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社区治理变革发展的重要引擎

2013-04-01 13:30黄安心
城市观察 2013年2期
关键词:科学科技社区

◎ 黄安心

科技:社区治理变革发展的重要引擎

◎ 黄安心

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同时带来了社会、环境不和谐等社区问题,但科技给社区治理变革发展提供重要动力。本文从科技与社会关系角度,分析了科技对社区治理变革发展带来的影响,探讨了科学观、科学方法论以及技术手段对社区治理变革发展的作用与途径,在分析社区治理过程中科技介入的障碍因素基础上提出对策,目的是通过科技活动推动实现社区多系统耦合,多元共生共赢的治理模式,以提高治理的有效性和现代化水平。

科技 社区治理 变革 发展 引擎

一、科技进步对社区治理变革发展的影响

科技对社会治理、社区治理变革的影响无处不在。社区治理变革发展包括社区理念的更新、治理方法、治理制度的优化和手段的现代化发展。科技作为推动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对社区治理变革发展的作用也是不言而喻的。马克思主义认为“科学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力量”[1],科技永远扮演着社会变革动力的角色。社区治理作为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没有科学技术的推动力,将会沿袭传统的思想、理念和方式,缓慢地演进。相反有了科技,将带来先进的社区治理理念、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大大加快社区治理变革发展。国家航天工程、深潜、航母、高铁、隐形飞机等重大高科技项目的开发;一些重大科技含量高的文化项目,如“奥运会、亚运会、世博会”的高科技含量空前绝后,高清电视、城市轨道交通、公共服务网络、二代身份证等科技含量高的民生项目的实施,等等。这些看得见的科技应用与成就,无不增加居民对国家、民族的自豪感和认同感,也增强了公民意识及对本土文化的认同感,提高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积极性。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发展,使世界成了“地球村”、“虚拟社区”、“微博空间”。信息传播瞬时进行,各种思潮、理念扑面而来。民主管理、公民权利、知情权、听证会、民主决策、多元共治、全球治理等先进理念和治理方法逐渐为居民接受。可以说这些变化的背后,都能看到科技进步的巨大推动作用,科技是促进社区治理变革的重要推手。

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也推动着社区结构变迁和社区治理变革。中国30多年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开放,国外先进科技、管理理念、生活方式的引入,打破了中国几千年的社会结构格局。社会在快速变迁,社区作为社会的细胞和单位显现着这种变迁。但是这种变迁有时并不是人们所希冀的,因为科技在推动经济发展、给人们带来富足的同时,也带来社会、环境和生态问题,带来社区和谐问题。具体说,带来了资源浪费、能源危机、环境恶化和生态失衡。其次是大量以高新科技开发区(工业园区、科学城、知识城、示范区等)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引擎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在带来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的同时,产生了大量的经济开发移民聚居区、城中村、工业化新型村镇等新型社区,从而带来社区和谐问题。由于这些新型社区的人员来源广泛、流动性大、社会结构复杂,社区治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新局面,传统的社区治理模式适应不了新情况,解决不好新问题,造成治理“困局”,需要破解。

应该说从20世纪90年代初起至今,这20多年来,为解决社区和谐发展问题,各地城市管理理论与实际工作者探讨社区治理新理念、新方法、新技术手段的脚步伴随着科技进步的节拍在不断前行。社区治理结构的变革优化在持续不断地进行,社区治理的效能也在逐步提高,朝着“善治”的目标迈进。但由于种种原因,效果并不理想。中国有句俗话,叫“解铃还需系铃人”,科技推动经济发展带来社区问题,要改变社区治理的困局还需要以科技的观念、思想、精神和科学技术来推动。

如何以科技推动社区治理的变革呢?笔者认为应正确认识科技与社会的关系和科技对社区治理变革的作用规律,分析影响科技作用在社区治理中正常发挥的因素,才能找到科技促进治理模式变革发展的有效途径,推进治理结构优化,提高治理效能。

二、科技对社区治理变革的作用及认识的演进

正确认识科技在社区治理变革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在社会管理服务及社区管理服务工作中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提高科技服务社区工作的重要认识前提。科技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反映的是科技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也是科学观对社会实际工作有效指导的具体体现。由于“不论是科学方法、科学精神、科学思想,还是科学知识、科学素质的每一个方面,都与科学观息息相关,”“随着社会的发展,永不停顿地反思科学观的时代本质及其变革问题,不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都是一件相当重要的事情。”[3]因此,要充分认识科学观对社区治理变革在思想观念上的重要影响。

