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协商制度与行业工会体制(上)

2013-03-16 08:43陈伟光
中国工人 2013年4期
关键词:工人工会集体

陈伟光

闻效仪:广州现正在建立全市范围的环卫、建筑等行业工会。中国工会的组织原则是属地化管理,目前产业工会正在不断萎缩,各地工会探索的大多都是区域性的工会联合会。那么广州力推行业工会的出发点是什么?

陈伟光:就我国工会现行的体制来看,不能忽视行业工会的作用。行业工会能够反映工会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基本规律。同一个行业,工人的利益诉求是高度一致的,行业工会可以最大范围团结具有共同利益诉求的工人群体,进而形成与资方力量的平衡,稳定劳动关系。现行的工会属地化管理体制有其优点,也有其弊端,最大的问题在于把各级工会切割成一个个小的范围,工人力量也在这种方式下不断削弱,无法形成团结性力量,从而加重了资强劳弱的不平衡状态,因此中国工会有必要着力发展行业工会,它在现今中国劳动关系现状下是有生命力的。

以广州市劳动关系现状为例,没有行业工会,是不利于劳动关系调整的。最近广州环卫工人罢工,此起彼伏,接二连三,这件事对我们触动很大。改革开放三十年,本来我们应该高高兴兴去纪念、欢呼和感受光荣的,但是看到这些,我们高兴不起来。因为改革开放三十年,环卫工人并没有分享到合理的成果,反而比三十年前的地位要低得多,部分环卫工人连最低工资标准都达不到。工资低,社会保障少,没有加班费,没有房子住,为了节省开支必须住在远郊,骑车来工作需要一个多小时,工作累了没地方休息,有时只好睡在马路边大树下。本身属于公益性质环卫行业被推向了市场化,政府采取花钱买服务的方式,由保洁公司来竞标,谁出的价钱低,谁就可以拿到这个项目。这样一来就造成了雇主之间的恶性竞争,大家都尽量想往下压价钱,低价拿回这个项目以后,倒霉的就是工人。雇主为了保证利润空间,他一定要裁员,把原来三个人做的事情让两个人做,并延长劳动时间。这样一来,环卫工人的工资收入和福利都是每况愈下。这个时候,广州市正好要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离不开整个城市的美容保洁,所以经常让环卫工人加班加点,但是工人却经常被拖欠工资或者加班费。现在环卫工人的维权意识都比较高涨,知道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后,雇主的行为是不对的,于是他们就一个个起来,不仅罢工,而且到政府门口请愿。然而,在对待这个事情的处理上,各个区的政府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常常是这个区环卫工人上访了,区政府马上拿出钱来平息,而这又带动了其他区环卫工人的上访。不仅如此,如果刚被平息的工人发现其他区补的钱比他们多,就会觉得自己吃亏了,会马上形成第二次的集体请愿,于是各个区的环卫工人互相攀比,导致局面没有办法控制,政府忙了一年,非常的被动。这个事情的发生给了我们一个警醒,必须有一个跨区域的行业工会,统一工人的诉求以及统一解决他们的问题。不论是出于维稳的需要还是出于整个环卫行业工人维权的需要,要让他们的诉求能够得到均衡,并最终形成社会安定团结的局面。应该说,全总也很重视行业工作的作用,但目前还仅仅是把它局限在区和县这个范围,不允许突破。如果仅仅局限在这个范围,行业工会的力量和水平还是不够的,应该允许全市性的行业工会存在。其实有些地方实际上已经率先突破了这个范围,比如上海已经有了全市性的行业工会。

