几年二老去世了,她跟着叔叔婶婶,那便有些艰难了。出国的念头,也是这时候一点点萌生的,先自己出去,隔几年等父母那边退休了,再把他们也带出去。“上海”对她而言,更像是块跳板,不是长久之地。
我说,挺好的。——这个时候,我发现自己还是个孩子,听她说了许多,只是感慨,却完全不会用言语表达。我朝她看,又加了句:真的,挺好的。
她笑起来,在我肩上一拍。我本能地身体一颤,脸都红了。她说,小鬼,你还小呢,是小鬼不是大鬼,等你变成老鬼的时候,就什么都懂了。我傻傻地来了句:其实我懂的不少。她哦的一声:说说看,你懂什么?——这话多少有些轻蔑的意思。我挺了挺胸膛:你问呀,看我懂什么。她便问我,你是不是喜欢我?我一怔,随即整个耳根都发烫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嘿的一声,在我头上捋了一把,笑道,所以说呀,你还是小鬼呢。
比较出格的一次,我们三人去看通宵电影。一共四部电影,其中一部是《唐伯虎点秋香》,很有意思,我在影院里笑得前仰后合,毛头完全没反应,我朝他看去,见他搭着王曼华的手,两人虽是面朝屏幕,看神情却是心思不在上头。我忙把目光收回来。脑子里冒出“电灯泡”三个字,又有些不甘,酸溜溜的,故意拿出手帕,重重地擤了擤鼻涕,余光瞥见那两只手倏的分开了,忍不住暗自得意。这次着实有些夸张,我长到十七岁,从来没试过在外面过夜。借口是与两个同学去黄山旅游。着实有些风险,母亲若是较起真来,事情败露只是早晚问题。——这天是毛头生日,这家伙别出心裁想看通宵电影。朋友生日一年只有一次,冒着被母亲斥责的风险,也要相陪。
熬到第三部电影时,已经是支撑不住了。我耷拉着眼皮,见周围人皆是东倒西歪,呵欠连天。我应该是睡着了一会儿,再睁开眼时,电影里刚好放到一段安静的场景,台上台下俱是鸦雀无声。我下意识地朝旁边看——王曼华已是睡着了,头歪在毛头肩上。因为反方向的缘故,看不见毛头是睡是醒,只觉得他睫毛好像在动。接着,他缓缓朝一边倒去,只转头颈,身体却不动,机器人似的,这个动作有些别扭,我正纳闷他想干什么,忽见他凑近了王曼华的唇,似是想亲下去。我心扑的一跳,连忙闭眼。——并未完全闭合,留了一条线,见那两片唇相距半寸左右,便停止不动。王曼华的脸,白得像瓷器,没有一丝瑕疵。唇是淡粉色多褶皱,上唇尤其的薄,据说生这样唇形的人,都是口才极好的——他终是不敢亲下去,那个动作维持了足有半分钟。与其说是亲吻,更像是在研究她的脸。我等了半晌,索性真的闭眼。很快又沉沉睡去。再醒来时,天已蒙蒙亮。周围人都在伸懒腰,大梦初醒的模样。毛头说我和王曼华,票子一半被你们睡掉了,不划算。我脑子兀自不太清醒,张嘴便是一句“睡着了才好啊”。毛头一怔。我朝他吐了吐舌头,又朝王曼华笑笑,“阿姐,你有没有梦到一只小狗舔你啊。”毛头应该是意识到了,堵我的嘴,“小鬼,紫雪糕吃吗?”我说,吃。他便忙不迭地拉我的手臂,走,阿哥请你吃紫雪糕。
倘若那时的科技像现在一样发达,手机也能拍照,我一定会拍下那瞬。有无穷的意思,不止是面上那样。若是旁人看了,也许只想到“吃豆腐”三字,可真正晓得那层关系的人,比如我,即便只是个孩子,也忍不住会叹口气,有话就在嘴边,却又不知该怎么说。如鲠在喉。心里又是别扭,又是难过。
接下去,王曼华连着大半个月没露面。我问毛头。他说她病了。我问什么病。他停了停,对我说是流产了,在家做小月子。我怔了一下。这个层面的话题,我完全插不上嘴。毛头说,是前面那个英国赤佬的,这女人自己不当心,老鬼失匹。我似懂非懂。只是毛头的语气,平静得过了头,竟还带着三分笑。我有些骇意,那天他冲过去打表哥之前,情形与这便差不多。我以为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结果并没有。毛头还很贴心地提醒我,下次再见到她时,别提这事,省得她难堪。我拚命地点头,当然,当然。