为更好地将科学观指导社区服务治理实践,有必要在认识科技与社区治理关系及作用方式之前先了解关于科学观的两个理论命题,一是科学本质问题,以认识和判断科技对社会指导的方法论价值;二是科学对社会的作用方式问题,以提高科技对社会实践指导的效能。

科学主义观点认为科学的本质是科学理性,它包括三个方面内容:方法,即经验、逻辑和数学方法的融合体;知识,即既具有客观性内容又具有严密形式的科学知识;技术, 即作为科学知识物化形态的、以科学知识为基础的技术。唯科学主义的核心观点认为:科学方法的应用范围是无限的;科学知识优于其他任何知识,其客观性是绝对的;科学技术自身负面效应问题的解决归根结底还是要依靠科学技术。[2]显然,唯科学主义将科学方法、科学知识绝对化的看法有失偏颇。正因如此,还有学者从科学与反科学角度分析了两者的关系,并得出令人信服的观点,认为“就科学价值而言,科学的方法和反科学的视角各有其认识世界的不可或缺的借鉴价值,科学方法提供认识物质世界的有效途径,而反科学的方法则提供理解人类情感的可行途径;就社会进步而言,科学与反科学具有相互启发的基础,科学提供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反科学则警示人类呵护自己的精神家园;就自然秩序而言,科学与反科学具有相互作用的基础,科学试图使人类摆脱自然的束缚,而反科学将警告人类对自然的剥夺。所以,科学与反科学不仅存在差异、分歧和对立,并且更需要相互借鉴、启发和作用。而恰恰是差异、分歧和对立,才使得二者具有了相互借鉴、启发和作用的必要性。科学与反科学在科学文化和人文文化相融背景下的合理制衡对人类永续发展将是最有利的。”[4]

人们通常讲的科学是从自然科学的角度来理解,但科学从来都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科技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也属于科学观的重要范畴。自然科学的方法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社会工作的指导和知识、技术在社会领域,如社会管理中的应用也是科学观的重要体现。一般意义上自然科学的方法原则上适用于一切求真活动,当然也适用于人文、社会领域客观规律探索的理论与实践活动。自然科学方法在缓解或消除人文社科领域浪漫的、似是而非的歧义表述, 增强表述的逻辑性、条理性、准确性、全面性、深刻性,使人文社会工作在程序、方法上,更加科学、合理、可行和接受,并能提供完整的行动方案。但是也要看到自然科学方法注擅长定量分析研究,注重重复验证性和经验性,而人文、社会领域中许多问题是定性的、不确定的、复杂多变的,需要靠智慧、情感、道德伦理等非科学但有效的力量去解决。而且,自然科学方法在价值分析方面的局限更是突出:“其一是对人文、社会现象所认定或所包含的价值判断的技术处理;其二是如何介入人文、社会现象价值判断的选择或修正。就第二方面而言, 自然科学方法通常是无能为力的。”[5]

科技对社区治理的方法论价值在于我们可以用源于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确立科学的社区治理观,选择科学的社区治理模式,构建科学的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指导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和行动方案,同时,运用科学知识与现代技术手段使社区治理更有效。

但要使科技成为推进社区治理的变革力量也非易事。科学观、科学方法对社会的作用是随着人们对科技本质及作用的认识而不断演进的。中国在明末清初引入实验科学,促进了国人科学观由“格致”到“科学”的转变,即由儒学主导到近代观念主导、视科学为“技”到视科学为“道”、由内省和直觉到实验和逻辑的研究方法以及由伦常关系到外部世界的研究对象等一系列转变。1949年以来,“科学是生产力”的主导性科学观在中国确立。这一观点的确立大致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一是文化大革命以前的科学技术与生产力“直接联系”论[6];二是 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论;三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的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论。在第一、第二两个阶段之间,还穿插了一段文化大革命中“左”的势力宣扬的“科学技术是上层建筑”论。[7]这种科学观指导下,人们普遍重视技术对生产即经济的直接作用,从而使社会经济乃至上层建筑领域都以经济发展为导向,以经济利益为价值判断标准,进而重视GDP、收入增长率、就业率等直接反映生产力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指标,忽视社会、环境与经济的平衡发展,导致的资源枯竭、环境恶化、生态失衡、贫富不均、社会不和谐等问题。

