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贵
(南京大学哲学系,江苏南京210023)
《周易》问世以来,解释者络绎不绝,解释观点与方法亦是多姿多彩、见仁见智。杨简对《周易》的解释,可能是解释《周易》百花园的一朵奇葩,不仅芬芳四溢,而且艳丽夺目,颇有内涵、颇具魅力。本文分析杨简解释《周易》的部分案例,以对其解释《周易》的方法及特点展开初步讨论。
《易》之为书,范围天地,综罗万物,天道、地道、人道,应有尽有。那么,《易》的符号、概念、范畴以及这些符号、概念、范畴所指涉的物、事、理等之间是怎样的关系呢?杨简认为,从“道”的角度看,它们是“一”。
乾坤是《易》中最基本的两个范畴,《易》之卦爻体系,概由此二卦演绎而来。但杨简认为,乾、坤二卦不是“二”,而是“一”。他说:“谁能出不由户?何莫由乎此。包牺氏深明乎此,既不能言又欲以明示,斯世与万世而无以形容之,乃画而为一,吁戏!庶几乎近似之矣,是可画而不可言,可言而不可议,但觉其一而不二,一而能通。夫孰得而测识,又孰得而穷究?必三画而成卦者。明乎所以为天者,此也;所以为人者,此也;所以为地者,此也;是为三也。圣人又欲以发明其道,系之以辞曰:乾言乎此,至健至刚,亘万古而未尝息也。然则坤何以一?清浊未分,混然而已,迨乎重浊严凝而后清浊始分而为二,然所以为清者,此也,所以为浊者,亦此也。”①《杨氏易传》卷一,第6,6,18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就是说,任何人出行,都必须由“门”而出。包牺氏深明此理,就想为人们开一扇悟道之“门”。可是,最简单最方便的“门”是什么呢?杨简认为,包牺氏所开的“门”就是“一”。“一”简洁而富奥,收缩为一、张开为多,故成卦之三画是“一”,而其所示天、地、人三才也是“一”。而仅就坤卦言,也是“一”。“坤”是清浊混然体,所以即便清浊两分,仍然是“一”。而从卦形的结构言,它是由两个乾卦组成:“坤者,两画之乾;乾者,一画之坤也。故曰,天地之道,其为物不贰。”②《慈湖先生遗书》卷七,《家记一·泛论易》,山东友谊书社1991年版。即是说,“坤”是由两个乾卦组成,因而是“一”,这正与《中庸》“天地之道,为物不贰,生物不测”之理相互发明。概言之,乾坤是“一”。
乾坤二卦是“一”,由乾坤二卦演绎出来的八卦、六十四卦,自然也是“一”。杨简说:“坤者,乾之耦者也;震坎艮巽离兑,乾之变错者也;无二,乾也。一言之谓之乾,两言之谓之坤,八言之谓十四卦,又谓之三百八十四爻,又谓之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又谓之无穷,皆此物也。”③《杨氏易传》卷一,第6,6,18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就是说,坤是二乾之组合,而乾与坤的不同组合演变为六卦、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一万一千五百二十爻……直至无穷,但都是“一”。既然“乾坤”是“一”,那么象征乾之德性的“元、亨、利、贞”是不是“一”呢?杨简的回答是肯定的。他说:“至哉圣言,非圣人岂能道此,元亨利贞,前既裂而四之矣,今又合而一之,与夫彖言乾元,以统亨利贞之旨同也。夫天地间安得有二道哉?苟分元亨利贞以为是四者而非一,则亦安能知元亨利贞哉?元曰亨曰利曰贞,如言金曰黄曰刚曰从革曰扣之有声也,岂有二金哉?又如言玉曰白曰莹曰润曰扣之有声也,岂有二玉哉?”④《杨氏易传》卷一,第6,6,18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根据这段话中的比喻,亨、利、贞只是“元”的三种不同属性,本质上都是“元”,即乾元,因而也就是“一”,因而也就不能裂为四。反之,如果有人将“元、亨、利、贞”视为四个不同的东西,就说明他根本不懂“元、亨、利、贞”四德的本质。
