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外交实践中的人权问题论析

2013-04-12 17:57
关键词:理想主义人权外交

杨 建 国

(华中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湖北 武汉 437009)

美国外交实践中的人权问题论析

杨 建 国

(华中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湖北 武汉 437009)

在长期的外交实践中,美国时常以人权问题为理由和借口对其他国家或地区进行干预。这和其外交实践中理想主义思维特征密切相关,即美国人认为自己具有实现天定命运和改造、拯救世界的决心和能力,肩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美国在长期外交实践中,均存在着人权问题,但在主要的实施对象与手段、方式上存在着明显差异。美国推行人权外交,不论在形式上怎样变化,其根本目的始终是直接服务于践行其所谓的道义使命和维护其国家战略利益。

美国;理想主义;外交政策;国家战略利益;人权问题

美国在长期外交实践中,尽管总是以其国家战略利益为出发点、准绳和落脚点,但同时又总是以人权问题为理想的借口和理由,对其他国家或地区进行干预。美国在人权问题上的对外干预行为与其外交的惯性思维是密不可分的。美国人始终相信其天赋使命就是传播民主制度,维护人权。关于美国外交中的人权问题,国内外学术界都有过不少论述,国内学者对美国的人权外交行径只是进行简单描述与肤浅批判,认为它是其现实外交和扩张行为的遮羞布。国外学界尤其是美国学者则认为人权外交是美国在国际社会道义追求的重要表现,源起美国的历史与文化传统,保护人权本身就是其国家战略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认为,对美国的人权外交问题,既要看到它在美国国家战略利益中的重要地位,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同时它在美国民众心里的分量很重,是根深蒂固的,决不会因为遭到外来的批判和抵制,就彻底改弦更张。更重要的是,我们应透过人权外交的现象,看清其现象背后的深层动机和目的,进行善意对话和有利、有力、有节的斗争,既不能被美国人牵着鼻子走,又要避免由于误解和偏见造成不必要的矛盾和摩擦,损害正常国家关系。

一、“二战”前美国对外干预和理想主义外交传统

在美国外交的历程中,始终存在着理想主义思维和现实主义思维之间的矛盾与竞争。追求道德伦理原则优先是理想主义外交理论的核心内容。在由独立的民族国家构成的无政府状态的现实残酷世界上,一个国家的外交实践首先且根本上是为其国家战略利益服务的,追求生存和发展的权力和空间,则是现实主义外交理论的基本信条。那么,人权问题在美国长期外交实践中应处于怎样的位置,发挥怎样的作用,始终存在着激烈的争论。“给予人权什么样的优先考虑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个‘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之间旧有争论的当代表达,即在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之间,究竟哪一个应当成为外交政策的主导思想”[1]。至少在20世纪之前,美国外交实践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现实主义理论,但同时理想主义也发挥着不容忽视的重要影响。在关注他国的人权状况和追求自身的国家战略利益之间维持着不稳定的大致平衡。美国政府在声明中经常谴责他国政府漠视和践踏人权,并宣称,要坚决捍卫公民个人自由、民主、民族自决权等,美国有义务强行维护人权。威尔逊总统作为美国历史上推行理想主义外交的代表性人物,把美国看做世界的救世主,宣扬美国不是为了追求国家私利,而是要坚决捍卫人类基本权利。

理想主义外交之所以能成为美国外交实践的重要传统,是和美国人根深蒂固的例外观念、使命观念、价值观念密不可分的。长期以来,美国人坚信自己“有一种精神力量……美国具有实现命运和拯救世界的极强的特殊素质”[2]。在美国人的思想、价值观念体系中,人权处于重要地位。深受基督新教利他主义伦理观的影响,他们自认为是上帝的特殊选民,肩负着不容推卸的使命、责任和义务,上帝的荣光和福音不能由美国人独享,必须要把美式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和政治制度无私地推广到全球,因此,在外交实践中就应该且必须体现美国救世的崇高使命。威尔逊曾宣称,美国的利益是人权,不是财产权;其旗帜不仅是自身的,还是全人类的。1935年10月小罗斯福总统说,美国的国旗就是信仰自由、宗教自由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些基本原则的象征。至少在可预见的将来,“人权注定要保留在美国的外交议事日程上”[3]。

