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 杉
(辽宁歌剧院 演唱组,辽宁 沈阳 110031)
蒙古族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创造了悠久的历史与灿烂的游牧文化艺术,其中,蒙古族长调民歌是游牧文化中最为夺目的乐章,被称为“草原文化的活化石”。2005年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蒙古族长调被列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长调”具有蒙古族草原文化的认同性,任何一个蒙古族人,甚至熟悉蒙古族民歌的人,不论身在何处,只要一听到“长调”,就会意识到蒙古族的传统文化,并联想到辽阔无边的大草原。“长调”具有对蒙古族身份的认同,以及复制蒙古族精神面貌的作用,对于蒙古族人民心灵的影响以及人类文化的贡献都是巨大的。同“长调”一样,“短调”民歌也是灿烂辉煌的蒙古族草原文化,它们都为蒙古族音乐艺术奠定了厚重的基础。蒙古族长调与短调是蒙古族文化和草原音乐风格的重要标志,同时也表达了蒙古族人民的传统精神。
音乐是一种表达感情的艺术形式,喜欢中国民歌的人大概都会了解到,不同民歌有着不同的地域特征,而这种不同是与地域的文化和生活方式是分不开的。
蒙古族是祖国大家庭中的一个历史悠久、勤劳勇敢的少数民族,主要居住在内蒙古自治区和东北三省,新疆、青海、甘肃、河北、河南、四川、云南、北京等省(市、区)也有一定分布。
在族源方面,蒙古族系出自秦汉时期的东胡及后来的鲜卑部落联盟。我国史学界普遍认为,唐代的“蒙兀室韦”是蒙古族人的直接祖先。
蒙古族的先民在公元7世纪之前,在额尔古纳河上游一带的森林中过着狩猎生活,7—12世纪沿克鲁伦河与斡难河向西迁徙,逐渐占据了蒙古高原并分布到肯特山一带。1206年,成吉思汗统一了蒙古各个部落,这件事在当时对促进蒙古社会发展有着很大的进步意义。后来,成吉思汗及其子孙们东征西讨,展开了大规模的军事活动,建立了一个横跨欧亚大陆的蒙古帝国。蒙古帝国建立后,先后灭西夏和金。1260年,成吉思汗的孙子忽必烈登上汗位,1271年建国号为“元”,迁都北京并称为“大都”,随后统一了全国。
元朝灭亡后,蒙古族地区不断出现分裂、纷争的局面,大、小封建主分而治之,这种局面直到清初才结束。蒙古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字。蒙古语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早在13世纪初,蒙古族就创建了文字。公元13世纪之前,蒙古族人信仰原始宗教——萨满教,13世纪中叶,喇嘛教由西藏传入内蒙古,元朝将喇嘛教尊为国教。
蒙古族有着非常悠久丰富的传统文化,集中表现在文学、音乐、舞蹈和绘画等方面。蒙古族民歌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一直是蒙古族音乐文化的基础,也是蒙古族整个文学艺术的主流。对于蒙古族这个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来说,民歌乃是最生动、简便,最为群众喜闻乐见的音乐艺术形式。一部蒙古族音乐史,简直可以说就是一部蒙古族民歌的历史。
蒙古族音乐发展的历史,同蒙古族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是一致的。蒙古族民间歌曲的发展历程大体上可分为三个阶段:狩猎经济时期音乐;畜牧经济时期音乐;畜牧经济和农业经济并存时期音乐。
蒙古族人民的祖先曾以氏族和部落的形式长期生活在额尔古纳河流域的山林地带,过着狩猎经济的社会生活,与此相适应,蒙古族民歌最早发展起来的便是短调(包古尼哆)体裁的狩猎歌曲。这个阶段的音乐风格一般是曲调简短、节奏鲜明。内容大多是表现人们的狩猎生产劳动,刻画小动物的可爱形象以及叙述动物生活的寓言体叙事歌等。总之,这个时期的音乐文化处于古朴、原始的状态。
大约在公元7世纪,很多蒙古部落开始由额尔古纳河流域向西迁徙,纷纷跨入蒙古高原,游牧于斡难河与怯绿连河之间的广阔地区。随着自然条件的根本变化,蒙古族人民的祖先便从以狩猎为主的经济形态,逐渐过渡到以畜牧业为主、狩猎为辅的经济形态。蒙古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就是在蒙古高原上畜牧业生产劳动中实现的。在这一过程当中,蒙古族音乐的民族风格也得以最终确立。这一时期产生并绵延至今的长调(乌日汀哆)体裁的歌曲,在当时蒙古族音乐文化生活中处于中心地位。这一历史时期的歌曲具有音调悠扬、节奏自由、曲式庞大、腔多词少等特点,具有强烈的抒情性[1]。
随着历史不断的发展,蒙古族音乐进入了第三个发展阶段,其特点是草原游牧音乐文化形态与部分地区的半农半牧音乐文化形态同时并存,进入了音乐风格多元化的时期。