乾坤是“一”,由其演绎之卦、爻也是“一”,因而其卦、爻所言万事、所论万理当然也是“一”。杨简说:“故夫乾彖之言,举万物之流形变化皆在其中,而六十四卦之义尽备于之一卦矣。自清浊分,人物生,男女形,万物之在天下未尝不两。曰天与地,曰昼与夜,曰夫与妇,曰君与臣,曰尊与卑,曰大与小,曰贵与贱,曰刚与柔,曰动与静,曰善与恶,曰进与退,曰实与虚,博观纵观,何者非两?一者所以象此者也。”⑤《慈湖先生遗书》卷七,《家记一·泛论易》,山东友谊书社1991年版。万物流形变化都在乾坤二卦之中,而六十四卦之义尽在乾之一卦。因此,虽然从形状、清浊看,万物无不有两,但从本体上说是“一”,即从形上层面说是“一”。杨简说:“其可见者,有大有小,有彼有此,有纵有横,有高有下,不可得而一;其不可见者,不大不小,不彼不此,不纵不横,不髙不下,不可得而二。视于听若不一,其不可见则一,视听与嗜嗅若不一,其不可见则一,运用步趋周流思虑若不一,其不可见则一。”⑥《慈湖先生遗书》卷七,《家记一·泛论易》,山东友谊书社1991年版。从事物形状看是“两”,但隐藏于事物中的本体是“一”。也就说,杨简所强调的“一”,是精神层面的“一”,是哲学意义上的“一”。正由于人们不能从本体意义上觉悟到万物、万事、万理是“一”,圣人不得不“因情立言”。杨简说:“卜筮者,民之利用,圣人系之辞,因明人之道心,是谓正德,人心即道,故舜曰道心。孔子曰,夫易,圣人所以崇德而广业也。知崇礼卑,崇效天,卑法地,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矣。明三才皆易之道,崇广效法。盖以人心未能皆悟本一之妙,姑因情立言,曰效法而进,至于果与天地相似无间,则自信其本一矣。”①《杨氏易传》卷一,第5,5页。杨简用《尚书》正德、利用、厚生“三事”与《易》之“崇德”、“广业”进行互释互证,认为《易》之“道心”就是“正德”,《易》之“广业”就是“利用”、“厚生”,而“崇”效法天、“卑”效法地,《易》“道”行乎其中,因而天、地、人“三才”都是《易》道,只有人心未能觉悟到“三才”、“三事”(正德、利用、厚生)本为“一”时,圣人才不得已根据这种情形对人们进行开悟。
因此,解《易》不能以“一”为法,不仅会带来思维、认识、觉悟上的困境,也会带来品性上的问题。杨简说:“为圣者不加,为愚者不损也。自明也,自昏也,此未尝昏,此未尝明也,或者蔽之、二之,自以为昏、为明也。昏則二,明则一,明因昏而立名,不有昏者,明无自而名也,昏明皆人也,皆名也,非天也,天即道,天即乾,天即易,天即人,天与人亦名也。”②《慈湖先生遗书》卷七,《家记一·泛论易》。人为什么会陷于昏、堕于蔽呢?就因为人执于己、纠结于名,不明白天、道、乾、易、人是一物,不能以“一”把握《易》。既然“一”就是《易》之内在性,那么《易》中的话是不是为圣人所说,当然也可用“一”来分辨。比如,“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③《慈湖先生遗书》卷七,《家记一·泛论易》。,杨简分析说:“此非先圣之言也,忧即天,万物即天,孔门之徒闻圣人之言而差之以己意,参其间而有是言也。此非吾孔子之言也,吾道一以貫之,此孔子之言也”④《慈湖先生遗书》卷七,《家记一·泛论易》。。为什么判定“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不是孔子的话呢?因为“忧”就是天,万物也是天,它们是“一”,孔子怎么会说这种裂道为“二”的话呢?再如,“易与天地准”⑤《慈湖先生遗书》卷七,《家记一·泛论易》。,杨简说:“此亦非孔子之言也。何以明之?天地即易也,幽明本无故,不必曰仰观俯察而后知其故也,死生本无说,不必原始要终而后知其说也,是皆非吾孔子之言也”⑥《慈湖先生遗书》卷七,《家记一·泛论易》。。为什么判定“易与天地准”不是孔子的话呢?因为天地就是《易》,幽明本没有原因,因而不必仰观俯察后才知其原因,死生本没有论说,因而不必原始要终后才知其论说。可见,“易与天地准”命题与“道即一”是相悖的,因而不应该是孔子说的话。这样,“一”不仅是贯通《易》的方式,也是判断是非的标准。