科学技术不仅仅是第一生产力,它还是推动社会变革的力量,实实在在地推动着社会(社区)结构变迁和社会(社区)治理的变革。这说明,科学技术平等地推动着经济、社会、环境之间平衡、和谐发展,即使有时有侧重,但在一个自然生态平衡要求的周期里应是平衡的。在认识了科技对社会和社区的作用及实现的演进情况之后,还需再分析一下科学观和科学方法是如何推动社区治理理念和社区治理模式变革的。

一般认为,社区治理是指政府、社区组织、居民及辖区单位、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等基于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社区认同,协调合作,有效供给社区公共物品,满足社区需求,优化社区秩序的过程与机制。它是相对于传统的政府治理、现代公司治理而言的,是社区事务由政府包揽转向社会化、多元化主体供给的产物。传统的社区治理是“行政化”的集权型管理体制,这种体制“以压制人们的政治参与和大众民主为代价”,“容易滋生官僚主义低效率”,因而“具有过渡性,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面临着改革”[8]。企业化社区治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不能满足社区公共服务的需要,产生市场失灵问题。

科技进步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社区居民文化素质不断提高,居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度,公共服务的需要项目和品质以及民主治理的要求都越来越高,单一、孤立的政府或企业管理服务行为已经无法满足居民需要。此种情况下,政府失效、市场失灵也成必然。由此,多元共治的社区治理模式才会呼之欲出。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来,国际上开始流行使用“治理”这个新的词汇来形容公共整治和社会事务的管理[9]。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在1995年发表的“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的研究报告中对治理的定义是:“治理是公私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它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人们和机构同意的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各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10]治理概念的提出表明,源于西方学术界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中既看到了市场的失效,又看到了国家的失效。治理理论的提出是对传统政府与市场二分的一种超越,治理可以弥补国家和市场在调控和协调过程中的某些不足。治理组织载体和参与角色的多样性和多中心性是治理概念区别于传统统治的关键之处。因此,治理所依赖的组织基础不再是整齐划一的层级制组织,而是平行发展的、互动的、多样化的社会网络组织。[11]

治理概念的出现,导致了治理理念的产生,为达到“善治”,多元社会力量和社区众多社会主体开始寻求资源整合,共生共存共赢,从而使社区治理成为更加多元、开放、动态、有机的系统。也成为科学观和科学方法能够借助科学理念和科学知识与技术发挥作用的社会领域,并推动着社区治理科学化进程。特别是在社区关系结构;社区公共权力及资源的配置;社区民主自治模式的选择与正常运营;社区民主管理(特别是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等);社区治理设备设施建设与运用等方面,都需要借助自然科学思想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的支持。

三、社区治理过程中科技介入的障碍因素分析

先进的治理理念的出现,并不能很快在城乡社区全面普及推行。我国城市社区并没有像社区治理理论所宣扬的那样达到多元共治。虽然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地探索出许多符合现代治理理念、蕴涵现代性元素的社区治理模式,但总体仍然是行政权力主导下的有限治理,借用德国哲学家、社会学家哈贝马斯的一个说法,我们的社区多元共治,仍然是一项“未完成的规划”。这里,仅从科技对社区治理模式变革的推动角度分析,就仍有许多因素影响了与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先进的社区治理模式的推行。

首先是在选择什么样的科学方法论的认识上存在分歧,包括社区理论研究的方法论问题和社区工作的方法论问题。

在社区研究方法论上主要存在四个问题:一是社区问题强调和大量运用定量研究方法(如社区个案、心理干预等),而缺少定性综合分析,结论难以反映规律,使社区治理实践陷入“盲人摸象”的困境。二是社区行动理论研究只从片面、局部领域进行个案研究,缺少整体性、系统性和全面性的综合分析研究,如只从经济学角度研究科技促进社区产业经济、社区就业、社区福利等问题解决,而忽视科技对社区生态、社区人与自然和谐、社区人际和谐的作用。三是社区工作研究侧重于引进外来先进模式的借鉴、适用和推广,而缺少对本土社会治理科学自主性的觉悟,即缺少对本土社区治理历史的总结和科学系统化提炼,面对本土社区治理模式缺少自信。四是由于研究立足点“过高”,研究假设的“务虚过度”而偏离“真理”性,使理论研究成果推广应用性价值不大,在基层社区实施的可接受性不强,被束之高阁。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对科学观和方法论的偏向性,乃至错误的认识。

