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两汉齐语研究》简评

2013-04-11 09:31张萍
绥化学院学报 2013年9期
关键词:古汉语语法词汇

张萍

(上海大学文学院中文系 上海 200444)

汪启明《先秦两汉齐语研究》一书利用先秦两汉时期可以确定为齐语的文献材料,从中探讨上古音方言之一齐语的语法、语音、词汇以及文字等多方面内容,其中又以对齐语语音的研究为重点。该书从“方言”的角度来钩沉文献,结合了历史、民族文化等多种因素,挖掘古汉语中齐语的独特性,其视角和方法均具有独到性,很值得研究古汉语音韵以及语法、词汇的学人阅读并学习。现就该书的突出成就稍作简评,并就书中的部分问题提出讨论。

一、突出成就

对于上古汉语的研究,较多呈现出将各种文献材料融为一体加以研究的状况,尽管历时研究将汉语史发展的轨迹勾勒出来,但对于上古汉语材料的空间地域的差别却较少充分的认识和专门的探讨。《先秦两汉齐语研究》一书则选择了齐语作为研究对象,探讨先秦两汉时期其语言状况,包括语法、语音、词汇及文字等多方面。这对从空间维度进一步整理语料,进而更准确地研究上古汉语的现象及规律,为探求最为真实的汉语史奠基具有重要意义。

(一)以敏锐的时空意识处理语言材料

作者在研究中始终保持着强烈的时空意识,这是保证研究科学性和可靠性所必需的。具体表现在四方面。

1.在材料选择上,仔细辨别属于“齐语”的文献材料,成分较复杂、不能确定著作地的文献则不作为主要材料,如未采用《墨子》一书,作者认为墨子一说是鲁人,一说是宋人,所以未采用此书。实际上《墨子》一书的语料成分相当复杂,并非墨子一人所作,其中有大量为墨子后学所作,时代有先后之分,且又有地域之别,不轻率使用为当。又如书中选用《诗经》中的相关篇章,考察汉时四家诗的作者情况,从而择用其异文加以论证,也很好地体现了选材的严谨性。

2.在概念辨别上,注重史地结合。如对“齐”这一概念的厘定,从追溯地区民族发展史的角度,认为现代学者所说的“齐”指姜太公封齐之后的概念,由“姜”姓与西北“羌”姓的关系发现齐人与羌人之关联,齐人把“库”称为“舍”与羌人呼“库”音“舍”,说明了他们语言上的亲缘关系。又如对“东夷”两概念之分辨等,均具体清晰。

3.在考察齐音时,也特别注意齐音的发展变化,如阳声韵真文元三部在齐语中先秦时尚与《诗经》中一致,至战国起开始出现混用;又如“言殷声如衣”的“阴阳对转”现象原为齐语特有,后受通语影响,至汉代后期减少,在《释名》中以“又音”形式保存。

4.在齐语词汇的考证方面,通过比较《方言》中指明的齐语词汇与汉代经师注释所说的齐语词汇,来说明齐语使用区域的扩展,前代齐语中使用的词至后代在其他地区也出现使用的语言事实。

(二)以丰富的例证增强结论的可靠性

在前人研究综述部分,作者认为林语堂著《燕齐鲁卫阳声转变考》,是第一次运用语音学原理来进行齐语研究,林又有《周礼方音考》、《左传真伪与上古方音》,但其研究“假设十分大胆,但论据亦显不足”,其他对齐语方音的研究也多采用了韵文、异文、声训、假借等材料,但材料占有量略嫌不足。作者收集了丰富的齐语材料,尤其是关于齐语语音特点的论证,通过韵文、异文、经师读音、声训等各种大量例证加以明确,尽管有一些现象尚无确定的解释,但明确了其现象存在的实际情况,如复辅音及清鼻音的问题,这些语音现象的存在引人继续深入探讨。同时,也补充了前人材料不足导致的结论欠缺,如关于来母复辅音的顺序问题,利用郑玄的“伦比”释“”说明前人多认为不存在的来母在前的情况是可能存在的。

(三)以更为明确的思路完善或纠正前人的论述

如某些字同时表示正反两义的词汇现象,“可”表示“不可”等,结合古汉语中一些字如“乱”、“仁”可表示正反两义的语言事实,相比较“语急”、“省略”说,作者认为承认其为一字兼表正反两义更为恰当,这是可取的。又如在界定齐语词汇时,通过论证“齐人与妻婢奸曰姘”中“齐”并非地域概念,纠正了杭世骏把“姘”字误当作齐语收入《续方言》的错误。