既然乾坤是“一”,卦、爻是“一”,“元、亨、利、贞”四德是“一”,万物、万事、万理是“一”,因此说:“夫道,一而已矣,三才一,万物一,万事一,万理一。”⑦《杨氏易传》卷一,第5,5页。这就是所谓“混融无内外,贯通无异殊,观一画其旨昭昭矣”⑧《慈湖先生遗书》卷七,《家记一·泛论易》。。这样,“一”便不再是一个普通的数字,而是一个神奇的范畴,是一种哲学的理念。从方式上看,它将人们旁鹜的心收回来,不要为文字、词章、符号、名利等所俘虏而劳顿奔波;从内容上看,它告诉人们,《易》道就是圣人之道,就是“道心”,它是完整而统一的,只有始终用“一”的原则去理解、去觉悟《易》,才可能对其“道”有真切的把握。
如上所说,以“一”贯《易》,就是告诉人们理解《易》的门径,即不能因为卦、爻之异而支离其理,不能因为卦、爻所及事理繁多复杂而遗其本“一”。然而,那个完整的、绝对的“一”又是指什么呢?换言之,由“一”进到什么地方,才能更接近《易》理呢?杨简认为是“己”。因为在他看来,《易》所言所论就是“己”。
杨简说:“包犧氏欲形容《易》是己,不可得画而为一。吁戏!是可以形容吾体之似矣,又谓是虽足以形容吾体,而吾体之中又有变化之殊焉,又无以形容之,画而为——。—者,吾之—也,——者吾之——也,可画而不可言也,可以黙识而不可加知。阙—者,吾之全也;——者,吾之分也,全即分也,分即全也。”⑨《慈湖先生遗书》卷七,《家记一·泛论易》。就是说,包犧氏为了阐明《易》是“己”,思量很久才找到“一”这个字。以“一”表示“己”或“我”,殊为得体。可是,“己”之体是差异的、变化的,因而补之以“——”示之。这样,“—”当然是我的“一”,就是“己”,“——”当然是我的“——”,也是“己”;“—”是我的“全”,“——”是我的分,因而分就是全、全就是分,但都是“己”而已。因此,从根本意义上说,不能把《易》看成书册,而应看成“己”。杨简说:“易者己也,非有他也。以易为书,不以易为己,不可也;以易为天地之变化,不以易为己之变化,不可也。天地,我之天地;变化,我之变化;非他物也。私者裂之,私者自小也。”①《慈湖先生遗书》卷七,《家记一·泛论易》。既然《易》就是“己”,因而天地是“己”之天地,变化是“己”之变化。将《易》仅仅视为书本,不视为“己”;将《易》仅仅视为天地的变化,不视为“己”的变化,都是不可以的。因为天地就是“我”的天地,变化也是“我”的变化,并不是“己”之外别有天地、别有变化。如果一定要认为天地与“己”没有关系、天地的变化与“己”没有关系,那就是因为持这种主张的人拘于个我,将“己”封闭起来,而这是“私己”。也就是说,只有将“己”融于天地之中,才不会拘泥于“己”,才能实现对“己”的超越。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易》就是“己”。既然《易》就是“己”,而天、地、人乃《易》之卦、爻所明事或理,所以天、地、人自然也是“己”。杨简说:“乾,何以三一也?天,此物也,人,此物也,地,此物也,无二,一也,无二,己也,皆我之为也。”②《慈湖先生遗书》卷七,《家记一·泛论易》。乾卦三爻所对应者就是天、地、人三才,但天、地、人虽为三,实际上都是“一”。因为天、地、人三才都是“己”,没有“己”,也就没有天、地、人三才。
分而言之,《易》中所及事物,都是“己”。杨简说:“指吾之刚为九,指吾之柔为六,指吾之清浊为天地,指吾之震巽为雷风,指吾之坎离为水火,指吾之艮兑为山泽,又指吾之变而化之、错而通之者,为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以吾之照临为日月,以吾之变通为四时,以吾之散殊于清浊之两间为万物,以吾之视为目,以吾之听为耳,以吾之噬为口,以吾之握为手,行为足,以吾之思虑为心,言吾之变化云为深不可测谓之曰神,言吾心之本曰性。”③《慈湖先生遗书》卷七,《家记一·泛论易》。《易》之阳爻为“九”,阴爻为“六”。杨简认为,“九”即人之刚性特质,“六”即人之柔性特质。天地是人的清浊,雷风是人的震巽;人的坎离就是水火,人的艮兑就是山泽;我的变而化之、错而通之是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我的照临是日月,我的变通是四时,我的散殊而变化为清浊是万物,我的视就是目,我的听就是耳,我的噬就是口,我的握就是手,我的行就是足,我的思虑就是心,我的变化云为深不可测就是神,我心之本就是性。概言之,《易》就是“我”,就是“己”。