在社区治理实践中,更需要科学的方法论,当前由于社区治理实践中存在的方法论选择的偏向,导致实际工作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一是社区政策科学性不足,出台政策太抽象、宏观,无法操作的问题。脱离社区实际的体制安排和缺乏持续推动机制动力作用的政策已经成为基层社区治理实践的系统障碍和基层干部长期纠结而难以剔除的诟病。其根源在于政策缺少科学性,没有深入调查研究并把握社区关系及规律,政策没有回应社区治理实践提出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科学的本质与发展规律正是在科技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中得以发展”[12],科学的社区治理政策必然与社区治理实践紧密结合,否则难以实施。二是在社区治理资源投入上,重视技术对生产经营的作用,对经济发展的贡献,而忽视科技对社会、社区文明进步与生活和谐的作用。如重视技术对社区及居民的就业、增收、物质生活条件改善而不重视社区环境保护、自然生态平衡、人际和谐友爱等。重技术应用轻科学思想的泛滥成灾已产生普遍性短期行为的危害。近现代中国,如果说有人对科技重视的话,那主要是因为科技能给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今天的社会依然如此。究其根源在于社会经济长期落后,从而产生重视技术带来的物质利益,对科技的社会功能采取实用主义态度。在普通老百姓看来,没有实惠的科技就如同空气,很重要也不关我事。因而对那些需要科学观念、科学素质、科学精神支撑的,能改善社区环境、社区生活品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但没有现实利益好处的事,就没有人关心。

其次是居民的科学素养和现代市民基本素养缺失,导致社区出现大量与科技进步、社会文明发展不相适应、不和谐的问题,先进的社区治理理念、模式难以推行。一是一些有知识、有地位的在职人员生活在社区、享受在社区,而对社区管理服务和社区治理不关心,对相关科技知识,先进理念不了解、不学习,对社区治理活动不理会、不参与,缺少现代市民基本素养。一些新建物业社区业主委员会难成立,或成立了的难开展活动,或开展活动难以形成决策。一些居民和业主对现代科学的民主决策基本游戏规则都不认可,如过半数通过不了决议,必须大家都同意,否则就闹事、耍无赖。二是一些人仍然存在封建迷信思想,常出现反科学、伪科学的现象,影响社区和谐稳定。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中国几千年来社会落后,封建迷信活动的惯性力作用,加上老百姓文化科学素养不高,在基层社区存在一定的封建迷信的土壤,对科学观念入头脑、科学知识传播、先进科学技术的应用产生一定的阻碍。二是部分老百姓收入不高,由于先进科技产品的价格不菲,缺少使用、掌握先进科技产品的机会,也就缺少推动感知和掌握现代科技的机会,因此迷信的、伪科学思想就容易渗入。

其三是社区科技推广机构掌握的资源不足,对社区治理结构变革的影响力较小,难以打破改变现有的“行政化”社区治理的局面。主要表现:一是政府主导了重大科技资源,并以经济为导向,投向经济开发领域,社会(区)治理问题被忽视。目前的科技推广应用工作,在政府层面主要是以政府立项或政府招商引资进入的重大科研项目、高新科技项目、自主创新型项目、农业科技等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项目。由于这些项目投入的初衷是发展经济,往往会产生对社会和资源环境不利的后果,甚至是破坏性的,并同时衍生出社会问题和社区服务问题。如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外来人口进入等。对原有居民来说,经济发展虽然增加了就业机会和收入,对改善物质生活条件有一定好处,但却要面对资源枯竭、环境恶化、生态失衡和自身素质及固有行为模式难以适应新社区生活。同时,外来人口冲击原有的单一的稳定的社区结构,与其争夺有限社区资源等问题时难免不产生抱怨、愤怒的情绪。对外来人员来说,付出了劳动、创造了财富、贡献了税收、奉献了青春,却得不到应有的公平待遇和社区正常生活条件,也同样有不满情绪,两者的矛盾和冲突就有可能发生。必须指出的是,政府也在重大民生问题和社区治理手段上投入大量资源,推广应用一些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如数字化网络高清电视,数字化学习港等。这些社会影响较大的系统性、普惠性强、覆盖面大的民生项目,对传播先进科技知识和理念有一定作用,但毕竟有限,且能够推广开来的大多是消费性项目,而教育项目(如数字化远程教育)等公益事业项目推广较为困难。原因是人们在科技推广上普遍采取实用主义态度,没有直接的现实性利益,老百姓“不买账”。二是民间科技协会在科技对社区的服务和影响上资源不足、有效性不够。目前在社区进行科普工作的主要是城市(县域)层面的科技局、科协(加老科协)、专业学会,在基层社区层面主要是上级派出或指导的机构,如科技站、科协分会、科普分会、专业协会、科技志愿者协会等。这些机构普遍存在经费不足、专业科技人员有限,科技服务激励机制缺乏等问题。由于他们的工作与群众直接利益不大,人们不太关心,对社区居民的影响力非常有限。