广州下一步计划建立全市的制造业行业工会。应该说,现在的条件更加成熟了,尤其是汽车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是广州市的支柱产业,生产总值占广州G D P 的十分之一,而且产业的关联度特别高,跨区域的零部件企业众多,全广州跨区域的零部件企业就达两百多家。这次南海罢工事件,本来由省一级的行业工会进行调节是顺理成章的,但由于没有这样的行业工会,因而只能是广汽集团的工会主席作为顾问参与,指导南海本田的职工如何选出职工代表,怎么去谈判等等。但是,如果不是曾庆洪的推动,南海本田的工人不愿意接受广汽集团工会的指导,因为两者之间没有关系。所以在广州,如果要让劳动关系更加和谐,更好地化解劳动纠纷,我认为发挥行业工会的作用会更加有利,因为行业工会对这个产业的特点和产业职工的利益诉求非常清楚,工资涨到什么样的水平,实现什么样的待遇,也是清清楚楚。广州两百个零配件的企业,几乎都是围绕着广本和广丰这两家核心企业来进行生产的,如果让广本或者广丰作为龙头,把这些相关配件企业工会联合起来,组成一个行业工会,那么应该会比区工会做出调节的能力还强。事实上,汽车行业的工会雏形正在形成,由于核心企业工会的号召力强,南沙出现多起罢工事件之后,南沙的丰田工会开始牵头,定期把南沙零部件企业的工会召集起来,开联谊会、交流处理劳资纠纷的心得,其实这就是一个联合了,如果把它再上升到行业工会,是完全有条件的。所以,行业工会势在必行,无论参与劳动纠纷的调解,还是为工人争取合法权益,它比区域性工会的能力还要强,因此我极力主张推动行业工会的建立。

闻效仪:为了稳定劳动关系,中国工会希望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这对于发展行业工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陈伟光:随着非公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使镇、乡、街道经济快速发展,许多街道和村庄聚集了大量的中小型企业,也随之带来了诸多劳动关系问题。由于中国工会过去更多强调省、市和区县层级的工会,没有把触角伸到以上的区域,因此原来的组织体系、活动方式、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滞后于形势的发展,所以我们现在强调建立健全小三级工会,使工会的组织伸向最基层,工会可以更加深入工人群体,及时了解和协调劳动关系,加强工会的维权功能。然而,小三级工会毕竟还是依附在小三级的行政区域之内,它还是自上而下的工会体制,分散了工会的力量,越是往下,工会对行政的依附性就越强,就越失去工会自身的独立性。我们注意到,乡镇街道作为政府与社会接触的最基层组织,所有的“条状”的行政管理职能在这里都得到体现,但受财政和人员编制的限制,在有限的人员如何发挥最大效用的问题上,只能按照职能活动的相对重要性程度进行排序,并采用兼职的方法。兼职的越多,就说明排序越靠后。而工会常常需要兼职妇联、共青团、武装、残联等工作。许多工会强调往小三级工会配备专职工会干部,看似很好,实际上往往不解决问题,因为下面的行政机构普遍缺员,一人身兼多职,根本不可能会让他们只做工会一项工作,配备的专职工会干部最后都会挪作他用,干其他非工会的职责工作,甚至最后干脆没有时间和精力干工会工作了。如果把各不同行业的企业分别组成若干行业工会,区总工会派员担任行业工会干部,也许行业工会干部工作独立性会比街道工会干部的独立性更强一些,为职工说话的胆量和力度会更大一些。

因此,大力发展行业工会才是发展趋势,而行业工会也必然会打破区、街(镇)、村行政地域的限制,因为在一条街或镇的范围里成立行业工会是没有意义的。从2002年开始,广州市区两级总工会开始探索建设行业工会。目前,我市大多数行业工会(或工会委员会)由市区两级总工会直接领导和管理,并单独设置。在建设行业工会的过程中,我们非常注重其独立性。我们不赞成把行业工会设置在行业协会之下的做法,因为只有行业工会具备了独立性,工会工作才能实现自主性,才能不受资方或资方组织的控制和企业行政的干预。这种独立性也为行业工会主席依法维权和服务职工开拓了空间,比如从社会招聘并通过直选方式产生的荔湾区建筑工地工联会主席陈美儿,天天跑工地,全心全意服务农民工,被农民工们亲切地称为“美姐”,在农民工心目中具有较高的威信,被推荐为中国工会十五大代表;逸彩工地工会主席黄坝大胆维权,争取雇主为工友改善饭堂伙食和居住条件,为农民工宿舍安装了电视空调、设立夫妻房,帮助工友追讨欠薪,其事迹亦被《工人日报》、《南方工人报》等媒体广为宣传。开发区建筑工地工会虽然起步晚,但工作扎实,覆盖面广,一支经常活跃在建筑工地的工会协理员队伍,为农民工送文化、送电影、监督劳动安全、防止欠薪,做了大量工作。