值得注意的是,杨简言《易》是“己“,并非仅是形气上的论说,更是性质上的主张。杨简说:“夫所以为我者,毋曰血气形貌而已也。吾性澄然清明而非物,吾性洞然无际而非量。天者,吾性中之象,地者,吾性中之形。故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皆我之所为也。”④《慈湖先生遗书》卷七,《家记一·泛论易》。在杨简看来,言万物万事万理是“己”,并不限于血气容貌,在性质层面更是如此。比如,每个人的本性澄然清明但不是物,每个人的本性洞然无际但不是量,因此,天不过是我们本性中的象,地不过是我们本性中的形。这就是为什么说在天成象、在地成形,所以说天地不过是“己”本性的外化和表现。这样,杨简言《易》是“己”,就有了一个转向,即从形式转向内容、从外在转向内在、从物质转向精神。
“心之本就是性”,而由此“性”外推,命、德、道、仁、礼、智,概由此出。换言之,“性”贯通其中,这些情象不过是“性”的表现而已。所以从“性”的层面讲,都是“己”。同时,这个“性”,也是“道心”,因而才可以纯洁、通透、主宰各种情象。杨简说:“言性之妙不可致诘、不可以人为加焉曰命,得此谓之徳,由此谓之道,其觉谓之仁,其宜谓之义,其履谓之礼,其明谓之智,其昏谓之愚。其不实谓之伪,其得谓之吉,其失谓之凶,其补过谓之无咎,其忻然谓之喜,其惨然谓之忧,悔其非谓之悔,啬而小谓之吝,其不偏不过谓之中,其非邪谓之正,其尽焉谓之圣,其未尽焉谓之贤。言乎其变谓之易,言乎其无所不通谓之道,言乎无二谓之一,今谓之己。”⑤《慈湖先生遗书》卷七,《家记一·泛论易》。就是说,“性”通道、德、仁、义、礼、智,主宰昏愚、吉凶、得失、喜忧、正邪、圣贤等,从“变”而言就是“易”,从“通”而言就是“道”,从“无”而言就是“一”,综归之,就是“己”。也就是说,《易》之一切都是“己”,“己”即其中心、即其根核。
既然《易》就是“己”,那么,理解《易》就不能只从形气上去把握。杨简说:“气虽即道,人惟知气而不知道;形虽即道,人惟睹形而不睹道;事虽即道,人惟见事而不见道。圣人于是乎不得不推穷其始而有元之名,且天行之所以刚健运化而无息者,其行其化何从而始乎,始吾不得而知也,始吾不得而思也,无声无臭、不识不知、无思无为,我自有之。其曰大哉,乾元,所以指学者,明道之路也,知始则知终矣,知本则知末矣,始终一物也,本末一致也,事理一贯也,非事外有理也,非理外有事也,曰事曰理曰本曰末曰始曰终,皆常人自分裂之,自立是名,君子不得而骤违之,亦姑从而为是言也,明者自以为本一也,不明者自以为实不可一也,人自不一,易之道本无方无体,无限量无所穷尽。”①《杨氏易传》卷一,第9,13页。天、地、人三才是“一”,普通人不能觉悟《易》道,只在气、形、事上面浪费精力和智力,所以圣人不得不开悟他们,告诉他们《易》“道”无声无臭,无思无为,始终一物,本末一致,事理一贯,无限量无所求。因此,那些只从形气层面、从肉体层面、从感官层面去定义、去把握“人”的人,也就是没有从本质上觉悟到《易》就是“己”之真正内涵。
因此,如果有人将世间万象与“己”分裂开来,认为与“己”无关,那么他永远认识不了事物,永远不能把握“道”。杨简说:“清明者,吾之清明;博厚者,吾之博厚;而人不自知也。人不自知而相与指名曰,彼天也,彼地也;如不自知其为我之手足,而曰彼手也,彼足也;如不自知其为己之耳目鼻口,而曰彼耳目也,彼鼻口也;是无惑乎?”②《慈湖先生遗书》卷七,《家记一·泛论易》。宇宙世界,万象森然,千种景象,万种风情,与人究竟是什么关系呢?是“一”的关系。世间万象无不是“我”、是“己”,没有与“己”分离的“一”。因而没有“我”之外的清明,没有“我”之外的博厚。如将博厚与“人”分开、将清明与“人”分开,那就是没有觉悟到这个道理。因为不明白这个道理,才会执着于名号,称这是“天”、那是“地”;好比不知道自己的手足,就说成是人家的手足,不知道自己的耳目鼻口,就说成是人家的耳目鼻口,这不是很糊涂吗?
