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舍不得放弃的工作,一边是对健康有害的办公场所,最近网上频频爆料,有些上班族在工作和健康之间难以抉择。上海女孩方清影,就是这样一名上班族,因公司在装修后未采取任何净化办公环境的措施,她不得不长期忍受恶劣的办公环境,前不久被查出患了肺癌。无奈之下,她将自己供职的上海阳光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告到了法院……
办公室新装修,原本身体健康的她渐渐成了“药罐子”
2008年5月初,27岁的方清影和上海阳光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在上海有20多家分店,福利待遇不错,方清影一下子和公司签了3年。
5月20日,方清影被安排到了凉城分店做前台接待工作。7月的一天,方清影听同事说,老板又开了一家分店,是跟街道办事处合办的,地址已经选好了,是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负一楼,正在装修。同事的话方清影并没太在意,她觉得老板开多少店和她关系不大,她只要把眼下的工作干好就行。
8月17日,经理把方清影叫到办公室,说:“小方,俱乐部又添了一家新店,已经装修好了,明天开业,公司考虑到新店离你家较近,抽调你到那边去上班。”方清影觉得上班离家近一点更好,没有多想便爽快地答应了。
第二天一早,方清影按照经理的要求,提前来到嘉兴分店打扫卫生。在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大门口,她遇到了从其他门店调来的同事,几人刚走进地下一楼的楼梯间,便闻到一股刺鼻的气味,大家情不自禁地用手捂住鼻子发起牢骚来:“这么大的味儿,真难闻!”“是啊,离这么远都能闻到,里面还不呛死人呀!”
打开店门,盛夏潮闷的空气中夹杂着油漆等装修材料的味道,刺得人直流眼泪。方清影说:“听说绿植能净化空气,我明天从家里带一盆来。”这话提醒了大家,于是几个同事一边打扫卫生一边商量如何除味。就在这时,方清影在墙角发现了一只死苍蝇,惊叫起来:“看哪,苍蝇都被呛死了!”另一同事也惊呼:“这儿也有只西瓜虫死翘翘了!”有同事开始抱怨:“地下室就是不好,窗户开得那么少,还老高,想开窗透透气都难!”另一同事无奈地说:“现在工作不好找,你不干有人干。想挣钱,就得忍!”大家一听,都不吱声了。
第二天,经理安排方清影和一名同事负责散发宣传单。从地下一楼拾级而上,到了地面,方清影狠狠地吸了一口气,感叹道:“啊,原来能呼吸到新鲜空气也是一种幸福啊!”同事见状,也大口大口地深呼吸,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倍感滑稽。同事说,她宁愿天天在外面发宣传单,天热出点汗不怕,总比闷在地下室“吸毒”好!两人都为能暂时逃离那个恶劣的环境而庆幸。
可躲得过初一却躲不过十五,公司印制的宣传单很快发完了,两人不得不回到店里工作。同事们已经想了很多办法除味,俱乐部里摆了七八盆大家从家里带来的芦荟、吊兰、虎皮兰等绿色植物,吧台里还放置了新买的活性炭,有人甚至还买来了米醋,盛在盘子里搁在墙角,但空气中依然弥漫着浓重的装修材料的味道。
每天,方清影一进俱乐部,眼睛便首先觉得很难受,辣辣地疼,流眼泪。待上一会儿,喉咙就感觉干,发涩,好像有东西堵着,总想咳嗽,可又咳不出来,于是她拼命喝水,但无济于事。再待久了,她就会头部闷痛,像没睡好觉似的,恹恹的。她最盼望午饭时间,可以好好去外面透透气,呼吸呼吸新鲜空气,同事们都把这个机会戏称为“放风”。
可“放风”的时间毕竟短暂,吃完午饭,脑袋瓜儿刚刚清醒点,又得进入地下俱乐部“吸毒”。
据说人是适应性最强的动物,大伙儿整天置身于此,似乎也习惯了,可方清影却觉得自己的健康状况大不如从前,过了大半年,她隔段时间就会感冒一次。她的健康理念是,尽量少用药,生病能抗就抗,抗不住了再吃药。先前她一般都是能够抵抗得了小病的,可现在,频繁的感冒她却抗不了。吃了药,感冒症状倒是减轻了,可她又被反复的咳嗽纠缠上了。
这天回到家,一阵剧烈的咳嗽,咳得方清影胸痛气喘,脸都憋紫了。丈夫看她咳得这么厉害,焦急地劝她:“不行明天去医院看看吧!”方清影不愿请假,认为自己是免疫力下降了,并没什么大碍,说:“明天下班后我先到楼下社区诊所挂瓶水,实在不行再说。”
初为人母患癌症,空气检测查元凶
转眼到了2010年初春,方清影得知自己意外怀孕了,很恐慌,因为那段时间她隔三差五地生病,而且她清楚俱乐部的环境实在不适宜要孩子。本打算晚一两年再要孩子,想不到却出了意外,这让她十分纠结,对丈夫说:“这个孩子还是不要了吧!这一年多俱乐部的环境实在太糟糕,近段时间虽然好些了,但我怕影响宝宝。”丈夫却不同意,说:“你也不小了,如果不要,又得耽误很长时间,再说这对你身体也不好!”夫妻俩意见不统一,最后决定去医院咨询医生。医生说,怀孕之前的用药,对宝宝影响并不是很大,建议他们:“如果不放心,怀孕20周左右来医院做个排畸检查,看看胎儿的发育情况再做决定。”
