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雪忠
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上海200092
辨证看待中国专利的数量与质量*
文/朱雪忠
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上海200092
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2011年达世界第一,引起国内外对于我国专利质量的担忧与质疑。我国专利的数量究竟是多还是少、数量的迅速增加是否必然导致质量下降、中国专利的质量是否值得信任、如何追求有质量的数量?本文在对此进行一一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改进专利质量的相关建议。
专利,数量,质量,辨证关系
DOI 10.3969/j.issn.1000-3045.2013.04.003
2012年,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再次名列世界第一,达65.3万件,其中授权量为21.7万件;中国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3种专利申请的总受理量更是高达205万余件,是2001年的10倍,年增长幅度超过23%。2011年,中国的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就首次进入世界第一位,达52.6万件;其中授权量为17.2万件,居世界第三位,如图1、图2所示。
图1 中美日欧韩五国发明专利申请受理情况[1](2011年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量位居世界第一)
中国专利申请与授权数量的激增,不仅引起了国内一些有识之士的担忧,也引发了一些国外人士对于中国专利质量的质疑。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资深副研究员Vivek Wadhwa撰文称,中国的专利存在过于追求数量而非质量的问题[2]。2012年8月,中国欧盟商会发布了题为“创新迷途:中国的专利政策与实践如何阻碍了创新的脚步”的报告,指出:目前虽然专利数量在中国有爆炸性的增长,但专利质量并未同时得到相应的维持,中国的整体创新能力言过其实[3]。英国《经济学人》发表文章,对中国本国人提出的申请已飙升至总数的3/4提出怀疑:这是因为中国突然变得更具创造力吗[4]?
面对质疑,我们应该辨证地看待中国专利的数量与质量。诚然,中国庞大的专利数量背后,潜藏着质量的隐忧。然而,重视数量并没有什么不妥。首先,数量本身是个好指标,它易于统计、便于考核、体现业绩。其次,没有数量,何以谈质量。对于许多“零专利”的企业,谈专利质量有何意义?再次,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专利质量的提高必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我们都知道量变质变规律,中国专利的数量积累到一定程度,也会产生质变、提升质量。
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种质变需要引导和推动,促使其尽早实现。中国专利在达到现在这个数量后,更应注重质量和影响力。
图2 中美日欧韩五国发明专利授权情况[1](2011年中国发明专利授权量位居世界第三)
2.1 中国专利的数量是多还是少
尽管中国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已经很大,但仔细分析起来,这个数量仍显得不够,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1)申请量大但专利授权量不大。尽管我国专利申请量连年攀升,但很多申请未获授权。2012年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超过53.5万件,而同年的授权量为14.4万多件(考虑到审查授权的滞后性,当年授权的基本上是前几年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仅为申请量的1/ 4强;
(2)专利量大但发明专利量不大。我国的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3种,其中发明专利的创造水平及科技含量最高、审查程序最严、质量最有保证,国际上所讲的专利多指发明专利。而2012年度我国授予的125.5万件专利权中,发明专利为21.7万多件,仅占总量的17.3%;
(3)发明专利总量大,但国内的发明专利量不大。多年以来,在中国授权的发明专利中,一半以上的权利人为外国人。截至2011年底,我国共计69.7万件有效发明专利中,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才占总量的50.4%,首度超过国外在华发明专利拥有量。即使是中国的权利人中,还有相当多的是外资企业。事实上,从2011年国内有效发明专利量看,排在前30位的企业有15家是外资(含台资)企业;
(4)PCT*专利申请量分布极不平衡,集中在个别行业、个别地区和个别企业。我国PCT专利申请总数已经处于世界前列,但过于集中在通信产业和华为、中兴两家企业的申请。2011年中国的PCT申请量为17 473件,其中仅来自深圳的就达7 933件,占全国总量的45.4%;而华为、中兴两家企业的PCT申请量又占深圳的58.7%、占全国的26.7%;
(5)总量高但人均数量低。2012年,中国每万人口的发明专利拥有量已达3.23件,2011年仅为2.4件,而同期日本高达105.3件,韩国为96.1件,美国为35.6件[1],差距十分明显。
此外,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国内拥有的专利较少。因此,基于上述比较,中国要更加注重发明专利、海外专利以及核心技术的专利。
2.2 中国发明专利数量位居世界第一之必然性
2011年,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已居世界第一,授权量居世界第三位。从发展趋势来看,很可能在两年内中国发明专利授权量也将居世界第一位,理由如下。
(1)世界第一的申请量为授权量取得世界第一奠定了基础。2011年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居世界第一,而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需要3年左右的时间,在我国建设多个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审查能力大大加强的情况下,可以推断出在2014年左右中国发明专利授权量也将居世界第一。事实上,2012年中国发明专利授权已达21.7万件,同比增长26.1%,总量接近2011年专利授权量排名世界第二的美国22.45万件;
