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舟
海南岛上的海棠湾面朝南海,背靠三亚,是天然的水产养殖场,随着海鲜价格看好,当地农民以及外地养殖户纷纷在这里建起了鱼、虾、鲍鱼等养殖场。六年前,海南省政府重点开发海棠湾的消息传出,意识到拆迁可能带来高额补偿款,一些人开始抢占先机,来到海棠湾违规抢建各类养殖场,一时间,使得这里的养殖场遍地开花、星罗棋布。
2012年8月8日,经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三亚市海洋与渔业局所属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邢增栋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邢增栋表示服判,不上诉。
2013年1月15日,邢增栋案的办案检察官向《方圆》记者披露了海棠湾养殖场拆迁中的“潜规则”。
开发潮中的专家组
2010年初,海棠湾大开发进入高潮,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相继展开,确定拆迁对象的补偿标准,成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由于海棠湾镇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知识,难以辨别固有与抢建养殖场的真伪,难以确定养殖补偿标准。同年5月,三亚市海洋与渔业局指派所属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邢增栋以及林吉泉、陈强组成专家组,任命邢增栋为组长,专门负责对被征用的海棠湾养殖场池塘中养殖生物进行现场勘察,评定和出具补偿意见。
一些养殖公司及个体养殖户急于自己的养殖场被征用好拿到高额补偿款,于是四处托人找关系,不惜重金相送。一时间,平时冷衙门的专家组门庭若市。
2010年5月份,邢增栋带领的专家组刚刚上任,就来到养殖户林宏、陈木位于海棠湾的两家养殖场进行了考察认定。事后两人都进行登记补偿,可到了同年10月,专家组对周边养殖户都早已出具了补偿评估报告,多数养殖户领到了补偿款。可林宏两人的补偿评估报告始终没有出来,几次前去了解,得到的答复总是模棱两可,含糊其辞。
据邢增栋在讯问中解释,这是因为他认为:没有好处的事,就是能办也不能轻易去办。尤其是林宏、陈木这样的养殖户,要按实际勘察情况去补偿,肯定不满意,如果他们找关系,再去重新勘察提高补偿标准,恐怕别人不服气,若要提高了标准传出去,又怕总这样干将来生事端,不如静观其变,托人来找时,一锤定音,再出评估报告。“反正着急出评估报告想早点拿到钱的是他们!”
而林宏、陈木也有自己的小算盘:虽然送钱感谢是心知肚明的潜规则,但若先送钱又没有提高补偿标准,就会得不偿失。但眼瞅着评估报告迟迟不出,他们决心先找个人从中“帮忙”。于是,两人找到海棠湾镇里的干部杨某帮忙,说明了事情的前因后果,杨某听后心中已明白了几分,他叫林宏他们准备一些钱,决定来个先铺路,后过桥。
在杨某的精心运作下,2010年11月的一天,杨某在电话中告诉林宏今天已联系好了邢增栋,相约下午出来喝咖啡。林宏随即和妻子一起驱车来到附近一家银行取出12万元现金。
在咖啡厅,杨某对邢增栋开门见山地提出,老林是他多年的好友,希望对方在出具评估报告意见时帮忙,“一是搞得快点;二是补的标准高些。”临走时,在宾馆停车场林宏将备好的11万元,让杨某直接送给了邢增栋。
邢增栋在收到11万元的当天,分给专家组的林吉泉、陈强各3万元,自己吞了5万元。几天后,镇里的工作人员通知林宏、陈木到镇里办了签字手续,鱼池补偿标准令他俩心中暗喜,每立方米补偿1290元。
一次收下20年的工资
2010年6月的一天,专家组对精金公司在海棠湾铁炉盐场的养殖场进行考察评估。几天后,提出了按三亚市石斑鱼池塘育苗补偿标准,即每亩19400元的补偿意见。不料,精金公司董事长芶寿对该补偿意见不满意,以补偿标准过低为由向海棠湾政府提出书面异议,要求重新评估。
当年10月,专家组对精金公司的养殖场进行第二次考察。为获得更多的补偿款,芶寿委托精金公司经理陈某、三亚市对台办原主任何某多次找到邢增栋,提出提高补偿标准意见,并承诺事成后给予专家组好处费。
在这样的诱惑下,当年11月7日,专家组通过采取改变补偿方式、提高补偿标准等手段,作出了对精金公司石斑鱼水泥育苗池生物补偿,按石斑鱼水泥池育苗补偿标准的80%,即每立方米1032元执行的修正意见,帮助精金公司获取了包括水生物补偿款在内的高额补偿款。证据显示,此次补偿精金公司养殖基地包括水生物在内共获得补偿款1.8亿余元。
为了感谢专家组的帮忙,芶寿委托陈明将事先承诺的好处费送给专家组成员。“2011年春节前的一天,陈明在三亚市政府政务中心停车场送给我60万元。元宵节过后的一天,陈明又在三亚市政府政务中心停车场送给我70万元。”邢增栋在案发后交代。
“邢增栋收下的这130万元好处费相当于邢增栋20年的工资总额。”办案人员解释,“而他之所以能够收受大量贿赂,所依赖的无非是手里握有的两项权力:提高补偿标准和提前发放补偿款。”办案人员总结。
