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治国
摘 要:国家奖助学金设立主要为了资助在校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尽量保证教育的公平性,但在高校奖助学金的评定和管理过程中仍存在不足之处。教师要对独立学院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定进行研究,探讨可行性的评定和监督措施,为奖助学金管理体系提供合理参考和建议。
关键词:独立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管理策略
独立学院是普通本科高校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自2007年起,国家颁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构建我国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做了全面的部署和规定。至此,在独立学院中开展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正式开始。当前,独立学院大部分学生家庭经济条件较为优越,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学生来自偏远的农村或城镇低收入家庭,因而,国家的奖助学金的资助对这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为重要。
国家级奖助学金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简称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助学金的设立是国家为了激励大学生努力学习,进取向上,培育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同时也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问题,以及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安心学习并顺利完成学业,进而缩小高校大学生之间的经济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校园而采取的重大举措。本文针对目前独立学院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进行探讨,以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在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中的举措为例子,旨在提出一些可操作性的建议,为今后独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一、当前独立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1)宣传工作不到位。宣传工作是评定工作的前提,良好的宣传效果能使评定过程进行得更加顺利。而目前许多独立学院辅导员、班主任把奖助学金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评定过程中,忽视宣传的重要性。造成部分学生对国家奖助学金的政策不清楚,同时也有可能造成部分有资格获得国家奖助的学生,因不清楚申请程序而错过了申请时间,未能及时获得奖助。
(2)名额分配不平等。名额分配是奖助学金评定过程中重要的一环。许多独立学院为了操作方便采取简单的按学生人数比例分配指标的办法,由学校逐步分解到班,并没有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人数进行资助。名额分配不平等致使部分真正的贫困生未能得到资助,而部分家境不算太差的学生却得到了资助机会,这实质上是资源错配,不利于构建和谐校园。
(3)申请条件不具体。在国家奖助学金的相关规定中,申请条件只是从定性的角度来阐述,并没有用具体定量的指标来量化。由于资助名额有限,许多独立学院在设定申请条件的时候都会犯以下两种错误:一是过分强调学生的学习成绩,忽略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二是过分强调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弱化学生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前提,这在无形中使国家奖助学金变成了救济金。
(4)贫困信息不真实。目前,大部分独立学院在评定申请材料时,主要以贫困生家庭当地政府开具的贫困证明为主要依据。这些证明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与约束,人为影响因素较大,会存在部分信息不真实的现象。此外,辅导员、班主任在审核资料时为简化手续,通常只要学生能提交当地政府开具的贫困证明就能评定为贫困生,这大大降低了贫困信息的真实性。
(5)专职人员不配套。工作落实有赖于人员的协调,配套专职人员参与工作更利于工作的落实。大多数各独立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主要由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少数相关领导负责,鲜有专门负责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专职人员,更少有设立专门的小组进行管理,这对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落实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6)对待态度不正确。部分申请奖助学金的学生认为“国家的钱不用白不用”,得到资助后并没有把奖助学金用于学习方面;有的学生则存在强烈的依赖心理,认为自己贫困就理所应当得到国家的资助;还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则认为被认定为贫困生是一种丢脸行为,所以刻意隐瞒自己的家庭状况。
二、加强独立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工作的策略
(1)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广泛开展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对于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开展而言是十分重要的,它不仅能够让所有学生全面了解评定国家奖助学金的一般程序、方法、方式和标准,而且能让学生积极地参与到国家奖助学金评定与监督工作之中。以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为例,每学年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开展都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如把相关通知挂到校网,辅导员通知各班级,班委在班上宣传有关工作安排等等,让学生及时清楚了解有关政策。
(2)成立奖助学金评定机构。单凭当地政府开具的贫困证明远不能评定出真正的贫困生,各独立学院可以设置专门组织机构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工作。以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为例,评定机构可分三级:第一级,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主管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为组长,成员包括学生工作处处长、财务处处长、纪检监察处处长、各学院书记。下设资助中心,设在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的认定工作。第二级,各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本学院认定工作的组织和审核。教学学院书记为组长,教学学院学生辅导员为主要成员。第三级,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学生辅导员为组长,成员包括班委会成员、寝室长和普通学生代表3~5人。
(3)进一步完善评定标准。制定出一个合理的、可操作性强的评定方案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的公平、公正而言是至关重要的。每所独立学院应从评定国家奖助学金的制度着手,进一步量化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标准,减少人为操作的空间。以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为例,评定国家奖助学金以综合测评排名为基础,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按课程加权平均分排名,再加上评定机构的认定最后确定当选名单。这既能确保学生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前提,又强调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的要求。
(4)建立贫困生资料库。贫困生资料库的建立,可以全面反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状况以及学生所属的困难档次,使独立学院学工部门比较清楚地了解学生的动态和具体接受救助的情况。以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为例,教学学院建立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并汇总形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然后由各教学学院向学生工作处上交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学生工作处对教学学院的认定结果进行审批备案,并汇总形成《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5)加强构建监督机制。完善的评定工作流程少不了监督过程,加强构建监督机制,可以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向全校师生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严肃查处虚报冒领奖助学金行为,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以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为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9月份开展一次,各学院根据认定结果建立、完善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于9月30日前报学生工作处备案汇总。教学学院认定工作组负责定期对本学院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并不定期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6)加快建设诚信体系。独立学院应该着手建立学生的诚信档案,基本内容包括“个人资料”“家庭背景”“经济情况”“信用记录”等。少数独立学院更规定贫困学生要先与学校签订《律己协议》和《道德承诺书》才能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并且承诺将资助金用在完成学习上,毕业后努力回馈社会。
(7)增强贫困生心理帮扶。学校对贫困大学生在学习和生活方面给予物质上的资助的同时,更重要的是思想教育,在精神上给予他们更多的鼓励和支持,特别是帮助他们摆脱自卑心理,树立积极向上自信自强的人生观。物质帮困是鱼,精神帮困是渔,对贫困生我们要授之以鱼,更要授之以渔,着重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和励志感恩精神。
总之,在独立学院贫困生助学金发放的过程中,可能有时还存在资格认定片面性、助学金使用监管不力、假贫困生渗入助学金评选队伍等方面的问题。只有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成立评定机构、完善评定标准、建立贫困生资料库、构建监管机制、加快建设诚信体系、增强贫困生心理帮扶措施,才能确保独立学院的奖助学金评定工作落实到位,更好地构建和谐健康的校园。
参考文献:
[1]姜旭萍,丁桂兰,方杏村.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J].前沿,2009(5).
[2]刘凤.国家奖助学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J].河南科技学院学报,2009(1).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