美国从立国到1898年美西战争爆发前,其外交实践的总体指导思想是,认为其是世界的“山巅之城”和引路的灯塔,其光芒照耀在全世界的上空,主要是通过树立榜样与典范的方式和手段,吸引他国或地区向美国靠拢来实现其光荣使命和国家战略利益。这也是当时扩张其国家利益和影响的实践中,弥补其实力不足而采取的重大举措。美西战争之后,美国外交实践的总体指导思想,逐步转向了向海外派兵进行扩张,认为美国有责任义务、有能力和决心在其他国家或地区保护自由与民主,推广美式的生活方式、民主与人权观,主要是通过武力征讨的方式和手段来践行其道义使命和维护国家战略利益。这和美国在第二次工业革命中实力和影响大增是相生相伴的。1918年威尔逊提出了有关一战战后安排的十四点计划,宣称该计划以公正、民主、自由为前提,倡导建立“公正而持久的和平”,使美国得以“高尚之宗旨、正当之主义、尽解决道德之责任”。其外交政策与实践在当时虽然未能得到真正落实,但是却对美国以后外交政策与实践造成了不容忽视的深远影响。

在外交实践中,美国长期关注人权问题,其道义追求的目标是,践行其所谓的抽象且崇高道德责任和使命。在其外交实践过程中,由于受实用哲学的影响,通常都是要考虑兼顾追求国家战略利益和道德责任使命,决不能截然对立,在两者之间要保持不稳定的大致平衡。“尽管人权可能成为美国干涉世界上任何地方的理由,但美国决不会不加选择地管世界上任意地方的人权问题”[4]。即人权干预在美国是有选择的。

二、“二战”后美国的对外干预和人权问题

在冷战背景下,美国在关于人权问题的外交实践中,虽说有一定的连续性,但是以卡特时期提出的“人权外交”为分界线,前后之间还是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和不同。战后初期,美国通常是把人权问题作为其推行外交实践的工具和手段,并没有提升到国家制定外交战略与实践主要准则的高度。杜鲁门总统表示,应始终牢记美国指导世界走向和平的使命。肯尼迪总统宣称美国必须确保自由的存在和实现。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前,美国利用人权问题对外干预的主要对象是苏东社会主义国家,干预的力度与强度相对较弱和谨慎。为了更加重要、迫切的国家战略利益着想,美国不愿意因为人权问题损害与盟国的关系,害怕损害到美国自身的根本国家战略利益。美国历史上推行人权外交最积极的总统是卡特。他强调,人权外交是美国外交实践的基础和精髓,企图通过人权外交使美国树立起“仁慈正直和正义的形象”[5]。同时可以弥补当时由于越南战争和水门事件等造成的美国实力、影响力、凝聚力相对下降的不足,有助于使美国干涉世界各地的政治事务合法化。从卡特时期开始,对外干预力度明显增强,人权问题才真正提升到人权外交。

卡特认为,美国长期以来的外交实践未能显示出杰斐逊或威尔逊的理想主义思想,造成的恶果是,丧失了抵御极权主义思想意识威胁以及鼓舞、凝聚民众士气的一项最有效的法宝。因此,他特别强调人权原则是美国外交实践的核心与灵魂,要求在维护基本人权和自由、民主方面,美国应为国际社会树立样板,并成为维护国际人权的领导和中坚力量。卡特时期美国人权外交的干预对象,从苏东社会主义国家扩展到了发展中国家,干预的方式与手段更加多样化,经济贸易手段的运用较为突出,开始将外援和人权问题紧密挂钩,把人权作为美国进行外援的重要标准之一。其重点对象是苏联,试图通过运用人权外交的力量,最终达到促使苏联内部发生变革,重新恢复并扩大美国在全球范围的地位和影响[6]350。

里根时期,美国人权外交的焦点目标恢复到苏东社会主义国家,明确宣称,“共产主义国家是侵犯人权的同义语”,“苏联是压倒一切的问题”,美国的使命就是培植和保护自由民主,在具体做法上的突出表现就是对苏联软硬兼施。人权外交只是用来进行冷战的重要工具和手段,其双重标准非常明显,完全服从于美国的冷战大战略。对于苏东社会主义国家动辄指责、攻击乃至实行各种制裁,对友好的盟国即使有严重违反人权的行为,也漠然视之,甚至对该政权还加以扶植,给予种种援助[6]350。