(2)中国研究开发人员总量世界第一。
2011年中国研究开发人员总量达288万人,居世界第一位。大量高素质的研发人员,无疑为产生大量的发明专利提供了极好的人力资源基础;
(3)中国的研发投入总量已居世界第二。2011年中国的研发投入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位于美国之后。2012年中国的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2.0%,达到1万亿元人民币。而且,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研发投入也将不断加大,为产生大量的发明创造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4)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到依靠科技进步。我国实施了科教兴国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提出了自主创新、建设创新性国家的方针,发展新兴战略性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和创新环境不断得到优化,国内各主体的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发明专利申请量将持续强劲增长,相应带动授权量的稳步上升;
(5)中国巨大的市场吸引来自国外的专利申请。中国拥有世界最多的人口、经济发展迅速,市场潜力巨大,且保持对外开放。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完善,外国市场主体大量申请中国专利,推高中国专利申请量。事实上,仅2012年,我国受理的来自国外的发明专利申请量就达11.7万件,总计高达112.3万件。
从上述5个方面来看,中国发明专利的数量位居世界第一是必然的。
2.3 中国专利的数量之忧
风光的数量背后,也隐藏着担忧甚至危机,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防患于未然。
(1)专利申请大量积压、审查周期延长。在专利审查能力的提高难以赶上专利申请量增长的情况下,急剧增长的专利申请量会导致专利申请积压。2009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积压已达50多万件,按当时的情况曾预测到2015年将接近100万件[5]。专利申请的大量积压,使审查员负担加重、审查周期延长甚至会导致专利审批质量下降等不良后果。
(2)国内有效专利构成不均衡、发明专利比例低。《2011年中国有效专利年度报告》显示:2011年我国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各占国内有效专利总量的48.2%和36.6%,创造水平及科技含量较高的发明专利比重只有15.3%。而国外在华有效专利则是以发明专利为主,占国外在华有效专利总量的79.1%,外观设计专利占18.4%,实用新型专利所占比重仅有2.4%,如图3所示。从图中不难发现,国外的有效发明专利显然在总体数量中占据绝对优势。
图3 2011年国内外三种有效专利结构分布图[6]
(3)专利维持时间短。专利的维持时间是表征专利运用与市场化水平的关键指标。维持时间越长,说明创造经济效益的时间越长,市场价值越高。《2011中国有效专利年度报告》显示,国内有效发明专利中,维持年限在5年以下的占54.3%,而国外这一比例只有15.2%;国内有效发明专利中,有效期超过10年的只占4.8%,而国外这一比例达到24.7%。从平均维持年限看(图4),2011年国内发明专利为5.7年,而外国在华发明专利是8.7年;从数量上来看,国外在华维持10年以上的有效发明专利数量达到11万余件,是国内数量的近4倍。国内专利维持时间普遍短,将极大影响我国专利的市场价值与市场竞争力。
图4 国内外专利维持时间分布[6]
(4)盲目追求专利数量。一些地方政府的专利资助政策在执行过程发生了异化,产生了明显的“问题专利”,甚至为追求数量而弄虚作假;盲目地提出专利“倍增计划”,脱离实际发展水平,加重了专利的泡沫,也进一步加剧了专利申请审查的积压。
3.1 质量之谜——如何界定“专利质量”
由于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人们在提到“专利质量”时,往往含义不同。基于不同主体的不同价值取向,对专利质量的界定可从申请文件质量、审查质量、技术质量与经济质量等角度进行。
(1)专利申请文件的质量。申请专利,必须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包括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等。由于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者的技术背景、法律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相关从业经验等方面的限制,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存在明显的差别,从而影响到专利申请的质量,甚至会影响到专利的授权及确权、影响专利权的稳定性等更为严重的后果。因此,专利申请文件的质量高度关涉专利质量。
有些被称之为“垃圾”的专利申请,往往指的就是申请文件质量低或技术质量不高的专利申请。其存在的背景之一就是因为专利申请的不当资助、不当排名导致申请者仅为追求申请数量而不指望获得授权。
(2)专利技术的质量。从技术方面来看,专利质量主要指该专利技术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其中创造性最为重要,直接决定着专利的技术质量。一项发明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程度越高、技术越先进,其专利效力越稳定,带来的经济利益越高。高质量的专利技术,他人以不侵权方式而绕开的可能性较小。
(3)专利审查的质量。专利申请经过审查员的审查,达到法定授权条件才能获得授权。专利审查质量影响到一个国家授权专利的整体技术水平和法律的稳定性。因此,很多情况下谈到专利的质量常常指的是专利审查质量。影响专利审查质量的因素有:专利申请量,审查员数量、专业水平、经验、专利检索能力以及检索系统的先进程度等。大规模引进高素质的审查人员,在缓解审查积压压力的同时,可促进审查质量的提高。
但应当明确,依照我国专利法规定不需经过实质审查而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如在后面的程序中发现其不符合专利性,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专利审查质量问题。同时,也不宜将不需经过实质审查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与其他国家的发明专利质量进行比较,进而认为中国的专利质量低。专利种类不同,专利质量不具可比性。