离开医院,方清影还在揣摩医生的话,心情忐忑地对丈夫说:“老公,我还是担心,如果没有影响的话,医生不会让我去做排畸检查的。”丈夫安慰她:“没事的,你只要放松心情,好好地把自己的身体养好,不生病就行了。”
方清影严格按照医生的嘱咐,定期到医院做各项检查。孩子一天不安全出生,她的心里就担心一天。
2010年8月,因为期两年的合同到期,加之经营状况不佳,嘉兴店的生意很不理想,公司决定关闭这个分店,方清影于是又回到了从前工作的凉城店。
12月,方清影一直以来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她平安地生下了一个健康的宝宝,全家人都沉浸在新生命到来的喜悦中。产假过后,方清影又回到了工作岗位。由于白天忙着工作,晚上照顾宝宝,一直睡眠不好,方清影的身体很快就招架不住,咳嗽越来越厉害,可她要给孩子喂奶,不敢乱吃药,家人便催促她赶紧看医生。
2011年6月15日,在老公的陪伴下,方清影来到上海市肺科医院就诊。医生检查后却告诉她,她患了肺癌,而且已经骨转移。这一消息,无异于死刑宣判,方清影的脑子里顿时一片空白。
此后方清影向公司请了病假,为了出生不久的孩子,也为了自己的生命得以延续,她积极配合医生治疗,同时一个疑惑也一直盘旋在她的脑海里——是什么让她患上了肺癌?听了主治医生对癌症产生的原因所作的解释,结合与病友们日常交流中得到的信息,方清影联想到去嘉兴店工作时整个俱乐部弥漫的那种刺鼻难闻的气味,越来越觉得甲醛最有可能是导致她患病的元凶。
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方清影联系了一家室内环境检测机构,要对她先前工作过的嘉兴店内的环境做空气质量检测。
2011年9月,在方清影的极力要求下,街道办才极不情愿地打开了位于地下一楼的原俱乐部嘉兴分店的大门。虽然已时隔3年,可置身在人去楼空的俱乐部内,依然能闻到弥漫在空气中的一股异样的味道。技术人员对室内空气进行密闭检测,结果显示在经过3年的挥发后,室内甲醛检测值仍高达0.122mg/m3,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检测值为0.99mg/m3,都超过国家标准。
方清影得知检测结果后非常气愤,都过去3年了,俱乐部里的甲醛还超标,可想而知她上班时的甲醛有多浓。医生也说过,甲醛属于致癌物质,她每天都在吸甲醛,身体不出毛病才怪!方清影决定找公司理论,丈夫虽然也同意她的推断,但劝她先治病要紧。
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方清影觉得身体状况有所好转,便在丈夫的陪同下找到了俱乐部经理,说:“我认为我患肺癌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嘉兴店一装修好就立即营业,我每天都被难闻的气味呛得头晕,当时甲醛肯定严重超标,这份检测报告可以证明。”她将报告递给经理,谁知经理看都不看,说:“你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假如真像你说的那样,店里甲醛超标导致你患病,那别人怎么都好好的呢?又不是你一个人在那儿上班!”“甲醛是致癌的,这你不能否认,你要是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我们就只有走法律途径了!”方清影据理力争,但经理仍坚称公司没有责任,更不同意赔偿。
状告公司:你们要为我的健康负责
2011年12月31日,还在和病魔作顽强斗争的方清影收到了公司和她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自己年纪轻轻却患了肺癌,年幼的孩子因为自己的病而不能吃母乳,如今自己急需治疗费的时候又失去了工作,方清影觉得已经没有退路了。
2012年7月30日,方清影在病情稳定后,将上海阳光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以及和公司合作的街道办一并告上了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对自己的病承担相应的责任,赔付医疗费10万元。
案件首先进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由龚蕾法官负责办理,上海李国机律师事务所的张律生和徐瑶棋两位律师为方清影提供法律援助。
