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万宝
(吉林警察学院, 吉林 长春 130117)
公安队伍建设,是公安工作的根本,也是关键所在。 我国公安教育战线有两万多名公安教育工作者,长期以来,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性贡献。 但是,也必须看到,与新形势下对公安队伍建设提出的更高要求相比,与公安教育改革和迅速发展要求相比,公安教师队伍,特别是民警培训教师队伍,数量还很难满足需要,质量还很不适应需要。 对照公安部提出的公安院校应当构建成为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并驾齐驱综合发展模式的部署, 对照新形势下对民警培训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不适应、不符合要求的矛盾更为凸显,成为制约培训任务顺利完成和健康发展的瓶颈。 强化民警培训教师队伍建设,已经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民警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同新形势下民警培训工作的新要求不相适应的严重程度,已经成为制约公安教育训练工作正常开展和健康发展的瓶颈。 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公安院校的现有师资队伍师资结构模式,与公安部要求的学历教育和培训教育并驾齐驱的结构模式不相符合。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公安队伍的文化层次普遍偏低。为了尽快提高公安队伍的文化水平,在一个时期,以原来的公安干校为基础,创建了数量众多的公安院校。 这些公安院校,长期以来,多把主要注意力放在了学历教育这一侧重点上,民警训练资源不断地被挤占,以致后来逐渐把民警训练置于“附属”地位。 特别是在师资队伍建设上,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培训教学要求,倚重于从学历教育这一侧面考虑师资队伍建设的需求。
在我国公安队伍文化层次迅速提高以后,这种畸形思路,没能与时俱进,以致形成了师资队伍一头轻、一头重的不良状态。 诸如管理、组织、选调、使用,主要都是从学历教育这个支柱需要角度思考的,公安院校师资的另一个支柱——民警培训师资建设的特殊需要,则往往被忽视。 开展培训,需要教师,临时定人,讲完课,又立即回归到学历教育教师管理的体制之中。 培训教师没有固定编制,没有固定的组织形式,没有固定人员,没有专项发展建设规划和操作计划,就连任课教师也不固定,教师往往认为培训教学是“临时差事”,自然就不会把精力集中在培训教学和训练上,更谈不上系统、精心地进行培训教学与训练的研究了。 培训师资队伍这个支柱与学历教育师资队伍这个支柱,不仅没能形成并驾齐驱之势,反而同样处于“附属”地位。 师资队伍建设这种一轻一重的畸形结构状态,有悖于公安部关于公安院校必须科学调整办学定位,转变办学方向,由以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为主, 向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与民警教育培训并重发展结构模式转变的明确部署和要求,已经到了制约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和发展,影响民警培训保质保量正常运行的严重程度。
二是培训师资数量严重不足。
首先,总的数量不足,甚至培训师资数量本身就模模糊糊。能够胜任培训教学的教师本来就人数不多,而这些教师往往还是学历教育的骨干,培训教育与学历教育在教师资源上争嘴,冲突经常发生。 遇有冲突,也多是培训让位。
其次,从训练内容和科目角度看,问题就更为凸显。 在诸如公安信息化、警务改革、公安决策、拘留所管理等专业领域,专业培训师资力量极为缺乏。一些新形势下急需的训练领域和实战提出的新训练课题,难于寻觅到能够承担这些新训练领域、新训练科目的教师,出现有的课程无人能讲、有的科目无人能训的尴尬局面。因为培训教师有名无实,所以不能有计划地组织培训教师教官,把民警培训教学作为自己从事的专业,集中精力、专心致志、系统地进行深入研究。特别需要强调指出的是,现在尤其缺少既拥有扎实理论基础,又拥有丰富实践经验和很强实战能力的“双师型”培训教师。
三是培训教师质量不适应需要, 部分民警培训的教师, 已有的学识由于未能及时更新、补充,多已陈旧、老化,教学训练只能“吃老本”。 有的教师本来就是公安工作的“门外汉”,又很少下基层,偶尔下基层,也多是走马观花,难成行家里手。脱离实际需要的讲课和训练内容,很难保障培训的高质量,怎能满足受训对象新形势下的新要求?