后来我才知道,毛头之所以关照我别提,倒不是怕她难堪,王曼华也是老江湖了,不至于脸皮薄到这个地步。毛头是怕她伤心——医生对她说,这辈子怕是很难再怀孕了。这对于一个女人的打击是巨大的。等我知道这事时,已经是好几个月以后了,那时完全是另一番景象了。我曾经想过,这么私密的话题,王曼华倒是会与毛头探讨,性别不对,关系也不对。但再一想,毛头之于王曼华,其实像一棵树,随时随地能倚着靠着,像男朋友,又像女朋友,还有些阿姨妈妈的意思,为她张罗这个张罗那个。
王曼华或许流产不止一次了。这也是我后来自己瞎猜的,并没向谁求证过。要是问毛头,弄不好要吃拳头。我从少年的世界走进所谓成人的世界,最强烈的一点感受便是,人都是有多个层面的,比如王曼华,弹钢琴时完全是个公主,讲到她父母时眼里还蕴着泪水,可谁能想到她会因为流产而异致不孕;还有毛头,希尔顿里八面玲珑的一个人,私底下却又倔又痴,尤其对着女人。当我彻底脱离他们之后,曾经与父亲探讨过这方面的问题。父亲说,这很正常,否则就不是人了。言下之意,就是每个人都是矛盾体。
不久,毛头因为倒卖外汇被公安抓住,又一次进了拘留所。公安通知了他的工作单位,他被希尔顿扫地出门。毛头在拘留所那几天估计想了很久,把未来好好地规划了一下,出来后,很快便另拓新路——先是卖盗版录像带,就在离他家不远的马路,别人下班他上班,一到天黑便出来活动,头子活络口甜舌滑是他的长处,没多久就积攒了人气,有了一批固定客户,赚了些钱。然而他并不满足,拿第一桶金买了辆小货车,又跑起运输来。风里来雨里去的,不到半年,小白脸便熬成了“闰土”,黑黑红红的那种。三七开的小分头也变得乱糟糟的,不打理,鸡窝似的。说话倒是底气足了许多,关键还是身体壮实了,中气上去了。一只手伸出来,青筋沟沟壑壑地浮在面上,手心里都出老茧了。我问他:
“是不是发财了?”
“发什么财,”他道,“混个温饱而已。”
事实证明他这是谦虚——他提出在希尔顿请我和王曼华吃饭。就在他原先工作的地方。多少有些衣锦还乡的意思。吃饭那天,他穿一套登喜路条纹西装,手拿LV的大哥大包,头发齐齐地向后捋去,涂了摩丝,光可鉴人。我是一套学生装上阵,王曼华却是精心打扮过的,一袭红色连衣裙,将身型勾勒得极好,鞋子和包都是配套的红色,头发烫成长波浪,垂在一边,戴米粒大小的钻石耳环,胸前是一条玛瑙吊坠项链。妆上得有些厚,嘴唇鲜红欲滴。走的是妩媚路线。毛头亲自为她拉开椅子,很绅士地,待她坐下,轻轻往里一送。这本是他驾轻就熟的。连脸上的笑容都刚刚好,少一分太冷,多一分则太假。牛排上来时,他拿过王曼华的盘子,熟练地将牛排切成小块,再递还给她。王曼华起身上卫生间,他抢在前头起来,为她挪开椅子。他聊着这阵子的见闻,挑有趣的加油添醋,逗王曼华高兴——他把王曼华当成过去的客人那样服侍,看家本领都拿出来了。其实越是这样,便越能觉得他的拘谨,像把什么东西一古脑往外端,都露出窘态了。
毛头放下刀叉,朝后一仰,说,在这里上了几年班,还从来没有坐下来吃过饭,感觉蛮好。他问我,照相机带来了吗?我说,带来了。他让我替他和王曼华拍照。我挑了个角度——镜头下两人真是很漂亮呢,王曼华捋了一下头发,动作优雅,下巴微微朝毛头那边倾斜,笑不露齿,嘴角上扬的弧度很美,亲切又不失矜持。毛头伸过手去,扶住她身后的椅背,看着像是揽住她的肩——我按下快门,“喀嚓!”
