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助推科研协同创新

2013-04-12 20:46李文胜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2013年3期
关键词:科研院所河北省协同

李文胜,景 枫

(中共河北省委党校 科技文化教研部,河北 石家庄 050061)

当今世界,协同创新为建设国家创新体系提供新的动力,也是优化配置社会创新资源的助推器,其已成为发达国家和地区保持科技优势的主要创新模式。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世界各主要国家纷纷调整科技部署和整合创新资源,抢占未来科技发展的制高点。

因此,实施科技协同创新战略必将成为欠发达国家和地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增强国家经济发展潜力的必然途径,正如胡锦涛同志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所指出的那样,我们不仅“要积极提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更“要积极推动协同创新”[1]。这一重要论述对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指导意义。

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从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历程来看,科技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不协调,科技和市场“两张皮”问题仍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

我们知道,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全面启动,以1985年3月《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为标志,以推进科技与经济相结合为目标,在我国科技系统内部推行“半计划”和“半市场”的资源配置方式改革,一方面,以市场手段削减科研院所的事业经费和完成对应用研究院所向企业化转制;另一方面,政府出台和实施一系列科技计划(如“863”计划、攀登计划、攻关计划、“973”计划等),大幅增加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的投入。十多年过去了,以优化配置科技资源为核心的科技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存在较大差距,国家宏观管理体制没有理顺,产学研相结合的科研协同创新体系尚未形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科技计划的财政投入对社会资源投入的引导作用趋弱。政府既是竞争性项目的投入主体,又是参与全程的管理主体,但是,始终缺乏一种科学的独立的监督评估体系,许多重大科技计划从设计到立项、实施、结项,都是各部门自己决策、验收,缺乏事后的评价,大量的科技经费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造成相当大的重复和浪费,使得有限的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低下,对其他社会资源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不明显,导致基础研究领域协同创新“缺血”。

2.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协同性差。我国知识创新能力较强,国际排名居前列,科技论文发表总数为第11名,国民专利申请数量惊人,但是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企业,我国企业及主要产业的技术水平落后于工业化国家10~20年,极大地制约了我国企业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直接成因是R&D人员的主力,尤其是顶尖级创新人才集中在大学和科研院所,所提供的创新成果不能满足企业的市场需求,而企业与大学和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创新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3.我国产学研结合仍然不够紧密。产学研合作主要以短期项目为主,缺乏形成产业技术创新链的战略层次合作;产学研合作协议对各方的责、权、利界定不清,对风险承当没有共识,对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收益等合作成果分享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难以形成利益分配、风险共担的协同创新机制。主要原因是国家宏观科技管理体制没有理顺,政府与市场在创新中的互动关系不确定,政府缺位、错位、越位现象时有发生,政府宏观调控协同创新的能力有限。

4.科技中介组织孵育不健全,技术市场体系薄弱,未能建立畅通的科研成果产业化渠道,导致我国科研成果的平均转化率很低,不及发展中国家的三分之一,更不及发达国家的六分之一[2]。科研成果难以转化,协同创新就不能实现经济效益。

5.长期分离的军民创新体系,已不适应当今世界军民技术发展的融合和交叉趋势,高新技术在军民创新体系中相互转化已成世界发达国家科技协同创新的重要领域。

综上所述,过去我国科技体制改革,侧重改革创新资源的配置方式,使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得到发挥。下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其目标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创新体系,加强政府宏观管理机制体制的改革,形成政府和市场的互动关系,整体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关键举措是构建开放、互动、竞争、协作的科研协同创新机制。

二、构建区域创新体系框架下的协同机制是关键

按照创新理论,区域创新体系是由技术创新相关行为主体,以及这些主体之间的联系、运行机制和制度组成的开放的网络系统[3]。

区域创新系统的运行机制是指系统的各个主体要素(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政府、中介组织和金融服务机构)为创造、储备和转让知识、技能和新产品而进行联系所形成的协同机制,促进系统内部的创新资源合理的、有序的流动。

从宏观层面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一种协同机制,整合分散在国家各部门、地方、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中介组织和金融服务机构的人才、技术、信息、资金等资源,形成整体的合力,以提升我国科研协同创新的效能。概括起来,科研协同创新机制是以技术创新、知识创新和制度创新为重点,以整体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实施配套措施作为基本思路,实现全面建成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

1.发挥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即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凝聚创新人才的主体、创造知识产权的主体和科研成果应用的主体,这是建立国家创新体系的核心。从世界范围看,企业研发能力在国家竞争力中发挥着主体与核心作用,韩国、瑞典企业研发费用占国家总开发费用的75%。但是,我国企业还没有成为R&D投入的主体,企业R&D投入严重不足。有数据表明,我国企业R&D投入占销售收入不足0.39%,即使高新技术企业也只有0.6%,占不到创新型国家的10%。要改变这种现状,企业要发挥市场主体和R&D投入主体的“双重”主体作用,吸引和聚集大学和科研院所的人才、技术,建立跨学科、跨领域、跨地区的政产学研相结合的协同创新组织。同时,紧紧围绕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战略技术、前瞻技术的迫切需要,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协调国家重点研究型大学和中科院系统,构建方向明确、产权清晰、组织紧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战略联盟,以提升我国在战略产业的技术水平。

