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星
(中国地质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转型期社会信任缺失问题研究
高星
(中国地质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随着中国社会结构的转型,信任缺失已经危害到社会的各个层面。现阶段社会信任缺失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主要是转型期信任模式交汇更替衍生了信任缺失,价值观扭曲导致了信任缺失,社会经济运行的游戏规则异化加剧了信任缺失。有效提升社会信任水平已是当前刻不容缓的任务,需要大力加强社会道德建设、政府公信力建设、社会信任应对调控机制建设,以寻求提升我国转型期社会信任水平的有效途径。
转型期;社会信任;缺失;修复
社会信任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是社会运行的重要保证,是社会生态的重要内容。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曾经指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p59)人的“社会关系”维持是个庞大而又复杂的系统,信任为这一系统的顺利运转提供着坚实的背景支持。当前社会信任在社会转型的背景下出现缺失,影响社会发展进步,应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加以修复。[2]
1.经济领域、公共服务行业社会信任高度缺失。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发布的2012年《社会心态蓝皮书》,从总体上分析了当前社会心态的特点、发展态势和存在的问题。其中调查显示,社会的总体信任指标在2012年进一步下降,已经跌破及格线。[3]2011年《社会心态蓝皮书》中,北京、上海、广州居民社会信任度调查结果显示,三地对商业、房地产业、医院、食品药品生产、广告业以及公共媒体等行业评价很低,问题集中于制假、售假、欺诈。以食品安全为例,连续曝光的三鹿奶粉、双汇瘦肉精、地沟油潲水油等食品制假售假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有学者戏称,中国人在食品中完成了化学扫盲。温家宝总理曾痛心地指出,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国民素质的提高和道德的力量,绝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一个受人尊敬的国家。严复老先生更是一针见血:华风之弊,八字尽之,始于作伪,终于无耻。英国每日电讯也曾发文惊叹,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三十年,却留下道德真空。
2.社会成员相互信任中度缺失。
社会成员之间相互不信任的事例越来越多,人口普查遭遇敲门难,入室更难;公共场合偶然相遇陌生人搭讪,首先选择回避;陌生人求助,怀疑是陷阱;获知中奖信息,第一反应是诈骗;幼儿园从小教育孩子不和陌生人说话等等。怀疑和警惕已经成为国人的生活方式,人际间不信任成为常态,对方没安好心、对方可能是坏人、对方就是为钱而来,成了人们的思维定势。[4]在传统社会,人际信任的保障机制主要是关系加上个人的特质如良好的品质、声望等。在现代社会,由于面对的是陌生人世界,关系难以覆盖所有方面,良好的人品、名望等个人特质已不再是最有效的信任保障因素。
3.政府、相关权威机构公信力低度缺失。
政府及相关权威机构的公信力缺失主要表现为“三个不给力”:一是官员作风不给力。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失职渎职、贪图享乐、奢侈浪费,频频曝出的这些官员贪腐案件,伤害了公众对公权力的感情,弱化了对公职人员的依赖和信任。二是执法监管不给力。社会经济活动中相关部门管理缺位,权力强化、责任弱化、职能功利化,多头执法、弹性执法、选择执法、钓鱼执法。对违法行为监管动作迟缓,往往是监管的鞋子还没穿上,违法问题就已经形成既成事实。同时,受制于监管手段落后、地方保护主义等因素,对违法行为打击不到位,违法成本明显低于收益,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三是信息披露不给力。对社会关切的重大事件、群众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相关部门发布信息不够及时不够准确不够全面,遮遮掩掩、欲言又止,公众将信将疑。对负面信息,更是采取封杀论坛、屏蔽信息、冷处理的方式,封锁消息,回避矛盾。信息不对称、发布“不给力”,损害并降低了政府公信力,增加了社会的猜疑,人们在猜疑中纠结,在纠结中发酵,在发酵中缺失了信任。[5](p157)
1.转型期信任模式交汇更替衍生了信任缺失。
社会学家把社会信任分为特殊信任和普遍信任、熟人信任和陌生人信任、人格信任和制度信任等等,这些分类表述不尽相同,但就信任的基本模式看,实质就是两大类:传统信任模式和现代信任模式,核心就是道德信任和法治信任。传统社会里,人际交往大体是在血缘和地缘基础上展开,信任的保障机制建立在道德关系加上个人特质如良好人品声望基础之上,特征就是熟人信任、道德信任。而在现代社会里,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的进程和经济文化的发展,过去的血缘地缘范围被打破,人际交往领域大幅拓展,交往对象频繁更替,良好的道德人品声望不再是最有效的信任保障因素,必须依靠制度和规则维系,依靠法治支撑,依靠制度信任、法治信任。[6](p91)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信任随着社会转型而转型。在这个过程中,传统的信任模式已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现代信任模式还在生成之中。处于这个新旧交替阶段,人们总是习惯从传统信任的角度观察判断转型期各种现实问题,却没有找到满意答案,同样也不可能在生成中的现代信任那里找到能说服自己和他人的答案。迷茫中催生了信任缺失。