毛头送了王曼华一件礼物——一副黑珍珠耳环。王曼华说声“谢谢”,把原先戴的耳环除下,戴上珍珠耳环,问我,怎么样?我说,蛮好看的。
那晚我们聊了很久。事实上,是毛头与王曼华聊了很久,他们说话的音量刚好让在场第三个人听得模模糊糊,只是几个词,无法凑成句子,“现在可以了”……“你自己考虑”……“不在乎”……我觉得我的地位有些尴尬,像跟着哥哥姐姐来蹭饭的小不点儿,又像随侍在旁负责拍照的助理,更像个摆设,放在那里给当事人提个醒,好好说话,保持风度,别激动别犯傻别无理取闹,省得给小鬼看笑话——我应该是很好地发挥了这种作用,所以那天两人谈话的气氛特别好,说话细声细气,自始至终都面带微笑。环境应该也有一部分原因。都是毛头的老同事,王曼华他们也是见过的,称得上半个熟人,就是硬撑也撑过去了。
但也有美中不足的地方——毛头后来喝得有点多。一瓶红酒几乎都是他喝完的,喝得又有些急,慢慢的酒劲就上来了。好在是文醉不是武醉。他握着王曼华的手,正色道:
“这是第一次,我们两个到这么高级的地方吃饭,像谈恋爱一样。”
“小鬼也在呢。”王曼华想转移话题。
“小电灯泡一个。”毛头一锤定音,又问她,“——你怎么想?”
“什么怎么想?”
“你现在的想法。”
“现在?”她怔了怔,“没什么想法啊!”
“一点想法也没有?”他朝她看。
她摇了摇头。
“真的?”他有点急了,大着舌头鼓励她,“说吧,说出来没关系。”
“说什么呀?”她也有点急了,脸上还兀自镇定,“你想让我说什么?”
“你晓得的,我想让你说什么。”他的声音突然间变得异常温柔。
王曼华先是一怔,随即脸倏的红了。这是我第一次见她脸红。连眼圈也跟着红润起来,鼻尖那里亮晶晶的,反着光,喘气都有些不自然了。她飞快地朝我看了一眼,又别过去。
“绕口令啊——”她嗔道,“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怎么晓得你想让我说什么。”
“你晓得的,你怎么会不晓得?”他摇头,“你嘴一张,那句话就出来了。”
“你既然晓得,为什么非要我说不可?——奇怪。”她不看他,反而朝我笑笑。
他叹了口气,“你不说,我总不能拿支手枪逼你说。”
买单时,毛头将几张钞票交给侍应生,说声“不用找了”,去替王曼华拉椅子。王曼华一让,他扑了个空。
“好了,结束了。”走出来,王曼华忽地说了句,也不知是对谁。
毛头说,我送你回去。王曼华摇头,说,你醉了,我送你回去还差不多。毛头便笑起来,说,好啊,那你送我回去。
王曼华拦了辆出租,我坐前排,她和毛头坐后排。司机问,到哪里。她先说了我家的地址。我把头靠在椅背上,听见毛头嘴里絮絮叨叨,报了一连串的数字,初时有些纳闷,后来听清了,这是他这阵子赚的数目,卖录像带多少,跑运输一天是多少,扣除路上的成本,赚多少,一月是多少,半年又是多少。他翻来覆去地对王曼华说“没问题的”、“没问题的”。王曼华始终沉默不语。一会儿,车子到了我家,我走下车,朝他们瞥了一眼,毛头坐得趴手趴脚,西装滑到一边,眼神迷离。王曼华的坐姿不变,模样也与来时相差不多。
“再见哦。”我对王曼华挥了挥手。
“今天是啥,到同学家做作业?”她开我玩笑。
“给校刊写稿子,还有,出黑板报。”我老老实实地回答。
出租车开走了。我转过身正要往前走,忽地,停下脚步。父亲站在路灯下。黄澄澄的光芒落在他脸上,像童年时看的旧连环画里那些人物,皮肤的纹理都扩大了,又是油浸浸的,比平日里显老不少。我脑子里嗡的一声,还没想好该怎么办,父亲已慢慢地踱过来,停顿一下,手朝我跟前伸来。我下意识地一避,以为他要打我。——他只是接过我背上的书包,嘴一呶:
“兜兜。”说完,转身便走。
我哦了一声,跟上去。
印象里上次与父亲这么肩并肩的散步,好像还是四五年前的事。那时尚需仰视,现在完全不必了,我甚至比父亲还高出两三公分,加上年纪轻,站得直,更是显高。父亲说下午刘老师来家访过了。刘老师是我的班主任。我闻言,心跳加速。父亲说,别慌,人家没告你的状,说的都是好话,说你人聪明,有上进心,跟同学也合得来。
我兀自有些发怔。父亲随即又换了话题:
“大伯来了封信。”
“哦。”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说这个。
“他说你要是去美国,他来办,问题不大。”
我很是意外。“去美国?我为什么要去美国?”
