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关于公布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试点单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多个城市、工业园区及海岛等入选,并提出要大力发展海水淡化产业。这是去年底国家出台《海水淡化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后的首个配套政策。
此次入选第一批名单的城市和海岛等均在着力打造海洋经济,预示着海水淡化将借力海洋经济而进入投资加速阶段。市场分析认为,“十二五”期间海水淡化产业投资需求有望突破200亿元。
根据试点名单,浙江舟山市和深圳市等入选试点城市,天津滨海新区、河北沧州渤海新区入选试点园区,浙江鹿西乡(岛)入选试点海岛,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入选产业基地,天津国投津能发电为海水淡化供水试点,甘肃庆阳市环县为苦咸水淡化试点。
政策要求,试点单位要积极推动海水淡化水应用,城市新增用水优先使用海水淡化水;在保障公共饮用水安全的前提下将淡化水作为市政供水新的选项;大力发展海水淡化产业。
首批试点单位多为国家规划的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地区。随着海洋经济战略地位日益提升,海水淡化产业化发展步伐将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