2.转型期价值观扭曲导致了信任缺失。
改革开放使我国告别传统的计划经济进入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二者相比,前者政治、经济、社会、文化高度统一,思想意识形态高度一致,利益及其获取渠道高度单一,从摇篮到坟墓国家全包,因而没有太多的利益追求,价值取向表现为舍我、重义、诚信为天;后者经济成分多元,思想文化多元,利益主体多元,利益格局多元,价值取向表现为自我、趋利、金钱至上。
社会转型过程中,富裕和金钱成为追逐的中心,道德诚信观念急剧淡化。人们在追求价值目标时,致力于采用最低廉的成本、最“有效”的手段去争取最大的收益。为原始积累“第一桶金”,不讲诚信、不择手段,不考虑对他人、对社会以及对自己长远利益的危害。这种带有明显转型期社会特点的功利取向,动摇了人的道德底线,扭曲了传统的价值观念,驱使人们无视道德廉耻,无视制度规则,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其结果必然破坏社会信任的基础,信任缺失也就难以避免。十八大报告中对于社会建设提出了要求和努力方向,其中包括社会建设中要进一步处理好各阶层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等。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的同时,还要协调好社会建设内部以及与外部的利益关系,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社会建设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7]
3.转型期社会经济运行的游戏规则异化加剧了信任缺失。
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与社会所制定的制度规则以及对制度规则的强力维护和对违反行为的严厉处罚,是现代社会经济运行的必备条件,同样是现代社会信任的重要保证。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社会经济运行所依赖的这些制度规则受到无序竞争的挑战而出现严重的异化。一方面,潜规则盛行于社会经济生活,显规则被束之高阁。尤其是在社会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招投标及其他各类市场竞争中,供需双方通过投机钻营、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利益分成等潜规则的方式和手段实现了自己的利益目标并使之最大化。另一方面,随着彭宇案、许云鹤案等的历史性、标志性判决,“昏规则”应运而生。这些案件的处理,或证据不足,或真相不明,判决表述推断片面主观,将助人者陷于道德和法律的风险和困境中。如此“昏规则”,不仅冷漠了急需救治的生命,阻止了好心人的脚步,更重要的是,偏转了道德罗盘,异化了人的价值判断,让是非、善恶、美丑更加混沌,令人无所适从。可以说,潜规则剥夺了诚信守法者的利益,昏规则酿造了见死不救的道德悲剧。“潜”、“昏”两规则双重打击了社会信任,导致了信任缺失。
1.是缺失,不是危机。
转型期社会的质疑乃至于不信任情绪是客观存在的,有些领域还比较严重。对此,有人认为是信任缺失,有人则认为是信任危机。我国目前没有建立社会信任指数,因而无法从量的角度判断划分缺失与危机的界限。但可以把这个问题放在转型期大背景下来认识,用有关研究机构对部分地方社会信任度调查数据来衡量和判断,以便于对信任状况的宏观把握。首先,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2011年《社会心态蓝皮书》中对北京、上海、广州三地的调查数据显示,三城市居民总体社会信任度属低度信任水平,尚在信任范围内,只是信任程度不太高。其次,社会对某些领域缺乏信任甚至不信任,其表达方式是理性的,表达渠道是合法的,表达的诉求是建设性的,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基于这些分析,认定“信任危机”有点言过其实,客观讲应该是信任缺失。当然,是缺失不是危机,也不能掉以轻心。缺失应对不力,有可能演变成信任危机乃至于社会危机。
2.要辩证地看待缺失问题。
社会信任缺失对经济社会生活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是不言而喻的。从经济角度看,不讲诚信,没有信用,破坏市场秩序,损害发展环境,已经造成了巨大损失。据商务部数据显示,我国企业每年因信用缺失造成的经济损失近6000亿元,因逃废债务造成的直接损失约1800亿元,由于合同欺诈造成的直接损失55亿元,由于产品质量低劣和造假售假造成的损失至少在2000亿元以上。[8]以中国奶制品市场为例,三鹿奶粉案后,消费者不再信任国产奶粉转而迷信进口产品,中国一举成为全球最大奶粉进口国。从社会角度看,社会信任缺失对社会生态健康、社会有序运行、社会建设管理、社会发展进步都具有极大的破坏力杀伤力。人们每天都在担心自己的生存安全、利益安全、心理安全的焦虑之中,势必加大国民心理负担,加大社会运行成本,加大社会管理难度,危害社会和谐稳定,影响社会进步。[9]
缺失确实折射出我们发展中、前进中的问题,但换个角度看问题,缺失经过修复,也不失为一件好事。缺失的存在,表明我们国家公民社会日趋成熟,缺失、质疑甚至不信任本身就是一种社会监督,这种监督是转型期重要的稀缺的社会资源,它有助于改进政府工作,加强社会建设管理,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从这个意义上讲,缺失具有积极意义,因为缺失及其修复能够促进社会进步。
3.缺失问题将伴随转型期而存在。
应当看到,社会转型和社会变革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进程,在这个进程中,信任缺失并非一朝一夕形成,修复重建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旧的缺失修复了,新的缺失还会不断出现。因此缺失将长期存在,某些方面可能还很严重。对此应有充分的认识和足够的精神准备。如同经济危机一样,一般都会经历一个U型过程。另一方面,发生在转型期的信任缺失,总体上看还是发展中的问题,是前进中的曲折,是成长中的烦恼,是阶段性的缺失,欧洲工业革命时期都曾经历,不必为此过于担忧。导致缺失,并非天灾,皆因人祸。这些问题都是可治理、可逆转、可修复的。只要我们严肃对待,积极应对,修复缺失,重建社会信任,提高信任水平,是完全可以实现的。相信在财富相对均衡、新的体制机制完善后,一定会实现社会信任的U型反转。