“你说呢,”父亲总是反问,“去美国不好吗?”
我犹豫了一下。这个问题有些深奥,很难回答。好像,从来都没往这方面想过。
我们往回走。快到家的时候,父亲把书包还给我,“有股酒味。”他皱了皱眉头。
我忙解释,不是我喝的,是朋友身上的。父亲没再多说,只是关照我,下次放学后就直接回家。我应了一声。父亲好像还有话要说,我朝他看,他又停下了。我继续往前走,听见他叫我的名字:“泽邦。”
我转过身,迎上他的目光。有什么东西从父亲的高度近视眼镜里透出来,经过折射,愈发的曲折深邃,重重叠叠,几乎都把眼睛给遮住了。他的声音也像是从很远传来:
“你也晓得,我这代呢,是断档了,——希望你能接上去。”
我忘了自己是怎么回答的。只记得那晚回去后,我到父母房里坐了许久,聊到快半夜才回房睡觉。父亲从床底下翻出那些老照片,泛灰泛黄,一大家子的全家福,正中那个穿长衫戴眼镜的,眉宇与父亲有几分相似的,是我爷爷;旁边是他的正室夫人;前排靠边端坐的那个女人,瘦瘦小小,细眉细目,父亲说这是我奶奶;大伯站在第二排正中,那时他还是个七八岁的孩子,白衬衫背带裤,奶油小包头,两颊肥嘟嘟的。父亲扳着手指算日子,说拍这张照片的第三年,我奶奶就生下了他。之后不久便去了美国,留下奶妈把父亲带大。奶妈是宁波人,从小到大我一直叫她“阿娘”,直到她去世,墓碑上刻的也是“母亲大人”,落款是“子、媳”,跟着我父母的名字,还有“孙:泽邦”。关于那个家的所有讯息,几乎都是通过“阿娘”而获知的。“阿娘”掉了几颗牙,说话有些漏风,含糊不清,这更为说话内容增添了几分古老神秘的色彩。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叫我父亲“少爷”,叫我“孙少爷”,后来在父母的强烈要求下,才改称名字。“阿娘”其实是个很会生活的人,她识字,爱看书读报,喝茶只喝二道,吃锅贴只吃靠近馅的那层焦皮,定期去理发店弄头发,穿着得体,连母亲也时常向她讨教如何搭配衣饰。最艰苦的那段日子,亏得她操持,家里才得以维继。她生过三个孩子,却只活下来一个,是女孩,脸上有块指甲大的胎记,比父亲大两岁,“文革”时插队落户去了青海,在那里结婚生子,扎了根。“阿娘”去过她那里一次,回来便直呼“这如何是人待的地方”,眼泪止不住地流。印象最深的一次,她抱住我,让我好好读书,将来能过好日子。我问,怎么样才是好日子?其实我是有些明知故问的,以为她会说“吃的好穿的好”,便可以跟着索要一根绿豆棒冰。谁知她想了想,回答:做自己想做的事,不受外界的牵绊。——这话与我的想像有些远。那时我才六七岁的光景,听了便低头不语。“阿娘”的语气,有种催人入眠的魔力,让人不自觉地安静下来。“阿娘”见我这般,又补充了一句,其实就是开心,天底下开心顶顶要紧。这话顿时又让我活络起来,说阿娘,我想吃绿豆棒冰,吃棒冰顶顶开心。
我不知道那晚回去后,毛头与王曼华又聊到了什么地步,一个半醉的男人,一个装糊涂的女人,别又说僵才好。毛头其实把所有的东西都摆到桌面上了,他的人,他的钱,还有他的心。整个打包成箱,一古脑塞给她。连我都看出来了,王曼华自然更不用说。我不晓得女人心思,但总觉得,与其长途跋涉找一个外国人,不如嫁个知根知底的中国人。毛头的缺点,五根手指数得过来,毛头的优点,五根手指未必数得过来。这番话我很想替毛头说给王曼华听,但王曼华不见得肯理我,还有毛头也从没露过这个意思。在他眼里,我是小鬼,而且该怎么说呢,我们之间好像总隔着些什么,就算看着再亲再好,也越不过这道沟去。
