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教育学院,河南 平顶山467000)
语言对比现象产生得较早,早在语言多元化时期出现后不久就应该已经存在了。对比语言学这个术语产生于20世纪的美国,由美国著名人类语言学家本杰明·李·沃尔夫于1941年提出来的。对比语言学的任务是基于两种或者是多种语言而指向共时性的对比研究,对他们之间的联系与区别给予一定的表述,尤其是他们之间的差异,同时又把研究的成果应用于相关领域中。在我国,语言学对比研究则起步比较晚,而且是在西方语言学理论以及语法著作的基础上形成并发展起来的[1]。
由于对比语言学以语义或者是语言形式作为其研究比较的对象,抑或是对所要研究的语言的宏观方面或微观方面进行比较,因此比较法在对比语言学中始终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方法。对比语言学的任务有四个:首先是对不同语言在方法手段使用上的异同点进行揭示;其次是对所要比较的语言的特点给予准确的定位,因为我们在对某种事物进行内部研究时往往会忽视一些重要的特点线索等,语言也是如此;其三是与各类应用语言学联系起来进行对比研究;最后是为语言普遍性的把握以及类型学研究提供依据材料[2]。
由于对比语言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而出现的时间还不长,所以目前它仍处于上升发展阶段,尚未发展成为一门成熟的学科。目前,该学科对于自己的独立的研究方法仍没有准确定位,所以我们要依据一定的原则进行对比研究。首先是共时对比原则。这一原则要求我们不能够以不同时代的语言进行比较研究,必须基于共时的原则;其次是同语体比较原则。作为一种交际工具,语言具有不同的语体功能,不同的语言具有不同的语言组织规范以及规则等,譬如,口语只能够与口语进行比较,而不能够用口语与书面语进行比较等;其三是应用对比和理论对比相结合的原则。在对比研究中,它可以是应用性的也可以是理论性的,在应用对比中要力求简洁实用,在理论性的对比研究中则要倾向于同实际联系起来。
《呼啸山庄》(Wuthering Heights)的作者是英国著名女小说家艾米莉·勃朗特。小说主要讲述了一个爱情与复仇的故事:吉普赛弃儿希思克利夫被山庄老主人收养后,因受辱以及恋爱不遂,于是外出致富,回来之后便对与其女友凯萨琳结婚的地主林顿及其子女进行了一系列疯狂的报复。这部小说被人们称为19世纪英国批判现实主义思潮的代表性作品。本文选取两个译本,第一个是由译林出版社于1990年再版的杨苡翻译的版本,第二个是由人民文学出版社于1999年出版的张玲和张扬翻译的版本。本文通过两个译本中的一些翻译实例对英汉两种语言在词汇、句法以及修辞等方面进行了比较分析,使我们可以在更深层次上来认识英语与汉语之间的相同点与不同点,从而来提升我们的不同语言、文化之间的交际能力[3]。
首先是多义词方面。我们知道在英语世界中,其词汇的多义现象是比较普遍的,这就使得其词汇的用法显得格外灵活多样,所以不同的人对同一句话就常会有完全不同的理解。一位翻译家曾经这样说:词汇的确切含义就是最符合该语境的那个意义。下面让我们以小说中的一些例子为基础进行一下相关的分析。
They both promised fair to grow up as rude as savages.
我们看一下两个译本的翻译:
第一个版本既V1(杨译):他们都一心希望像粗野的野人一样成长。
而第二个版本则是这样翻译的,V2(张译):看样子他们俩长大了都会变得像野蛮人一样粗鲁无理。
上述例子中的promise 无疑是一个多义词,于是造成了两个译本的译者选择了不同的词汇意义。但是我们从上下文中不难看出,第二个译法是比较符合语境意义的。
概括地说,知识图谱是显示知识发展进程与结构关系的一系列图形。三元组是知识图谱的通用表示方式,基本形式主要有:实体1-关系-实体2,实体-属性-属性值。例如:珠穆朗玛峰-简称-珠峰,珠穆朗玛峰-海拔-8848.13米,珠穆朗玛峰-地理位置-中国西藏自治区和尼泊尔交界处。知识图谱已被广泛应用于智能搜索、智能问答、个性化推荐、内容分发等领域。
其次是习惯用语的应用方面。在英语世界里,习惯用语以及大量的固定词组是英语里的一个普遍现象。通常情况下我们通过其表面意义就可以知道某些短语或习惯用语的意思,然而也有不少这样的情况:我们常见的很多的习惯用语或短语是不能够以表面意义来确定其实际意义的,其往往是蕴含着一种较为深刻的含义。
例如:The master told me to...and to set an easy chair in the sunshine by the window.
