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华威 潘丰彦 张成群
(1.驻马店市板桥水库管理局,河南 驻马店 463000;2.确山县竹沟镇农业服务中心,河南 驻马店 463200)
保护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协调相处是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始终把环境保护放在重要位置才能使环境状况不因施工而恶化。施工环境的卫生状况不仅是工地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也是关系到参与施工人员及工地周边群众生活的大事,施工过程中应对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状况进行有效控制。
正确认识因施工可能引起环境方面的问题,便于从根本上采取措施,保护环境。环保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
1.在施工区内由于植被覆盖良好,可能引起乱伐的现象和干燥天气森林防火问题。
2.由于砼砂石料场远离施工点,运输要通过场外公路及村镇,运输过程中可能存在漏料在公路上的现象。
3.由于施工路线长,施工布置分散,影响周围环境的自然风貌。
4.施工污水、生活垃圾影响自然环境。
5.施工噪音影响当地人的正常工作、生活时间。6.施工中产生的粉尘污染空气。
1.根据施工地段地形条件和水文特征,坚决按《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合理设置施工营地、材料场、预制厂、机械保养场、临时工棚、施工便道等,一定做好水土保持防护工作,不强行改变地表经流方向或改沟、改河、不随意切割植被,人为扩大活动范围造成水土的流失。
2.合理使用土地,临时用地尽量少用或不占用耕地,用完之后按规定要求进行复耕或绿化处理,永久用地范围内的裸露地表用植被进行覆盖,并保证其成活率
3.结合当地地质及自然情况,弃土场按设计要求施做挡墙防护,防止水土流失,确保弃土场土体的稳定。
4.结合雨季施工措施,把临时防排水系统与永久排水设施相结合,在河道中施工的临时设施待工程完工后,进行彻底清理,恢复原貌,防止侵占河道,压缩过水断面。并及早施做防护工程和裸露地表的植被覆盖,防止水土流失侵占农田或堵塞河道。
5.对施工人员加强保护自然资源及野生动植物的教育,在合同施工期内严禁偷猎和随意砍伐树木。
6.保护原有植被。对合同规定的施工界限内、外的植物、树木等尽力维持原状;砍除树木和其他经济植物时,应事先争得所有者和业主的批示同意,严禁超范围砍伐。
7.营造良好环境。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经常进行卫生清理,同时在生活区周围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生活环境。
8.对有害物质(如燃料、废料、垃圾等)要按当地环保部门同意的措施处理后运至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点进行掩埋,防止对动、植物造成伤害。
1.靠近生活水源的施工,用沟壕或坝坝同生活水源隔开,避免污染生活水源。
2.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农田、河流和坝坡。
3.施工机械的废油废水,采用隔油池等有效措施加以处理,不得超标排放。
4.生活污水采取二级生化或化粪池等措施进行净化处理,经检查符合标准后方准排放。
5.在农田区施工时,对既有的排灌系统加以保护,必要时修建临时水渠、水管等,保证排灌系统的完整性。
1.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污染设备,并安装空气污染控制系统。
2.在运输水泥等易飞扬物料时用篷布覆盖严密,并装量适中,不得超限运输。
3.配备专用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经常进行洒水湿润,减少扬尘。
4.对汽油等易挥发品的存放要密闭,并尽量缩短开启时间。
1.对使用的工程机械和运输车辆安装消声器并加强保养,降低噪音。
2.机械车辆途径居住场所时应减速慢行,不鸣喇叭。
3.在比较固定的机械设备附近,修建临时隔音屏障,减少噪音传播。
4.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降低夜间车辆出入频率,夜间施工不得安排噪音很大的机械。
5.适当控制机械布置密度,条件允许时拉开一定距离,避免机械过于集中形成噪音叠加。
6.对钢筋加工、混凝土拌合、构件预制等场地选择时,应尽量远离居民区。
1.工程完工后对临时用地内所有建筑、生活垃圾应进行清理,垃圾运至指定位置处理,场地清理平整合格后,将其恢复原状。
2.施工完工后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环保验收,取得地方政府的认可,并从当地政府取得环保措施得到实施的证明材料,确保不留环保后患。
1.弃土堆应本着少占耕地的原则,按设计位置进行弃土。
2.在设计指定的弃土位置弃土前,必须先行按设计施做防护和防排水设施。
3.弃土堆放时应整齐、美观、稳定,并有较规则的形状且不得对周围的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产生干扰和损坏,同时远离行车的视线范围。
4.当弃碴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复耕,达到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要求为止。
5.取土场取土应按规划几何形状挖掘;取土时不得影响周围建筑物,构筑物。
6.取土场应按自然坡度放坡取土,防止土体滑坡、坍塌。
7.取土完毕后,应对裸露的地表植草进行绿化,防止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