又一年的暑假到了。我拿到了护照和美国的签证。大伯打来长途电话,关照说少带些行李,那边什么都有。我把护照拿给毛头看。之前我们已经有将近一个月没联系了,他没找我,我也没找他。他翻看护照的神情有些古怪,随即扔给我:
“哦,美国签证就是这样子的呀。”
我想着该如何搞个告别仪式,再叫上王曼华。他告诉我,王曼华也要去美国了。我听了一怔。他说她准备嫁给一个底特律的保险经纪人,手续都办得差不多了,过一阵就走。
毛头讲话的神情异常平静,好像在说一个无关紧要的人。我停了停,也不晓得说什么好。毛头说那个美国人他也见过,“四十多岁,长得不难看,人看着挺正气,不像坏路子。蛮好。”我再次朝他看去。他竟然还对我笑了笑。“早点晚点的事。——走了也好,省得我揪心。”我默然,觉得这好像是句实话。
“好啊,都要走了,奔赴远大前程去了。”他说,“替你们高兴。”
他说完,长长地呼出一口气。低下头,又笑了笑。我瞥见他脸上什么东西闪了闪,跟着掉落下来,他飞快地拿手捋去。一片湿。我立刻把目光移开去。
我到他家,向他母亲告别。也算相识一场。其实更重要的原因是想看王曼华。毛头说她这阵子一直在家。我过去的时候,她正在天井里晒衣服,冬天的大衣,黄梅天里积了一些淡淡的霉点,拿小板刷轻轻拭去,再晾起来细晒。她婶婶好奇地朝我看,问,你找谁?我说,我找阿姐。王曼华上前,对她婶婶说,我一个小朋友。她婶婶便嘿的一声,走开了。
毛头知道我找王曼华,缩在家里不过来。王曼华也不问,径直与我聊天。她说她这两日在整理衣物,平常不觉得,到这时才发现乱糟糟的东西实在太多,不可能都带走,扔掉又舍不得,到那边再买也贵。伤脑筋。她神情淡淡的,看不出心情好坏。旁边走过一个人,问,“曼华,要去美国啦?”她便笑笑,点了点头,“下个月就走。”那人道,“灵光的嘛。”王曼华又笑笑,“有啥灵光的,美国又不是没穷光蛋。”
说是告别,我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就那样傻傻地边上看着。离乡背井,到另一个陌生的国度,将来如何还不可知。这情形多少有些心酸,也不知是为她,还是为毛头,抑或是为我自己。我忽然有种想哭的冲动。莫名地,被什么撩拨着,胸口堵得厉害,想找个无人的地方放声宣泄。我甚至想,早知是这样,当初不认识他们倒好了。
她说,现在我能体会我爸妈当年去安徽的心情了。我说,那是去安徽,你是去美国,不一样的。她点了点头,道,也是。我问她,你爸妈知道你去美国,是不是挺开心?她说,他们还不知道呢,等我晒完衣服就去弄堂口打电话。
我们又聊了一会儿,毛头依然是不出现。平静得有些突兀。
王曼华拿了钱包,预备去打电话。她问我去不去。我说不了,我找毛头去玩。她停了停,问我,他还好吧?我说,还可以。我们经过毛头家的时候,王曼华下意识地朝里望了一眼。我叫声,毛头,出来。她拦住我,问,叫他出来干嘛?我说,去玩呀,让他请我吃油墩子。王曼华说,那我先走了。我问,你不吃油墩子吗?她摇头道,你们吃。
她刚走,毛头便从里面出来了。手插在裤袋里,趿拉着拖鞋,模样似没睡醒。我提醒他,王曼华刚过去。他哦了一声。我道,她去弄堂口打电话。他又哦了一声。我停了停,说,我想吃油墩子。他说,那走,去吃。