2.增强知识创新的源动力。大学和科研院所作为知识创新的主体,其创新行为既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规则,又要遵循科技发展的规律。由此,其动力既来自传播、应用知识而进行协同创新的外在动力(市场因素),也来自创造、加工知识而进行协同创新的内在动力(科技因素)。要增强知识创新的动力,必须同时从内部和外部动力两个方向,即科技体制和经济体制两个维度,加快推动对大学和科研院所的机制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譬如,政府作为制度创新的主要执行者,想方设法鼓励企业增加向大学的投入,鼓励研发经费管理机构在大学建立研发中心[4],大学则要充分发挥在基础研究、人才、技术和国际交流上的优势,以弥补市场导向和成果转化上的不足。

3.完善政府法制和政策环境的保障功能。政府在区域创新系统中通过宏观管理来促进各创新主体要素之间的协同创新,政府通过对区域创新活动实施规范、高效的行政管理职能,营造适宜科研协同创新的法制环境和政策环境,破解系统失灵和市场失灵的难题。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加快政府宏观管理机制体制的改革,协调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并出台配套措施。第一,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配套法制法规,保障协同创新参与各方的自主创新成果不受侵犯。第二,使用经济手段引导协同创新发展方向、统筹各种社会资源。政府主要使用财政投入之外的间接手段(如科技项目、优惠税收、可控物价、资本市场),其目标是建立政府引导的、多元的社会创新资源投入体系。第三,多管齐下,采取更多措施引导和扶持科研协同创新。在重大科技项目决策时,重点考虑产业层面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战略联盟;在政府采购上,优先安排协同创新项目;在行业标准制定上,鼓励协同创新的主体参与制定新兴产业关键技术的国际行业技术标准;在收入分配上,出台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政策。第四,营造人尽其才的文化氛围和鼓励创新团队的政策环境,建设高素质的创新人才队伍。

4.发展社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组织。在我国经济转型时期,政府充当连接各创新主体的媒介角色,按照政府引导、社会联办的原则,联合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加快建立技术交易中介组织、技术共享平台、金融服务机构等科技中介服务创新支撑体系,促进科研协同创新成果的产业化。

三、促进河北省科研协同创新

立足于河北省科技创新能力较弱的省情,牵住科技体制这个“牛鼻子”,加强政府的宏观管理职能,全面实施科研协同创新发展战略,增强河北省的经济实力,赢得未来发展的主动权。

1.以开放创新为先导,拓展京津冀区域科技协同创新领域。协同创新是开放创新的新发展。开放创新先行,拓展区域科技合作领域是河北省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的现实选择。在京津冀区域范围内,首都北京具有知识创新的绝对优势,天津具有产业技术创新的相对优势,总之,都是河北省科技合作的重要伙伴。尤其是随着京津城际、京石高铁的开通,区域科技资源的快速对接成为可能,同时,三地的科技合作已经初露端倪,如一批特色产业创新链和产业链初步形成,科学技术对京津冀区域社会经济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日益加强[5]。不过由于地方政府利益驱动,三地之间的科技合作存在明显不足:科技协作程度低,缺乏产业层面的协同创新成果。

拓展区域合作领域,需要理清河北省与京津两市的科研协同创新的思路,就是以企业为主体,“三个”技术领域,“三种”合作模式。

——在公益领域突破。“两市一省”基于历史的、文化的、经济的联系,完全可以在研究开发的诸多领域联合投入,知识共享。在公益领域想有大突破,就要共享。建议加强在基础性研究、重大疾病预防、图书文献资料服务、知识基础设施利用等方面的合作。河北省既要“走出去”,政府引导和鼓励企业在北京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并加强同京津大院大所和著名大学的合作;同时又要“请进来”,实现引智进门。河北省大学和科研院所可设立一定数量特聘客座教授和首席专家等岗位,吸引京津高端创新人才来河北兼职,不求所有,但求为我所用。

——在互补性领域拓展。“两市一省”基于经济社会发展不同步和自然资源禀赋的差异,产业发展有互补性的空间,在互补性领域想有大拓展,就要合作,建议拓展的领域是:对新能源产业增长点的共同培育,加强电子信息、金融服务、先进装备制造、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合作。河北省要主动发展,把联合建立产业技术研发中心或虚拟研发中心作为吸纳与聚集京津科技创新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和领军人才的重要方式。

——在竞争性领域提升。“两市一省”都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不可避免地面临共同市场、共同资源等的竞争,在竞争性领域想有大提升,就要错位发展,通过竞争促进发展,河北省要主动承接京津的传统加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他们眼里的“夕阳产业”)向环京津的河北县(市)转移。坚持“错位发展”的方针,利用产业转移带来的创新资源,合作建设各类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创业园,使之成为京津冀科技资源集聚、实现创新创业的基地。

