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杭品厚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绍兴)
幸福是人类追求的终极价值,也是经济学探讨的重要主题。休谟说:“一切人类勤勉劳动的唯一目的是为了获得幸福。”亚当·斯密借鉴了这一思想,他在《国富论》中提出“经济人”这一概念,认为市场中的个体通过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形成了“看不见的手”,最终促成社会福利的提高。
边沁将效用作为主观幸福的测度,运用数学逻辑演绎人类的“快乐或满意程度”,效用被看作是个人快乐、满意度的衡量指标,幸福成为经济学显化的主题。杰文斯认为经济学的目的是求以最小痛苦的代价购买快乐,人的幸福水平就是痛苦与快乐的综合结果。显然,经济学中早期的效用概念带有很强的个人主观心理色彩,它是幸福、快乐、满意度的同义词。后来的经济学多主张用可以补偿的客观对象来间接测度效用,建立主观效用和客观对象之间的映射关系,即效用函数。随后,幸福、快乐、满意度这些概念在经济学中出现的频率越来越少了。
无论是个体福利还是社会福利的衡量,人们都选择了一种间接度量的方式,以带来主观福利的客观的手段,如财富、收入、资产、决策行为等衡量。以效用替代幸福,不仅会造成经济学研究与人类根本福祉目标的偏离,而且会导致人们对幸福规律的认识偏差。比如,经济学通常假设效用是随着消费水平的增加而增加,而消费水平又通常与收入、资产正相关,因此把效用等同于幸福,就会得出收入或资产越多就会越幸福的结论。这在理论上妨碍了经济学对幸福问题的深入研究,在实践中则导致人类对财富、资产、物质享受的过度追求。
20世纪中后期,心理学、行为理论的发展,古典的幸福理论有复兴的趋势,幸福、快乐、满意度又重新进入经济学家的研究视线,甚至形成以幸福为研究对象的经济学分支——幸福经济学。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卡尼曼教授将心理学的前沿研究成果引入了经济学,他研究注意到一个“幸福-收入”悖论,即只要超出某个限度,绝对收入对个体的幸福就几乎没有影响。卡尼曼突破了理性人完全精确计算和理性决策的假设,将个体行为的利益驱使和主观偏好、信念、价值观等心理因素并列起来研究,从而拓展了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和解释能力。苏黎士大学的弗雷教授认为收入提高不一定必然影响个体的幸福感,幸福不是纯粹的个人问题,制度、文化等社会因素强烈影响个体的幸福水平。
现阶段幸福经济学主要有以下研究发现,证明在经济因素之外的其他因素能影响个体的幸福水平。
第一,快乐适应性对幸福感的影响。个体对事物的接受过程往往分为三个阶段:注意、反应、适应。人们对生活中那些带来幸福感的事物的突然出现,在情感的第一反应——喜悦、满足、自豪之后,会进行快速而且无意识的合理性过程,从而使个体幸福感下降到原来的水平。研究表明,如果个体一直过着优越的生活而没有变化,会习惯优越的生活,不比一般人感到幸福。也就是说,舒适并不是幸福的重要因素。
第二,参照效应对幸福感的影响。参照效应是个体通常会根据一个参照点去评估一个结果,判断该结果对自己来说究竟是得还是失。参照点可以是个体的过去、现状或期望,也可以是与自己相似的人所获得的结果的状况。如果评估的结果为正,那么会获得积极的情绪体验,如果评估的结果为负,那么会获得消极的情绪体验。参照效应对著名的“幸福-收入”悖论作出了解释:虽然个体的收入水平提高了,但相对于别人,个体的收入并没有显著提高,同时收入水平的提高带来的幸福感不能补偿闲暇时间减少、工作压力大、生活节奏快等方面的损失,从而使个体的幸福感会下降。参照效应还可以用来解释攀比心理的形成。当个体的收入、社会地位等状况相较于周围人更好时会获得优越感,从而具有较高的幸福水平;反之,则会感觉不幸福。
第三,非经济因素对幸福感的影响。个体幸福感测度的是多维总体的生活质量评价,这种多维度量生活满意度的方法可以看作是一个认知评价的过程。不同的个体对比如健康、婚姻、家庭、闲暇、人际交往状况等各种情感状态赋予不同的判断比重,综合作出幸福水平的度量。非经济因素给个体的影响多为纯粹的情感体验,较少掺杂社会比较的因素,对个体的幸福感有更直接显著的影响。非经济因素往往不会受到边际效用递减性质的影响,相反,它带给人的精神享乐的无限性,往往具有边际效用递增的特点。
第一,由于快乐适应性和参照效应的原因,收入的边际效应是递减的。当收入很低时,增加收入带来的幸福感较大;当达到一定水平后,增加收入带来的幸福感就会减少。从较高收入到更高收入带来的幸福感的增加,如果不能补偿挤出的其他因素所带来的幸福损失,则个体的幸福感可能反而会下降。特别个体能够很快适应奢侈的生活,“由俭入奢易”,存在着“踏水车”现象。即当个体为追求经济收入的增长付出更多努力时,对物质生活的适应性使人们的需求也越来越高,而人们的幸福感仍停留在原地。因此,个体应该正视期望水平的提高和经济参照点的移动,可以通过设立一个固定经济参照点,以削弱参照点移动带来的幸福损失。
第二,个体幸福来源于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比如闲暇、健康、家庭、朋友、社会的认可等)的综合。收入对幸福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一种满足生活需要的工具,当收入水平达到或者超越了基本生活需要,个体就应该认识收入对幸福的边际效用水平会降低,有必要在非经济因素上投入以提高幸福水平。个体决策时应避免单纯追求经济收入造成的非经济因素的“挤出效应”而导致总幸福水平的降低。随着经济收入的增加,个体应注意到追求经济目标不是幸福的全部,应加大对影响幸福水平的非经济要素的投入,必要时放弃部分收入增长,以保障稳定的非经济要素投入,保持较高的幸福水平。
第三,培养积极的人格特性。积极的人格有助于个体采取更为有效的应对策略,从而更好地面对生活中的各种压力情景。现代人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应的压力和风险感受也愈加强烈。经济收入因经济衰退或工作调整等因素突然降低后,个体会有一个适应的过程。面对不确定性的未来时,适当降低经济参照点有助于减少恐惧风险所吞噬的幸福。对于压力情景中的心态较正,应预先作好降低部分生活水平的准备,消除压力并坦然处之。主动认识和自我调整压力情景下的期望,是个体保持心态平和进而提高幸福感的一个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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