老布什时期提出了“超越遏制战略”,人权问题成为美国外交实践的基本组成部分。他宣称,关注人权是美国外交实践的中心内容之一;其人权外交是世界性的,既不排除任何国家也不针对任何国家。人权外交的企图使把苏东社会主义国家纳入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世界的民主国家共同体之中,主要矛头转向中国。

克林顿时期推崇“民主和平论”,先后提出了“扩展战略”和“参与扩展战略”。主要内容有:加强西方“民主堡垒”,消化苏东国家民主成果,对抗与演化“民主”对手,促进全球民主[7]。他宣称,在全世界保卫自由和推进民主,不但反映了美国人最深刻的价值观,而且对其国家利益也至关重要。“民主和平论”被美国作为当时外交实践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方针,是因为“通过追求民主,我们不仅在实践我们的最高价值,而且是对我们国家的安全进行战略投资”[8]。中国仍是美国人权外交的主要目标,其关注的重点地区还有亚太和拉美,干预方式上更加重视利用国际舆论、国际舞台。

三、后冷战时期美国外交中的“新干涉主义”和人权问题

后冷战时期,全球独大独强地位更使得美国在外交实践中的行动主义变得底气更足、意识形态色彩更浓。美国在后冷战时期的外交实践中出现的“新干涉主义”,是在“人权高于主权”“人权无国界”“主权有限”等新思潮的基础上,发展、演变而形成的外交新理论和实践指针。它是在北约组织1999年空袭南联盟前后兴起的,随后出现的阿富汗战争、第二次伊拉克战争等是“新干涉主义”的典型事例,其内涵主要是,有实力的某些国家或国家集团以维护基本人权和国际人道主义为借口,对所谓不尊重基本人权的主权国家,采取进行直接武力征讨的思潮和霸权行径,其根本目标是谋求建立美国主导下的世界单极霸权。特别是2001年发生的“9·11”恐怖事件,强烈震撼了美国,深刻地影响了美国人的心理、思维方式、外交战略,那就是美国人把“9·11”恐怖事件和人权保护紧密挂钩,即自由的敌人不尊重个人人权,他们发动恐怖袭击就是对人权的袭击,美国与热爱民主、正义、平等和个人自由的人们永远站在一起,必须坚定地保护人们的基本人权。2002年6月小布什总统在西点军校宣称,美国人的使命和挑战就是,要为自由和人权而战。这就催生了以单边武力征伐行动为主要特征的“新干涉主义”政策。

后冷战时期美国在推行“新干涉主义”的外交实践中体现出的特点主要有:第一,“人道主义”考虑是其对外推行“新干涉主义”的主要出发点、理想借口和落脚点。第二,假借联合国的名义,美国通过积极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尤其在战后恢复与重建时期表现得更为明显,来践行其道义责任使命和国家战略利益服务的干预政策。第三,在重视运用经济与贸易手段的同时,特别强调使用军事与武力手段。第四,进行所谓的自我授权,假借北约组织自行决定干预目标和干预计划,不经联合国授权或允许。其恪守的原则主要有:第一,极力鼓吹国家的主权是有限的,必要时允许通过外来的暴力手段施加此种限制的一种新社会秩序,新社会秩序中充满所谓人道主义色彩。第二,把国际社会所承担的道德、责任义务和通过联合国推行干预各国内部争端的行动巧妙地结合起来,达到一箭双雕的目的。第三,全球范围内,凡是哪个国家或国内的统治集团不能满足其民众的基本人权要求,不能保证基本人权不受侵犯时,国际社会就有义务和责任对其进行强力的外来武力干预。