1.大力加强社会道德建设。
提升社会信任水平需要大力加强社会道德建设,一方面,要加强全民道德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同时,要发挥道德模范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公民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摒弃观念的功利化、行为的短期化,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比奉献的良好风尚。另一方面,积极推进社会道德法制化。这是解决当前转型期现实社会道德困境、提升社会信任水平的重要思路、特殊举措和有效途径。其要义有三:其一,要确立一个法律概念;道德失范即“轻度罪恶”。这是道德法制化的法律依据,发达国家早有先例。其二,道德立法。以人的道德良知为基础,以社会道德行为规范、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家庭美德行为规范、个人品德行为规范为核心内容,制定我国公民道德法。通过道德立法,从法律层面上规范公民的道德观念、共同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并予以固化和具体化,使公民在社会活动中能够依照法律要求自觉调节、约束自身的行为,从而在源头上遏制各种非道德行为导致的信任缺失的发生。其三,各级法院设立道德法庭,对违反道德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2.大力加强政府公信力建设。
政府公信力是社会信任的基础,打造诚信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其价值不仅对整个社会信用水平的提高具有示范引领作用,而且关系到社会的文明进步。因此,一是要建立诚信法规制度体系。内容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等方面,在操作层面上要进行严密的规则设计,用以规范政务、商务、社会和司法行为。在此基础上,建立诚信档案和覆盖全国的征信系统,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在全社会营造强大的诚信环境。二是要认真履行政府监管职责,当前尤其要重点加强对市场主体准入、纳税、合同履行、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领域和行业的监管。三是要建立诚信激励机制,放大两端带动中间。对诚实守信者要大力表彰和宣传;对失信、不法行为要零容忍,要严厉处罚,提高风险成本,让其付出惨痛的代价,这个代价一定是巨大的长期的,是高于靠不法手段获取的既得利益的,包括眼前可计算的物质利益的丧失,也包括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可能丧失的重要发展机会。唯此才能遏制现阶段各类严重的欺诈行为,提升社会信任水平。四是要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完整地发布涉及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公众希望知晓的政务信息,特别是财政、土地等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社会公益事业以及各类重大案件事件的查处结果等信息,除涉密外都要让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3.大力加强社会信任应对调控机制建设。
一是适应转型期社会经济发展新情况,从政治生态、经济生态、社会生态角度考虑,将社会信任纳入社会建设管理总体框架之内,明确专门机构负责,专司社会信任应对调控和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二是借鉴经济领域CPI、PPI及其他景气指数做法,建立社会信任指数和指标体系及其发布制度,通过信任指数这个民情民意民愿民求的窗口,定期发布相关数据信息,对社会信任进行统计分析,让社会信任从抽象、感性、封闭状态走向直观、量化、公开,以便全社会理性判断、科学决策和有效应对。三是建立社会信任问题响应与调节机制。面对社会普遍关注和质疑的问题,要及时收集舆情,积极响应、调节和处置,加强舆论引导疏导,认真答复回应。坚决防止信任缺失常态化、问题化,避免信任缺失发酵蔓延,危害社会和谐稳定。
[1]中共中央党校教务部.马列著作选编[C].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2.
[2]臧豪杰.我国社会信任的现状及其重建探论——社群主义视角[J].理论导刊,2011,(8).
[3]张然.社会信任度下降“情绪反向”值得警惕[N].京华时报,2013-01-08.
[4]彭泗清.我凭什么信任你?——当前的信任危机与对策[N].健康报,1999-07-05.
[5]郑也夫,彭泗清.中国社会中的信任[M].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3.
[6]郑也夫.信任论[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
[7]谢志强.十八大报告对社会建设的新阐述[N].学习时报,2012-12-10.
[8]张莫,孙韶华.中国企业信用缺失致每年损失6000亿失信几乎无成本[N].经济参考报,2011-05-04.
[9]郑永年,黄彦杰.中国的社会信任危机[J].文化纵横,2011,(4).
责任编辑 张晓予
C912
A
1003-8477(2013)04-0052-03
高星,(1986—),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