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 学 吉林省大安市龙沼镇农科站畜牧组 131300
目前,针对现代化饲养管理体系下疫病控制的新特点,疫苗免疫、生物安全、药物控制已成为当今畜禽疫病控制的三角体系。通过生物安全的有效实施,可为药物治疗和疫苗免疫提供一个良好的应用环境,进而获得药物治疗和疫苗免疫的最佳效果,减少在饲养过程中药物的使用。
使用疫苗进行动物免疫接种,是控制、消灭、净化动物传染病的有效方法。所以,免疫接种对控制、消灭动物疫病非常重要。为防止免疫失败,接种疫苗时需注重以下问题:
不同厂家生产的同一种疫苗的效力往往参差不齐,差异很大。一定要选用正规厂家生产的疫苗。疫苗必须有批号,注意有效期。
疫苗作为一种生物制品,对温度要求很严格,应选择冷藏保存效果较好的疫苗使用。
注意剂量,注意接种途径。有的养殖户认为注射剂量越多越好,结果常常适得其反。
不可过早给仔畜(禽)接种疫苗。对病畜、怀孕母畜应谨慎注射。注意在接种疫苗前几天和注射后几天停用抗生素,要补充电解多维等,以防应激。注意接种疫苗的器具的消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
生物安全体系就是为阻断致病病原(病毒、细菌、真菌、寄生虫)侵入畜(禽)群体、为保证畜禽等动物健康安全而采取的一系列疫病综合防范措施,是经济、有效的疫病控制手段。通过建立生物安全体系,采取严格的隔离、消毒和防疫措施,降低和消除猪场内污染的病原微生物,减少或杜绝猪群的外源性继发感染机会,从根本上减少和依赖用疫苗和药物而实现预防和控制疫病的目的。
生物安全体系主要应着眼于为畜禽生长提供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从而提高畜禽机体的抵抗力,同时尽可能地使畜禽远离病原体的攻击。
养殖场应建在地势高燥、排水方便、水源充足、水质良好、交通和供电方便,离公路、河道、村镇、工厂500m 以外的上风向处,尤其应远离其他养殖场、屠宰场和畜产品加工厂。场周围应筑围墙,外设防疫沟(宽8m、深2m),在养殖场沟外种植防疫林带(宽10m)。
生产区和饲料加工区、行政管理区、生活区必须严格分开。
在猪场,母猪、仔猪、商品猪应分开饲养,猪舍栋间距离30m 左右;在鸡场,原种鸡场、种鸡场、孵化室和商品鸡场以及育雏、育成车间也必须严格分开,距离500m 以上。同时,各场之间应有隔离设施,栋舍与栋舍之间的距离应在25m 以上。
病畜禽隔离舍、兽医诊断室、解剖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粪便处理场都应建在下风口,距离不少于200-500m。粪便须送到围墙外,在处理池内发酵处理。
养殖场周围不准养狗、猪和禽。本场职工和家属,一律不准私自养猪、禽或其他畜禽。场内食堂肉或蛋、禽自给,职工、家属用肉蛋及其制品也应由本场供给,不准外购。已出场的畜禽及其产品不准回流。
有的养殖户给予的饲料单一、营养不全,且房间通风不畅、饲养密度过大,这样一来,不但养殖效益不高,而且不利于疫病控制,增加了疫病的危害性。甚至有的养殖户使用霉变饲料饲喂畜禽,造成动物应激,使体内条件性病原菌或外来病原菌有机可乘。所以,养殖场必须使用全价饲料,防止饲料霉变,并且要定期驱虫。
养殖场大门和生产区入口,要建宽于门口、长于汽车轮一周半的水泥消毒池(加入适当消毒液),畜禽舍入口建消毒池,生产区门口必须建更衣室、消毒池和消毒室,以便车辆和人员更换衣、鞋,职工进场后要进行严格消毒。养殖场谢绝参观,外来人员不得进场。场外运输车辆和工具不准入场,场内车辆不准外出。
经常保持舍内通风良好,光线充足,每天打扫卫生保持清洁;注意通风换气,饲槽、饮水器每天洗刷;做好定期消毒。场区的环境应保持清洁,每年春秋季节各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消毒;经常开展灭鼠、灭蚊蝇工作。
每批畜禽在转移调走之后,用3%烧碱水对畜禽舍全面消毒一次,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间隔5-7天再进另一批。对牛、羊养殖,引种一定要首先了解种畜产地疫情状况,种畜的健康状况以及免疫状况。注意种畜引入后至少需隔离一个月,确保健康后方可入群。
在养殖场内发现患病畜禽时,应立即送隔离室,进行严格的临床检查和病理检查,必要时进行血清学、微生物学、寄生虫病学检查,以便及早确诊。病死畜禽尸体直接送解剖室剖检,必要时进行微生物学、寄生虫病学检查加以确诊,然后集中烧毁或深埋,不能乱扔或食用。
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科学的用药程序,搞好药物预防、驱虫等工作。有的畜禽传染病只能早期预防,不能治疗,因此要做到有计划、有目的适时使用疫(菌)苗进行预防,及时搞好疫(菌)苗的免疫注射,搞好疫情监测。尽量避免畜禽发病后用药,确保畜禽及产品健康安全、无残留。必要时可添加作用强、代谢快、毒副作用小、残留最低的非人用药品和添加剂,或以生物学制剂作为治病的药品,控制畜禽疾病的发生发展。
需要治疗时,在治疗过程中要做到合理用药、科学用药、对症下药、适度用药,只能使用通过认证的兽药和饲料厂生产的产品,避免产生药物残留和中毒等不良反应。尽量使用高效、低毒、无公害、无残留的“绿色兽药”,不得滥用。
确有疾病发生时,治疗用药要在兽医人员指导下规范使用,不得私自用药。用药必须有兽医的处方,处方上的每种药必须标明休药期,饲养过程的用药必须有详细的记录。
要选择成本低、效果好、副作用小的兽药,如生物制剂的疫(菌)苗等,选择正规和信誉度较好的兽药生产单位的产品,并且了解兽药的有效成分、作用、用途和使用注意事项,认识掌握畜禽病情、病因,准确用药。
要对免疫情况、用药情况及饲养管理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必须按照兽药的使用对象、使用期限、使用剂量以及休药期等规定严格使用兽药。严格遵守用药规定,及时停药。必须填写“用药登记”,其内容至少包括用药名称、用药方式、剂量、停药日期,并将处方保留五年作为证据。
饲养畜禽过程中要严格用药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饲料、兽药管理的规定,严禁在饲养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国际卫生组织禁止使用的所有药物,如乙烯雌酚、盐酸克伦特罗和氯霉素等,不得将人畜共用的抗菌药物作饲料添加剂使用,宰前按规定停药。对允许使用的药物也要严格按要求使用,并严格遵守休药期的规定。
在饲养畜禽的整个过程中,要定期对水样、饲料、基禽粪便、血样及有关样品进行药物残留监测,及时掌握用药情况,以便及时正确地采取措施,控制药物残留。
要严格遵守药物的停药期。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根据药物及其停药期的不同,在畜禽出栏或屠宰前,或其产品上市前及时停药,以避免残留药物污染畜禽及其产品,进而影响人体健康。
畜禽饲养要做到适时出栏安全上市。必须在规定停药期后,有条件的要取得当地兽药管理部门发放的《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验合格证》方可出栏,在休药期未到时,不得出售畜禽供人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