方清影户口所在地虹口区,有8个街道刚刚成立了虹口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街道分中心,专门化解基层纠纷,还成立了“郭杰法官巡回调解工作室”,由专职派驻到社区的法官郭杰每周定期巡回办案。法院考虑到方清影的身体情况,第一时间将案件流转到辖区街道的诉调对接分中心,并借助“郭杰法官巡回调解工作室”的力量,想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
调解一开始,双方矛盾非常激烈。方清影当着法官、律师的面诉说自己的不易:“我得病后,公司竟然和我解除合同,我没有了工作,孩子还得养,自己这个病连累孩子只能喝奶粉,我真的是没钱买奶粉,更别说看病了!”
“肺癌的致病因素很多,不良的饮食和生活习惯、受污染的城市空气、自身体质和家族遗传因素,都可能是导致肺癌的原因,目前没有证据证明你的病是办公室装修造成的,所以我们不能赔偿!”不管方清影怎么说,公司领导一直不松口。
“如果能换回我的健康,我宁愿不要钱!”方清影一想到蹒跚学步的孩子说不定哪天就会失去妈妈,便忍不住流眼泪。公司领导也表示同情,但仍认为公司没有责任。
之后,法官和律师多次找到上海阳光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有关领导沟通,可公司领导执意认为,方清影出具的空气质量鉴定报告不具权威性,即使鉴定是真实可信的,也只能证明办公室装修不达标,不能证明不达标的装修和方清影的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况且公司其他员工并未出现类似病情,说明她患病与其家族史、生活习惯等方面有关,而工作环境污染并非是致病的关键或者唯一因素,所以不能全让公司承担她的医疗费。
龚蕾法官见对方仍然不松口,耐心给他们解释有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保障员工的人身健康的办公环境,若用人单位的行为威胁到了员工的人身健康,则违反了劳动法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办公场所装修后,因为空气污染造成员工身体伤害的,用人单位首先应当对其进行检测,然后再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我国于2011年5月由卫生部发布了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卫生监督等相关工作做出了详细规定。《细则》要求经营者要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此外,经营者还要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还要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
龚蕾法官说:“以上这些义务,公司全都没有尽到,公司存在过错行为是确定的,只要公司有这些过错,哪怕方清影没有得病,只要她向法庭主张健康权,公司就应该赔偿。也就是说,方清影虽然不能证明她得病和公司装修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但她能证明公司装修不达标,剩下的就应该由公司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而实际上,公司证明不了这一点。”
公司方面这才认可自己确有不当行为,答应给予相应赔偿,但同时提出,由于公司运营状况不佳,赔偿数额需进一步协商。最终,在龚蕾法官的协调下,上海阳光健身俱乐部以补助款形式一次性给予方清影5.5万元。方清影在拿到该款项后,撤销了对上海阳光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的诉讼。
(据采访时对当事双方的承诺,文中当事人和单位名称均采用了化名。)
身为上班族,工作固然重要,但身体健康更重要。若办公场所刚经过装修,一定要要求单位进行一次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假如检测出有害气体超出国家标准,应要求单位采取措施使空气达标。若单位不作为,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若造成身体健康受损,依据医生的诊断结果,判断是否可以去申报工伤。单位不配合做检测的,可申请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费用按规定由单位承担。
〔编辑:冯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