经过公用电话亭时,王曼华正倚着窗打电话。声音很轻,眼睛看着地下,嘴角微微上扬,蕴着些许笑意。电话那头此刻应该也是欢喜的。毛头悄无声息地走过去。她瞥见他,停顿一下,但只是两秒钟的工夫,很快又把话头接上去。眼神却有些不自在起来,拿舌头去舔上唇,一遍一遍地。又下意识地去摸耳朵——黑珍珠耳环散发出温润的光芒。
毛头给我买了两个油墩子,说,多吃点,将来到美国吃不到了。我说,我吃一个就够了,那个给王曼华。他朝我看了一会儿,说,随便你。
油墩子吃到一半,便听有人尖叫:“死人啦!”
我怔了怔。毛头停下咀嚼动作,朝声音方向看。
“死人啦!——花瓶落下来,砸死人啦!”
好几个人奔过来,脸上都是惊骇的表情。
“谁啊,砸死谁了?”有人问。
“王曼华,两号里的王曼华。”一人回答。
我呆住了,全身的血一下子冲到大脑,几乎站立不住。与此同时,毛头一把扔掉油墩子,便往弄堂里冲过去。我跟上去。老远便看见地上一摊血,旁边俯卧个人,长发散落,一动不动。周围已站满一圈人。毛头拨开人群,上前就要扳她身体。有人拦他,说“救护车没来,不好动的”,他重重一推,把那人推出五六米远。直直地,又要去扳地上那个身体。“毛头你做啥——”几个男人费了很大劲,才把他弄走。他喉头发出野兽般的低沉的音,一边挣扎,一边死死地瞪着地上那个身体。眼珠几乎都要迸将出来。
一只黑珍珠耳环跌落在角落里,离阴沟只差几厘米。我捡起来,放进口袋。
远处传来救护车的鸣笛声,一阵一阵的,与现场的嘈杂声融在一起,听着像一支杂乱无章的交响乐。还有雨声。不知什么时候,竟下起雨来,淅淅沥沥的,掷地有声。世界瞬间笼罩在一片薄雾中。山水画的效果,放在镜头下就是加一层膜,多了些质感。
王曼华的追悼会上,我哭得一塌糊涂。毛头竟是一滴眼泪也没有,就那样木木站着。向遗体告别时,王曼华躺在那里,妆化得有些浓,两颊像生了癣那样红。看着都不像她了。大家排成队,依次过去。大厅里徘徊着低低的抽泣声。轮到毛头,他缓缓站定,看她。看了许久。后面的人跳开他,继续往前走。唯独他不动。也不哭。我注意到他的嘴,微微动着,像是念念有词,又像是颤抖,中风那种。接着,我发现他浑身都在抖,都听到牙齿打战的声音了。六月里的天气,他竟似冷得厉害。我上前,扶住他。
他问我,是第一次参加追悼会吗?我说不是,参加过“阿娘”的追悼会。我也想问他这个问题,好分散他些注意力,再一想,他自然参加过他父亲的追悼会。他说,人都有这么一天,早早晚晚的事,到了这个地方,就什么都想通了。他越是说得豁达,我便越是没底。我想起“阿娘”去世的时候,父亲说她“走的蛮顺当,没吃啥苦”,便搬过来劝毛头:至少她走的时候,是说着开心的事,她一直想出国,终于如愿了,没留啥遗憾。毛头不语。我又加了句,天有不测风云。——有些不伦不类。半晌,他朝天叹了口气:
“认识她这么久,一张合照都没留下来。”
我回到家,把照相机里的胶卷拿去店里冲洗,这里头有毛头和王曼华的合照,本想前一阵就去冲的,因为办美国签证,事情比较多,就耽搁了。
几天后,我带着冲洗出来的照片去找毛头。敲了半天门,没人应。邻居告诉我,他搬走了。我问,搬到哪里去了?邻居都说不知道。我打毛头拷机,也是不回。
