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育章高翔曹沫刘礼勇陈宓
(1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2 交通运输部科技司)
关于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几点思考
姚育章1高翔2曹沫1刘礼勇1陈宓1
(1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2 交通运输部科技司)
本文通过分析物联网技术当前发展以及在交通运输行业应用的背景,提出了交通运输行业推进物联网技术发展的总体思路,描述了交通运输行业物联网发展的推进策略和保障措施,为交通运输行业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提出了建议和思考。
交通运输;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
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高度集成和综合运用,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一项重要组成内容。自2009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物联网产业发展,多次强调要求加快发展物联网技术,突破传感网、物联网的关键技术,抢占全球新一轮网络技术发展的主动权。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在物联网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产业培育和行业应用等方面已初步具备一定基础,技术理念已逐步渗透入生产生活和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物联网技术发展和产业应用具有较为广阔的前景。
虽然物联网应用在交通运输行业具有一定的基础,但也同时存在着示范引领需进一步加强、可持续运营需进一步探索、资源利用需进一步统筹、标准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安全保障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需要在下一步的交通运输物联网应用中加以重视。
在交通运输行业推进物联网技术应用,应遵循“示范带动、创新模式、统筹协调、标准先行、有序推进、安全可控”的总体原则,围绕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服务核心需求,在条件成熟、带动性强的领域积极推动示范应用,创新可持续运营模式,统筹资源利用,强化标准规范,保障信息安全,务实、有序推进成熟物联网技术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推广应用,促进新时期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的全面提升,为带动物联网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贡献作用。
2.1 务实推进在条件成熟的业务领域中示范应用
2.2 积极创新物联网概念下的可持续运营模式
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积极探索交通运输物联网应用的商业运作模式,充分吸纳社会优势力量参与合作,鼓励有利于满足行业发展和公众出行需求的物联网专业服务和增值服务,着力提升物联网应用主体自主造血能力和内生发展动力,提振交通运输行业物联网应用的生命力。
以交流探讨、技术交易、共同研发的形式,促进产业企业、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行业用户广泛合作,并重点鼓励具有突出行业优势的单位企业深入合作,以企业为主体成立交通物联网技术研发实验室、工程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加快交通物联网技术研发成果的市场化快速转化,推进交通物联网应用的协同发展。
2.3 加强统筹交通运输行业物联网的整合应用
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基础上,合理规划布局不同承载网络上的应用,强调物联网应用的网络性、系统性的典型特点,促进各类应用间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避免形成新的信息孤岛。重视信息资源的智能分析和综合利用,避免重数据采集、轻数据处理和综合应用。
在研发布设车(船)载移动或路侧(岸基)固定感知终端时,充分注重终端技术兼容性、功能集成性和成本经济性,推动一体化接入终端的集成应用,避免出现“搭建一类应用,安装一套终端”的重复部署现象,降低用户成本,方便用户使用,提高经济社会效益。
推进物联网概念下应用规范与互联接口建设,强调各类应用架构的开放性、兼容性和松耦合性,构建物联网应用服务的目录体系、集成体系和调用体系,实现各类应用服务可复用,可交互、可集成和可协同。
第二,我国《商标法》第八条规定,商标法所保护的商标是指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因此,当艺术家创造出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作品时,只要符合商标法的要求,就可以申请注册商标。另外,几种特殊的商标,比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等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也可以发挥很大作用。
2.4 进一步加大交通运输物联网技术应用研发力度
以应用需求为目标导向,以集成创新为主要模式,准确把握技术发展趋势,重点关注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低成本、低功耗、高精度、高可靠、智能化传感器的行业集成应用,结合公路、水路、城市交通等行业现状,加大传感器网络、智能终端、大数据处理、智能分析、服务集成等关键技术研发创新力度。
加快面向交通状况感知的物联网应用中间件关键技术研发,着力在基于交通状态感知数据的预警反应与协同处理技术、基于多元交通感知数据的融合展现技术、基于大数据处理的交通运输决策分析技术、基于服务总线技术的交通应用服务集成技术、基于室内外精准定位的行人出行主动服务发布技术等方面实现研发突破。
2.5 有序开展交通运输物联网应用标准体系建设
紧密跟进国家物联网标准体系建设,以行业基础性、应用性标准为重点,加快交通运输物联网标准体系建设,有序组织交通运输物联网应用标准制订,加强基础性标准符合性检测和准入认证,健全交通运输物联网应用标准执行保障制度。
2.6 充分注重交通运输物联网应用安全保障体系构建
2.6.1 完善安全保障体系
根据当前行业安全等级保护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物联网应用安全等级保护制,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物联网应用安全测评、风险评估、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等机制,对各类应用产生的重要数据内容,建立责任人制的访问使用制度,将安全保障体系贯穿交通运输物联网应用前期设计、建设实施和运维营运的全过程。
2.6.2 加强应用安全防护。
在交通运输物联网应用安全密钥管理、安全通信模块、安全管控平台等方面加强研发和应用,涉及国家公共安全和基础设施的重要物联网应用,其系统解决方案、核心设备以及运营服务必须立足于安全可控,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采用国产化产品及服务商,形成系统安全可用、数据安全可信的物联网应用系统。
(1)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行业、区域间的交通运输物联网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加强技术研发、应用推广、标准制定、信息安全等的统筹规划。健全机制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资源开展物联网应用,避免重复建设与过度投资。
(2)鼓励模式创新。推进“产、学、研、用”以工程中心、研发中心等多种形式的深度合作与优势互惠。探索建立鼓励多元资本公平进入交通运输物联网应用的市场准入机制和投融资机制。
(3)保障资金投入。充分发挥交通运输信息化科技重大专项的作用,保障交通运输物联网科技资金的持续支持。将物联网新技术应用纳入到“十二五”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在相关工程中根据应用需求保障一定资金投入。
(4)营造健康环境。加快交通运输物联网应用相关标准、检测、认证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支撑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开展交通运输物联网相关技术的知识产权及专利申请。引导国内外优势企业与行业需求部门、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研发合作,打造交通运输物联网核心竞争力。
(5)打造人才队伍。支持部属、共建高校及科研院所加快培养物联网相关专业人才。依托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部信息化技术研发专项以及各类相关工程中心、研发中心,培养交通运输物联网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才。
物联网技术已经成为当前社会技术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信息产业升级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而交通运输行业作为传统型、基础性产业,将物联网技术应用到行业中,对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水平,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模式,推动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具有明显的作用和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