可见,杨简所言“己”即《易》,是强调《易》的通人性。《易》道是“一”,但这个“一”是“我”、是“己”。乾坤、三才、八卦、六爻,与《易》所及所有事理,都不过是“己”的形式或呈现。而且,《易》即“己”不仅表现在形式上,更表现在性质上。《易》是关乎“人”的,它不是与“人”绝缘的道;《易》是每个人自己的摹本,每个人有自己的《易》,从而肯定每个人的独立性;《易》同时必须是每个“己”的超越,这个超越就是“道”或“本心”。进到“本心”层面,《易》才能获得独特而积极性诠释。
从“一”到“己”,实现了从外到内的转变,使“一”有了具体性规定。那么,“己”或“我”又是什么呢?是肉体的、主观的,还是意志自由的?如果说《易》所阐发的仅仅是肉体的、主观的或自由意志的“己”,那么《易》就不能成为儒家经典。因此,“我”或“己”必须有更具体的且符合儒家思想性质的内涵规定。杨简的规定是:“我”或“己”就是“道心”或“本心”。换言之,“本心”或“道心”是杨简解释《易》理的根据。杨简以“道心”释《易》理,《杨氏易传》通篇可见,这里举其数例。
文言曰,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幹也。君子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幹事,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贞。(《易传·文言传》)
杨简解释说:“今谓元为善之本则可,枝叶皆生乎根本;今谓之长,则截然与次少异体,即害道矣。故当如下言,乾元者,始而亨者也,此得于圣人之诲乎?会通而嘉则善矣,与物会而不善焉,何能亨?利者,义之和合,失义则害随之矣,何以能利?贞,正也,事以正成,故曰,事之干。孟子曰:仁,人心也,君子觉此心,思之所自出,则乾元在我矣,彼百姓日用而不知尔。不必言体仁。长人之病,生于善长。君子先觉我心之所同然,君子先觉,众人后觉尔,君子所以与物会通者,无非此心之诚,故诚,敬之有节文者,世谓之礼,故曰合礼自与礼文合,非求合也,求合者,伪而已矣,非吾心之礼也。君子致利,利物而已,利物而公,无非义,贞而不固,事未必济,贞固不变,斯足干事。”③《杨氏易传》卷一,第9,13页。在杨简看来,“元者,善之长”之说,是害“道”的。因为“道”是“一”,元、亨、利、贞名四而实“一”,因而不能说“长”。说“元”是善之长,就等于说“乾”和“元”是两个东西,就等于说“元”与善不是一体,因而必有害于“道”。“亨者,嘉之会”之说,会通完美当然就是善,所以是“亨”。“利者,义之和”之说,义之和合,当然是“利”。“贞者,事之干”之说,事以正成,所以是成事的根本。杨简引孟子的话说,人心就是“仁”,觉悟到这个心,善从心流出,这就是“乾元在我”。这种“道”老百姓天天实践却并不明白,所以不必说“体仁”。之所以有“为人长”的毛病,就在于“善长”说。而事实上,道心在我,先觉觉后觉,与物会统,就是心之“诚”,而“诚”是仪式规范之“敬”,此即是“礼”,所以说合礼就是与礼文合,就是敬,就是诚,不是勉强的、外在的求合,是心本有之合。利物而谋求公利,就是义;万物各得其正,便可干事。如此可将杨简的解释归结为:以“道即一”为原则,批评“善之长”说,因为这种说法与“道”的特质相悖,而且“仁心”本有,不是助长所然,“善为人长”尤与仁心本有矛盾。而对“亨者嘉之会”、“利者义之和”、“贞者事之干”的解释,也是一以贯之,并以孟子“仁心先天在我”说来疏通。“合礼”就是诚,是本来自求合,不是外在强使合。如果是外在强使合,那就是虚伪的“礼”,不是心中的“礼”。可见,杨简的解释完全是心学立场、心学精神的贯彻。
“九二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龙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易传·文言传》)
杨简解释说:“此二居下卦之中,于是乎发正中之义,正不邪、中不偏,乃道之异名。天道甚迩,不离乎庸常日用之间,庸言而不至于失信,庸行而不至于失谨。起意皆为邪。邪不作,是为闲邪。诚信也,忠信之心,即道心,人心即道,惟日用或有邪思乱之,故足以败其诚心,邪闲则诚存矣。九二既出而见于世,故有善世之功,不伐者,私意不作故也。有功而伐,皆因意念之动,动斯思邪矣、斯伐矣。德博斯化,不博不化,德性未始不博,何思何虑,何际何畔。意动则窒则蔽,则不博矣,意动则伐矣。人将不服,何以能化?德博而化,君德斯着于是,申言之,非谓潜龙无君德也。”①《杨氏易传》卷一,第14,15-15,11-12页。杨简认为,九二居下卦之中,所以是正中之义,正不邪,中不偏,因而都是“道”的不同称呼而已。