美国要想实现其所谓的道义使命和维护其国家战略利益,就必须“建立以它为主的集体干预体制,然后关注和插足世界其他地区的事情……无论是否直接涉及美国利益,它都认为有责任亲自去管”[9]。从理论上讲,理想主义外交和现实主义外交在某一特定时间和事件点上是有可能重合或平行的,即当美国人认为民主国家之间不会发生战争,对美国为代表的西方世界构成最大威胁的,主要就是来自那些所谓的非民主国家,从而就把在全球推行民主当作其最重大的国家利益时,上述两种外交传统之间的界限和鸿沟就变得模糊了[10]。后冷战时期的美国独大独强,其强大的军事力量、雄厚的经济实力、巨大的政治和文化影响力为其推行干涉主义提供了坚实的后盾[11]。美国的国内舆论越来越重视人权问题。在人权问题上持强硬立场的外交政策容易得到国内舆论的支持,反之就会招致强烈的批评[12]。这使得美国的外交惯性思维、实力欲望和国民心态在后冷战时代达到了新的高峰,因为在特定时间的具体外交问题上上述两种外交思维达到了巧妙的重合或统一,即理想主义为其推行“新干涉主义”政策提供行动的理想借口和合法的外衣,即“名正言顺,合情合理”,现实主义为其提供行动的指南和力量保障,两者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

四、结论

无论何时、何种情况,美国在外交实践中推行人权外交的根本目的始终是,直接服务于践行其所谓的道义使命和维护其国家战略利益。在实力弱小无力和列强直接抗衡时,它就采取树立世界“山巅之城”和指路灯塔的光辉形象,通过榜样与示范的形式,吸引他国或地区向美国靠拢,来践行其所谓道义使命和维护国家战略利益。在实力增强有能力和列强直接抗衡时,它就采取行动主义,通过经济贸易和武力征讨相结合的方式和手段,担负起在其他国家或地区保护自由、民主和人权,推广美式的生活方式、政治制度的责任和义务,实现其所谓道义使命和维护国家战略利益。在实力独大无人有能力、实力与其直接抗衡时,它就以维护人权、推广自由和民主等作为借口,采用经济贸易手段乃至优先考虑直接动用武力对别国的内部纠纷进行所谓的“人道主义”干预,强制别国或地区必须接受美式的民主和人权观、生活方式和政治制度,实现其所谓道义使命和维护国家战略利益。

[1]A. Gleen Mover,JR.Human Rights and American Foreign Policy:The Cater and Reagan Experiences [M].New York:Greenwood Press,1987:27.

[2] Authur M. Schlesinger.JR. The Cycles of American History [M].Boston:Houghton Mifflin Company,1986:16.

[3] David P. Forsythe.Human Rights and U. S. Foreign Policy [M].Gainesville:University of Florida Press,1988:175.

[4] 李少军.干涉主义及相关理论问题[J].世界经济与政治,1999(10).

[5] 劳伦斯·肖普.卡特总统与美国政坛内幕:80年代的权力政治[M].冬梅,译.北京:时事出版社,1980:154-155.

[6] 赵学功.当代美国外交[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345.

[7] 刘金质.美国国家战略[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7:865.

[8] Warren Christopher.In the Stream of History, Shaping Foreign Policy for a New Era[M].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8:44.

[9] 陈乐民.西方外交思想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48.

[10] 周琪.中美对美国人权外交的不同看法及其根源 [J].太平洋学报,1999(1).

[11] 刘金质.试论冷战后美国的干涉主义[J].国际政治研究,1998(3).

[12] 罗艳华.国际关系中的主权与人权:对两者关系的多维透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200.

[责任编辑孙景峰]

TheHumanRightsIssueoftheAmericanDiplomaticPolicyandPractice

YANG Jian-guo

(Huazhong Nomoral University,Wuhan 437009,China)

The U.S.A. always puts their hands in affairs of the other countries or the regions by the excuse of the Human Rights in its long-term diplomatic policy and practice. This action has a close relationship with the features of idealistic habitual thinking in American traditional diplomacy. In other words, it means that, the Americans have the determination and abilities to realize destiny, change and save the world, who also take on the exalted inescapable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Human Rights are stills used by the America, but there exists the apparent differences mainly in the object and the way of implementation. No matter what has happened, the purpose of Human Rights diplomacy, which is strongly promoted by the America, is always directly to serve the strategic interest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to fulfill the moral mission of American.

American;idealism;foreign policy;the state strategic benefit;human rights issue

D815.7

A

1000-2359(2013)06-0122-04

杨建国(1979-),男,汉族,山西夏县人,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河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主要从事世界近现代史研究。

201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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