其四是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上缺少像经济上改革开放那样的进取态度,仍然沿用高度的集权管理体制,因此先进的社区治理理念和模式难以推行,治理结构不科学。“在社会治理的控制性质未实现根本改变的情况下,要求社区治理的民主化只能是一种简单的、庸俗的理论追求,是不可能取得实质性进展的。”[13]传统的基层社区治理中的“行政化”明显:主要表现为社区治理主体行政化、管理服务活动方式行政化。治理主体主要是街道办镇政府等行政机构,居民(村民)委会也是“行政化”的“自治组织”,社区民间组织大多在资源上政策上、依附于基层行政性组织,居民(村民)民主参与也流于形式。同时基层自治组织如居(村)民委员会职能行政化、成员公职化,基层工作方式机关化、权力行使集中化,缺少多元共治理的开放互动、协商合作、共生共赢的理念和工作方式。在“行政化”背景下,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角色定位不明,缺位、越位和错位现象非常严重。一方面,政府垄断社区治理的行政权力及财政资源,大量介入社区自治事务,既当“有预算权”的会计,又当政绩上有“明星效应”的运动员,还想当有随时使用“一票否决权”的裁判,其结果必然是运作混乱;另一方面,政府对社区治理缺少调查研究,有意无意地放弃了一些自身应该承担的社区公共服务责任。社区治理“行政化”是中国现阶段城乡社区治理的显著特征。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传统行政全能主义管理理念的惯性影响;由政府倡导、推动的社区治理被赋予强烈的行政功利性;社区居民参与意识淡薄和自治能力缺乏。[14]

四、科技推动社区治理进步的主要对策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要发挥科技对社区治理变革的推动作用,必须坚持正确的科学观,突出科技推广措施和项目对社区结构、社区组织及居民、社区治理模式等与社区治理相关要素影响的潜移默化性、可接受性和有效性,同时充分发挥科普载体与科技人员的作用,通过社区科技协会、志愿者协会等社区自愿结合组织的作用,推动社区治理变革发展。

首先是以正确的科学观为指导,加强对社区治理理论和实践研究,改变社区治理观念、方法的错误偏向和落后面貌。一是在社区研究方法上树立正确的科学观,一方面, 应该给予自然科学方法一定的发展空间,发挥它的积极作用,增进特定的社区问题分析、研究与解决能力;另一方面,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中常用的综合定性分析、智慧力量、道德伦理规范的作用,防止科学方法的异化和滥用,减少对社区环境和生态系统的负面影响。最佳的选择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并从管理科学的视角,整合、吸收其他相关学科方法,全面、系统研究社区治理问题。二是改变社区行动理论研究只从片面、局部领域进行研究的问题,关键是从生态和系统的角度全面研究社区党政、民间组织、企业、居民、精英等多元社会群体,经济、管理、社会、文化、自然多个交叉重叠耦合系统和有效实现社区治理的管理体制安排、官方及民间组织体系架构、资源与机制动力运作结构、监督与评价体系、社区与外部联系反馈机制等重大基础性社区治理问题。三是改变社区工作研究侧重于外来先进模式的借鉴、适用和推广,而缺少对本土社会治理科学自主性的觉悟的问题,充分挖掘本土传统社区治理文化的有效成分,特别是乡村社区自治的经验,同时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党领导人民群众翻身做主、脱贫致富、扶贫济困、民主管理、共谋福利等方面的社区治理的经验,在此基础上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社区治理经验,补充、完善本土社区治理理论体系。四是应坚持社区理论服务于社区实践的原则,增强研究领域选择的针对性,成果内容的可操作性,实际工作的指导性,干部、居民等政策实施相关者的可接受性。避免出现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两张皮”问题。要发扬费孝通先生开创的深入社区实际的“乡村调查作风”,并吸收基层实际工作人员参加调研工作,既获得一手资料,又获得基层工作者的经验与智慧,从而达到在理论上把握社区关系规律,实践中的工作策略、措施和方案科学、合理,可行、可接受。