疯狂的六月
事实上,“2010年6月”是邢增栋走上受贿之路的重要时间节点。彼时他就任专家组组长的只有一个月,刚刚接触其中的各个环节。在检察机关查证属实的邢增栋几笔受贿行为中,大都发生于那个疯狂的六月。
养殖户林广等3人在三亚市海棠湾镇江林村经营一家石斑鱼养殖场,2010年6月,眼瞅着其他养殖场有的已经拿到了高额补偿款,而专家组还迟迟没有对自家的养殖场进行勘察认定,林广急了,开始四处托人寻找认识专家组的途径。
很快,林广通过在海棠湾镇政府工作的陈晓,与邢增栋搭上了线,并希望对方早点对其养殖场进行勘察认定。第二天,邢增栋带着专家组成员前去养殖场,在明知养殖场配套设施不完善,供排水系统不好,养殖池中鱼不多的情况下,仍然违心地作出按石斑鱼的水泥池育苗补偿标准的90%,即每立方米1161元的补偿意见。林广为了感谢邢增栋的帮忙,2011年1月的一天,在三亚市步行街林广让陈晓送给他20万元。
还有一次也是在2010年6月,养殖户邢志在海棠湾镇经营一家石斑鱼养殖场,因专家组迟迟未对他的养殖场勘察认定,等得心急的邢志,委托陈晓找到邢增栋,恳求早些安排人对邢志的养殖场勘察认定,并多加关照。没过几天,邢增栋就带着专家组成员前去勘察认定了邢志的养殖场,同时在作勘察补偿报告时,提高了补偿标准。最终邢志获得了2300多万元的补偿款。后来在2011年的3月,邢志通过陈晓给了邢增栋30万元的感谢费。
“平心而论,我只是跑跑路,动动嘴,事后收了人家这么多钱,心里总是不踏实。不过人家是真心实意感谢我的帮忙,又不好拒绝收钱。现在想来,就是一个贪念作怪。”事后邢增栋如是评价自己的受贿行为。
退了赃款退不了罪
就在邢增栋春风得意,屡屡受贿之际,给他送钱骗取补偿款的不法养殖户以及收受养殖户钱财的政府官员的问题早已经进入了反贪部门的视线。
原来,早在2010年8月的一天,养殖户林德得知几天后,专家组要对他在海棠湾江林村抢建的石斑鱼养殖场进行勘察评定,情急之下,便委托三亚市水产公司总经理杨家强(另案处理)向邢增栋打招呼,吩咐予以关照。林德承诺给杨家强及专家组好处费。
电话虽然沟通了几次,但林德心里还是不踏实,他深知抢建的养殖场不在补偿之列。思来想去,为办成此事,他决定让杨家强邀请邢增栋一起吃饭,当面锣,对面鼓地把这件棘手之事定下来。几天后,三人在一家酒店吃喝,顺便谈了林德养殖场评定的事,上级领导出面说情,邢增栋自然答应帮忙。
很快,邢增栋带着专家组成员来到林德的养殖场,在明知养殖场不符合石斑鱼苗要求的情况下,仍作出每立方米补偿1161元的评估意见,帮助林德获取包括水生物补偿款在内的6500余万元高额补偿款。2011年5月初的一天,当杨家强知道林德已经领取了补偿款,便要求林德尽快兑现事先的承诺。林德委托他人送给杨家强22万元。后来,杨家强在一家咖啡厅停车场送给邢增栋8万元,并告诉邢增栋这是林德送的好处费。
让邢增栋始料不及的是,收下8万元没几天,杨家强便电话告诉他,林德因骗取补偿款被有关部门叫走了。听了这话,邢增栋急中生智,立即取出8万元,翌日一早退给杨家强。心想,就算林德犯案,牵连的只能是杨家强,与自己沾不上边。
然而,这只是邢增栋的一厢情愿。几天后,杨家强也被带走接受调查,他很快将事情的始末根谈了个一清二楚。邢增栋先收后退了8万元的事也在约谈记录之中。邢增栋做梦也不曾想到,一笔小钱到手便东窗事发,最终落了退了赃款退不了罪的结局。
案发后检察机关查明,2010年至2011年间,邢增栋利用其任专家组组长的职务之便,在水产养殖场勘察、评定过程中,通过提高补偿标准等手段为养殖户要谋取利益,损公肥私,收受贿赂434万元(专家组另外两名成员另案处理)。2011年9月10日,经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指定,邢增栋因涉嫌受贿罪被海南省澄迈县检察院依法逮捕。
据办案检察官回顾,邢增栋被执行逮捕的当天,立即对他进行了第一次讯问。在讯问之前,办案人员就已经考虑到,“邢增栋不同于那些没头脑、没文化的社会人员,他是专家,智商极高。讯问这样的人,一定讲究策略。”
果然,讯问一开始在邢增栋极力使自己镇静,拒不交代自己的问题,要么百般抵赖,要么闭口不言。然而,邢增栋不知道的是,办案人员早已经在外围侦查固定了大量的人证、物证。
于是,办案人员按照既定的审讯方案,并将一份份证据放在他的面前,邢增栋终于开口道出了一切。
此案由澄迈县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向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提起公诉。2012年8月8日,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邢增栋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邢增栋表示服判,不上诉。
(文中除犯罪嫌疑人外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