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帆
(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江苏 南京 210008)
在建设过程中,特别是大型复杂工程的智能建筑工程设计,由于其专业化程度高,往往由工程主体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之后,再由弱电专业单位进行深化设计,才能完成真正满足施工要求的施工图。然而,进行深化设计的弱电专业单位往往正是智能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在智能建筑工程深化设计阶段,作为监理单位如果能够充分有效地开展工作,将会对施工阶段智能建筑工程的实施提供有力的保障。
智能建筑(intelligent building)是以建筑为平台,兼备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等,集结构、系统、服务、管理及其优化组合为一体,向人们提供安全高效、便捷、节能、环保、健康的建筑环境。
智能建筑工程是在传统建筑的基础上,应用现代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控制技术,实现通讯自动化、建筑设备自动化和办公自动化。在工程技术上看,智能建筑工程主要包括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BAS)、通信网络系统(CNS)和办公自动化系统(OAS)。从我国的管理归属要求上,还包括智能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FAS)和公共安全防范系统(SAS)。这些系统以综合布线系统(PDS)为基础,并以各种集成化管理系统(SI)为控制终端,实施各种需调节的控制功能。以下是主要系统中包含的主要子系统内容。
(1)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BAS)。主要监控暖通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实现楼宇内的温湿度、供水及照明的自动化控制。
(2)通信网络系统(CNS)。主要包括公用电话网、有线电视网、综合业务数字网、计算机互联网、数据通信网及卫星通信网,实现建筑内外的各种音视频和数据的传输通信。
(3)办公自动化系统(OAS)。主要是围绕计算机网络进行的信息处理功能,通过服务器、客户机等终端设备以及电子会议系统、多媒体系统、一卡通系统等,实现办公自动化。
(4)智能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FAS)。通过传感器、摄像头、控制总线、控制器等设备,实现火灾的报警及消防设备的自动启动功能。
(5)公共安全防范系统(SAS)。主要包括电视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楼宇对讲及门禁系统、住户报警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巡更管理系统及综合管理系统。
(6)综合布线系统(PDS)。是智能筑中传输语音、数据、视频图象和各类控制信号的综合性线缆传输通道。
(7)集成化管理系统(SI)。系统集成是将智能建筑内不同功能的智能化子系统在物理上、逻辑上、功能上连接在一起,以实现信息的综合和资源的共享。
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智能建筑工程所涉及的技术、设备及相关标准变化很快。不同的业主对智能化需求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面对智能建筑工程的高科技性和多变性,大多数设计院在做较复杂的智能化专业设计时,只做到初步设计的深度。进一度的深化设计往往由一家具有专业设计和施工资质的智能系统集成商完成。这一家集成商就包揽了从技术设计到施工、产品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直至交钥匙给业主的全方位服务。
智能系统集成商对智能建筑工程的深化设计,一般是结合了具体的品牌设备的功能,对系统结构进行优化而形成施工图。其深化设计的内容通常包括:深化设计说明;各弱电子系统的系统图,系统图应能对应平面图并体现设备配置;平面布置图,绘制管线路由、末端设备,各种文字说明及图例说明;安装大样图;弱电间和机房布置图;材料设备表。
在智能建筑工程的深化设计阶段,施工总包单位可能已开始主体施工,监理单位也已进场。监理单位应积极配合业主对智能建筑工程深化设计工作的控制,参与图纸会审,组织深化设计单位与设计院及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工作;同时,进行智能系统集成商与其他施工单位在交叉界面处的问题协调,发挥监理在智能建筑工程深化设计阶段良好的施工预控作用。监理单位的具体工作可包括以下内容。
(1)如果业主需要,监理可以在智能建筑工程专业施工单位招标之前,配合业主编制招标文件,协助业主进行智能建筑工程深化设计及施工的招标;提示业主督促施工承包商按合同对准备工作的要求,提出和协调与智能建筑工程施工接口有交叉影响的问题,并上报业主。监理还可根据功能需求和设计方案,协助业主选择适宜的产品及设备,并控制好相关的设计方案制定、产品性能测试、设计方案评审、设计的复查鉴定和图纸的确认、校核等。
(2)在智能系统集成商进行深化设计的过程中,监理可以协助业主进行需求分析和功能定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组织召开设计协调会,对业主的需求、设计院的要求、施工单位的建议等多方面意见进行讨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督促智能系统集成商落实到深化设计中去。这样,将有助于实际施工结果与业主功能需求目标的一致性,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情况。
(3)对智能系统集成商所做的深化设计进行图纸会审,监理需熟悉工作范围所涉及的各专业施工图纸(包括与智能建筑工程有接口关系或监控关系的其他专业施工图纸的相关部分),熟悉相应的规范、标书、合同、施工概预算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如当地供电、电信、消防、技防、质监站等部门的要求等);审核智能建筑工程图纸或有关设计文件是否满足业主的需求以及国家、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规范和要求,并就深化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图纸会审中监理需着重注意:所选产品及设计图需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每个弱电子系统需具有合理性、兼容性、开放性和可靠性;深化设计中系统图与施工平面图要匹配;各终端、各回路标示要清晰、正确;导线型号及规格、导管规格、数量、敷设方式等要正确和一致;工程信息点设置的位置必须正确并能满足功能的需求。
(4)在深化设计阶段进行各专业初步协调,讨论协商强电、弱电、暖通、给排水、消防等各机电安装专业之间是否存在管道路由矛盾的现象,以及与土建结构、装修、室外市政专业是否存在预埋、标高、路由合理性的问题。可通过总包组织各专业对集中的槽、管通道等进行预先规划,对重点部位如管道井、设备房、楼宇公用部位等进行管道预排,提早统一布置,避免冲突,以便以后施工中严格控制。
(5)组织设计技术交底会。对于每个设备安装施工单位和对应的设计单位,应至少分别组织一次由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参加的设计技术交底会,并做好会议记录,拟定和签发会议纪要。
(6)参与应对公安局消防部门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审批和整改;参与应对公安局技防办对安防系统的审批和整改;参与应对其他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工作。
(7)对重要设备需进行驻厂监造的,在深化设计阶段就可确定好其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制定相关的监造方案和出厂检验方案。
(8)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包括相关合同文件、施工设计文件、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等。
以上根据我国智能建筑工程的特点,汇总提出了在深化设计阶段监理单位可开展的工作及其意义。希望能与同行进行积极的探讨,为我国智能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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