2.以组织体制为支点,撬动全社会的创新资源。科研协同创新要求统筹全社会的创新资源与要素,而政府作为创新资源优化配置的主要执行者责无旁贷。但河北省目前还没有一个组织可以统筹、聚集、管理过于分散的社会创新资源,为此,我们转变单纯依靠科技主管部门推动协同创新的旧观念,突出组织创新、配套机制体制的改革,为河北省实施科研协同创新战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1)逐步建立一把手抓科技协同创新的组织体制。把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引导各级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转变思维方式和领导方式,工作重点由主要依靠创新投入向更加注重组织创新和管理创新的转变。

(2)成立由各级政府分管科技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的科技协同创新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各部门、各地区的科技创新工作。

(3)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科研协同创新联席会议制度。河北省科研协同创新涉及省、市、县的跨部门、跨领域的协调和合作,为此,建立由科技、财政、教育、发改、地方税务、地方金融机构等部门组成的科技协同创新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解决创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共同出台、宣传、实施有关促进科技创新的法制法规和政策措施。

3.以创新平台为载体,建立各种形式的政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创新平台是科技创新的基础条件,综合运用行政的、经济的、科技的、法律的政策措施,对分散在政府部门、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金融服务机构的创新资源实施大整合,打造政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

(1)在企业层面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政府出台经济政策,鼓励省内大型骨干企业,依托重点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河北科技大学)和国家驻冀科研院所和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河北省科学院,加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一是在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信息网络、高端制造产业、节能环保服务、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鼓励技术基础好的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关键技术与瓶颈技术有新突破。二是在大力扶持石药集团、华药集团、英利集团、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国电联合动力公司等5家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同时,稳步发展省级重点实验室,力争在战略技术领域有新突破,为河北省抢占世界新能源产业的制高点提供科技支撑。

(2)在产业层面组建技术研究院。政府利用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大力扶持企业组建高层次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在整合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基础上,依托河北省骨干企业(英利集团、新奥集团、河北钢铁集团公司、石药集团、华药集团),集成河北省高校和科研单位的研发优势,拓展产业创新价值链,重点在太阳能光伏发电、煤基清洁能源、钢铁、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化工和医药等技术领域组建各种组织形式的产业技术研究院,致力于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前瞻性技术的研发,参与制定国际行业技术标准。

(3)在产品层面组建工业设计研究院。以政府投入为主体,定位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由政府部门牵头,整合省内大学及科研院所的创新资源,在各领域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组建河北工业设计研究院,集产学研于一体,以工业设计技术孵化器为载体,构建中小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支撑体系,以提升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4)打造军民协同创新平台。加大政策引导和投入保障力度,推动国防创新资源向民用企业开放和有限共享。其主要措施是,依托省内优势企业,联合中国电子科技集团54所、13所、718所和省内重点工科大学(燕山大学、河北工业大学、河北科技大学),大力开展卫星导航、半导体、电子信息、船舶制造等军民两用技术的协同攻关,共建军民协同创新成果转化基地,加快军用高技术在民用领域的应用和产业化进程。

(5)构筑科技基础条件网络平台。以政府投入为主体,对已建或在建科技门户网站及相关数据库进行优化集成,统一设计,解决运行服务上的分散分隔,实现统一通畅的数据汇交和资源利用,实现各子平台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建立快速的、高效的、公平的公共产品服务创新支撑体系。

4.完善政府宏观管理体制,加强协同创新的战略问题研究。建立和完善政府科技管理机制是提升河北省科研协同创新效率的重要课题。

(1)强化综合协调的宏观管理,弱化直接的微观管理,实现由重项目管理向重综合管理的转变。切实改变以往抓科技工作就是抓科技项目的旧观念,形成项目、平台、人才、环境四位一体的综合协调的新理念。

(2)加强科研协同创新的战略问题研究,实现科技计划由被动受理向主动设计转变。设计科技计划,要求从着眼全局,研究全省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所提出的重大科技需求,并依据科技需求主动设计重大的科技项目和创新平台,而不是被动受理。如河北省中长期技术路线图的绘制工作,它是由科技厅牵头,联合大学和科研院所共同完成的。

(3)从制度设计上完善决策、监督、评估的机制。一是充分发挥科学共同体的咨询优势,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二是依照投入主体、管理主体、监督评估体系相互分离的原则,建立科学、独立的监督评估机制。

5.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优化协同创新的法律环境。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的配套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河北省科研协同创新提供法制保障。一是加快形成知识产权的评估、预警机制,促进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化。二是健全对专利成果转化的奖励制度,积极推进协同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变。三是完善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政策,大学、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技术发明成果的所得收益,参与协同创新团队享有60%~90%的比例。四是鼓励协同创新的各主体参与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行业技术标准。

[1]胡锦涛.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EB/OL].http://www.gov.cn/ldhd/2011-04-24/content_1851436.htm.

[2]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组.2002年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R].北京:科学出版社,2002.

[3]吴贵生.区域创新体系与区域经济的互动发展[J].重庆商学院学报,2002,(4):3.

[4]马万华.从伯克利到北大清华——中美公立研究型大学建设与运行[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62-63.

[5]中国科学发展战略研究小组.中国区域创新能力报告2008[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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