近两年,随着广州的中心城市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建设行业工会的力度也在不断增大,尤其在巩固和加强第二产业工会阵地的同时,在第三产业建设行业工会的工作日益受到重视,环卫行业、餐饮行业、制造行业、旅游服务行业等行业工会先后成立,一些新的行业工会组建形式被创造出来,如华林街玉器行业工会,在街道总工会的领导下,完全由群众自愿组织成立,经费实行自筹,工会领导人直接由会员选举产生。部分行业工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服务本行业及行业内职工的同时,也对上级工会的工作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如美容美发行业工会积极协助市总工会开展了跨省农民工培训。为解决非公经济组织分散、规模小、建会难、维权难的实际问题,市总工会还出台了《关于推进我市各区、县级市行业工会联合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我们把区属的行业工会定位为区县总工会三大组织支柱之一(即街镇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工会、行业工联会),拨出专项经费支持各区行业工联会的建设及其工作开展。截至2009年,全市各区、县级市已建成行业工会192家。

闻效仪:成立行业工会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推动工资集体谈判,然而我国自上而下的大范围集体协商推广运动似乎并不理想,往往是罢工后才有真正的集体谈判,此起彼伏的工潮事件成为推动集体谈判的实际动力。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陈伟光:靠什么去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我们当然不主张搞罢工去推动它,希望也不要出现这样的局面。我们希望通过法律上或行政的适当干预,通过工会的积极努力去推动,然而雇主肯定是不会自愿跟工人去谈判的,从来工资的问题都是雇主说了算,他们怎么会自动让出这个权力呢。所以工人通过正常的渠道去争取,往往作用不是太大,反而是工人集体罢工事件让雇主付出了很大代价后,催化了集体谈判的形成。广汽工业集团总经理曾庆洪先生通过南海本田事件,就极力主张一定要搞集体谈判,因为通过实践证明了解决劳资集体纠纷最好的办法还是坐下来谈判。罢工事件的产生对推动工资集体谈判有没有直接的推动作用?我觉得这个推动作用是蛮大的。但是我们不希望通过罢工去推动集体谈判协商制度的建立,但客观上它还是推动了这个制度的形成。

客观来看,集体协商运动是依据中国的国情,出发点当然是好的,现在全国各地都在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但有一个不好的现象是急功近利,追求表面数字而不注意工作质量问题。一些地方搞集中行动,用搞运动层层分解指标的办法去推动这项工作,我认为有百害而无一利。其一,为了完成工作指标,很容易放弃合理目标的追求。例如,明明企业增资幅度10%是没问题的,但为了雇主尽快同意协商,就可能随便降低标准为3%。这实际上是出卖了工人利益。据说深圳富士康也曾进行工资协商,增资是3%,但“十二跳”后,郭台铭单方宣布两次增资幅度共110%。过去为什么出现工资协商都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填到集体协议的现象,其实都是在应付上面的考核。最低工资标准仅仅是保障少数的弱势群体,而对大多数职工没有什么意义。根据劳动部的解释,最低工资标准只是适用于困难和濒临破产的企业,对于大部分企业是不适用的。但集体协商工作中的集体合同,大多数都回避了工人最想要的而企业又最不想给的东西,就是工资的增长。如果我们不解决这个问题,维权实际上就是一句空话。前年全总领导来广州调研,我当时就认为工资集体协商并不具备大规模推广的条件,广州现在仅仅还是处于探讨、试点的阶段,要把工资协商谈判做好做实,不要搞运动,不要一风吹,千万不要下指标。一旦下了指标,很多事情都脱离了当时的预想,走了形式,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劳民伤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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