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农村办 曹涤环
近些年,稻田使用乙草胺的药害时有所闻,据调查,主要是因为使用不当、剂量超标所造成的,集中表现出以下2种情况。
水稻秧田不能使用乙草胺 乙草胺药名较多,又名禾耐斯、消草安、乙基乙草安等。乙草胺属酰胺类除草剂,是一种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杂草受药害后新叶卷曲萎缩,其他叶片皱缩,造成整株枯死。禾本科植物主要通过芽鞘吸收药剂,因此,应在杂草出土前施药,进行土壤封闭处理。而作为禾本科的水稻、小麦、高粱等作物对乙草胺较敏感,应谨慎使用该药。水稻秧田绝对不能使用乙草胺。受过乙草胺药害的秧田,不能直播种稻,可以在翻耕后播种豆类作物,如果用量不是很大,也可以在翻耕后栽插水稻。
稻田不宜过量使用乙草胺 在调查药害时发现,一些地方在稻田过量施用乙草胺后,同样也会出现药害症状。特别是在水稻生长初期使用,5叶以上水稻对乙草胺有一定的耐药性。用乙草胺与苄嘧磺隆的复配剂可以在水稻移栽活蔸后施用,但要求拌毒土撒施,不能喷施,田水也不能淹秧心,否则会对稻株产生药害。因为乙草胺在水田环境中活性较高,在水稻移栽田使用也要严格控制用药量,每667平方米稻田乙草胺纯药用量不能超过7.5克,如果用药量过大,施药后禾苗生长会受到强烈抑制。在生产上,受乙草胺轻度药害的禾苗,每667平方米喷施每升20~30毫克的920溶液,可以缓解药害,促进植株恢复生长,而对严重受到药害的禾苗,用药缓解较为困难,即使能逐渐恢复,其生长发育和最终产量也会受到很大影响,因此,应特别注意对乙草胺的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