新短调(包古尼哆)的出现,以其深刻的哲理性同完美的艺术性相结合,把蒙古族音乐的发展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同时也涌现出了一大批职业的和半职业的民间音乐家,他们走村串户常年进行演出活动。这不但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而且对蒙古族民间音乐的流传和发展起了不小的作用。
乌日汀哆即长调歌曲的蒙语音译,是蒙古族民歌中最富有特色的一种体裁。蒙古民族在长期的游牧生产、生活中创造了草原音乐文化的代表作—蒙古族长调民歌。长调的音乐节奏舒展、旋律悠长、词少腔多,自由性、装饰性和独特“诺古拉”的演唱技巧是它的主要特征。它的产生和蒙古族游牧生活有关,字少腔长、高亢悠远、舒缓自由,易于叙事,又长于抒情。歌词一般为上下各两句,很多曲目是描写家乡、骏马、草原、牛羊等牧民生活的情景。长调除了大量使用装饰音和假声以外,还有悠长持续的流动性旋律,其中包含着丰富的节奏变化、极为宽广的音域和即兴创作形式。上行旋律节奏缓慢稳定,下行旋律常常插入活泼的三音重复句式,这来自对草原步调的模仿。长调的节奏是散板体,它的节奏律动表现为长短交替、疏密对比、松紧有致的运动形态。每个乐句和乐节往往是先以较密集的节奏把歌词唱出(有时甚至是吟诵),然后再用拖腔进行发挥。保持基本构架下的即兴性,是长调的重要特点。每一个演唱者根据其特长、爱好、理解的不同,纵情发挥,使长调的每一次呈现都蕴含着生动的新鲜因素,这正是长调这一体裁的生命力之所在。
长调的典型结构是由两个长乐句构成的单乐段,每个乐句又分为两个分句,每个分句的旋律大都呈一次起伏的波浪形,因此,每个乐段有四次起落。长调较为复杂的结构,都是在这一基础上的扩充。由于一个乐段只能唱两句歌词,反复一遍才能完成一个四句歌词的完整诗节,因此,从整体上看,长调又是一种乐段的重复结构。
长调主要是运用乐汇的贯穿发展或乐句的派生引申等手法来衍展旋律的。乐句的长短不拘一格,句中、句尾的拖腔更是发挥了旋律的丰富表现力。长调追求气势连贯和前后呼应,更讲究深层次的结构平衡,有自己的规律和内在的分寸感[2]。
包古尼哆是与乌日汀哆相对而言的,泛指那些节奏鲜明、节拍规整、词曲结合紧密的民歌。短调歌曲简单灵活,易学易唱,具有广泛的群众性。短调歌曲流行地区主要是农业区和半农半牧地区,即内蒙古诸山系的东侧和南侧,形成了东起兴安盟西至伊克昭盟的狭长的包古尼哆地带。短调歌曲结构严谨,大多为单乐段,每乐段包括二至四乐句不等,乐句之间平衡呼应,也有些歌曲用衬词插句来扩充结构,复乐段和二部曲式的民歌时有所见,常用节拍为二拍子和四拍子,三拍子和其他形式节拍较少[3]。
“长调”与“短调”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它们同属于蒙古族民歌,演唱方式主要都是独唱。曲目大多是赞美美丽的草原、家乡,歌颂爱情和亲密的友谊,歌词内容绝大多数是描写家乡、骏马、草原、牛羊等牧民生活的情景。但它们的演唱技巧、节奏、自由性等却截然不同。长调的产生和蒙古族游牧生活有关,很多曲目是描写牧民的生活情景等。
而“短调”与之不同的是,“短调”曲调短小,一般都为两行,有韵的两句式或四句式,节拍比较固定。歌词简单,但不呆板,多为四句一段,形成分节歌唱形式,在不同音韵步上反复叠唱,往往是即兴歌唱,灵活性很强。爱情歌曲在短调民歌中占有极大的比重,能听出明显的节奏、节拍,旋律优美,一般把叙述和抒情相结合,很容易模仿和学唱,有的节奏较快,其音乐特点为曲调简洁,装饰音较少,旋律线起伏不大,带有鲜明的宣叙性特征。节奏规范多采用单一节拍,曲式多为对称的方整性结构。如科尔沁民歌《诺恩吉雅》,这首曲子就是一首旋律优美,让人传唱至今的短调民歌。还有《草原情》《金杯银杯》,等等。
“长调”与“短调”虽在节奏、演唱技巧以及曲式结构上有所不同,但它们所要表达的情感却是与蒙古族族员不可分开的,因此,“长调”与“短调”都是蒙古族音乐发展历史的奇葩。
“长调”与“短调”作为蒙古族音乐文化的代表之一,它们都集中体现了蒙古族草原文化的独特性,同时,它们的题材都集中表现为酒歌、思乡、赞马等。长调的节奏舒展且旋律悠长、自由。演唱者在演唱的过程中需要应用真声、假声、真假声混合、甩腔、转调等方法来控制、修饰声音。而“短调”相对于长调来说曲调简洁,节奏比较鲜明、固定,易学易唱,在演唱的过程中装饰音也较少,还要注意不同地区、不同风格的把握。“长调”与“短调”以艺术的形式集中而深刻地反映了蒙古民族的历史、广泛的社会生活和蒙古族传统价值观,对丰富世界艺术宝库做出了重大贡献。
[1] 格日勒图.蒙古族长调民歌及其演唱[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3:22-23.
[2] 李世相.蒙古族长调民歌概论[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4:32-35.
[3] 包·达尔罕,乌云陶丽.蒙古长调[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7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