一下子,毛头这个人就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连个招呼也没有,就那样纵身跳出了我的世界。去美国的飞机上,广播里一直在放钢琴曲《致爱丽丝》。我微闭着眼,仿佛看见王曼华那双手在琴键上跃动,她的侧脸很美,轮廓柔和。笑起来像是罩着一层薄雾,看不甚清,便又添了几分想像空间。我猜出事那瞬,她正向她父母描摹出一片天,长着翅膀,朝看不见的远方进发。她那样铁了心地拒绝毛头,是不想留下来,又或许,太知根知底的人,她不敢接纳。她终究不是一个自信的人。毛头也不是。这么久以来,其实两人始终在较量、权衡着。倾慕心、自尊心、上进心、猜忌心……各种情感纠结。后来再大些,我觉得,毛头比她更惨。她走便走了,一秒钟的事——毛头的煎熬却是无休无止的,像香烛燃尽后那缕烟,苍白无力又延绵不绝,直看得人心头一阵阵凄楚。却又无计可施。
一行泪从我眼中慢慢滑落。邻座的美国老太太朝我善意地笑笑。我戴上眼罩,把自己投入到黑暗中,睡意终于渐渐靠拢。
2013年秋天,我回上海举办个人摄影作品展。来去匆匆,只几天便要返回美国——新成立的摄影工作室还在起步阶段,离不开人。除了摄影展,也顺便帮父母整理行装,他们的绿卡已经办下来了,这次与我一同走。此外,还有个原因——去见毛头。
这些年我来回上海许多次,一直在寻找毛头,但始终未果。直到上个月,助理告诉我,有下落了。我按捺不住心头的激动。这几乎是我此行最迫切的事情。
临回美国前一天,我来到毛头的家。一个身材微胖有些谢顶的中年男人开的门,我愣了足有三秒钟,才认出他就是毛头。他显然也没有马上认出我来。虽然事先打过电话,我们依然需要一段时间适应彼此的生疏。都有些手足无措。他现在是一家小型旅游公司的经理了,据说经营得不错。他妻子长得十分温婉,为我泡了茶,还端来几碟干果。“随便吃吃。”她应该不太年轻了,声音却像少女一样甜糯,看人时先微笑一下,再低下头去,不与你目光直视,是小家碧玉的模样。我说,谢谢,阿嫂。这声“阿嫂”有拉近距离的效果。她看了看我,又道,这么年轻,就是大摄影师,不得了啊。我连忙摇头,说,淘淘糨糊,淘淘糨糊。
毛头嘿的一声,“小鬼,你人不在上海,上海话的切口倒还晓得啊。”
我笑笑。二十年没听他叫我“小鬼“了,像被点中穴道,又酸又麻,一时竟说不出话来。他应该也有些意识到了,“喝点茶,”又替我剥了两个开心果,“没啥东西,招呼不周。”我说,“哪里,已经很周到了,是我来得唐突。”——一时又客气得过了头。
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从房间里走出来,见到我,微微一停。毛头唤他:“小明,叫人。”少年便叫声“叔叔”。我朝他点头,说声“你好”。毛头儿子的长相与他年轻时十分相似,是个俊秀的孩子。我给他带了见面礼,一支万宝龙金笔。少年望向他父母,毛头点了点头,他才收下,对我道声“谢谢”。看得出,毛头把儿子教育得很有礼貌。他说这孩子明年便要中考了,成绩在年级排在前五,重点高中是不在话下的,就看比分数线高出多少了。毛头的话里透着满满当当的自豪。一会儿,少年过来向他请假,爸爸,我跟同学出去打会儿羽毛球。毛头看墙上的挂钟,说,去吧,早点回来。少年应了,朝我微微颌首,开门出去。
“这孩子很乖巧,毛头,你好福气。”我捧场。
“马马虎虎——我们这种人,一生一世混日子,全指望小孩了。希望他能像你一样争气就好了,”毛头说着,也捧我场,“你爸妈才是好福气呢。”