第一个版本的翻译是V1:主人叫我……搬一把舒服的椅子放在窗口阳光下。
而第二个版本的翻译是V2:老爷告诉我…… 在阳光照着的地方放一把安乐椅。
在这里我们不能够对easy chair 做出字面的翻译:舒服的椅子,查一下英汉词典里的相关解释我们就可以知道它是安乐椅的意思,所以两个译本的翻译质量由此就不难看出了。
首先是名词化现象。在英语表达中比较倾向于名词的应用以及静态性的表达,而在我们汉语中一般是比较倾向于动词的应用。所谓的名词化就是倾向于用名词来表达属于动词表达的动态概念,这是因为名词在应用方面比动词表达具有一定的优势,相比而言它更能把抽象的思想简单、自然地表达出来。在英语中较为抽象的名词在汉语中通常是较为具体化的,在翻译成汉语的时候,往往要进行转换,由名词表达转换为动词表达[4]。
例如:There was a start and a troubled gleam of recollection and a struggle to arrange her ideas.
V2:她激灵了一下,随后因为想起了一些事情而掠过一丝不安,接着又强挣着想理顺自己的思绪。
其次是替代。在英语中为了避免一系列的重复,常常采用替代的形式来代替句子中已经出现的内容,而汉语中则习惯于采用重复的方式。
其三是形合与意合。在英语中,为了表达语法意义以及逻辑关系,在造句方面往往使用形合法,即依赖于时态的变化或者是借助分句以及连接手段。而我们汉语则是意合性的,它重视逻辑关系,很少采用连接手段,常常借助次序的变化以及语境和内在逻辑进行语言上的安排、组织。
首先是反语的运用。所谓反语就是运用与本意相反的句子来表达本意的一种修辞手法。在文章中运用反语可以增强文章的幽默感以及讽刺性,从而达到自身表达的目的。
例如:Who has taught you those fine words,my bairn?
第一个版本的翻译是V1:谁教你说那些坏话的,我的孩子?
第二个版本的翻译则是V2:谁教给你那些好听的话的,我的孩子?
在原文中作者采用了反语的形式,而在两个版本的翻译中,第一个采用了意译,另一个则采用了直译。
其次是移就。移就是指把修饰语从本应修饰的名词处进行转移,转到另一个实际不相干的名词上。这样做的目的是通过一些不合逻辑的表达来达到一种语言情趣。
例如:Joseph and I joined in an unsociable meal,seasoned with reproofs on one hand and sauciness on the other.
V1:约瑟夫和我合吃了一顿不和气的饭,一方在申斥,另一方也不客气。
V2:约瑟夫和我一起吃了一顿别别扭扭的饭,一方加的佐料是不断责备,另一方是不断说粗话。
第三是明喻与暗喻。这种修辞手法在两种语言中均存在,不过是由于两个民族之间的文化背景以及思维形式的不同,在语言表达方面有所差异而已。这种创作的相似性是语言以及人类思维发展的助力,它的存在使得我们的语言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例如:He died true to his character:drunk as a lord.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第一个版本的翻译V1:他死得很有性格:酩酊大醉。
第二个版本的翻译则是V2:他死得正合他的脾气——喝得酩酊大醉。
不同的语言,其思维以及世界观也是不同的。英语小说《呼啸山庄》作为一种范本向我们展示了另外一种语言以及文化。本文利用该部小说的两个中译本里的翻译实例,对英汉两种语言在句法、修辞以及其他方面进行了分析比较,以便我们进一步了解两种不同语言之间的异同,从而加强我们的跨文化以及跨语言之间的交流能力,进而推动世界文化的不断发展。
[1]熊英.基于《呼啸山庄》两个中译本的英汉语言对比[J].时代文学,2011,(8).
[2]罗国青.语言学角度的《呼啸山庄》原文与译文对比研究[J].安徽工业大学学报,2009,(5).
[3]王利众.对比语言学综述[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6,(3).
[4]艾米莉·勃朗特.呼啸山庄[M].杨苡,译.南京:译林出版社,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