天道就在身边,不离我们的日常生活,因而平常之言不失诚信,平常之行不失谨慎。但如果意念发动就转变为邪了,让邪“闲”下来也就是诚信的工夫。忠信之心即道心,人心就是道。只有日常生活中邪念萌生时,才足以侵蚀诚心,因此说,消除邪念就是“诚”的保存。九二出于世,有善世之功却不自夸,是因为私意不起;而有了功就自我夸耀,则是因为私意萌发。德性广博,才能化育万物,德性不能广博,则不能化育万物。但一般而言,德性不曾有不广博的情形,只有私意萌发的时候;德性因遮蔽而不能广博,从而有自夸的行为。德性的广博可以化育人,此正是君主之德的作为。因此,并不是绝对意义上说潜龙没有君德。换言之,潜龙之君德,在初为隐,乃是意起,在二为中正,乃是毋意。而“意”起与不起,与“道心”主宰与否关联。可见,杨简解释爻、爻词及其意义的变易,也是将“道心”贯注其中的。
“九四曰:或跃在渊,无咎。”何谓也?子曰:“上下无常,非为邪也。进退无恒,非离群也。君子进德修业,欲及时也。故无咎。”(《易传·文言传》)
杨简解释说:“以为上则非君,以为下则非臣,故曰上下无常,此非常之位也,然而未尝有邪心。恒,久也,进退不久,此非久处之地。其进其退,亦无离群之心,无思无为,寂然不动,感而遂通。苟有离群而进之心,是动于思为,为邪为咎,君子进德修业,应时而动,当进而不进,是为失时,亦为失道,如四时之错行,如日月之代明,斯为乾道,斯为易道。”②《杨氏易传》卷一,第14,15-15,11-12页。杨简指出,乾卦九四之位,为上不是君,为下不是臣,所以此位不是常位。但此位并无邪心。虽然进退无常,不是久留之地,但它无思无为,并无离群之心。如果有离群之心,那是因为萌发了意念,才可能为邪致害。君子进德修业乃自然之理,如果当进不进,就会丧失时机,就会有悖于道。因此,只有应时而动,如四时之错行,如日月之代明,才是“易道”之落实,才是“乾道”之表现。好比舜帝,他从未有必进之心,因而邪念不生。杨简说:“故舜之历试也,已为众望之所归,已为帝心之所属,而舜从容于其间,鼔琴二女侍若固有之,舜心未尝动毫发意念也,故让于德弗嗣,未尝有必进之心,此非为让也,如此而往,何咎之有?故曰进无咎。或跃在渊,非道心之,已明者不能苟为。不然,其心微动,人已不服,触物违道,凶咎立至。”③《杨氏易传》卷一,第14,15-15,11-12页。舜帝为什么可以做到从容于名利荣誉而不与之俯仰?为什么可以坐怀不乱?就是因为他没有意念的发动,没有必求上进之心,因而他的让位并没有什么动机,而是顺其自然,所以不会发生祸害。相反,如果有意念的发动,就可能为邪致害了。概言之,“或跃在渊,进无咎”,就是因为没有意念发动,就是因为“道心”的主宰。可见,这里的解释依然是以“道心”为根据而展开的。
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易经·坤》)
这是坤卦第二爻及爻词。杨简解释说:“直心而往,即易之道,意起则支而入于邪矣。直心而行,虽遇万变而不转,易是之谓方。圆则转,方则不转,方者,特明不转之义,非于直之外又有方也。夫道一而已矣。言之不同,初无二致,是道甚大,故曰大。是道非学习之所能,故曰不习。孟子曰,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习者,勉强本有者,奚俟乎习?此虽人道即地之道,故曰地道光也,光如日月之光,无思无为,而无所不照。不光明者也,必入于意,必支而他,必不直方大,必昏必不利。”①《杨氏易传》卷二十,第211页。在杨简看来,所谓“直”就是直心而往,但意念萌发就不能“直”了;所谓“方”,就是指直心而行,虽遭遇万变而未尝转,因此,“方”就是不转的意思。它们是一个“道”,这个“道”弘大,所以说“大”;这个“道”非学习所得,所以说“不需学习”。这个“道”就是孟子说的良知良能,学习属于勉强行为,本有的东西不需要学习。人道即地道,无思无为,日月之光无所不照。如没有光明,陷于意,岐于途,就不能“直”,也不能“方”,自然无从“大”,就必然昏暗不利。杨简将“直”、“方”解释为直心而往而行,即“道心”而往而行;“道”大但是“一”,道心本有,非学习所能,因而无需勤勉学习;如果意念萌起,则“二”,自然也就不符“道心”。可见,杨简解释“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完全是以“道心”解释之,正所谓“无心不成《易》也”。
可见,在解释《易》过程中,杨简使用了三个基本概念,即“一”、“己”、“心”。“一”收罗万有,“己”融释他者,“心”从外在到内在、从理性到德性。也就是说,杨简解《易》表现为三个层级:第一是从“多”到“一”的层级,第二是从“他”到“己”的层级,第三是从“身”到“心”的层级。那么,杨简这三个层级的解释,给我们什么样的启发呢?