四是培训师资管理机制不健全,与新形势下强化培训师资队伍建设要求不相适应。 院校教师队伍一个时期以来一直单纯从学历教育需要角度进行组织和管理,培训教学需要的教师都是临时随机抽调,培训师资人员不固定,培训教研组织没有定型,培训教学研究规划不完善。 培训师资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不到位,也加重了培训师资队伍不适应新形势下培训新要求的矛盾。
化解民警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瓶颈必需的先决条件是什么呢? 这个先决条件就是:必须结合实际,认真学习,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使公安院校的办学路子、模式和举措同公安部的部署相一致。
所谓提高认识,就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中央和公安部的决策、有关文件和行政法规,对照院校教育培训现状,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症结所在,从而把办学思想、办学方向、办学宗旨、办学原则以及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举措、实施步骤和方法,同中央领导、部党委指示和全国公安教育会议精神相一致,同公安部制定的有关公安院校教育训练工作的行政法规相一致。
从强化民警培训师资队伍这个角度讲,主要应在以下方面,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一是通过结合实际反复学习,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对公安队伍建设的新要求。 当前面对执法环境发生的复杂而深刻的变化, 面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面临的前所未有的挑战,面对深入推进“三项建设”给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提出的更高要求,如何加强和改进公安训练工作,着力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切实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任务,已经成为公安教育战线面临的长期而又紧迫的重大课题。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对公安教育训练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与时俱进的新视野,去观察、谋划民警培训师资队伍师资建设。
二是通过结合实际反复学习,充分认识加强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明确公安院校在教育训练工作中的定位,即所处“主阵地”的重要地位,把加强教育训练工作置于公安事业的大局来谋划, 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来把握, 置于促进公安队伍全面发展的关键环节来思考,从而立足于构建大教育、大训练工作体系的战略高度,筹划和部署民警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三是通过结合实际反复学习,进一步明晰培训教师教官队伍建设与公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相比,存在诸多不适应之处,从而能够以“百年大计,教师为本”的眼光,增强师资队伍建设的自觉性,把造就一支数量充足、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拥有公安教育新思维、新理念、新学识、新技能的民警培训师资队伍,作为加强教育训练工作中的关键而紧迫的任务。
四是通过结合实际反复学习,充分认识公安院校构建学历教育和民警培训并驾齐驱结构模式的战略意义。把强化民警培训及其师资队伍建设作为主要倾向来加以调整。确立公安院校构建学历教育和民警培训并驾齐驱科学模式的全面理念, 以尽快建立既能满足学历教育需要又能满足民警培训需要、学历教育师资队伍和民警培训师资队伍并驾齐驱的师资队伍的科学结构模式。
五是通过结合实际反复学习,充分认识公安部关于公安院校办学方向、办学原则指示的深刻含义,坚持“以培养能力为中心,以服务实战为宗旨,以实际需求为导向,突出公安专业特色,调整公安院校的职能定位和办学重心,根据履行岗位职责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人才培养工作”。着眼于公安队伍建设全局的视野,在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始终都能在上述办学方向和办学原则的指导之下进行,以保证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健康发展。
强化民警培训师资队伍的对策和主要举措,应当包括以下三大方面:
一是针对培训师资队伍数量不适应培训需要的矛盾,采取措施,壮大教师队伍,尽快建设一支既能满足学历教育又能满足民警培训需要的数量充足的教师教官队伍。 为此应做到:
要在完善遴选聘用培训教师机制、完善培训教师评聘制度、完善培训教师准入资格条件的同时,扩大遴选优秀人才的视野。不仅要面向公安机关内部,而且应该面向社会高校、党政机关、科研机构等人才济济的所在,遴选符合公安教育训练师资要求的专家学者、领导干部、优秀教师担任公安教育培训的教师。
要完善兼职教师建设制度,总结建立专兼职结合师资队伍的经验,注意深入挖掘公安队伍中的资源。进一步完善聘请领导干部兼职登台讲课制度,充分利用好这项宝贵资源;不断完善推荐、遴选实战优秀民警充任教官制度,壮大兼职教官队伍。
要特别注意壮大专业教师教官队伍,加强公安前沿专业领域,例如公安领导、公安信息、公安管理、公安指挥、公安决策等培训课题的研究,增加这类领域和专业的教师教官数量,扩大专业教师教官的覆盖面。
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校内外、省内外的教师教官信息,资源互享,人才互用,充分发挥教师教官的效能。
二是针对培训师资队伍质弱、不相适应培训教育需要的矛盾,采取措施,千方百计地提高培训教师质量。
要采取有力措施,在夯实教师教官专业理论基础的同时,大力倡导和采取措施,促进知识更新,尽速改变讲课训练内容不适应时代和实战需要的陈旧、滞后状态。
要高度重视提高教师的实战能力和解决实战问题的能力;建立健全培训师资到实战单位参战制度,落实公安部关于“公安院校专业教师每3年参加警务实践的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并将基层实践经历和工作成效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评审的必备条件”的规定;建立有计划地组织培训师资深入实际系统进行专业专题调查研究的制度,并佐以相应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实践锻炼基地建设。
要进一步完善促进培训教师进行专业科学研究的机制; 倡导结合培训教学专业开展科研;支持和鼓励敢于捕捉公安学前沿和新形势下涌现出来的新的科研课题,进行创新性、开拓性研究,以促进专业教学训练内容与时俱进,加速更新。
要加大民警培训师资的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公安部和公安大学提供的教官教师培训机会和条件,增厚教师教官理论基础,提高实战能力和教学训练水平。 同时,倡导边教边训、边研究边学习的自强不息精神,并佐以相应的激励机制。
要同兄弟公安院校建立教师相互交流制度,借鉴兄弟院校民警培训管理、教学训练和师资队伍建设的经验。
要支持和鼓励教师教官扩大视野,了解国外警察教育训练信息,开展国外警察科学研究,发现他国有益经验尽学之,发现我国瑰丽之处继续锦上添花,使教育训练内容更加充实,更上一层楼。
总之,我们不仅要争取拥有充足数量的民警培训教师教官,而且要使我们的培训教师教官队伍结构更加合理、质量更快优化。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教师为本,更加关心培训教师教官的政治需求和物质利益,增强民警培训教师对其执教事业的热爱度。
要在政治上为培训教官提供更多的进取机会,注意定期考核他们的教学训练表现,表彰他们的成绩,优先提拔使用表现优秀的教师,进一步增强他们的职业荣誉感,激励他们为公安队伍建设的献身精神。
要创新教师管理机制,强化培训教师的管理。应当创建有形的培训教师适宜的组织形式,改变培训教师管理没有固定的教研组织、缺少系统规划和有效检查监督环节的松散状态。
要在生活方面给予体贴关照,提供相对优惠的物质条件,注意帮助他们化解后顾之忧,特别是在他们深入基层参加实战、进行调查研究的时候。
要为民警培训教师开展专业和教学科学研究提供条件, 适当提高教师阅读文件的规格,给教师提供更加容易获得更多资料的机会,促进民警培训领域科学研究的开展,以增强教学训练的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