(4)专利的经济质量。一般来讲获专利的目的主要是为取得经济效益,因此专利质量意味着经济价值或市场前景。但实际上,只有很少一部分专利技术最终实现了商业化。仅仅按照商业化价值来衡量,即使技术质量高的专利,如果没有实现商业化也不能称之为高质量的专利。有些战略性专利的申请,尽管没有实现商业化,但对权利人来讲,其潜在经济价值甚至更大。因此,仅从经济效益方面来衡量专利的质量,具有明显的局限性。
也就是说在没有明确专利质量含义的情况下,笼统地讲专利质量的高低就显得不大科学,除非上述几个方面都一致的高或低。
3.2 关注专利质量是一个国际性议题
随着世界范围内专利数量的增长、专利侵权纠纷的日益增多,尤其是赔偿金额达数亿甚至10多亿美元纠纷的增多,加上一些主要甚至专门从事专利诉讼获取收益的公司越来越担心低质量的专利会阻碍创新、妨碍正常的市场竞争。因此,格外关注专利申请大国尤其是迅速成为申请量世界第一的中国所授予的专利质量。即使是像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其授予专利的质量在国际上也广受质疑。
另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报告[8],过去10年全球主要国家专利质量在下降。报告通过运用专利引用率、权利要求数量、专利维持时间和专利数量等专利指标发现,在过去10年中(2000—2010年),全球主要国家的专利质量比上一个10年期平均下降了20%,但各国均倾向于向国外提交更高质量的专利申请。同时,专利质量最高的国家与质量最低国家间的差距正在缩小。
事实上,世界各主要国家的专利局都一直积极采取措施,保证专利审查质量。
3.3 中国发明专利的审查质量获得信任
与许多国家一样,由于数量的增长给保证审查质量带来一定的压力,但中国专利审查机构采取了若干有力措施,确保了审查质量。事实上,中国专利审查质量社会公众满意指数近年来一直在80以上,逐年上升。这表明只要措施得力,中国专利审查质量不会因为申请量的迅速增长而下降。
同时,世界一些主要国家(如,美国、日本、韩国、德国、俄国、芬兰、丹麦)与中国的专利审查机构建立了专利审查高速路,可以相互承认审查结果,表明了这些国家对中国专利审查质量的高度信任。
既然如此,为何仍有一些外国机构、外国舆论高度关注甚至非议、炒作中国的专利质量?固然,与其他主要国家一样,中国确实应当继续重视专利质量,尤其存在盲目追求数量的情况。但也有以下原因:对中国的实用新型专利制度存在误解,将不经实质审查的实用新型专利质量误为整体专利质量;对中国创新能力的提高、专利数量的增长尤其是申请量达世界第一缺乏心理准备,难以适应;习惯于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心里优势,面对专利数量迅速被中国超过,对中国未来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竞争力产生了恐惧感,进而对中国专利质量提出质疑。
不论外界如何评议,中国专利事业的发展,需在追求数量增长的同时,更加重视质量的提高,追求有质量的数量。
4.1 确立了科学发展的理念
中国已是名副其实的专利大国,但还不是专利强国。中国社会已经开始转变发展思路,确立了科学发展观,发展方式从追求数量到更加注重质量,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因此,有理由相信,在科学发展的基础上,中国一定会成为真正的专利强国。
4.2 已采取的措施
(1)控制非正常专利申请。少数申请人为了谋取不当利益,采用明显抄袭或故意重复提交的方式提交一些非正常申请,使专利申请量虚高。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了专利统计指标体系,用专利授权量、有效专利拥有量等更能体现创新能力和科技实力的指标取代原来的申请量指标;
(2)引导理性的资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对地方政府专利激励政策的引导,先后发布了《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专利申请资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形成更加注重提升专利质量的导向。
(3)提升审查能力和加强质量监督措施。国家知识产权局扩大了审查队伍,在北京、江苏、广东、河南、湖北、天津等地建立了拥有数千审查人员的专利审查协作中心;以提升检索能力为切入点,实现审查质量的持续改进;建立健全审查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目标管理和过程控制等内部管理;建立专利审查质量投诉平台,接受社会公众对审查质量的投诉;建立专利审查质量的外部反馈体系,开展审查质量社会满意度调查,进一步推动外部质量反馈,促进内部质量持续改进[7]。
5.1 从专利质量的不同角度综合治理
既然专利质量涉及到技术质量、申请文件质量、审查质量、经济质量等方面,要提高专利质量就必须同时从这几方面入手。在继续提高审查质量的同时,更应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产生高质量的发明,从源头上提高专利质量;完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提高专利代理人撰写申请文件的比例,改进专利申请质量;完善专利资助政策,改变申请人不承担任何专利申请成本的作法;专利资助政策要有利于专利转化等。
5.2 弱化政策对专利行为的干预,强化市场驱动作用
专利是市场竞争的工具,专利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政府有责任保障专利制度的良好运行和引导市场主体运用专利制度谋求市场竞争优势,但不宜强化专利政策对市场主体专利行为的直接激励和干预(如一些地方政府推行的“专利倍增计划”即是如此),在社会公众专利意识普遍提高、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已达世界第一的情况下,更应弱化对专利申请行为的盲目激励;市场主体运用专利制度谋求市场竞争优势的成本应主要由其自身承担,改变专利费用资助尤其是全额资助的政策;修改专利与科研项目评价及高技术企业评定相挂钩等方面的政策,弱化对专利数量指标的过度追求。
5.3 将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保护制度单独立法
对中国专利质量的质疑,主要是针对依照法律规定不需经过实质审查而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引起的[3,9]。