其次,基层社区工作人员在社区治理实践中,要增强工作方法的科学性。一是要将深入社区实际,重心下移,做基层社区的服务者、志愿者、土专家,融入基层社区,与居民打成一片,改变工作作风,从而了解民情、化解民怨、和谐民间、幸福民众,增强干部的亲和力和工作的有效性。二是要将社区治理中的问题一一回应,根据不同社区的情况制定出合适的政策措施和行动方案。特别是要将社区政策的执行力问题作为政策重点。三是注意加强对新科学知识、新管理理念方法、新科技手段的学习使用,用先进的科学观指导社区工作,并不断总结基层社区工作的经验教训,不断反思、提炼基层工作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提升自身的管理服务素质。

其三是社区治理资源投入上,改变重视技术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而忽视科技对社会、对社区的作用,导致社会、经济、资源环境不和谐的问题。必须打破过去科技推动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发展推动经济发展,经济发展造成生态破坏的恶性循环。以生态的理念指导社会、经济、环境的自然平衡发展,创造生态文明。以科技的观念、思想和精神引领社区治理行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幸福社区。生态社区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内容包括居民生态意识、生态生活方式的培养;社区生态文化的培育与积淀;有关社区政策法律制定、资源投向、社区规划、建筑设计中,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生活低碳、环境保护的政策环境,建成有利于生态社区建设的基础设施和管理服务体系;等等。生态社区建设和生态文明创造必然要求不断推进社区治理变革发展,改变目前不科学的“行政化”社区治理结构。就是要按照“公正平等与协商民主,共生共存与相互关爱,多元与宽容,生态责任与治理,社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15],建成社区自治主体多元,各种组织主体关系顺畅、职责分工明确、运行协调有序、信息公开透明、各系统之间开放互动、共生共赢的有机社区治理系统。同时也要在政府行政治理领域引入生态行政学方法和理念,建立生态型行政治理外部环境,保证生态型社区治理模式的正常运行。在社区经济发展中也引入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等发展模式,改变过去片面发展经济、牺牲资源环境的做法,与生态社区建设相适应。

其四是针对社区居民缺少现代民主意识和科技素质问题,应该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和途径加以解决。关键是解决公民意识和社区参与问题。目前的解决思路主要是通过实惠的方式,一些社区开会时发“红包”,至于会议精神是什么,权利该不该行使、怎么行使,都不重要。因此“要使得公民自觉地参与政治,仅仅依靠他们自身的个人利益驱使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有足够的公益心,即对公共事务的关怀。”[16]实际上就是要唤起居民的社区责任和公共精神。要通过以实施科技教育项目、惠民项目入手,吸引、鼓励居民自愿的参与有益的社区自治活动,来达到培育公民意识和公共精神的目的。具体途径可以有以下几种:(1)通过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并开展业主自治管理活动来培育自治意识。作为物业产权主体的业主必然关心自身的财产利益,业主自治活动是在社区中最能直接关系业主自身经济利益的活动,业主有参与业主事务民主治理的意愿,在利益驱使下,诱导培养出经济民主意识,进而生长出社区自治参与的习惯与自觉性,是一种理性而有效的路径选择。(2)在居民中普及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知识,充分发挥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和远程教育技术手段,改变学习、工作和生活习惯,培育公民意识,提高民主自治参与能力。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2年7月19日发布的《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2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5.3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39.9%。手机超越台式电脑成为中国网民第一大上网终端。网民结构中,前七位的是:学生占比为28.6%,个体户/自由职业者占17.2%,无业/下岗/失业者占11.1%,专业技术人员占9.5%,企业/公司一般职员占8.7%,农林牧渔劳动者占4.6%,农村外出务工者占3.8%。90.3%的网民在家里使用电脑上网。这对社区来说都具有积极意义的数据。报告还指出:手机、微博发展较快,网络购物用户增长趋于平稳,网上银行和支付应用增速加快,IPv6地址数大幅增长。互联网所营造的“网络社会”已经成为与现实世界交叉、互补的虚拟社区,承担着工作、生活、服务、社交、购物、教育、管理和情感交流的功能作用,虚拟社区正在对现实社区产生全方位的影响。特别在网络信息互联互通、瞬时传播、爆炸性社会影响等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影响作用。因此社区治理信息化、智能化势在必行。目前广州等经济发达城市都已经实现了社区综合治理、社区行政管理和社区各项事业管理服务的信息化。但仍存在各单位信息管理系统不兼容或互不联通的“信息孤岛”现象,居民成为“卡奴”的问题仍存在。应在现有的网络设施条件基础上,建立以社区治理和社区管理服务为主要功能的综合社区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一网通、一卡通。建成以与市县相关部门互联互通,以镇街行政区为数据处理中心,以社区事务受理和公共服务为分支主干,以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社区民间服务组织、社会专业协会组织和居民家庭为终端的,融经济发展、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为一体的网络体系,开设网上论坛、居民博客,建立QQ群,开展视频会议、远程教育、安全互助网络、网上社会保障服务、行政服务等,以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推进社区公民意识和公共意识的形成,从而为先进的社区治理理念和思想的传播提供便捷、绿色的通道。(3)加大投入,建设科普及文化设施条件,从居民关心的健康、教育、卫生、环境、安全、养老、医护、扶助等活动入手,推行先进的服务理念,运用高科技、智能化、人性化的技术手段,让居民在体验中逐步接受它。(4)开展有益于社区和谐,促进社区稳定民间文化活动,并在传统的民间文化活动中注入现代元素和渗入科技进步因素,让其成为社区和谐的进步力量。传统文化作为本土文化具有包容、消化、吸收外来文化的自我发展能力,从而不断自我优化。本土文化作为主导性文化,有利于稳定社区秩序、和谐邻里关系、维系与外部文化联系和交流、促进社区稳定的作用,应该大力挖掘和发扬光大。