以“心”为坐标的解释路径。如上讨论表明,杨简释《易》,“道心”或“本心”贯其始终。贯之是“一”,通之是“己”,但真正能贯能通者,既不是“一”,也不是“己’,而是“心”,是“道心”,是“本心”。也就是说,“一”贯乾坤二卦,“一”贯八卦,“一”贯六十四卦,“一”贯阴阳二爻,“一”贯四十八爻,“一”贯三百八十四爻。因之,卦、爻所含义理,当然亦由“一”贯之。《易》之乾坤二卦言“己”,八卦言“己”,六十四卦言“己”,阴阳二爻言“己”,四十八爻言“己”,三百八十四爻还是言“己”。因之,《易》之卦、爻及其所明义理,皆是言“己”。然而,“一”是数,“己”是身,或量或形,非能真通《易》者。通《易》者,“心”也,非肉团之心,非思为之心,道德之心是也,即“道心”或“本心”也。这是其一。其二,以“心”释爻位变化所蕴意义。比如,《乾》之初而不肯潜藏,意味着这个“心”放逸了;九二位有善世之功却不炫耀,是因为“道心”抑制了邪意;九三位而不能谨慎,意味着这个“心”已经怠慢;九四位而没有怀疑,意味着这个“心”已经停息;九五位而不能飞翔,意味着这个“心”凝固了。但是,如果按照“本心”而为,就既能飞翔又能潜藏,既能怀疑又能谨慎,既能用天下之九也能用天下之六,并且能穷尽天下之原因结果,动、静、久、速,皆切合时宜,周、旋、曲、折,俱各当其可。这可不是勤劳努力能做到的,而是因为“心”本来即具此十百千万散殊的正义。可见,以“道心”贯通,就是将《易》卦词、爻词所蕴意义及其变化,都归于“道心”的在位或缺席:不明、挫折、邪念、失败等,那肯定是“道心”的缺席;清明、顺利、正念、成功,则是“道心”的在位。正所谓:“善学易者求诸己,不求诸书。古圣作易凡以开吾心之明而已,不求诸己而求诸书,其不明古圣之所指也,甚矣!”②《慈湖先生遗书》卷七,《家记一·泛论易》。这样,“道心”遍润了《易》之文辞,活化了《易》之生命。因此,以“道心”释《易》,其客观结果是将《易》心学化,从而为解《易》开辟了新路径。这兴许是有如此评价的原因:“杨氏因易之理,以发摅其所学,精深融贯,要在一而能通,示人专事内而不外,非直探本原者,能之乎?要之,苏(轼)即事以明理,杨溯源以该流,譬之苏如楂梨橘柚杂陈而皆适于口,杨则即一楂梨橘柚,而凡为楂梨橘柚之类者,皆可推而味之也。”③《杨氏易传》“原序”,第3页。
“自我诠释”的可能与必要。杨简释《易》,虽然以“一”贯之、以“己”通之、以“心”解之,而且,作为解《易》的路径或方式,“一”、“己”、“心”都具有先验性质。也就是说,以“一”、“己”、“心”解《易》,具有独断性、绝对性,因而无需再去寻找其他依据或证明。但杨简似乎很注重其解《易》方式在经典中的依据,因而不时地引用儒家经典中的话,以为自己观点的佐证。比如,在论证乾坤为“一”不为“二”的时候,他就引用《中庸》“天地之道,其为物不贰,则其生物不测”之说;在说明“《易》之卜筮不过是民众的利用”时,他又引用《尚书》“唐虞之三事,曰正德,曰利用,曰厚生”以辅证;在论证“乾元在我”时,他又引用孟子的“仁,人心也”之说,仁心是不假思为、自有本有、自然流出的;在解释“不习无不利”时,他又引用孟子“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之说,以说明“学习是一种外在勉强的行为”,而“道”是无思无为而无所不照,因而是不需要学习的,等等。可见,杨简释《易》,非常注意引用儒家其他经典为旁证,以增加所主张观点的明晰度、正统度、合法度。从经典中寻求论证自己学术观点的依据,是任何一位主张自己观点者的本能。杨简从儒家经典中寻求支援,从解释学角度讲,是一种回到自我价值系统寻求证据的方式,即“自我诠释”模式①李承贵:《中国哲学的“自我诠释”》,载《福建论坛》2009年第4期。,从而使其观点呈现“必有邻”的效应,进而化解其学术理念上的孤寂;同时,它说明“解释”回到自我系统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六经皆我注脚”之辩正。象山有所谓“六经皆我注脚”说,以往我们将其理解为具有解放性、主体性、自由性等含义,即认为这个命题所强调的是:“六经”不过是主体的仆人,而且不是高明的仆人,“六经”只是一种资源,是被动的,从而颠覆了朱子“格物读书穷经”学术传统。应该说,这个命题的确有高扬主体性含义,的确有消解“六经”权威的作用,的确有将“六经”置于主体辅助地位之倾向。但绝不能因此认为心学所强调的“六经注我”之“我”,是肉体的我、感性的我、主观的我,因为这种理解完全背离了心学精神。杨简以“道心”为主轴解《易》的实践透露了其中的秘密。