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傅佩荣
人神交流关系的历史
文/ 傅佩荣
神的历史(英)凯伦·阿姆斯特朗海南出版社2013-08 60.00 978-7-5443-5083-9
这是一本关于犹太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之神的书。全书以犹太人从巴比伦时期的异教偶像崇拜逐渐转型到史无前例的一神概念为开端,接着叙述了基督教与伊斯兰教如何在这个革命性观念的基础上,重新塑造适合他们社会和政治环境需求的一神概念。在铺陈过三大一神教的基本理念和架构后,作者开始转向三大宗教后期的发展,从古典哲学到中世纪神秘主义,每章均兼顾三大宗教在同一时期或方向的对比介绍。
宗教是人类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以至有人的地方就有神的踪迹。这种关系十分密切,已经到了因果难分的地步:究竟是神创造人,还是人创造神?答案是:人不能创造自己,所以把创造权推向神;另一方面,人也设法创造他所能接受的神。人所创造的神必定有着千百种面貌,由此构成丰富的内涵与多变的历史。我们不能倒果为因,以为神真的“如人所说”。
为了厘清思绪,我们要指出,人类所说的神,无不具备以下三种性质,就是关系性、功能性、辩证性。所谓“关系性”,是指神与人之间必有某种关系。譬如,亚里士多德在哲学系统中所安立的神,既不能聆听凡人的祷告,也不能赐福于凡人,却只能沉湎于观想自身的世界,保持超然独立的姿态,永远如此。这样的神是不会有信徒的。反之,犹太人的神从亚伯拉罕开始,就深深介入人间的际遇,有时到了烦扰不堪的程度。即使在科学昌明、理性主义盛行的今天,人们对于个人生死、人类前途、地球结局等关键问题,也多半希望神来干预,以免堕入不可知的绝望深渊。宗教是“人神关系之体现”:在神方面,本性永恒一致;在人方面,想法因时因地而改变;两者的关系有如化学实验一般,总是随着人这一方面的变动而产生新奇的状况。神之所以有历史,完全是人所造成的。
其次,就功能性来说,是指我们无法得知神的本体,只能由其作用来描述神。神有什么作用呢?凡是人的理性所无法解释的,以及人的心灵所深切需要的,都可以推给神来因应。譬如,创世与造人,这是两大工程,当然出自神的杰作。科学家可以争论宇宙源于黑洞或爆炸,人类出于猿猴或突变,但是“为什么终究是有而不是无?”“为什么万物存在,而不是万物不存在?”再就人心来看,试问:人有自由吗?人必须负责吗?人又能负责到什么程度?人间的灾难、罪恶、痛苦与不义,难道只是偶然的命运,或者竟然还有圆满的理由?这些问题一方面引出神的存在,同时也质疑神的正义,由此构成复杂的人神感情,最后则落实于人的自我承担上。自我承担的力量太强,就会造成神的退隐,甚至神的死亡;但是,真正的神是与死亡绝缘的,因为会死的是人。这也是为什么在尼采宣称“上帝死了”之后,上帝照样以鲜活的姿态存在着。人可以解放心灵,但是无法漠视心灵的需求。心灵的最深需求是“意义”,否则一切归于虚无。能够为意义提供基础的,不是神就是神的化身。
所谓“神的化身”,是名异而实同的永恒真实,如犹太人的耶和华,穆斯林的安拉真主,基督徒的上帝,佛教徒的涅槃化境,中国人的天、道,印度教徒的梵天等等,每一派宗教都有自己的称呼,而其表现的功能大体不外乎以神为“主宰、造生、载行、启示、审判”这几种作用的主体。主宰是统摄全局的力量;造生与载行是针对自然界万物而言;启示与审判则是专为人类而设。各宗教中神的化身,也许会偏重其中的一两种,但不可能毫无所涉。
然后,神人之间还有辩证性的一环。所谓辩证性,特别是就认识的效果而言。我们所认识的都是相对于我们而存在之物。神是绝对的,无法成为被认识的对象,因此任何名称与表述都是暂时的,一旦肯定就要随之否定,否定之后才向上提升到不同层次,如此进行,永无止境。以中世纪大学者圣托马斯为例,他写了大部头的神学著作之后,对于神的概念只能望洋兴叹,归结为一句心得:我们所能知道的只是“神不是什么”,而不是“神是什么”。但是,就在这种否定语气中,神的真相得到彰显。《老子》开宗明义所说的“道可道,非常道”,也是面对真实本体之类似的心得。“不可说”并不等于“不存在”。“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之后,永恒真实才有可能焕发光彩。各宗教在教义、仪式、戒律方面,难免各持己见,互有长短,但是论及修行,则皆以“密契合一”的妙境为巅峰。如果对于神的辩证性稍有体认,就不难明白其中的道理。
以上所分析的三种性质,虽然是不同宗教中的神所共有的特色,但是表现最为明确也最为周全的,无疑是“一神教”(Monotheism)。历史上最彻底的三大一神教是:犹太教、基督宗教(包括天主教、东正教与新教),以及伊斯兰教。凯伦•阿姆斯特朗女士以“神的历史”为名,剖析三大一神教中神概念的演变。在外行人眼中,三教都笃信一神,在信仰的源流上也有一些亲缘关系,如果要谈差异,大概只是特定民族在特定历史背景下所作的调适吧。但是,在阿姆斯特朗女士笔下,四千多年的故事有如一幅大型壁画,线索繁富、人物鲜明、动荡起伏又暗合规律,终于塑成完整的构图。我们在阅读本书时,既可以欣赏作者的丰富学识与正确解说,也可以补充及修正自己残缺不全的观念,更可以且读且思,不断发出“原来如此”的赞叹。
“神的历史”可以说是“历史中的神”,也可以说是“人神交流关系史”。只谈人而不谈神,将无以解释所有关键性的事件,就像只由外表记录人间的变化,不可能探知这些变化的真正缘由;只谈神而不谈人,则是根本办不到的事。这本书做了最佳的示范,它分别叙述了“太初,一神,异邦人之光,基督徒三位一体的神,穆斯林统一的神,哲学家的神,神秘主义者的神,改革者的神,启蒙运动,神的死亡,神的未来”等主题,这是跨越宗教的综合探讨,没有基本的知识、深刻的理解、鉴别的智慧、会通的能力,根本无法胜任。
不仅如此,这种著作还须激发读者的兴趣,考虑到可读性的因素。根据欧美所见的评论,几乎无不极力推崇本书的“可读性”。在专家眼中,类似的题材最可贵的就是可读性。即使如此,我在阅读本书中译本时,一方面体认了译者的努力与精彩表现,同时也觉察它对国人而言仍然是不易读的作品。原因或许是三大教的历史与人物对我们仍属陌生,不过,在这方面,我愿与国人共勉:“正因为困难,所以值得尝试。”
我们若想认识外国文化,不能错过其宗教部分。这是简单清楚的道理。这本书是最具代表性,也最有挑战性的一个例子。长期以来,国内缺少介绍犹太教与伊斯兰教的书刊,即使是介绍基督教的,也少有跨越派别的佳作。至于剖析三教同时,还能适时对照佛教与印度教的,更是绝无仅有。我相信,这本书将会成为热爱求知的人所珍惜的宝贝。它像工具书一般使人信赖,又像历史故事一般引人入胜,同时也像哲学书一般激发思维。阅读本书而毫无所获,则是一件无法想象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