其五是将科技项目与现代先进的社区发展组织模式结合,实现居民对先进科学技术的自愿联结,推动社区生态型治理模式的变革发展。一是引进国外先进的社区公共服务模式,使科普工作落地。近年来随着以政府购买方式提供社区家庭服务在广东地区的出现,特别是广州全面建立社区家庭服务中心,开展大量科普、教育、个案辅导工作,对提高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和儿童的科技文化素养,起到了传统的科普组织发挥不了的拾遗补缺作用,解决了科普工作“在嘴上”、“在墙上”、“不在脑子”生根的问题。二是将社区发展与科技、行政、经济、民间组织有机结合,发展特色产业,建立经济、社会、环境友好发展的社区综合发展模式,为生态型社区治理模式的建立与发展打下基础。如发展休闲经济、生态经济等新兴产业经济,并建立经济互助协会,以网络为平台,以先进技术项目为纽带,将政府、企业、高校、技术人员、产业(产品)项目、居民联结起来,共同推进社区特色产业经济发展,从而增加居民就业机会和收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实现社区和谐稳定。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2]马来平.当代中国科学观重建的着力点[J].海峡科学,2012(3):7.

[3]马来平.全面认识科学方法应用的限度[J]山东社会科学.2005(1):40.

[4]孙红霞.科学与反科学认知分歧探源[J].自然辩证法通讯,2010(6):30.

[5]同上41~42页。

[6]马来平.中国科技思想的创新[M].济南: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1995:7.

[7]马来平.中国科技思想的创新 [M].济南: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1995:4.

[8]张琢,马福云.发展社会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201.

[9]吴群,孙志刚.中国式社区治理——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的探索与实践[M].中国社会出版社,2011年1月第一版:15.

[10]皮埃尔·塞纳克伦斯.治理与国际调节机制的危机[J].国际社会科学,1999(1):93.

[11]吴志华,翟桂萍,汪丹.大都市社区治理研究——以上海为例[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3月第1版:15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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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nology: The Important Development Engine of Community Governance Reform

Huang Anxin

With the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 promoted b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t also leads to the social and environment disharmonious issues in the community level.Howeve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ovides important engine for the community governance reform.From the perspective of relationship between technology and scienc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influenceof technology on the community governance reform and discusses how scientific recognition, methodology and technology place influence upon the reform of community governance.Further,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factors blocking the technology to participate community governance processes,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in order to realize a multi-system coupling and diverse symbiotic win-win community governance model through technology activities and improve the effectiveness and modernization level of community governance.

technology; community governance; reform; development; engine

C9 6

0.3969/j.issn. 674-7 78.20 3.02.0 6

黄安心,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管理学硕士,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社区管理及物业管理。

(责任编辑:陈丁力)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新型城市建设背景下的新型社区治理模式研究”(穗社规办[2012]14号,课题编号:2012YB06)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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