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列,马成琳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广东东莞 523071)
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工程管线种类越来越多。但是,由于前期缺少城市道路地下综合管线规划或者建设资金短缺等原因,造成地下管线滞后于城市的发展,导致城市道路二次开挖现象非常严重,不但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造成交通堵塞,也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极大浪费;另外由于缺少综合管理制度和协调机构,缺乏对城市道路地下空间的统一管理,每种管线的权属公司都是单独敷设各自的管线,造成地下管线布置杂乱无章,空间浪费特别严重。要彻底改变目前状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总体规划与分区规划就好像大河与小溪的关系。没有小溪,大河就没有水源;没有大河,小溪的水就没有去处。总体规划是骨干,分区规划是血肉,只有这两者有机结合在一起才是完整的、合理的和可行的。
对不同的分区,综合管线规划也要不同对待。这是由于规划区的性质决定的。规划区的用地性质、人口组成、发展目标都会影响到对综合管线的需求,只有了解并深入研究了这些才有可能合理规划市政综合管线。
在规划区内由不同设计单位编制了详细规划、市政专项规划等。由于编制单位的不同和编制时间的不同,各个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可能会出现平面衔接不上、竖向标高不统一等问题,因此要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的修改。只有解决了上述的规划问题,才能更准确、更有效地指导设计,为设计提供合理的依据。
城市的发展是飞快的,为了满足未来的城市发展需求,要对规划区内市政综合管线发展潜力进行分析研究,妥善安排近期实施管线和远期规划管线的空间位置。远期规划管线的位置一般放置在近期实施管线的外侧,以不影响或者少影响近期实施管线为原则。
首先,选择有相关资质的规划单位进行规划设计,并由审查机构对规划设计进行评审,这样的规划设计文件才是可行的。然后,规划设计单位在进行道路标准横断面设计时,要综合考虑该道路地下综合管线的种类和规格,这样能减少出现地下管线布置不合理,违反现行的国家相关标准等情况。例如:规划一条双向4车道的次干路,要求地下敷设管线有6Φ150电力管、12Φ110通信管、Φ200燃气管、Φ300给水管、雨水管(渐变)和污水管(渐变)。车行道规划设计为15 m,在满足道路相关规范规定的次干路人行道不小于3 m外,还应该考虑这些放置在人行道的管线空间问题。根据《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1998)的规定,人行道行道树和路灯放置在距离机动车道路缘石0.5 m的位置,考虑到树径为Φ200,给水管与行道树净距为1.5 m,电力管与给水管净距为0.5m,把管径算上这侧人行道总宽需要3.35m。另一侧人行道的行道树同样距离机动车道路缘石0.5 m,燃气管与行道树净距为1.2 m,通信管与燃气管净距为1.0 m,把管径算上这侧人行道总宽需要3.86 m。综合上述,规划的人行道宽度为4 m比较合理,而不是仅仅满足道路相关规范里要求的3 m宽度。
现状城市地下管线种类繁多,有电力管、通信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燃气管、热力管等等。如果根据权属单位分,仅仅是通信管就有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铁通、中国盈通、中国电信和广播电视等多家单位。如此多的管线单位须统一投资、统一管理,才有可能避免出现各种管线纵横交错、凌乱无章的现象。现状城市道路地下管线杂乱无章主要是由于各单位自行投资建设造成的。这种投资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全局观,在管线选址上往往是哪里好施工就布置在哪里,位置少时就见缝插针,没有位置时就七拐八拐。所以,统一投资主体是很有必要的。
在交通运输繁忙或者工程管线设施较多的城市主干路、城市道路宽度难以满足直埋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统一投资建设综合管廊(也叫共同沟)。综合管廊是指将几类性质不同的工程管线集中敷设在同一空间内的构筑物。优点:(1)避免由于增设和维修地下管线开挖道路;(2)由于综合管廊内工程管线布置紧凑合理,需要地下空间少,从而节约了城市用地;(3)综合管廊可减少各工程管线的检查井、工作井等,城市的景观效果好。缺点:(1)由于建设综合管廊不便分期建设,导致其一次性投资昂贵,所以须制定各管线单位分担建设费用的管理制度;(2)由于各类管线的主管单位不同,又敷设在同一构筑物内,需要制定综合管廊日常管理维护制度来协调各个单位之间的活动;(3)各工程管线组合在一起,容易发生干扰事故,如电力管线打火就有引起燃气爆炸的危险,所以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另外,综合管廊须安装监控系统、通风系统、照明系统、排水系统等。
在其他路段,统一投资主体可以对同一种类管线比如通信管线进行同沟共井建设和管理。这也会大大提高了城市道路地下空间的利用率,同时也须完善同沟共井敷设管线各个权属单位如何分担建设费用的制度和管理制度。
大部分城市综合管线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管线管理部门不同,而且投资主体不统一,不同专业的管线均由相应管理部门选择不同设计单位对其进行设计。而且,不同设计单位相互间提供的资源信息不全,有的设计单位甚至资源信息不共享,造成不同设计单位设计出的施工图有矛盾,不同管线平面位置相互冲突,高程相互碰撞。如果统一市政管线的设计,设计单位就会在设计过程中全面考虑综合管线的平面及竖向布置。设计单位根据规划图纸,按照规范要求和道路情况进行设计,就会避免上述管线冲突的问题。
统一施工也是很关键的,其优点是:(1)能够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道路的重复开挖;(2)可以避免多次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3)避免再次施工引起交通堵塞,避免给周边居民日常生活带来不便。
不同种类的地下管线均有相应的管理部门,这些地下管线资料过于分散,甚至有些管线资料没有存档。当设计单位能收集到的原始资料不足以进行设计时,必须向甲方提出进行地下管线勘探。这样就浪费了时间也增加了工程的建设成本。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一个专门的部门来收集和管理这些地下管线资料,并及时更新,以便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共享。
政府不同部门之间资源需要共享。比如管理施工图设计的是一个部门,管理规划的又是另一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如果这两个部门之间的资料不共享,那么设计单位就没有办法取得规划资料,这样设计出来的图纸就很有可能与规划图纸不相符。
城市综合管线布置问题是个综合性的问题。要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有完善的规划设计,需要有统一的投资主体去建设和管理综合管线,还需要统一设计和统一施工。
[1]GB 50289—199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