此外,贯穿全书的方音意识,给汉语史研究提供了全新的视角。研究古汉语语音、语法、词汇及文字,方音均是一个可以考虑的因素。如“何居”之“居”为齐语中记音的疑问语气助词,而不当作实词解。

二、不足之处

该书虽以齐语的音韵研究为重点,但同时也涉及语法、词汇等多方面问题的探讨,细节较多,因而难免有一些尚可商榷之处。

(一)有过分强调齐语特殊性之嫌

关于部分语言现象,某些地方有过分强调齐语特点的倾向。如在齐语语法部分认为汉语文学语言的词在使用过程中可以具有两个词类的语法功能,“齐语也是如此”,举例将《公羊传》“今纪无罪,此非怒与?”根据何休注“怒,迁怒。齐人语也”解释为:“怒”在这个具体的语言环境中,由动词转化为名词,成为动词“迁”的支配对象;但是“迁”字又被省略了,并且包括迁的补语“纪”和介词“于”也被省略了。此解释有“增字解经”之嫌。该处的理解,当如王引之引其父王念孙的说法,否定何休的注释,而认为是“怒之言弩,太过之谓也”。

又,齐语特点,尤其是语法方面,当与雅言有较多一致之处,不能作为齐语独有的特点特别提出,如“齐语中还利用语言环境来区别一个词不同的语法意义”,例“邢迁于陈仪”与“宋人迁宿”,从语法上讲,“邢迁”是自愿迁了,“迁宿”是被动迁。应该说这一点正是汉语具有较强意合性导致的,尤其是早期汉语缺乏虚词作语法标志,动作的主、被动语态均隐含于具体的语言环境。故这并非齐语之方言特点。

另外,关于齐语语法的部分,在全书体例上,宜自列为一章,与语音及最后一章的词汇并列,尽管篇幅较小,或可归于词汇一章,不当置于“齐人与齐语”一章,因为此章均讨论语言宏观的概念问题,而语法部分则是对齐语这一具体方言进行微观的描写探讨,杂并为一章,不宜。

(二)部分举例有欠解释说明

书中“前言”部分提到张树铮《“齐人言殷声如衣”补释》一文有结论:“西北和北方把阴声读为阳声,而东南、中南(齐在内)把阳声读为阴声。”(第32页)而在关于“齐人言殷声如衣”一节,所举例子并非纯粹的阳声读为阴声,也有一些是阴声转阳声之例,但却未加以说明,而是一概解作“言殷如衣”例,有失偏颇。例如,第158页例5《周礼·夏官·太卜》“其经运十”,郑玄注“运”字“当为”,“运”在文部,“”在微部,在《周礼》中“”作“运”,是微部字混成文部字,由阴声读为阳声。再如第160页,“声训”中例1《礼记·淄衣》“资冬祈寒”,郑注“祈之言是也,齐西偏之语”,“是”在支部,“祈”在文部,《礼记》中“是”作“祈”,是阴声韵读为阳声韵。由此可见,齐语中并不是单纯的“言殷如衣”的阳声读为阴声,也有阴声读为阳声之用,是阴阳相混淆的情况。据此可对张树铮的结论加以修正或说明。

(三)某些表述错误

书中有少数地方出现表述错误。如第273页说明“前人记录齐语的词时,采用借字表音方法的,依声借字,还有依声造字”,举例“于”“於”的关系,说“应该是‘于’这个词经过引申,形成了一个新的词,然后才造一个‘於’来加以区别。而这个区别字,与原来的‘于’字音近义同,是同源词,同时也是同源字”。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於”本来就是一个已有的象形字,象“乌”形省。当作为与“于”字义同的虚词时,其用法是假借之用,并非“於”后造而与“于”属同源字关系。两者确实存在时代先后关系,“于”字作虚词之用,后多使用“於”,两者为“古今字”的关系。

(四)繁体排印错误

本书文字方面还存在少数需纠正的地方。全书用繁体字排印,出现了几处繁简误用:

4.第289页“於省吾”之“於”应作“于”。

又,《春秋左传集解》为晋代杜预所作,书中第149页第12行引用《左传》中杜注时,作“杜遇”,是为排印别字,当改为“杜预”,后文中如第278页所引提及“杜预注”均误作“杜遇注”。

以上就《先秦两汉齐语研究》的突出成就及可商榷之处作了简要的评述。一方面,其在古汉语研究领域的独创性是值得肯定的,其研究方法也值得学习;同时,尚有一些细节问题存在不足或错误,于文中提出商榷和纠正,以便对部分问题作进一步探讨,也为其他学习、研究古汉语的学人提供一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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