接下去,我们絮絮叨叨聊些琐事。他问我,上海一年回来几次。我说,不一定,有时候多一些,有时候几年也不回来一次。他点头说,是啊,你现在是美国人了,事业都在那边,也不用常回来。我问他,你母亲身体还好?他回答,一年不如一年了,还算过得去。他又问我,成家了没?我说,有个同居的女友。他怔了一下,随即道,哦,蛮好。
谈话并非我之前想像中的气氛。二十年不见,似乎不该是现在这样。看着没有冷场,彼此也还亲切,但实际是有些乏味了。又坐了一会儿,我便起身告辞。毛头说送送我,我没有拒绝,是想找机会把照片给他。
我们一前一后走下楼梯,随意聊着闲话,我想着该如何把话题带到“王曼华”身上,否则突然间拿照片出来,有些突兀。又走了几步,他手机响了,他接起来,似是公司有事,需要长谈的架势。我只好说,毛头你接电话,我先走了。他很抱歉,示意有旅客投诉,比较麻烦,“不好意思啊——下次再来上海,记得找我,我请你吃饭。”我连连点头,“好,你来美国也是一样,找我。”我给他名片,很郑重地握了手。告别得很是仓促。
出租车上,我缩在后座,莫名地,情绪有些低落。那张老照片被我放在裤袋里许久,都焐热了。拿出来,只瞬间,便腾云驾雾倏地回到二十年前——王曼华一袭红裙,艳丽不可方物。相比之下,毛头虽然笑着,神情中却总有几分局促,倒不是因为希尔顿,而是因为她。在她面前,他永远露怯。那天晚上气氛已是难得的好了。毛头说的没错,他与她,这么煞有介事似的吃饭,好像仅此一次。要是我不出席,那分数还可再高些。
刚才毛头问我成家的事,我说与女友同居。其实他不知道,我女友是韩国人,我与她一见钟情,若说她什么地方最打动我,那就是容貌——她酷似王曼华。后来处久了,我晓得她其实整过容,眼睛、鼻子,还有下巴,都动过刀。女友是个大大咧咧的人,她竟还拿她整容前的照片给我看。她问我介意吗,我告诉她没关系。我甚至还庆幸她整过容,否则我未必能碰到一个这么像王曼华的女人。我把那只黑珍珠耳环拿到珠宝店,配了副一模一样的,送给她。她戴上很漂亮。王曼华对我的影响力是一点一点显现出来的。我本以为自己很容易将她淡忘,但事情不是这样。这可能与她的逝去有关,如果她还活着,我不见得会一直惦记她。有时候想想也觉得有趣——我找了一个那么像王曼华的女友,而毛头,却完全按着我父母之前的教育方法,培养着他的儿子。
我觉得,毛头或许不再需要这张照片了。我甚至冒出个想法,可以把照片放在我的个人作品展上,下面注明:一段似是而非的爱情故事,一个挥之不去的人生定格。
车子在淮海路陕西路口停下,等红灯。我下了车。走过去不远。刚下过雨,难得凉爽的天气,不如散会儿步。前面是“红房子”西餐厅。隔着橱窗,我看见一个八九岁的男孩在用刀叉吃牛排,他动作十分稚嫩,应该是才学不久,好几次牛排都差点被他弄飞。旁边一个四十来岁的女人,应该是他妈妈,不断地纠正他的姿势,后来也烦了,索性由他去。男孩用手一把抓起牛排,大口咬下去。忽然,他触及我的目光,或许是觉得不好意思,便放下牛排,重新用刀叉吃起来。我朝他微笑,想起当年第一次在希尔顿吃牛排的情景,好像还是昨天的事情。
“小鬼!”有人叫我。
我回头。——二十多岁的毛头在朝我招手,登喜路的西装,头势清楚。旁边,站着一袭红裙的王曼华。王曼华的手,放在毛头臂弯里。两人都朝我笑。
“油墩子吃吗?”毛头问我。
我说不出话来,久久站着。竟是痴了。照片从我手中滑落,被风吹得轻轻飘起,越飘越远,像刻录岁月的明信片,随性得很,不知寄往哪个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