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视野下的公共危机法治》述评

2013-04-06 04:37应松年
关键词:公共服务危机法治

应松年

(1.国家行政学院 法学部,北京100089;2.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100088)

当国家面临各种政治危机和重大自然灾害的特殊情况,为保证政府充分调动一切社会资源应对危机,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权益,需要有统一的紧急状态法或相关法规来规范危机防治行为。现代意义上的紧急状态法律源于“一战”前后的德国和奥地利,两者均在宪法中明确规定紧急状态应对制度,此后,英、美、法和俄罗斯陆续制定相关法律。中国于1996年通过并实施《戒严法》,2007年制定并通过《突发事件应对法》,还先后出台了《防洪法》、《地震法》、《消防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等单行法,但尚无一部统一的紧急状态法。

李燕凌、贺林波两位作者所著《公共服务视野下的公共危机法治》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周纳条释,深入展开,在国内为数不多的公共危机法治论著中,是一部很有亮点的力作。

该书通过对公共危机法治理念的形式逻辑演绎和对公共危机法治制度的严密批判,完成了对形式意义法治和实质意义法治统一性的严密论证,称得上匠心独运。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该书论证了法治原则适用于特定社会条件的相关限制,全面阐释了公共危机法治的原则、条件。从公共危机法治的指挥体系、预防体系、信息体系、应对体系、善后体系和责任体系六个层面,论说了公共危机法治制度的基本原理,并分析总结了中国公共危机法治制度存在的现实不足,提出了完善公共危机法治制度的改进建议。

该书还设专章论证了公共危机法治中的人民的地位和权利。这是解题之笔,也是社会主义公共危机法治的本质问题,无疑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有权利必有救济,全书最后阐释了公共危机法治中的纠纷解决:诉讼、赔偿与补偿,显示了作者的周密思考,塑就了该书的全面周详的突出特点。

该书对公共服务视野下公共危机法治的研究遵循了理念、制度与治理的基本思路,论证了公共危机法治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解析了中国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公共危机法治存在的种种现实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建议,无论是从理论还是实践上,都具有可贵的现实价值。

巧合的是,十年前,国家行政学院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公共管理的重大理论问题与政府管理创新的对策研究》,我当时所写《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法律制度研究》是该课题的一部分。今天,李燕凌教授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再次将公共危机法治作为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加以研究,足见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法律制度研究的学术地位弥足重要。该书也可以说是对我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法律制度研究》的积极回应。李燕凌、贺林波两位中青年学者近年致力于公共管理与法学的交叉研究,精诚治学,颇有建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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