杨简认为,“道心”或“本心”是圆融无碍、晶莹剔透、完美无缺、绝对至上的,《易》正是对“道心”或“本心”的阐释和彰显。乾坤所言是“道心”,“八卦”所言是“道心”,六十四卦所言是“道心”,所有“爻位”及其变化因“道心”而实现,直曲胜败喜忧祸福吉凶等概因“道心”而然。所以,《易》所注的当然不是肉体的“我”、主观的“我”,而是“道心”。不过,心学所谓“道心”,既不是空洞的概念,也不是神秘的词汇,而是绝对的道德本体。它是圣人之心,又落实为仁、义、忠、孝、悌等诸般道德,因而它既是高明的,又是中庸的,也就是象山所言“学苟知本”的“本”。既然《易》所阐释的是“道心”,那么,“六经皆我注脚”之“我”,当然不能理解为知识性主体、不能理解为主观的我、不能理解为自由意志,因为它所要主张的意义,是经典对儒家核心理念的承担和阐释,是儒家的最高价值,而不是自由的、性情的、感性的“我”。
以“心”解《易》所暴露的问题。毫无疑问,杨简对《易》的解释可谓匠心独运,开辟了解《易》的空间,而且对《易》思想内涵的丰富和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但是,杨简对《易》的解释,显然也存在某些需要完善的地方。第一是“主观化”。所谓“主观化”,就是指杨简解《易》过程中,由于以“心”作为唯一绝对的标尺,而忽视《易》之原始结构。如果《易》中的概念、命题或思想与“心学”理念存在冲突或矛盾时,杨简会擅自改变文本,以满足其“心学”主张的要求。比如,他解释“易与天地准”句,认为天地就是《易》,幽明本无原因,因而不必仰观俯察,死生本无论说,因而不必原始要終。但这种解释无视《易》文本的原始结构,忽略了《易》原有要素之作为特定解释实践顺利、准确完成的价值,从而表现出“主观化”倾向。第二是“简单化”。所谓“简单化”,就是指杨简解释《易》过程中,将所有卦、爻及其所涉事理都归于“一”、“己”或“心”。在杨简解《易》实践中,无论是一个命题,还是一个概念,抑或是一段复杂的卦词、爻词,概以一个“道心”通释其义。比如,他解释说:“乾即易,坤即易,其曰乾坤毁则无以见易,易不可见则乾坤或几乎息,又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其非圣言断断如白黑,如一二之易辨也。”②《慈湖先生遗书》卷七,《家记一·泛论易》。在这里,他将“乾坤毁则无以见易,易不可见则乾坤或几乎息”和“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两段话视为对“道”的分裂。但这种解释不仅将内涵丰富且复杂的文本简单化,而且取消了必要的解释环节,诸如语言、语法、修辞、训诂、校勘、考据、考证、逻辑等都是多余,而卦、爻自身结构,卦辞、爻辞所涉事象、义理根本不加考虑,从而表现为“简单化”倾向。第三是“随意化”。所谓“随意化”,就是指杨简解《易》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由性、放任性。解释本来就是思想自由的一种表现,在解释实践中,思想可以自由驰骋、自由飞翔。但正如政治自由有限度性一样,解释中的自由
也是有限度的。特别是当解释目的确定为将文本的含义清晰地呈现并传达给读者时,那么忠实文本则是最基本的职业要求。杨简对《易》的解释,就存在过度发挥的情形。比如,当杨简将“飞龙在天,大人造也”做出这样的解释:“孔子曰:古人有天下者,必圣。盖天地之间,凡血气心知之属,群分类聚,各有所欲,其势必至于争,争而不已,必至于相伤,其甚者至于相杀相乱,其势必相与为公,以求决于公明之人所是所至,各有所主长,至于其所主长者,又不能无彼此之争,疆理之讼,于是又求决于尤公尤明之人,于是乎有国君,而诸是君苟未至于圣,则亦莫能相尚其久也。不能无事,其继世不能皆贤,以不能皆贤,不能无争之君而相与比邻,其势必至于争不已,而相争相伐,于是又相与为公推其有大圣之德者,共尊事之为大君,立为天子,然则非圣人则不足以当此位。曰大人造者,言此大人之所造为,非大人则不足以有为,大人者,圣人之异名。”①《杨氏易传》卷一,第12页。我们不得不说,这完全是脱离卦爻原理而想象出来的情节,尽管这种想象在解释学理论容忍范围之内。因而有这样的批评也就不足为怪了:“夫《易》之为书,广大悉备,圣人之为教,精粗本末兼该,心性之理未尝不蕴《易》中,特简等专明此义,遂流于恍惚虚无耳。”②纪昀等纂:《经部三·易类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三,第84页,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