国际上所讲的专利通常仅指相当于中国专利制度中的发明专利,在专利制度之外另行建立保护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法律制度。我国在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初期,将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统归在专利法中保护,发挥了历史作用。但这种作法产生的弊端越来越明显:第一,与国际惯例不一致,在统计、比较时产生不便甚至误解;第二,统称“专利”,使中国专利的数量虚高,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我国创新能力不强的真相。第三,将不需经过实质审查而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也称为“专利”,的确有损于包括发明在内的整个中国专利制度的整体形象。
因此,在难以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实行实质审查制度的情况下,解决办法之一是将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保护从专利制度中分离,即专利法只保护发明,与国际接轨。
考虑到立法上的操作方便,笔者建议可以将现行的“专利法”更名为“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保护法”,具体条文中的“专利”大多可用“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来替换。当然,具体修改方式需进一步论证。
1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我国本国人发明专利年度授权量首次位居世界第二.专利统计简报,2012,(17).
2李明.哈佛专家批评中国专利过于追求数量,新浪科技官方微博,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月16日.
3 Dan Prud'homme.Dulling the Cutting-Edge:How Patent-Related Policies and Practices Hamper Innovation in China,http://www.europeanchamber.com.cn/upload/ media/media/27/patentstudy2012%5B766%5D.pdf.
4经济学人.中国的专利价值评估,http://www.ecocn.org/ article-3355-1.html,2013年1月5日.
5文家春.专利审查行为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机理研究.科学学研究,2012,(6):848.
6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2011中国有效专利年度报告(一).专利统计简报,2012,(11).
7贺延芳.创新管理推动我国专利审查质量持续提升.中国知识产权报,2012年2月10日.
8魏倩.经合组织:过去10年全球主要国家专利质量下降.人民网,2011年11月3日.http://ip.people.com.cn/ GB/16127930.html.
9 Eve Y.Zhou,Bob Stembridge.中国专利报告——中国创新活动的现状与未来,http://wenku.baidu.com/view/ 448b6942336c1eb91a375dfd.html
Dialectical Perspective of Patent Quantity and Quality in China
Zhu Xuezho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stitute,Tongji Univeisity,Shanghai 200092,China)
The number of patent application for invention in China became the biggest in the world in 2011. This caused the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concerns and questions about China's patent quality.However,is the number of China's patent more or less?Is the rapid increase in number bounded to lead to the decline in the quality?Whether is Chinese patent quality worthy of trust?How to pursue the quantitywith quality?Based on analysis,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advices improving patent quality.
patent,quantity,quality,dialectical perspective
朱雪忠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兼任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等。曾主持或共同主持完成了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促进我国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管理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科学发展观统领下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等课题;现正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促进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国家知识产权政策体系研究”等项目;在《中国法学》、《管理世界》、International Review of Industrial Property and Copyright Law等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百余篇。E-mail:xzzhu@hotmail.com
*修改稿收到日期:2013年4月15日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2&ZD 07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273189)
*PCT是《专利合作条约》的英文缩写,是有关专利的国际条约。根据PCT规定,专利申请人可通过PCT途径递交国际专利申请,向多个国家中申请专利